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5篇)
總結是把一定階段內的有關情況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導性結論的書面材料,它可以幫助我們總結以往思想,發揚成績,因此好好準備一份總結吧。總結一般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
一、基本情況
近一年來,我們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和上級交辦案件247件,其中,來訪115批,計1018人次;來信105件,結案104件,結案率99%;上級交辦案件27件,結案率100%。從受理的情況來看,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信訪總量居高不下。目前上訪率較前兩季度雖有降低,但集訪現象仍有發生。二是無序上訪問題比較突出。部分上訪群眾情緒激動,行為出格,圍緒管委會辦公樓大門,嚴重影響開發區投資環境。此外、赴京、省、市上訪現象仍時有發生。三是組織上訪逐漸上升。許多上訪群眾存在“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心理狀態,不少集體上訪有人幕后指使、精心策劃、互相串聯、對政府施加壓力。
二、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李前聰同志和社管局局長沈少華同專對信訪工作多次作重要批示,親自交辦、督辦有關信訪案件。各社區辦、各居委會繼續落實信訪“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了“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的大信訪、大調解格局,使許多信訪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
2、抓住重點,遏制“三訪”上升勢頭隨著開發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拆遷征地數量不斷增多,一些深層次的矛盾日前顯露,我區集體訪、越級訪、重復訪等“三訪”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為此,我們就如何進一步控制“三訪”上升勢頭進行了專題研究,圍繞“兩費”發放、財務公開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對開發區潛在的不穩定因素深入進行排查,重點加大對上訪老戶的教育疏導和監控力度。在重視信訪老戶的基礎上,對新的信訪案件也十分關注,堅持一次處理到位,一次落實到位,不斷提高初信、初訪的一次辦結率,以有效控制“三訪”的上升勢頭。
3、規范信訪工作,切實提高信訪工作效率為充分發揮信訪調解中心的職能作用,按照《信訪條例》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并堅持了具體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來信收發、來訪登記制度,領導閱批、查辦、接待制度,重大案件立案查辦、回報制度,信訪信息呈報制度,信訪總結制度,信訪文書立卷歸檔制度等。這些制度的有效實施,進一步提高了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工作打算
1、強化初信初訪工作。堅持群眾來訪轉辦、群眾初信復信、重要信訪立案和疑難問題直辦等多種辦法,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提高初信初訪的一次性辦結率。
2、強化信息預測預報。健全信訪信息工作網絡,采取定期分析排查,深入基層摸底,提早發現和掌握可能引發群眾上訪的熱點、難點、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制定工作預案,超前做好工作。
對清明期間的糾紛排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在這一期間,社區加強清明節期間的巡邏巡查力度,成立了應急分隊并要求全體隊員保持通訊暢通,隨叫隨到,嚴防各種意外火險的.發生。同時下發了《路口鎮司法所關于開展清明期間排查的通知》,要求各組長對這一期間所有可能發生的糾紛隱患進行排查。
二是重點突出,排查有力。清明期間,社區將墳山糾紛、宗族宗派糾紛、邊界糾紛、聯宗祭祖隱患、山林土地權屬糾紛作為排查的重點,要求各組長大力進行摸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糾紛隱患在上報的同時及時進行調處。力爭將問題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清明期間,各基層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圍繞這些糾紛重點及時開展了全面的排查,建立健全了相關臺帳,同時全力開展化解和穩控工作,有力地維護了清明期間的社會穩定。
三是多方協調,聯防聯動。齊抓共管是搞好糾紛排查調解的關鍵。為此,社區一方面及時向鎮黨委、政府領導匯報,爭取領導的支持。另一方面,積極與鎮司法所、派出所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大力開展清明期間的糾紛排查治理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防范格局。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2
今年,我鎮圍繞“平安羅渡”建設總體目標,全面貫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健全大調解網絡,集中力量,多措并舉,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將大量的民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為羅渡鎮的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一、工作成效
我鎮繼續加大在對各級調解組織的建設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委指導大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今年,全鎮已建立各類調委會25個,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兩新”組織在調解工作的積極作用,建成了“楊甲銀”老干部調解活動室、315消協調解室、工青婦調解室及宙龍化工調解室等。通過橫縱網絡的完善,全鎮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全年我鎮共錄入85件矛盾糾紛,每件矛盾糾紛及時介入調解,調處100%,調解成功率達100%,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三調聯動”,有效地提高了調解成功率,維護了我鎮的和諧穩定。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鎮綜治辦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各村調委會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調處中心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基層了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范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督導機制。專門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鎮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綜治、司法、信訪、公安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督導組,每季度下基層督促檢查工作進展,對發現的情況較復雜、牽涉面較廣的疑難糾紛問題進行研究,落實工作責任。二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鎮調處中心加強未結案件的回訪跟蹤,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助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群體性的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鎮調處中心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三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級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對不勝任或長期缺位的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建立鎮定期派人參與重點區域內村居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社區)信息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區)參與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范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范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墻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落實了調委會的“五有、六統一”。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范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鎮調處中心及時指導各村普遍建立了辦公室工作職責、協調領導小組聯絡員制度、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3月、5月、6月、8月、11月、12.4都在鎮十字路口開展了大型的綜治、法制宣傳活動,共發放各類法制資料1萬余份及平安建設門板報3000余份),提高廣大群眾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調解員為骨干,扎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大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調解個案,運用生動的調解案例在基層和群眾中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把調處矛盾糾紛的過程,轉變成法制教育過程。充分運用廣播、墻報等各種宣傳形式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編印有關法律常識分發到社區,加強了對群眾的宣傳教育,起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群、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臺前后,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群眾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運用調處信息簡報等宣傳活動載體,及時反饋基層的工作動態,介紹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經驗。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我鎮針對結合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各級調解組織按照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排查調處久調不決的糾紛積案,及時發現和化解突發性的.