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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時間:2024-10-24 04:30:14 合同 我要投稿

勞動合同范本匯編1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范本匯編14篇

勞動合同范本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通訊地址):

  郵編: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以及甲乙雙方所在地的有關地方規定,鑒于乙方愿意到甲方工作,甲方也同意接受乙方為其工作,并且乙方承諾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如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沒有勞動關系,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下簡稱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

  第一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章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工作崗位: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或調動,并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四條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按照國家法定工時制度安排乙方的工作。

  第五條甲方依照《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甲方所在地政府的放假安排,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法律或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期間安排乙方帶薪休假(因特殊崗位工作需要安排的乙方加班除外)。

  第六條乙方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四章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勞動工具和職業危害防護,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操作規程和標準。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操作規程。從事特殊工種崗位者,必須具備相應的上崗資格。

  第八條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甲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計劃生育的各項法規,并為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甲方負責根據乙方的崗位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入職教育、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崗位培訓及其它教育和培訓。

  乙方應接受甲方安排的各種與崗位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章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依照甲方的工薪管理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其工資水平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對因特殊崗位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合同第五條所列的休假節日期間加班,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的工薪管理制度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月工資見《薪酬福利協議》。

  第十四條乙方有義務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將按照國家規定直接從乙方每月工資中予以扣繳。

  第六章社會保險及公司福利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均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依法參加和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甲方負責按時為乙方辦理相應的手續。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或政策,結合公司的經濟效益,制定符合甲方實際情況的公司福利規定,為乙方提供相應福利。

  第十七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其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中有利于乙方者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其病假工資按照甲方的考勤制度執行,同時享受公司相應的醫療福利。

  第七章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乙方應恪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照甲方要求參加各種技能培訓,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執行的各種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操作規范和標準。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按照與甲方簽訂的《員工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保守甲方及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擅自離開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不得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具有勞動/勞務關系和工資報酬的第二職業。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在與公司有關的任何活動中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形式的個人回扣。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聘)用條件的;

  (二)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期: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天津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試用期后,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要求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二)未按照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章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第三十六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四)甲方依法宣告破產、解散的。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續訂勞動合同,不再包含試用期。

  第三十九條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情形的,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甲方應當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第(三)、(四)項情形的,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十一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辦理正常工作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本合同的書面證明,并辦理有關手續,但甲方可以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四十一條之后進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要求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不予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

  第四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四)項規定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四條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按照國家和甲方所在地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支付相當于工資報酬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

  第四十五條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解除本合同,按照國家和甲方所在地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計算以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乙方的月平均工資和乙方在甲方的連續工作年限為標準:

  (一)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一)項的,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應當依照國家及甲方所在地的有關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二)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二)、(三)項的,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四十六條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連續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乙方相當于甲方所在地上一年企業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四十七條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規定,終止本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四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規定,除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違約金外,對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下列損失:

  (一)甲方為錄用乙方所支付的直接費用;

  (二)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費用;

  (三)對甲方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九條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四)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承諾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系”的基本條件,隱瞞其與原單位具有勞動關系的事實,造成甲方對乙方原用人單位承擔的連帶經濟損失賠償責任,應當向甲方賠償。

  第十三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發生勞動爭議,應本著合理、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解決。甲乙雙方均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經甲方加蓋印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乙方簽字后,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時間為生效時間。

  第五十三條《勞動合同變更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對本合同正文內容的增加、修改、刪除等變更,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同時在本合同中與之相抵觸的部分失效。

  第五十四條甲乙雙方在簽訂的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以前連續勞動合同中,最后一次簽訂的《員工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本合同的期限內以及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持續有效。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及相關附件均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范本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系電話:

  注:乙方保證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如有變更將及時通知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甲乙雙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實告知對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甲方將在本合同中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等情況。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后,已了解相關情況并無其他想要了解的情況。

  同時,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資料均為真實有效。

  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已閱讀并理解甲方及用工單位所有規章制度,并承諾自覺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月。如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 個月。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至: (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工作。乙方在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派遣期限屆滿,如用工單位無異議派遣期限自動延長一個派遣期限,或依據用工單位的通知。如續延的派遣期限超過本合同期限,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自動續延至派遣期限屆滿。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乙方了解并同意用工單位或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責進行合理調整。甲方有權將乙方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約定相應的派遣期限或試用期。變更后的派遣期限或試用期另行通知。乙方確認并自愿接受甲方安排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點工作:用工單位在國內各分支機構所在地;用工單位關聯單位所在地;用工單位客戶和供應商所在地;用工單位開展業務、從事活動在上海地區、江蘇地區、浙江地區等多個區域的多個用工單位工作,乙方應當服從,乙方表示確認。

