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采購合同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產品采購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產品采購合同1
1.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采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本采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采購物品說明
3.1 采購物品及說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產品采購合同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及比對,確定乙方為甲方職工食堂采購蔬菜、肉類、糧油及干貨調料等食材的固定采購點。為確保雙方合作事宜,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明確雙方的責權關系,特擬定此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采購日期、數量及價格
1、甲方每天根據當天實際就餐情況派人去乙方所在地進行相關食材的挑選和購買,打印購物小票,小票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用于月底進行核對。
2、各類食材以當天市場價為準,不得高于當天零售價。乙方應本著長期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提供菜價,若發現任何一種食材高于當天零售價格,則按乙方自供貨日起到發現日當天總天數×差額進行補齊,若出現兩次,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條:食材質量
1、乙方配送給甲方所食用的糧油、蔬菜、雞、鴨、魚、豬肉、干貨等廚房食用材料等必須符合國家飲食衛生標準,同時保證食材新鮮,不得出現腐爛、變質,以次充好等情況。如果發現,甲方有權將不合格的`蔬菜退給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按甲方要求重新換貨,甲方同時追加同類產品不計價格處理。
2、若甲方職工因食用乙方提供食材而引起食物中毒或不適送醫的,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如果經檢驗部門檢驗結果屬甲方因操作不當引起的食物中毒及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貨款結算辦法
結算方式為月結,憑當月消費小票進行結算。每月月底由后勤科和方對當月小票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經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持相關票據到甲方財務科進行結算。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請求當地有關部門仲裁。
2、如果甲乙雙方出現分歧,不愿繼續合作,必須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單方面毀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按照甲方所需物品總價的100%進行處罰。如果甲方未按協議書規定的日期支付貨款,乙方可提前一個星期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協議書。
第五條:合同期限及其他事項
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將以年為單位。
1、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2、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在合同完成前1個月內重新簽訂新合同。如中途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約的,雙方須提前一周通知對方。
3、如有未盡事宜,不在本合同之內,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二.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為限度。
三.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_%即元作為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四.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采購合同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以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成如下協議: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付款期限:預付款為合同報價50%,乙方提貨驗收后25個工作日內余額結清,質保金在質保期結束時付清。質保期合同另行約定。
2.付款方式:現金、銀行轉賬。
3.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乙方在送貨單或托運憑證單上簽字蓋章并注明付款情況,簽字蓋章3日內無異議視為驗收合格。
4:發票簽收:開具發票后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收《發票簽收單》拒不簽收須當月退回。發票一經簽收應在25個工作日內結清票款。
5:質量及技術標準:□樣品圖紙□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6:交貨日期運費計算:交貨日期10-15日,運費需方負擔。
三、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協商解決或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乙方拒不付款超過付款期限6個月的,甲方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簽發和歸檔: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合同需原件保存歸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單位: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安裝:安裝方式為選擇乙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
《____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____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五條驗收:對于墻地磚的數量、規格、顏色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異議期為乙方交貨后日內,異議經核實乙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選擇乙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后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乙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六條換貨:交貨驗收完畢后甲方因對墻地磚的規格、顏色等需求發生變化而提出換貨要求的,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傷、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甲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換貨手續,換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余貨處理:安裝后的剩余墻地磚,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甲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1、墻地磚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甲方由此受到的損失對于其他質量問題,包修期限為________年,乙方負責修理
2、乙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甲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甲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做好學校食堂大米的正常供應,甲方決定向乙方購買優質大米,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簽訂生效后一周內商家應組織產品的供應。