重大、疑難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群體性的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一是圍繞熱點問題開展排查調處。在開展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中,各級調解組織把工作重點放在影響農村穩定、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問題上,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的穩定。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化解重點難點糾紛問題。各級調解組織立足本職,在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民間糾紛的同時,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與各種類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鎮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勞資關系等突出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三是圍繞經濟發展主題做好生產經營糾紛化解工作。調處中心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勞資問題、工傷賠償、工程款拖欠等糾紛問題的整治力度,及時化解經濟類糾紛問題,有效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針對本區勞資糾紛比較突出,與相關單位協調一致,加強勞動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勞資糾紛。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構建充實了勸調員隊伍。繼續充實了勸調員隊伍,規范了勸調員的職責是及時發現矛盾糾紛、及時介入調處矛盾糾紛、及時上報矛盾糾紛相關情況。強化了調解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設,在各村落實1個調解文化大院試點,完善了文化大院的調解員、勸調員的公示及職責,繼續開展了和諧文化大院建設活動,并制定計劃正在落實。
2、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3月,我鎮召開了調解員、勸調員及綜治維穩防邪信息員培訓工作會,邀請羅渡司法所所長為參會的所有調解員、信息員及勸調員代表等進行了精彩的講課。通過此次培訓,進一步提高了全鎮調解員、勸調員的業務素質,為大力弘揚調解文化構建“和諧穩定羅渡”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加強信息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現代辦公資源,設立專門電子信箱,積極鼓勵各村、社區以電子文檔的方式報送工作信息,縮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時,積極暢通對“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信息員的日常溝通,了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信息編發要點,及早謀劃有關信息。不斷整合資源。
3、加強工作調研,提升調解理論水平。積極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實際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對了解掌握的情況進行必要的數據統計,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糾紛問題的根源,提出建設性工作意見。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3
今年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積極探索,不斷創新,通過構建調解大網絡、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實現調解大有作為,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促進了全區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工作成效
截止今年10月份,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925起,調處率為100%,成功調解951起,調解成功率為100%;從矛盾糾紛類型來看,婚姻家庭糾紛157件;鄰里糾紛138件;房屋宅基地糾紛86件;合同糾紛85件;生產經營糾紛89件;損害賠償糾紛92件;勞動爭議糾紛50件;征地拆遷糾紛67件;計劃生育糾紛3件;醫療糾紛30件;物業糾紛7件;村務管理糾紛4件;山林土地糾紛6件;道路交通事故糾紛56件;環境保護糾紛9件;其他糾紛46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構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大網絡1、落實領導責任,完善保障機制。及時調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做到了責任落實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我區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實加強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層層抓落實。
2、強化基礎建設,構建大調解平臺。我區以人民調解組織為基礎,實行以層級管理為主干、屬地管理為基礎、行業管理為輔助的層級管理、屬地落實、行業指導三結合的管理體系,建立了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縱向調解網絡,同時針對全區矛盾糾紛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拓寬行業調解組織,切實做到哪里需要調解,人民調解網絡就延伸到那里。全區8個鄉街、16個行政村、9個管理處、45個社區和100多個轄區單位均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調解小組700余個,配有基層人民調解員千余名,實現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全區各工作領域、各層級的全覆蓋。
3、規范調解行為,狠抓基層基礎建設。為認真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狠抓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重新規劃村級調委會規范化建設,到目前為止,規范了村級調委會的制度建設、內業卷宗管理,統一調解室,統一制度上墻,統一調解印章,統一內業資料和規范調解卷宗。
。ǘ╅_拓創新形式,推進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新發展
加強指導,確保行業調解職能更大發揮。
1、面對新形勢和新問題,我區強化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把構建大調解格局作為維穩第一道防線,積極應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問題。我區共成立了以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為組長的行業性糾紛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分設石鼓區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征地拆遷糾紛調解委員會、土地流轉糾紛調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委員會,以實現大調解的格局,確保人民調解工作更好的開展。
2、深入探索,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創新發展。我區積極探索,創新機制,狠抓人民調解基礎保障措施,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普法教育相結合。我區在人民調解工作中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論是糾紛調解事前、事中還是事后,都把普法與法制宣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組織司法行政干部、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參與法律進農村、法律進社區活動,協助化解矛盾糾紛。
二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服務經濟發展相結合。為進一步服務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的重要意義,加強涉企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積極排查化解企業內部矛盾糾紛,為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營造穩定和諧的發展環境。大力加強法律進企業;長效機制建設,著眼于實現法律進企業;從進;到駐;的轉變,進一步落實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職責,量化工作指標,不斷提升工作實效。
三是深化調解文化品牌建設。我區積極探索調解文化品牌建設,創設和諧溫馨的調解環境,提高調解質量。一方面積極投入資金,加強調解室建設,挖掘特色文化,營造調解氛圍。另一方面充分運用中華傳統文化、倫理道德與法律法規相結合的調解方式,將深厚的民間文化、博大的倫理道德和儒家思想等融入到人民調解工作中,在各司法所設立法制宣傳欄,張貼調解宣傳標語,著力打造和推行以和為貴、調為先;為主要內容的人民調解文化。
(三)強化管理模式,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深入開展
1、完善周排查常態化。我區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意識,并整合排查資源,建立矛盾糾紛周報告;制度,通過不斷強化制度和規范建設來保障大調解;機制的順利運行,使矛盾糾紛真正做到早排查、早預報、早調處,把矛盾糾紛的`排查預警工作做實做好。
2、確保集中排查精細化。在重要節日、重要時段、重大敏感時期,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排查和集中排查,不放過任何細枝末節。
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雖然在化解矛盾糾紛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調解經費配備不足、調解員年齡偏大、調解協議及卷宗制作不夠規范等。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在下一年的工作里,我區將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石鼓。
1、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行政接邊地區聯合調解組織,逐步建立行業、社團組織、集貿市場、商品集散地、工程工地、流動人口聚居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