  第四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協商,甲方可以將乙方撤回,乙方應當服從。

  甲方撤回乙方,或用工單位將乙方退回甲方,甲方除可按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與乙方解除、終止合同外,亦可在合同期內重新將乙方派出或安排乙方在甲方待崗。

  第三章 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時間實行 工作制(標準工時或特殊工時)。乙方服從用工單位工作時間的安排。乙方加班應取得用工單位的同意。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確定。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乙雙方就勞動報酬的約定如下:

  (一) 乙方的工資 元,用工單位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表現和經營狀況對乙方工資進行調整。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的工資中包含了法定應由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即使甲方或用工單位未在工資單中明確羅列該費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獨生子女費、托兒補助費等。

  (二) 并由甲方或用工單位為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依法應由其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等費用。

  (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8條的規定,乙方在無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為準。乙方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指無工作期間包括但不限于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無工作狀態, 以及因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由甲方安排待崗。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病假工資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的80%。

  第五章 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按照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乙方入職后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社保轉移單。因乙方怠于提交相關資料造成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相關福利,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發生工傷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辦理理賠申報手續,但乙方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時起二十四小時之內通報給甲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向甲方提出失業申請或到相關機構直接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失業申請和有關材料,即乙方不需甲方為其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乙方須自行承擔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切責任。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乙方須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活動;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合法利益,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不得將用工單位的任何秘密資料和物品向外界泄漏或攜走。如乙方與用工單位有其他特殊約定,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止協議等,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應:

  (一) 如實向甲方提供乙方與原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及社會保險轉移單;

  (二) 如實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真實身份證明,包括學歷證、身份證、工作經歷等;如乙方從事的崗位根據國家要求應持有職業資格證書,乙方須持有并向甲方提供;

  (三) 應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

  (四) 乙方如與用工單位另行簽訂本合同以外的其它協議,應在協議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甲方處備案,甲方保護乙方已備案的合法權益。

  (五) 乙方如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并按用工單位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 乙方因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違法行為等,被用工單位解聘時,不享有任何經濟補償,甲方及用工單位也無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聘。

  (七) 乙方離職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屬于用工單位的任何物品。

  (八) 乙方離開用工單位時如領取了競業禁止補償金,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到與用工單位有直接競爭的單位工作。

  (九) 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向甲方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等所需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轉移單、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醫療藍本、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如發生其合法權益受到用工單位侵害時,應自權益受侵害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事實和證據。

  (十一) 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對用工單位及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違反合同的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對勞務用工單位及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等)應由乙方承擔。

  (十二) 乙方需對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個人行為負全責、 如因乙方個人原因,導致甲方或用工單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的'索賠,乙方對此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十三) 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十五日內辦理離職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領取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等)。

  第十五條 如果乙方出現違反本章規定的行為,甲方可根據其情節給予各種處分(包括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并協助用工單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

  (一)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隨之變更;

  (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單位解除與甲方的派遣合同,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時,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并履行本合同;

  (三) 甲乙雙方中有一方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時。

  第十七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一)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詳見附件二);

  (二) 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本合同規定的;或有以下嚴重違紀行為的:

  ü 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受到一次書面警告后,再犯可受書面警告的錯誤的;

  ü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乙方因行為不當而被行政拘留、勞教或觸犯刑律免予刑事處分的;

  ü 工作中,有、恐嚇、侮辱、誹謗、擾亂工作秩序以及騷擾行為;

  ü 乙方在與甲方維系勞動關系期間累計曠工2天(含2天)以上,或因曠工受到書面警告又犯同樣錯誤;

  ü 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的;

  ü 違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培訓、保密等協議的;

  ü 乙方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三) 嚴重失職、玩忽職守,不服從管理,給用工單位或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使甲方或用工單位遭受經濟損失在幣伍佰元(或 元)以上或給甲方和用工單位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的;

  (四) 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或隱瞞重大疾病史、或隱瞞不適合到用工單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況的;

  (五) 乙方向甲方或用工單位隱瞞其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或尚有其他未了結事宜的,按原單位勞動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不能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或在用工單位工作的;