3、合同到期后,雙方無異議,繼續簽訂合同,直至終止。
二、價格制定
以中標價為單價,供貨期間若市場價格有變動,每月根據__市物價局或__省農產品價格信息服務網當月公布的三種價格較穩定的大米(暫定為早燦米、晚燦米、晚米)平均價,計算出期間的差額比率,以此確定大米的價格。
每月結算的大米價格以__市物價局或__省農產品價格信息服務網于每月____日之前公布的價格信息為準。
當物價局公布的大米價格發生變化時,如變化幅度不超過0、02元,則按照原價格計算。如變化幅度超過0、02元,則根據物價局公布的.價格提高或降低結算價格。大米投標價含運輸、搬運及稅收等費用。
三、供貨量及付款結算方式
乙方在時間期限內保證按商定價格提供優質大米給甲方,并用國家規定的糧食專用發票結算,每斤大米提供:__大學校內單價為人民幣___元。__大學__校區單價為人民幣___元。每月結算的大米價格以__市物價局于每月____日之前公布的價格信息為準。采取每月月底結賬,下月轉賬付款的方式。
四、運輸地點和數量
1、地點:_____________大學_________部各餐廳或_______________校區各餐廳,并按要求搬到餐廳指定位置。當天送達指定地點。
2、數量:_______噸左右起運。
五、大米質量和重量要求
1、大米質量須嚴格按照中標時所送樣品供應。
2、大米質量應符合餐廳和師生用餐要求。
3、使用無毒衛生編織袋包裝,凈重25公斤/袋。包裝袋上要求加印質量安全標志“QS”。
4、大米的重量應足斤足兩,每包大米重量正常誤差必須低于0。2%。若經我方抽查發現有短斤缺兩或破包、受潮等現象,將給予整批大米退回。
5、大米質量和重量等應符合其他相關要求。
以上大米質量和重量等相關方面未達到要求者,應無條件退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供貨商自理,并及時按要求更換大米。若被退回次數達三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尋供貨商。
六、驗收和抽查
1、驗收:餐廳經理在大米送達時,應協同餐廳倉管員、蒸飯師對大米的逐批質量和重量依據中標評判標準進行評定和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和記錄評定參數。
2、飲食中心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參照中標樣品對餐廳大米質量和重量進行不定期抽查。
七、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的供貨質量情況,維護學校、中心、師生的權益。
2、若乙方違約或無法提供大米,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直接從候備大米供應商家當中按順序確定新的供貨商,并報上級部門審批。
3、甲方應在協議簽定后,根據乙方實際供貨量按月結算款項,于次月以轉帳方式付款。
4、乙方應按甲方各餐廳的要求準時運至指定位置供貨,若有質量問題應立即更換。
5、乙方應遵照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結合自身的行業規范,出示相應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并提供復印件。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要求違反方給予一定經濟賠償,并責令違反方限期解決或整改,逾期未解決或整改的,經濟受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法律依據而提前終止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5%(按月總數量應付款的金額計算)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相應損失的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7
購貨單位:___ 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
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產品的包裝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
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
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
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
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
產品采購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 品名
單價
規格(品質)
數量
總價
合計金額(人民幣)
二.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為限度。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_%即元作為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采購合同9
甲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明確雙方的藥品購銷責任,保證藥品質量穩定和安全有效,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為合法的藥品經營批發企業,應向乙方提供加蓋企業印章的有效證照復印件。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藥品應是取得國家藥監部門批準生產,并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經檢驗合格,包裝和標色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運輸要求的合格藥品;進口藥品附蓋有質管部門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三、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蓋有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或醫療執業機構等有效的法定資格證書復印件。
四、乙方根據經營或醫療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訂購藥品,乙方訂貨以電話、傳真或便函等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可能滿足供應,開票發貨,保證運輸。
五、乙方對甲方所供藥品應及時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一周內通知甲方,經驗收合格的藥品,應在貨到之日付款(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乙方如需退貨,須經甲方確認同意,憑甲方單
七、雙方每年度做一次財務對帳工作。協議期間,甲、乙雙方應有效履行承諾的協議條款,甲方應有專人為乙方服務,乙方委托專人與甲方聯系,負責應付帳款的確認及付款工作。若雙方原有人員工作調動,雙方將有義務派有關人員協調前期工作以保證履約的延續性。
八、本合同適用于書面合同、電話、電傳、便函等方式的購銷活動。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有效二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0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
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
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
)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
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11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需方):