2、深化拓展多元調解格局。針對我區經濟建設和城市改造過程中日趨增多的環保和物業管理糾紛,探索建立具有針對性的調委會,把人民調解機制引入到環境污染糾紛和物業管理糾紛調處中,積極參與新型矛盾糾紛的調解。拓寬人民調解的覆蓋面。
3、進一步提高調解隊伍的整體素質。探索建立專職調解員與兼職調解員、調解志愿者相結合;,專門調解機構與機動調解組織相結合;的調解工作隊伍,進一步壯大村(社區)兼職調解員隊伍。著手建立調解工作學習培訓基地,在基地設立學習活動室,調解案例圖片展,調解知識閱覽室、模擬調解室、模擬法庭,定期組織調解員參觀人民調解培訓基地,4、健全保障激勵機制。必要的經費保障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起碼條件。要切實將調解糾紛補貼、村調解員報酬、培訓表彰獎勵等調解工作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把軟性規定作為硬性措施來落實,保障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激勵廣大調解人員積極做好調解工作,為平安和諧石鼓建設多作貢獻。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4
一、基本情況
xx年xx月,縣信訪局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件次x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相比分別下降%和%,其中:個體訪件次xx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上升%和%;集體訪件次xx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和%,信訪總體形勢明顯好轉。
二、主要做法
。ㄒ唬┘訌娊M織建設,完善調解機構
隨著當前社會矛盾糾紛日益多元化,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復雜疑難矛盾糾紛增多、涉及面廣,具有很強的區域性、行業性、專業性特點,僅靠一個部門或單一的調解方式已經無法解決問題,因此我局嚴格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的“大調解” 格局,作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解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和化解信訪案件的重要抓手。同時,我局健全各項工作制度,用制度規范調解工作,做到了嚴格依法依規辦事。
。ǘ﹫猿诸I導干部接訪、下訪制度
認真開展領導干部大接訪、下訪活動,實行縣、鄉領導坐班接訪制度,確保每個工作日都有1名縣級領導在縣信訪局坐班,1名鄉鎮領導在鄉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接待來訪群眾,對每一件信訪案件,要求每名接訪領導互換角色,設身處地的為上訪者著想,帶著感情、拿出誠意去傾聽、去解決、去幫助,切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ㄈ┘訌姵跣懦踉L接待辦理和重信重訪復查復核工作,切實做到信訪問題“案結事了”
一是我縣高度重視和加強初信初訪的接待辦理工作,切實加大初信初訪工作力度,認真辦理每次群眾來信,熱情接待每次群眾來訪,認真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通過及時交辦、查辦每件信訪案件提高初訪問題的辦結率,逐步地扭轉了群眾重越級訪、輕初始訪、重集體訪、輕單個訪的觀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視處理初信初訪問題而導致越級訪、集體訪和重復訪的發生,真正做到了信訪問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重大問題不出縣,為實現“一控制、兩下降”目標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是對全縣上訪案件進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有效緩解各種矛盾,實現了把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三是層層落實信訪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責任范圍,實行責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復、有訪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維護了民族團結、社會穩定。
。ㄋ模┥钊肱挪,及時調解糾紛
一是深入開展“每月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我局按照“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制得住、解決得好”的要求,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每月組織力量進行一次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及時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重點事、重點人和一些苗頭性、動態性問題,及時向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上報排查情況,為領導決策和有效處置打下了基礎,做到了未訪先知、接訪有備,對排查出的問題,我們堅持能調則調、案結事了原則,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手段,堅持“三位一體”、“四位一體”,超前主動地做好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協調處理了一大批重點信訪案件;二是對涉及土地承包發包糾紛、房屋拆遷安置等
。ㄎ澹┩怀鲋攸c,狠抓項目糾紛調處
對重點重大項目建設、群體性的事件、上訪苗頭的糾紛案件進行排查、調處,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力爭通過調解化解糾紛。對一時未能調解的糾紛,采取“擱置爭議、保全證據、支持開發、利益不變”的方法,引導群眾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權屬爭議,保證重大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六)堅持依法按政策處理信訪問題,建立了良好的信訪工作秩序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決信訪問題,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有條件能夠解決的,限期解決到位,決不留尾巴,對暫不具備解決條件,需逐步給予解決的,給群眾解釋說明政策情況,盡快按政策規定逐步予以解決;二是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行為過激、無理取鬧、擾亂信訪秩序的上訪群眾,依法予以處置,維護了正常的信訪秩序;三是妥善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由司法部門給予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引導群眾通過仲裁、訴訟和行政復議等途徑依法公正解決問題,對進入司法程序的信訪案件,人大、政法、信訪部門跟蹤督辦,有效地維護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七)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全縣駐村干部每月進行“大排查”活動
各鄉(鎮)駐村干部積極深入到農戶家中,體察民情、了解民意,幫助解決群眾生產和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再次宣講了《信訪條例》,引導群眾依法有序信訪,從而有效遏制了越級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
三、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縣信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基本形成了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機制,但離地區、縣委和縣政府的要求還有差距,今后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是加大法律法規的學習,樹立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的思想,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大力倡導勤奮務實,不斷提高服務意識和辦事效率,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有針對性地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工作制度;
二是繼續加大協調解決力度,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通過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嚴格考核,把信訪工作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是繼續執行每月矛盾糾紛排查分析上報制度,發現糾紛苗頭要及時疏導,使其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是在群眾中廣泛宣傳《信訪條例》,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積極引導上訪群眾按《信訪條列》規定依法有序逐級反映訴求,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5
我校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我校認真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集中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
1.我校有代課教師。我校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代課做好安撫工作,宣傳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關心他們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自立自強。
2.學校與周邊居民沒有糾紛,相處融洽。
3.我校嚴格收費標準,沒有在收費問題上引發矛盾糾紛的情況。
4.我校無因教師、學生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5.我校無因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治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二、集中開展排查安全隱患
1.我校無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情況。
2.我校周邊沒有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存在。
3.我校無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在校園滲透破壞情況。
4.我校無校園和校園周邊存在引發各類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隱患問題。
5.我校消防通道暢通。
6.我校無校車也無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情況。