  (六) 有營私舞弊、貪污、盜竊、弄虛作假、欺騙、欺詐等行為;

  (七) 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 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撤回或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到甲方客戶服務部門報到:

  (一) 乙方不能準時報到的,視為曠工。甲方有權依據第十八條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理。

  (二) 甲方安排乙方待崗期間,如乙方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工作,甲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三) 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報到,乙方拒絕又不能提出合理理由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單位報到之日起視為曠工。甲方有權依據第十八條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除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應送達用工單位及甲方。如乙方已將書面通知送達用工單位而未及時送達甲方,則視為已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四條規定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終止本合同且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若乙方已在用工單位獲得經濟補償金的,甲方不再額外支付。

  第二十七條 乙方符合領取經濟補償金的,可自其與用工單位完成工作交接后到甲方領取。

  第二十八條 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應支付甲方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違反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規定,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應支付約定的違約金外,不足以彌補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損失時還應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時,如未能完成用工單位或乙方的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歸還資料、財物,配合財務核查,賠償損失等。甲方有權暫停支付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以及暫停辦理人事手續,在乙方完成以上工作交接后,甲方或用工單位再發放給乙方。

  第三十一條 由于乙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或用工單位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用工單位的直接損失,以及甲方或乙方尋找接替者的費用。

  第九章 勞動爭議處理與其它

  第三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甲乙任何一方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用工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簽補充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通知: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對方發出通知,并視為送達:

  (一) 如為傳真形式,則應以傳送記錄所顯示之時間為準,除非傳送之時間為該日下午五時之后,則送達日期應認定為在接收地的下一個營業日;

  (二) 若為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方式派送),以收件之日期為準。如乙方地址變更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發送達至乙方登記地址后即為通知生效;

  (三) 以掛號郵件遞送時,按郵局出具收據之日起十(10)個工作日為準;

  (四) 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時,應以接受人收到郵件后系統顯示的時間為準。

  (五) 以方式傳送時,應以發送成功后系統顯示的時間為準。

  第三十六條 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_年____月___日 20_年___月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

  鑒證人:_______

  鑒證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3

  甲方(用人單位):

  注冊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并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于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種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②無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并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涂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范本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范、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后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并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范本5

  甲方

  名稱: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條 工作內容

  1.1 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 綜合辦公室 從事_夜班兼職駕駛員_工作。

  1.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盡職盡責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內容,并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和考核要求。

  第2條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年。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約。

  2.2本合同沒有試用期。

  第3條 勞動時間

  3.1 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執行非全日制工作制,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下午16:00---00:00,特殊或緊急情況除外。

  第4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4.1 甲方應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并進行職業培訓、崗位培訓。

  4.2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4.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扣薪、調職、降薪等處理,或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賠償損失。

  4.4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義進行任何與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無關的業務、活動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后果乙方自己負責,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5條 勞動報酬

  5.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月 元。

  5.2 甲方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5.3由于乙方在另一單位繳納了養老、醫療保險,甲方不能為其重復繳納,已與本人確認,甲方不再承擔乙方其他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不負責承擔乙方的任何醫療費用,但為乙方投保中宏商業醫療保險。

  第6條 保密義務

  合同期內,乙方須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使用甲方商業信息;合同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乙方必須為甲方之一切商業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給予或轉讓。

  如果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乙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擁有乙方在履行工作職責時所取得的知識產權。

  第7條 合同終止

  以下情形發生時,本合同終止:

  7.1合同期限屆滿;

  7.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15日通知對方。

  7.3乙方在本合

  同有效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且無需再通知乙方。

  7.4 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

  7.5乙方無故礦工 日未到崗工作。

  第8條 其他

  8.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8.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6

  甲方(用人單位):注冊地址: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并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于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種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②無固定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并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涂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雇用乙方為本店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30天。

  二、乙方在甲方指派地區(全國范圍內),從事門店營業員崗位。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四、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勞動、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五、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六、甲方實行每日八小時,每月休息四天的工作制度。乙方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適度加班時間。

  七、甲方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薪資,日期為______日左右。

  八、甲方應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及乙方的技術水平、服務技能逐步提高乙方的`薪資水平。

  九、甲方支付乙方崗位基本工資 400元,三金補助400元。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薪資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后按新標準執行。