乙方(賣方/供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gzaf[20xx]0001)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即rmb¥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并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合同設備的包裝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范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戶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鑒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采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并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后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采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產品采購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時間與方式: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2、1甲方于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于貨款入賬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風險提示:驗收標準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蓋章)
簽訂日期: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第一條
1.標的: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款:_________
4.交(提 )貨時間: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 金額(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____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14
采購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職工食堂供貨事宜達成協議如下,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采購內容及履行期限
為保障甲方職工食堂的正常運行,乙方按照協議規定向甲方提供
1、蔬菜類。
2、水產類。
3、雞鴨豬牛羊肉類。
4、禽蛋類。
5、副食調料類等貨物。
合同期限:暫定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批次訂貨與臨時訂貨
批次供貨:甲方每(日/周/月)向乙方訂貨一次,乙方收到訂貨單后安排供貨。
臨時訂貨:甲方因臨時需要,有權在批次訂貨時間外臨時向乙方訂貨,訂貨方式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如臨時口頭訂貨,乙方在送貨時有權要求甲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三、交貨時間及相關事宜
1、批次訂貨以訂貨單為準,臨時訂貨以通知為準。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關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身份證、健康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到甲方職工食堂。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做到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并提供相關票據。如發現衛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立即退貨,乙方應做到及時調換,造成失誤中毒或名譽損失,乙方負擔全部責任。
4、禁止以下食品送入甲方職工食堂:
(1)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__不潔、混有雜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質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
(3)非定點屠宰及未經動檢部門檢驗合格并蓋章的肉類及其制品,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
(5)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含有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使用的添加劑,農藥殘留含量超標的。
四、價格確定
1、乙方供應的水產類、雞鴨豬牛羊肉類、禽蛋類、副食調料類等貨物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格,蔬菜類貨物價格隨行就市,可根據市場價實行浮動。
2、乙方價格高于市場其他商戶同類同質的食品價格,甲方有權按市場付款。乙方不得隨意提價或以次充好,如有此類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乙方在送貨時,由甲方廚師、庫管員負責檢查驗收。甲乙雙方要遵守交貨時間,互相積極配合。
4、無論甲方所購買的食品數量多少,乙方應無條件為甲方送貨。
5、乙方必須是固定專人長期送貨,不得指派來路不明的臨時人員送貨。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月采取支票)方式支付,以甲方實際購買的種類和數量據實結算。乙方必須提供詳細的物品銷售清單與甲方收貨單核對,無誤后,乙方出具發票,甲方予以付款。
六、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并負相應法律責任。
2、乙方如不誠信經營,甲方將隨時取消乙方的供貨權,另行定點采購。
3、對私抬食品價格,不能確保食品質量兩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供貨資格,結算時甲方有權扣回多付款項。
爭端的解決方法:
1、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甲方人員傷害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4萬元并賠償甲方人員損失。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若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加以解決,可以向管轄區法院提起訴訟。
3、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事項和條款仍應該繼續履行。
七、其它
1、合同履行期間,所有經甲乙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蓋章或確認之日期。
2、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5
甲方(需貨方):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本合同按照《合同法》《建筑法》等有關法規和建設規章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建筑消石灰粉,每噸單價260元,數量以實際到貨,經正規過磅,以磅單數據為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乙方所賣物資的規格與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設計技術要求。
第三條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書。
第四條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生產廠,需方安排車輛自行提貨,過磅。
第五條付款方式:材料全部供完后按照實際發生數量一次性付清貨款。供貨方需提供相應發票。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條例:按《合同法》規定的一般法定解除的條件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不能按期提供合格產品。
(2)不能提供相關質保證書。
(3)產品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4)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付清貨款。上述四種行為視為嚴重違約。嚴重違約將賠償受損者全部損失。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首先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按實際到貨量進行結算,如以后因工程需要追加貨物,均按本次報價進行追加,不再進行談判采購。
第十條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