7.我校電氣、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維護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存放規范。
8.我校無學校危房使用;我校無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隊、集會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兼職法制副校長。
10.有應急預案,每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
11.我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12. 建立及執行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6
根據《福建省交通廳關于做好今冬明春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的通知》精神,學院從創建“平安校園”、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識到做好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的重要性,采取了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全力維護校園的安定穩定,F將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學校實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歸口到處,責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決。學校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是維護學校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親自協調,督促解決;對可能引發群眾性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千方百計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因排查工作不細致,調處工作不到位導致矛盾激化,發生群體性的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
二、信息暢通、加強矛盾預測、預防工作
為了把各種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學院廣開信息來源,拓寬信息渠道,及時發現“萌芽”。通過談心、交流及情報信息報送制度和節假日各部門領導值班制度等形式廣泛獲取有關內幕性和預警性信息,切實做到上下聯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準確。
此外,學院還十分注意掌握廣大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通過定期召開有關的座談會、分析會,了解各種動向,研究應對措施;通過領導深入基層和校領導每月一次的'師生接待制度,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和要求,認真解決問題。對于反映出來的各類矛盾和糾紛落實化解責任,做好疏導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學院去年調解較大的內部糾紛2起,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維護了學院穩定。
三、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
學院各職能部門在對本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能夠從學院的安定穩定大局出發,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和協調,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充分發揮黨辦、工會、學工、保衛等職能部門的作用和基層單位處理本單位矛盾糾紛的優勢,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本單位。以黨委辦公室為主,負責調解黨員干部之間的矛盾;工會負責調解校內教職工之間的矛盾;保衛處、學生處負責調解學生之間、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
四、抓好經常性與重要時期的排查調處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加強預測、預防、化解工作。堅持集中排查調處和經常性排查調處相結合,突出抓好重大節慶和敏感時期前的集中排查調處。對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重大的矛盾糾紛,學校黨政領導親自協調,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在公安部門指導下,學校以專職保衛人員為骨干,派駐到學生公寓的輔導員為基礎,依托公寓學生黨、團組織和寢室學生自我管理的組織體系,建立起學生公寓穩定工作網絡。學生輔導員及時了解學生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協調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動中的一些矛盾糾紛,協助處置違法、違紀行為。突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堅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重點化解師生員工因教學、工作、學習、婚姻、家庭、鄰里、交往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以及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的事件,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預防和處置群體性的事件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福建交通職業技術學關于預防和處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體性的事件的方案》的要求,妥善處理各種矛盾,努力化解消極因素,積極防范突發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影響學校穩定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有效遏制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杜絕影響穩定的大規模群體性的事件;對群體性的事件苗頭,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一旦發生群體性的事件,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負面影響縮到最小范圍。
自去冬今春以來,學院各部門按照中央和省、廳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有力地維護了學院的安定穩定,為學院師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7
搞好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是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我校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了進一步貫徹上級相關部門關于矛盾糾紛排查的文件精神,同時為我校構建平安校園打下堅實的基礎,中心小學決定將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納入常規管理以形成長效機制,并成立了以校長胥戀為組長,中心小學行政班子成員及部分教師代表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成立以后,成員迅速深入到廣大師生中去展開調查,了解情況,并對中心小學的工作進行了檢查和梳理,同時要求各校期中考試后召開家長會,成立家長委員會,以便及時和隨時向廣大群眾了解情況。
近期,各校在該領導小組的組織和帶領下,以更加務實的工作態度,積極開展了大量的工作。
一、關于“三亂”問題的排查
1、在收費問題上,學校嚴格依照物價局的規定,統一收取,面對基礎教育收費改革,各校積極做好了收費宣傳工作,實行校務公開,并通過各校分別召開家長會,加大對收費改革的宣傳度,以便增強各校收費的'透明度。
2、學生的課本及教輔材料由縣新華書店提供。
3、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課程設置,規范辦學秩序,無亂辦班、亂補課現象。
二、關于師德師風問題的排查
1、據調查,各校目前未發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也沒有侮辱學生人格的現象,各校紛紛組織廣大教師重溫“一綱四法”的部分內容,并與所有教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
2、各校校園環境良好,校內無賭博打牌現象,絕大部分教職工愛崗敬業。通過政治學習、領導講話和集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培養廣大教職工樹立了良好的職業道德,指導他們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娛樂方式。
三、關于學生心理問題的排查
通過問卷調查,教師與學生個別談話等方式,發現學生在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諸多困惑。針對此現象對心理問題較突出的學生,通過跟蹤談話,及時給予心理指導,效果明顯,通過此工作的開展,目前學生未出現任何過激行為。
四、對教師考核,評優選模矛盾的排查
對于各校教師的考核、評優、選模等方案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實行“方案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三公開原則,此舉讓教職員工心悅誠服,有力地避免了各校在這一問題上的矛盾傾向。
以上是關于我校20xx年秋季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的匯報。這次的工作可以用幾句話概括,即:建立了機構,健全了機制,落實了工作,發現了問題,采取了措施。相信有了這些工作經驗,定能為我校創建“平安校園”奠定堅實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8
關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匯報縣紀委:
根據5月15日會議要求,解決近期群眾中的土地糾紛問題,為促進社會和諧做出貢獻,我局對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及時安排部署,情況如下:
一、及時部署,高度重視
為貫徹落實5月15日會議精神,5月16日我局召開了局機關全體及各國土所所長會議,對通知進行了傳達,并就如何做好這項排查整治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關股(室)、隊、所明確專人負責這項工作,對這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細致安排,精心組織,認真實施。
二、建立組織
為了這項工作有序開展,保證時效,局成立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張萬勝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高峻、岳偉、郭峰、孫雪鋒、及紀委書記張大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在信訪股,辦公室主任由紀委書記張大鵬兼任,李志遠、苗雪鋒、徐麗敏、王紅霞為辦公室成員。