  十、下列情況,雙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泄露店內機密

  4、甲方可按照《員工守則》之規定辭退乙方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內離職,需提前5天以上書面申請甲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十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再法定申述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簽定日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應聘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學院__________系(部、處、室、館、科)(下稱甲方),根據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規定,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下稱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_個月。

  2、試用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崗位從事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擁有知識產權(中國現行知識產權法有明確規定的或另有合同約定的除外)。

  4、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上規定的工作培訓條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甲方職工,享受學院和甲方在政治、學術、教學和科研經費支配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2、乙方享受學院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的社會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5、其它: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以后隨工作變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甲方與乙方協商再作調整。

  2、乙方享受所聘崗位與聘任層次相對應的崗位津貼,并根據有關規定享受其它津貼。

  3、乙方因工負傷、致殘及職業病的待遇,探親、結婚、喪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員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的報銷標準和醫療期按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人事權益。

  2、乙方應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1、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2、乙方根據所從事的工作及自己貢獻情況認為有關條款需要變更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任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負傷,醫療期欺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準應征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系仍然存在的,視為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甲方對作為優秀人才引進的乙方,根據其學歷層次、教學和科研水平,按照《陜西教育學院優秀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住房、購房補貼、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等費用。

  2、乙方在聘期內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乙方違反約定,需向甲方退還有關費用,并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補償費和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簽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學院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組提交《陜西教育學院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調解,或向陜西省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學院人事處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涂改無效。

  甲方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9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_______市______鎮街(區)_________社區(村)廠區(公司、門店)的_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并按以下第()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_____(周/月/季/年)為計算周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1)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2)計時工資:崗位工種標準為_________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公布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元/月。

  第十條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制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_日如期支付

  _____(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別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乙方擅自離職15天后或1年曠工屢計超過30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第三十一條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15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10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4、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8、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勞動合同簽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三年(36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2.乙方保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工藝操作制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和領導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報酬:公司采用計件制,多勞多得,核算工資。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并告知乙方,計件單價以甲方的制定的標準為準。

  2.乙方在工作中應發揮積極主動性,進行工作創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減少損失的,甲方會給予獎勵。

  3.甲方于每月31號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4.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應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解除合同,在乙方辦理了工作交結后可以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以暴力、威脅、監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強迫勞動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當場庫除并終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與任何經濟補償:

  1.乙方擅自離職的;

  2.乙方曠工十天以上的;

  3.由他人代領薪水的;

  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極思想給生產帶來嚴重影響的;

  5.偷竊;

  6.屬于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7、因生產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間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為合同簽定之日起36個月。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參照企業相關管理制度償付甲方培訓費用。

  五: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并向甲方出具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后,結清應支付的報酬,結清工資后雙方合同自動失效。

  六、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向甲方如實告知自己身體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傷痛的基本情況,甲方許諾保證不歧視。如有隱瞞,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本企業相應規章制度視同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員工進廠前必須認真閱讀,理解企業制度。合同簽定時,視同乙方對企業相關制度知悉并認可。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用人單位:

  職工姓名:

  聯系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并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后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征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并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并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并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范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于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3.

  4.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蓋章或簽名)

  委托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

勞動合同范本13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雙方于20xx年x月x日簽訂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20xx年x月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xx0000元(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x0000元(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x0000元(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20xx年x月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范本1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

  用 人 單 位:青海省海東公路工程建設公司勞動者姓名: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即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訂立、履行、變更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填寫勞動合同第四條中勞動者崗位時,屬于勞務派遣工的,一律明確填寫崗位屬性,即臨時性崗位、輔助性崗位或替代性崗位。同時對勞務派遣工應當簽訂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應由勞動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二○一六年四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名稱 青海省海東公路工程建設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郭東鋒 委托代理人 住所 平安縣平安鎮海東路202號聯系電話 0972-5922573

  第二條 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 街道(鄉鎮)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取下列第 三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20xx年月日起至 施工完成 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 公路工程施工崗位工作(勞務派遣工的崗位屬性為:),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五條 勞動者在該崗位的職責要求是:

  第六條 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下列第 一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周期內總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基礎上,應采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時的,由用人單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 用人單位依法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用人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按下列第 二 種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元或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 》執行。

  (二)計時工資。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為 3200 元/月(周、日),績效工資(獎金)根據勞動者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三)計件工資。勞動者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

  第十一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為元(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按15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按2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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