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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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 1
根據省廳辦公室《關于報送20xx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的通知》(川環辦函〔20xx〕49號)要求,現將我市20xx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我市緊緊圍繞發展大局和環保中心任務,全力推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安靜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全市各縣(區)聲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區域環境噪聲狀況。
20xx年,全市486個有效測點的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1.0分貝,同比下降0.1分貝,全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年均值在45.7(平昌縣城)~54.5(縣城)分貝,全市無明顯區域噪聲污染。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聲質量狀況。
20xx年,全市共監測路段長49.42千米,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62.3分貝,同比下降了0.7分貝。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年均值在52.6~67.9(巴城)分貝之間,無超過70分貝的路段,達標率為100%。
(三)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狀況。
20xx年全市各類功能區共監測128點次,其中晝間64點次、夜間64點次。各類功能區的晝間和夜間均達標64點次。
(四)噪聲擾民投訴及處置情況。
20xx年度,我市噪聲擾民投訴情況在所有環境違法投訴中所占的比例為60.51%,全市各類投訴總數為980件,其中噪聲投訴593件(道路交通噪聲13件,工業企業噪聲6件,建筑施工噪聲305件,社會生活噪聲269件)。
二、工作開展情況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環境噪聲污染日趨突顯,噪聲擾民問題日益突出。為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解決好噪聲擾民問題,我市20xx年度主要開展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健全完善噪聲污染防治長效工作機制。20xx年,我市按照“服務為主、以民為先”的理念和“重在預防、防治結合,統一受理、歸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投訴統一受理、歸口管理、限時辦結機制,擾民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案件執法機制,宣傳機制和監管責任追究機制等一系列噪聲污染防治長效工作機制,把加強機制建設放在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首位,采取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將環保、群眾、媒體等多方監管作為健全完善噪聲污染防治長效工作機制的重要內容和載體,提高了全市噪聲污染防治的工作效率。
(二)開展巴城城區公共場所環境噪聲專項整治。市環保、公安、城管理執法三家單位聯合印發了《巴城城區公共場所環境噪聲專項整治聯合行動方案》,在巴中日報、巴中新報、巴中晚報上發布《<嚴控噪聲污染牽手文明巴城>致廣大市民的一封公開信》、《關于在高考、中考期間加強環境噪音監督管理的通告》,呼吁市民積極配合,主動作為,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從我做起,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專項治理期間共出動執法人員520人次,出動執法車輛128臺次,檢查商戶3530家,巡查建筑工地、市政施工120處,現場責令停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推銷產品、招攬顧客噪聲源設備(音響、喇叭等)360件次,與商戶簽訂《巴中市商業噪聲管理責任書》1380份,規勸制止沿街叫賣、流動宣傳、夜間大聲喧嘩等噪聲不文明行為310起,查處經營活動中空調和冷卻塔的'超標噪聲污染15起,取締影響市民生活休息的露天燒烤、大排檔、夜啤酒場所23個,教育、整治壩壩舞噪聲污染28處,張貼“控制噪音,牽手文明”、“控制聲源,保護環境”溫馨提示569處,簽訂娛樂場所噪聲管理承諾書108份。 12369環保熱線專人24小時值守,受理投訴、群眾來信來訪、局長信箱等21件,其中,聯合行動小組辦結7件,環保部門辦結14件,做到了訴求有應,接訴必處,結果必復。
(三)加強道路交通噪聲治理監管力度。 20xx年,全市城市機動車數量急劇增加,城市交通干線車輛鳴笛現象較為嚴重,道路交通噪聲存在污染隱患。為改善這一狀況,市、縣(區)環保部門配合公安交通部門在市區主干道設立禁鳴標識,在各學校所在路段和辦公場所等敏感區域附近設禁鳴區和限速區,加強了對亂鳴笛情況的監管力度。車管部門加強機動車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車流量、車噸位和規定限速要求。巴城城區在采取黃標車及老舊車輛限區行駛的基礎上,加強道路建設,在市中心醫院十字路口架設了人行天橋,在大道龍北路口修建了下穿遂道,開通了二環路,緩解了車流量的壓力,減少了交通擁堵,對控制交通干線噪聲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加大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20xx年,我市各級環保部門對施工工地噪聲實施嚴格建設審批制度。