三、迅速開展工作
會后,我局迅速開展此項工作,各股(室)、隊、所結合
村信訪信息員逐村逐戶進行自下而上,橫到邊,豎到底的拉網式摸底排查,填寫排查登記表,對排查出的問題明確包案人員和包案領導,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糾紛苗頭62起。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排查,認真梳理。排查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國土所轄區內的矛盾糾紛苗頭,不論有無解決權限,不論是新問題還是老問題,不論是否已經上訪,不論是否交辦過,只要還沒有息訪,都要認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發生的上訪,發生漏排的,將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登記匯總上報。各所把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并填寫排查表,明確辦案人和辦案期限,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上報到局信訪股。
3、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各單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苗頭責成專人在規定時間內按政策、按程序處理,并對信訪當事人回訪,不得無故推諉。對于不在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經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移交有關股室處理。
4、實行包案責任制。對于重大案件,明確辦案人員和包案領導,限期辦結,明確責任,跟蹤督導。
五、落實責任,加強領導
切實加強對安全穩定工作的領導,“一把手”是主要責任
人,包片副局長第一責任人,各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實行包案責任制,各股(室)、隊、所要對安全穩定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局及各所主要負責人每周定期聽取信訪工作匯報,分析信訪形勢,謀劃工作思路,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對每個信訪案件督導到位,把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責任壓到人頭。
六、嚴格責任追究
1、各股(室)隊所務必按要求、按時間組織人員對土地矛盾糾紛進行橫到邊,豎到底的拉網式排查,對發生無排查上訪和無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認真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股(室)、隊、所要嚴格追究一把手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發生集體訪或惡性上訪事件沒有及時向縣局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報告的,視造成不良后果的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相應處分。
3、對排查出的`問題,因承辦股(室)、隊、所不負責任沒有按時解決,甚至造成事態擴大的要依法追究承辦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及承辦人的責任。
通過以上各項工作措施的實施,使局全體干部職工深刻認識到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當成事關全縣穩定,事關縣域經濟發展的一件大事來抓。全縣土地信訪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層所切實加強了責任心,及時處理群眾的涉土地信訪霄云外問題,把矛盾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信訪事件不出縣。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9
根據路口鎮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xx社區在清明期間重點抓好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清明期間,社區共排查肖家組和安樂組墳山糾紛兩起。目前,這些糾紛隱患都得到有效化解或控制,確保了這一期間的社會穩定。
一是高度重視,及時部署。接到通知后,社區馬上召開三長會議,對清明期間的糾紛排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在這一期間,社區加強清明節期間的巡邏巡查力度,成立了應急分隊并要求全體隊員保持通訊暢通,隨叫隨到,嚴防各種意外火險的發生。同時下發了《路口鎮司法所關于開展清明期間排查的通知》,要求各組長對這一期間所有可能發生的糾紛隱患進行排查。
二是重點突出,排查有力。清明期間,社區將墳山糾紛、宗族宗派糾紛、邊界糾紛、聯宗祭祖隱患、山林土地權屬糾紛作為排查的重點,要求各組長大力進行摸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糾紛隱患在上報的.同時及時進行調處。力爭將問題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清明期間,各基層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圍繞這些糾紛重點及時開展了全面的排查,建立健全了相關臺帳,同時全力開展化解和穩控工作,有力地維護了清明期間的社會穩定。
三是多方協調,聯防聯動。齊抓共管是搞好糾紛排查調解的關鍵。為此,社區一方面及時向鎮黨委、政府領導匯報,爭取領導的支持。另一方面,積極與鎮司法所、派出所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大力開展清明期間的糾紛排查治理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防范格局。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0
為貫徹市局“三夏”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通知精神,我們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積極化解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切實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定,現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
為使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黨工委專門召開了機關干部、居主要干部會議進行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了以辦事處書記為組長、各科室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負責此項工作的指導、匯總工作。
二、提高法制觀念,強化法律意識
為了營造這次活動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體干部積極開展法律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真正做到了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進村入戶進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各包居干部還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工作,通過普法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法律意識,為構建“平安和諧沁園”創造了良好的`輿論思想環境。
三、強化基層建設,發揮群防群治力量
我們在工作中盡可能的將一些小矛盾就地解決,按照依法及時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盡量把潛在的隱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工作中按照以民為本的原則,做到不擾民、不驚民,耐心認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樹立社會良好風氣,使廣大群眾道德觀念有了進一步提高。針對當前農村宅基地、鄰里關系、土地承包等重點問題明確了領導和調處小組及時跟蹤調處,綜治辦、司法所做到定人定點,排查調處,積極防范,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上報制度,促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此次矛盾糾紛集中活動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6起,通過進村入戶,走訪群眾,現已調處解決5起,移交有關部門處理1起,其中防止集體、越級上訪1起2人,解答法律咨詢20余人次,調解成功率達100%。
四、完善機制,促進調處工作開展
在總結工作經驗的同時,我們也認識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將按市局要求,繼續深化對居級的調解組織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做好聘用居級專職調解員的前期準備工作。結合綜治工作,協調好各部門,堅持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長效機制。完善好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當地矛盾糾紛的調處和預測見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1
為有效化解各類信訪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上訪事件的發生,有效預防和減少事件,今年以來,我鄉認真組織開展了此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1個多月以來的努力,摸清了全鄉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制定了科學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確了責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糾紛,一些老大難問題疏導化解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通過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基本情況
為圓滿實現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杜絕群眾上訪案件的發生,確保社會穩定的目標任務。我鄉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1、提高認識,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利用全體干部職工學習的機會,通過以案說法,動員廣大干部充分認清當前社會穩定形勢,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行動起來,努力疏導和化解矛盾糾紛,維社會的長治久安。
