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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大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大家一定都接觸過書信吧,書信是人們是人們傳遞傳遞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種交際工具。你知道書信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大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大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 篇1
假期期間,我自愿留校住宿,為維護良好的住宿秩序和廣大同學們的住宿安全,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留宿期間嚴格遵守學院學生管理相關規章管理制度,堅決服從公寓人員的管理,隨身攜帶好學生證、樓宇出入證以配合公寓管理人員的檢查。
2.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晚間按時回宿舍休息。
3.不留宿外來人員,不在宿舍內自炊,不點蠟燭。
4.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及其它校規校紀,保持室內外衛生清潔,不使用任何違章電器等。
5.離開學校,主動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并登記好離校時間。
6.注意人身安全,不去危險偏僻的地方、不去游泳場及江河湖泊游泳。
7.不參與非法社團組織,不參加未經批準的'各類集會、游-行,言行文明。
8、凡在假期留宿期間,在校內外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均由我本人承
(本表一式三份,學生處、系部、本人各一份)
承諾人:
大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 篇2
本人自愿參加長安大學20____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并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了解,詳細閱讀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XX年9月1日生效)。在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于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1.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不擅自離隊,不單獨行動,不到險要地帶游玩;嚴禁到水庫塘壩等地游泳;注意飲食衛生。
2.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3.由于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1處理。
4.由于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5.保持與輔導員、指導教師聯系,出現意外或突發事件應及時匯報并與有關救援部門聯系。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并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院(系)和學生本人各執一份。
此責任書的有效期為20____年7月10日至20____年8月31日。
院系:______
年級:______(本、碩、博)
責任人簽:______
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大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 篇3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已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煙、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試、就業信息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 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
(七)其他實習期間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