對所有施工場地申報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占地面積、施工總期限、各施工期環境噪聲的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執行嚴格的制度管理,設置《環保建筑工地環保監督公示牌》95處,促使建筑單位采用低噪聲的新技術和施工機械,禁止大中型施工工程在現場安裝使用混凝土攪拌機,大力推廣商品砼,最大限度的降低噪聲排放。同時,采用突擊抽查或檢查方式監督其噪聲排放狀況,根據施工方的污染范圍、強度、時間及建設規模向建筑單位征收建筑噪聲排污費,以此來控制施工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五)加強廠界噪聲污染監管力度。20xx年,為營造良好的市區環境質量,進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學習、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聲環境質量,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加大對廠界噪聲的監管力度,要求噪聲污染嚴重的企業要遠離學校、居民區等聲敏感區,并達標排放。如因特殊原因距離聲敏感區較近的噪聲污染企業,需妥善布置噪聲輻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結構,加強廠區界的立體綠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減小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三、存在主要問題
(一)規劃布局不完善。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范圍日益拓展,過去在規劃布局上未能充分考慮各類噪聲源對公眾的干擾,未合理規劃各類功能區,導致功能區混雜,交通噪聲、娛樂噪聲很難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二)污染調查取證難。建筑施工噪聲、車輛鳴笛聲等噪聲污染存在瞬時性、分散性等特點,隨著設備的關停而很快消失,給執法取證帶來很多困難。
(三)部門職責不明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賦予了環保、公安、交通、文化等部門環境噪聲監管職責,我市及各縣(區)均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部門的部分管理職能移交給了城管執法局,出現管理交叉、執法主體不明確的情況,多頭管理帶來了相互扯皮相互推諉等新的問題。
四、20xx年度工作計劃
(一)加強規劃引導,嚴格聲環境準入。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將聲環境質量改善作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在業務辦理、審核等各個環節中嚴格聲環境準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設立噪聲污染防治章節,建設項目環評要明確改善聲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嚴格項目環境噪聲 “三同時”驗收管理,未通過驗收的噪聲排放項目,一律不得投入運行。
(二)強化監管督促整改,建立聯動機制。與各部門建立部門聯動和信息互通機制,建立聯合檢查常態機制,對噪聲排放超標的場地責令其限期整改并予處罰。
(三)實施噪聲實時監測,提供執法依據。嚴格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開展噪聲監測,環境監察、監測人員深入各污染源進行現場監測,實時掌握各個點位的噪聲排放聲級,對環境執法提供依據。
(四)加強重點源監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督促各縣(區)對于本轄區內確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會生活和工業等領域的重點噪聲排放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實施噪聲污染限期治理,確保實現重點噪聲污染源排放達標。
(五)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噪聲污染防治認識。廣泛開展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對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認識,按照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決城鄉環境噪聲污染問題,建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加大噪聲違法的輿論監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徑地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設安靜舒適的城鄉環境。
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 2
省環保廳:
按照你廳關于報送20xx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的通知(川環函[20]342號)要求,現將我市20xx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環境噪聲現狀
20xx年,我市區域環境噪聲全年平均等效聲級為53.2分貝(比20xx年下降1分貝),一類區晝間達標率66.7%,二類區晝間達標率92.1%,三類區晝間達標率66.7%,四類區晝間達標率75%,全市晝間達標率83.8%。城市功能區全年平均等效聲級55.9分貝,比20xx年上升0.2分貝。全市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66.1分貝,聲環境質量等級為一級(好)。
20xx年,接到噪聲投訴368件,其中工業噪聲投訴201件,社會生活噪聲投訴117件,施工噪聲投訴50件,信訪件辦結率達100%。
二、主要工作情況
20xx年,我市繼續實施寧靜行動,以交通噪聲、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督,加強處分力度,加大噪聲污染治理,開展各項噪聲執法專項行動,切實改善聲環境質量。