2、明確職責,強化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黨委專題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此次專項行動工作,并明確了具體組織實施人員,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會及各職能部門協同配合,認真開展排查化解疏導工作,為此項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3、認真排查,明確當前全鄉社會穩定形勢。各村委會、村民小組和相關職能部門,通過深入各村民小組走訪座談、聽取匯報,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鄉各村存在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
4、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各個擊破。對于排查出來的社會矛盾,我鄉通過召開黨政班子聯席會議的方式,逐個進行研究,按照矛盾糾紛化解“五個一”的要求,逐個明確了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確了化解時限,力爭通過具體措施的落實,使矛盾糾紛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認真開展了矛盾糾紛的集中調處工作。排查期間,共排查出影響社會穩定的社會矛盾及隱患5件,涉及土地征用、違法建筑等方面。從總體上來看,對于群眾反映的這些問題,大部分都是屬于合理訴求,少數表現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過高,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人,各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深入實地,調查了解情況,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組織調解和協調相關部門,認真加以解決,有力維護了全鄉的社會穩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過幾個月以來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了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減少了群眾上訪案件的發生,確保了社會穩定的目標任務。一些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社會矛盾也擺上了工作日程,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有望在不長的時間內得到妥善解決。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個別人員調解不及時,對社會穩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壓力。
二是由于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對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帶來了一定壓力。
四、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是領導重視、各部門齊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堅強的領導、有了正確的決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會穩定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情況不同了,新的矛盾就會不斷的產生,所以需要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時時關注,及時加以化解。只有這樣,社會的長治久安才能夠成為現實。
三是及時排查和預防各種社會矛盾的`發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糾紛的發生遠比等矛盾糾紛發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時性的優勢就在于防患于未然,處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把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聽取匯報,認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動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開展。各糾紛黨委負責人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部門負責人為職責范圍內的直接責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項措施落實,認真貫徹“一個矛盾糾紛、一個化解責任人、一個化解班子、一個化解方案、一個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確保工作取得實效,確保矛盾糾紛及時得到化解。
2、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置事件。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完善公共事件預警機制,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處置機制,及時掌握可能引發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情況信息,努力提高處置能力與水平,并圍繞重點工作,加強隊伍培訓,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事件,把其對社會穩定的沖擊減到最低限度。
3、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的力量,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的作用,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傳、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等工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時化解因涉法涉訴引發的矛盾糾紛。做好本鄉內的影響社會穩定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單位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向社會,不得把本級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給上級。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2
20xx年,我鎮以創建平安xx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打好“三大戰役”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整合三大調解資源,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種調解方式的有機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糾紛89件,調處89件,實現了實現“四下降、三提高、兩不出現”的工作目標。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抓組織網絡,構建“大調解”陣地。
穩定是第一要務,鎮黨委、政府把該人民調解工作當維護農村穩定,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內容,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一是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黨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黨委委員任組長,派出所長、司法所長為副組長,民政、團委、婦聯、勞動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民調解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活動的研究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和也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以鎮調委會為平臺,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統一由調委會受理、分流、調處、督辦、報結、回訪的調處機制。使組織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了活動的順利開展。二是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人員。為便于工作開展,將綜治辦、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調委會,合署辦公,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同時按照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職能,整合內部資源,發揮綜合優勢,每天安排一名素質高、業務精的職能部門同志在辦公室值班,實行聯合辦公,聯動聯調,專兼職結合,保證了每起糾紛有人問、有人管、有結果。三是嚴格辦理,規范流程。按照受理、約談、告知權利義務、調解、整理歸檔、辦結的工作流程,以綜治、信訪、司法為主,各部門各負其責、聯動聯調,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堅持依法調處,切實規范調委會運作。四是加強中心硬件設施建設。專門為調委會安排了兩間30多平米的辦公室,添置了辦公用品,并配備電腦和打印機,做到了各項制度、標牌上墻。今年還為綜治配備了兩輛摩托車用于下村辦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鐘內趕到事發點,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層調解網絡。以鎮調委會為龍頭,以村調委會和糾紛調解員、糾紛信息員、法制宣傳員為基礎,其他調解組織形式為補充,在每個村委會都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處室,明確一名分管調解工作的領導負責并與調委會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配合聯動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網絡體系。同時按照綜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還在各組落實了基層信息員160余名,保證信息靈敏、暢通,確保矛盾糾紛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有效的發現、調處、化解。
二、抓責任落實,構建“第一責任人”格局
發展是硬道理,綜治是硬措施,穩定是硬任務,,領導重視是關健。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堅持鎮、村、組三級矛盾糾紛排查制度。黨政聯席會議每月聽取一次綜治情況匯報,鎮里每個月排查一次,村及單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鄉鎮調委會采取領導分工負責制,組織調解人員逐村、逐組進行地毯式排查,同時抽調得力人員對重點村、重點場所開展重點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分析情況,研究對策。鎮、村、組三級,層層簽訂責任狀,對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工作格局。二是堅持領導親自抓。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工作上臺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鎮、村一級,解決在萌芽狀態。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揚言要越級上訪,而我鎮羅家村的張xx,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區的組織者之一。為做好他的穩定工作,鎮黨委書記歐陽海波親自帶隊,耐心細致地給他講政策,真心實意幫他解決問題,推心置腹地與他交朋友,使張圣錄放棄了上訪的念頭,一心一意到常寧開礦去了。端午節那天,洞尾村道灣組年僅三十歲的婦女雷xx,因與丈夫張國強吵架服毒自殺。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灣組打人命官司。聞訊后,鎮長廖楚明迅速帶領人大主席周志輝、政協聯工委主任劉堯蘇等人到現場調處。經xx、棲鳳渡雙方鎮、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達成了協議。三是堅持會議交辦信訪案件制度。不定期召開會議交辦信訪案件和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處理矛盾糾紛問題。特別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處理矛盾糾紛,比如春耕大忙前著重處理水利、田土權屬糾紛,清明節前著重處理墳山糾紛。今年共組織了8次全鎮性的排查糾紛活動,排查出矛盾糾紛89起。四是堅持邊界糾紛聯防聯調制度,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化解群體性問題上,放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上。1月份七一一礦的退役治理覆蓋問題,4月份與橋口鎮共同調處了羅家村與黃泥灘村的墳山糾紛,5月份與棲鳳渡鎮共同調處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殺事件,8月份協調處理了街洞煤礦轉運站對街洞村的煤塵污染問題。
三、抓糾紛調解,牢筑“第一道”穩定防線
糾紛矛盾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今年,我鎮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糾紛調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調處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確保社會穩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xx年7月,我鎮洞尾村新灣組村民李xx騎摩托車路過棲鳳渡鎮瓦灶村時,被狗咬了一口。當時,他沒有在意,既沒有確認狗的主人,也沒有注射狂犬疫苗。20xx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xx的親屬聽說是瓦灶村鄧家的狗咬的,糾集40余人,到鄧顯德家要求賠償。鎮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處理。經調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鎮、村干部與李xx的親屬擺事實,講道理,講法律,這件事因為死者的疏忽,無法確認狗的主人,應該由死者自己承擔責任。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死者家屬心服口服,一場糾紛僅用一天時間就結案了。二是結合鎮情,依法調處。今年5月,我鎮紅五星村六組婦女李某,帶著年僅2歲的兒子到該村11組鄧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無人看管,不慎掉進鄧道成的果園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發生后,李某家屬認為是鄧道成家的蓄水池防護措施不到位,屬責任事故,要求對方高額賠償。鎮調委會認為,xx是養魚大鎮,到處是魚塘,隨時都有可能發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長加強防范。通過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鄧道成向李某賠償20xx元結案。三是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對維護社會穩定,我鎮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將化解矛盾工作擺在第一位。我鎮共有“七九”兵20名,是蘇仙區人員最多的鄉鎮,牽頭人張xx是郴州市的主要組織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xx穩,蘇仙區就穩。為了做好這一特殊群體的穩定工作,我鎮制定了嚴格的措施:一是嚴格實行“三盯一”制度,對每名“七九”兵確定了3名責任人(鎮領導、駐村干部、村支書),取消雙休日,要求責任人與“七九”兵同吃同住,解決他們生產、生活實際困難。二是加強信息暢通,鎮辦公室每天對責任人進行早晚調度,了解“七九”兵的情況。三是重點人員重點管理,鎮政府派兩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時對重點人員跟蹤管理。今年,我鎮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軍群體人員做到了無一名赴省赴京上訪,為xx鎮乃至蘇仙區的社會穩定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四、抓制度建設,健全四個長效機制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我鎮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度。按照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黨員包戶的模式建立防控網絡,村調委會對當地發生的糾紛情況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要深入進行排查,及時調解,做到信息暢通,情況明了,并定時上報。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月排查分析例會制。要每月13日召開分析例會,聽取村前個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實行包案調處制度。將每起糾紛具體落實到每個調委會和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終設考核和干部政績考核內容,獎優罰劣。對出現“民轉刑”事件,要追究駐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責任。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3
古豐鄉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按照穩定壓倒一切的工作方針,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起到了應有的作用,F將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
重點排查調處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收縮居住、移民搬遷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所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體性的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不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結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加強了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健全三級調解信息網絡,調整充實村級調解組織,加大調解員培訓,完善了村級調解制度和場所。堅持矛盾糾紛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報告制度,促進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規范化、制度化、經;拈L效機制的形成。充分發揮調解委、人民調解員第一道防線作用,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及時掌握了各種矛盾糾紛的產生情況,及時化解和調處產生的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惡化。
(四)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為依法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干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戶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傳到哪里,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二、主要矛盾及突出問題:
(一)主要矛盾情況
活動開展以來,我鄉矛盾糾紛事件主要體現為土地、林地、低保政策、扶貧政策類。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在開墾土地、林地耕作方面也加強了認識,對土地的重視程度也水漲船高,與此同時,也引發了許多與土地糾紛相關的事件。
(二)其他突出問題
我鄉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精神病人屬脫管狀態,村小組沒有引起重視,重點看護,法定監護人有時也監管不到位,望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給予配合,妥善管理。
三、形式分析及意見建議
(一)形式分析
當前我鄉轄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形式依然嚴峻,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有時會顯得力不從心。由于職權方面的問題,導致工作有點拖沓、銜接不到位,與相關部門配合時,人力物力也是捉襟見肘。特別是在收縮居住點修建之際,農村土地共有宗地確權登記方面存在著較大問題,屆時因土地糾紛引發的案件愈加增多,要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妥善處理。避免引起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意見建議
1、基層基礎設施配備較為落后,存在經費難的問題,工作做深做細難度高,責任落實難以到位,鄉鎮依法實施難度較大;
2、交叉分工導致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出現錯亂,管理出現脫節錯亂,需要進一步向科學化、規范化、合理化轉變;