一是扎實開展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實行城區通行證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車輛和小型貨運車輛在交通頂峰期局部路段通行,加強城區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聲污染。完成交通標志29塊,交通標線15424平方米;已調整交通信號,圍城路實行單項循環。嚴格實施對現有禁鳴街區的管理,設置禁鳴路段1條。集中開展交通噪聲整治專項行動11次,開展禁鳴統一集中行動4次,查處不按規定使用喇叭交通違法行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處機動車亂停亂放交通違法行為5370起。
二是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控制。繼續推廣使用低噪聲機具和工藝。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全面禁止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等產生高噪聲的施工作業。開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聲設備檢查5次,檢查工地85個;開展建筑工地噪聲專項行動10次,查處夜間施工、通宵施工等噪聲擾民問題50件,查處率100%;集中開展了工業企業噪聲整治專項行動2次。全面完善了投訴處理機制,加強一般工程建設工程夜間施工噪聲污染控制,夜間施工審批率達100%。
三是扎實開展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治理。開展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噪聲污染專項治理行動15次,檢查了291余家娛樂文化場所,對20余家大型文化娛樂場所進行了專業噪聲檢測,對存在輕微問題的28家娛樂場所進行了口頭警告,限期整改5家。開展商業活動噪聲污染防治,對壩壩舞場所及音響使用進行了標準,對臨街商家、夜市、餐飲店鋪、流動攤販占道經營行為進行巡查,查處各類商業使用高音喇叭、音響的行為,今年開展商業噪聲專項檢查2次,處理商業噪聲擾民23件。在近期夜市攤點專項行動中,檢查了294余家夜宵攤點,處理夜市方面的'噪聲投訴62件。開展社會生活噪聲專項行動4次,處理社區生活噪聲擾民問題32件。開展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專項宣傳18次。
四是扎實開展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開展了工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3次,處理工業企業噪聲污染的投訴201起,檢查了61家工業企業,監測企業18戶。
五是扎實開展“兩考”禁噪。以城區建筑施工工地、校園周邊、居民密集區、臨街商住、夜宵攤點及文化娛樂場所等為重點,定時、定人、定責,集中開展專項治理行動2次,共檢查娛樂場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處、夜宵攤點100余家,發放宣傳資料150余份。
六是加強寧靜行動宣傳。通過電視臺、網絡、報考等載體對寧靜和利廢相關工作進行宣傳,發放寧靜、利廢相關宣傳資料10萬余份。
三、工作成效及經驗
經過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區域環境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均低于20xx年水平,成效較為明顯。
主要經驗:一是堅持有訴必查,發現問題及時催促整改;二是堅持重點排查,催促企業限期治理;三是強化部門協作,加大聯合執法力度。
四、問題及建議
1.局部商家經營者對噪聲污染影響認識不夠,現場管理不到位,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
2.執法隊伍建設還需加強,執法能力尚待提高。
五、20xx年工作方案
1.“三同時”制度,要求工業企業認真落實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建筑工地嚴格控制施工時間,防止噪聲擾民。
2.加強工業企業的日常監管,催促城區企業加強現場管理,減少人為金屬碰撞等噪聲影響周邊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
3.繼續實施寧靜行動,進一步強化部門職責,開展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嚴肅查處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違法行動。
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 3
根據市局《關于做好中高考期間嚴格控制噪聲污染工作的通知》要求,為給我區中、高考考生創造一個安靜、舒適的學習、休息及應考環境,xx局嚴格控制中、高考期間的生產、生活噪聲,具體工作如下:
1、5月31日xx局聯合環保局、公安分局、建設局通過電視臺、報社等媒體傳播途徑聯合下發《xx子區中、高考期間噪聲管制通告》,通告要求自20xx年5月23日至6月23日中、高考期間,在市區及城鎮居民區范圍內,晚上22:00至次日晨8:00(北京時間),為社會噪音管制階段,禁止從事產生噪聲超標的經營性活動和建筑施工活動,各建筑施工單位6月7日-6月9日、6月20日-6月24日全天24小時停止施工等。
2、高考、中考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考場周邊進行不間斷巡檢,禁止周邊從事生產、裝修、施工、餐飲、娛樂經營場所、沿街商販經營性叫賣等各類噪聲的產生。共出動執法人員人次24人次,處理舉報6起,其中有4起是施工嗓音投訴,還有2起是投訴流動商販擾民的`,執法人員對這6起舉報及時進行處理。
高考期間暫未發現重大、疑難問題,各單位均能相互配合,為我區考生提供了良好的復習、休息和考試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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