3、領導干部要起到積極帶頭作用,把相關職責落實到位,在思想上與行動上保持高度的統一。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大排查大調處活動,著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古豐和促進古豐鄉經濟崛起做出了貢獻。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4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區在東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F將工作總結如下:
20xx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并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范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范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里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我們力爭做到不讓矛盾激化,我們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做到如下幾點:
(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群眾的看法與意見
(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xx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后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各種利益關系的再調整,鄭集鎮的各類矛盾糾紛有所增多,特別是山林、資源權屬糾紛,山地承包糾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以及社會籌資、金融債務等方面引發的民事糾紛日益突出,有些還釀成群體性事件,影響了社會安定穩定。鄭集鎮自20xx年以來,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立足基層實際,扎實抓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探索出一套綜合運用組織、法律、行政、民間等手段,適合基層調解工作規律,符合人民群眾意愿的解決矛盾糾紛的方法,努力建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的安定穩定。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廣,影響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只有各部門齊抓共管,通力協作,方能有效運行。鄭集鎮及時總結、推廣幾年來的經驗和做法,建立以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為依托,以司法所為支點,以各村(居)治保調解主任為網眼的長期排查調處動態管理網絡。各村政府把組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議事日程,在“選。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齊、配強隊伍;組織短期業務培訓,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探索調解方法與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規則、工作范圍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節目及活動的重點排查,敏感時期及有關政策出臺前的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有效規范了中心的“從業”行為,促進了“中心”的有效運轉,深得案件當事人的信服,群眾都說:“調處中心效率高,以后有事我們就找中心解決!边@充分體現了群眾對調處中心的信賴。一年來,這些“中心”共排查矛盾糾紛180余件,調處120件,調處率明66.7%。“中心”的成立及有效運轉,使xx鄉信訪總量大幅下降,越級上訪的批數和人數連年穩中有降。
三是建立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實行歸口調處的工作機制。完善滾動排查、信息報送、定期通報、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工作制度,不斷推進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對全鄉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隱患及重大信訪問題和積案及時進行通報,并由鄉五套班子領導掛鉤督辦;鄉直各有關部門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有關村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形成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解決在基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矛盾糾紛不出鄉”。
堅持一線接訪制度,開設鄉委書記、鄉長信箱,開展人大代表下鄉巡回接訪等活動,拓寬了群眾信訪渠道。同時,建立健全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方案,密切關注土地征用、下崗安置、“兩勞釋解”人員等不穩定因素的各種動態,積極采取預警、疏導、處置、化解等相應對策,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的苗頭納入視線,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調處。
做好農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是關鍵。按照“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地各單位黨政一把手是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有效形成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責任體系。
四是開展領導下鄉接訪和主動約訪活動,定期深入到所掛鉤的村,就本人負責督辦的和該鄉村已發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調查研究,靠前指揮,面對面做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各村政府在本轄區劃分責任片區,由村領導及“調處中心”工作人員分片掛鉤,定期進村入戶調查情況,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對策,提前入戶訪談,前移工作關口,及時化解不穩定因素。
五是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責任追究制度。把領導干部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實績與職務升降、獎懲掛鉤。根據中央綜治委《關于對發生嚴重社會穩定重大治安問題的地方實施領導責任查究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本鄉實際,制定《落實信訪效能督辦制度實施意見》及《關于發生集體越級上訪問題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對工作失職、排查社會矛盾糾紛不力,或貽誤時機,致使小矛盾釀成大事端及問題較多、長期得不到解決釀成重大事件的責任單位領導和責任單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別給予督辦文秘告誡、效能告誡直至綜治“一票否決”。對各地各單位轄區或管轄范圍內發生集體越級上訪,造成不同程度惡劣影響的,分清不同情形對黨內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直到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對黨外責任人則按法律程序給予相應的處理。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15
一年來,我校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在局安全辦的正確指導下,我校十分重視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不斷地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機構網絡,完善各項制度,堅持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充分發揮我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在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確保了我校教學秩序穩定的好局面,為全校師生的工作和學習提供了一個良好有序的法治環境。我校一年來調處排查的情況如下:
一是完善機構。
20xx年以來,我校調整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成員,進一步明確了領導小組各成的員職責。
二是細化措施,調處及時。
一年來,我們一直把堅持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學校安定穩定的首要環節來抓。堅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隨時排查制度相結合,至少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了解掌握全校矛盾糾紛動態,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群體性問題,一年來,共排查調處學生與學之間矛盾導致家長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3件,調處學生之間矛盾糾紛2件,成功調處2件,實現了調處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預防在先,苗頭性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糾紛不出班,大糾紛不出校。
三是健全制度,責任到位。
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我們堅持推行定期排查調處制度、協調會議制度、責任片區包案制度。對學生影響面大,學生反映強烈的問題,實行學校政教處和校綜治辦包干,限期辦結,使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解決。同時,我們堅持緊緊依靠學校黨支部及廣大家長的支持,與公安派出所加強聯系,齊抓共管,進一步提高了我校調解工作的公信力。
四是全力化解調處矛盾糾紛上下功夫。
按照抓源頭、抓苗頭的思路,關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問題消除在萌芽。
五是加強培訓,注重質量。
按照司法部、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和省、市、縣、鄉的要求,加強我校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我校調解人員的業務素質,夯實我校調解工作基礎。
一年來,雖然我校的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一是我校調解人員的課時量重,調解時間很緊。二是目前學生間的糾紛矛盾日趨復雜化、多樣化、易激化,稍有處理不當,就可能引起家長之間的大矛盾事件。所以,調解工作一定要十分重視。應加強對全校師生矛盾糾紛的排查宣傳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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