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出口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貨物出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貨物出口合同1
編號(no.):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signed at):____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賣方(sell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_傳真(fax):__________
電子郵箱(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buyer):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傳真(fax):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name,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數量(quantity):
3.單價及價格條款(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20xx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xx)辦理。)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xx)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總價(total amount):
5.允許溢短裝(more or less):___%.
6.裝運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天內裝運。
within 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付款條件(terms of payment):
買方須于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后_____天在中國到期,并必須注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y confirmed,irrevocable,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failing which,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sses sustained,if any.
8.包裝(packing):
9.保險(insurance):
按發票金額的___%投保_____險,由____負責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0.品質/數量異議(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于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shipping company,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由于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the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shenzhe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寫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14.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____the buyer:____
賣方簽字:____買方簽字:____
貨物出口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鑒于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準;
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鑒于甲方作為受托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為明確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委托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后,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費用及支付
1.委托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并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出口合同3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貨物出口合同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于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9.對于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于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于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于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干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干費率。
14.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并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出口合同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江陰中海船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出口貨物海上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倉儲、中轉、集裝箱裝箱、貨交承運人或墊付海運運費等貨物出運事項。甲方在每次委托時應列明具體事項。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托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貨物的包裝、件數、數量、重量、尺碼應該與實際相符。
2.每航次出口貨運代理,甲方應于船抵港前日將填制準確的貨物“托運單”或“貨物明細單”等單據(以下稱“委托單”)送交或傳真給乙方。委托單應明確標明訂艙單位的名稱、經辦人、聯系方式并加蓋單位公章。委托單內容應標明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裝箱數量、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及甲方注明的其他要求。
托運危險品時,甲方應當在委托單中說明貨物的危險性質和注意事項;危險品運輸規則有規定的,按該規則處理。
托運貴重貨時,甲方應當在委托單上申報貨物價值。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的,應在開船前合格、準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以及海關要求的報關委托書。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外匯核銷單、報關單、配額證書、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裝箱、中轉運輸(公路或內河運輸)的,應在委托單或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其中包括倉儲、裝卸、短駁、刷嘜、拆裝箱等事項。
乙方為使甲方的貨物能順利出運,可委托第三方辦理前款的部分或全部事項。
5.甲方要求提供門對門裝箱的,乙方在客戶指定地點等待集裝箱裝箱完畢。甲方在裝箱完畢后應傳真給乙方具體的'集裝箱號、鉛封號、準確的貨物尺碼、重量、件數,以保證順利通關。
6.甲方要求更改委托書所列的委托事項的,必須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按乙方的要求出具書面更改單,加蓋公司章或業務章后傳真乙方。
7.當貨物體積、重量、數量與委托單不符時,應以乙方實際收到并計量的數字為準;如貨物最終裝船出運,則以承運人或其代理所簽發的提單或海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計費依據。
8.甲方在超過截單日要求加載時,乙方可積極配合,但乙方不承擔延誤出運的責任。
9.因甲方單方取消航次委托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應盡心盡責,按照甲方的要求努力完成訂
艙事務,維護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過失導致甲方遭受損失或承受額外費用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3.乙方應在收到船公司“訂艙回單”后一個工作日內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價等如實告知甲方。
4.如船期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確認后方可出運。
5.乙方接受委托從事貨物出口報關或者報驗的,除了必須有甲方提供的文件單證之外,乙方應當接受委托代為制作報關所需要的文件。如遇海關查驗,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集裝箱貨物的裝箱,因為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7.乙方應于相關手續辦妥后合理時間內將退關單、核銷單退交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單證不能按期退交,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四、關于提單:
1.乙方應在開船前日,將提單格式傳真給甲方予以確認。
2.真給乙方。
3.乙方應在船開航后
五、費用結算與支付
1.甲方就每票貨物的出運委托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
2. 乙方在辦理出運的過程中為甲方墊付海運運費和下列人民幣費
用:
a. 訂艙費
b. 報關費
c. 港務港雜費
d. 拖車費
e. 安保費
f. 鉛封費
3. 雙方可以約定,乙方以包干費的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人民幣費用。
4.甲方于船舶開航并由乙方開具發票之日起日內,將乙方所墊付的海運運費、人民幣費用(含代理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5.因海關根據有關規定查驗出口貨物產生的費用,或者由于甲方原因所產生的沖港費等由甲方承擔。
6.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人民幣費用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費用的單據,經甲方確認后實報實銷。
7.甲方逾期未向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留置退稅單、核銷單以及包括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不論該運輸單據項下費用是否已結清。此外,甲方應當按逾期支付的日數向乙方支付每日的違約金_______元。
六、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后的書面內容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后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每航次委托的具體事項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與本協議發生沖突的,應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歸責于任何一方當事人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免除責任或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下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提交 海事法院訴訟解決。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算。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延長。一方在協議期滿前中止本協議的,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不在同日,則以最后一方的簽章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貨物出口合同6
本協議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協議雙方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1條定義
1、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2、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系指:國________________。
3、商標:本協議中所稱“商標”’系指________________(商標全稱)
第2條委任及法律關系。
1、委任: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擔此項委托。
2、法律關系: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于給予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他任何關系,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并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雇員或合伙人。雙方明確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3、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3條甲方的責任
1、廣告資料“:甲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2、支持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戶發盤。
3、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盡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4、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戶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5、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協議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并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后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的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證。
第4條乙方的責任
1、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并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2、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協議“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協議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3、最低銷售額: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戶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個月遞增15%.
4、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例如,電報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5、“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戶,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般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后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6、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客戶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
7、市場情況報道: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道,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5條傭金
1、傭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并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后,將按發票凈售價付給乙方_______%傭金。為了結算方便,傭金每月(季)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傭金退還甲方。
2、計算基礎:上述“發票凈售價”、系指甲方井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后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已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關稅及貨物稅。
(2)包裝費、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傭金。
3、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戶,雖已了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系,或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______%傭金與乙方,并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協議第4.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戶在中國訪問期間(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但不為乙方保留傭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4、超額傭金:如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并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傭金:
(1)超額50%時,獎勵傭金為________________%
(2)超額100%及以上時,獎勵傭金為________________%。獎勵傭金在年度終了由甲方結算后一次匯付乙方。
第6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確認。
第7條協議的終止
1、終止:協議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通知后_______天內又未能加以糾正;
(2)如果一方自動或被迫中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
(3)如發生違反本協議第8條有關商標使用或注冊的情況;
(4)如發生本協議第9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2、終止的影響:本協議的終止并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應受終止本協議的影響。
乙方特此聲明:由于終止本協議而引起的損害,乙方放棄要求補償或索賠,但終止本協議前甲方應付乙方的應得傭金仍應照付。
第8條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關于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協議并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第9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騷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及其他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
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后_________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條仲裁
凡有關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訴訟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裁決另有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
第11條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的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12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生效日期: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方能生效。
3、標題:本協議各項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應限制或影響協議中任何條款的實質。
4、全部協議:本協議系雙方關于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外,以前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聲明或保證,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對雙方都無約束力。
5、正式文本:本協議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繕就,每種文本有二正二副,簽署后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政府貿易:本協議不適用于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于易貨貿易或投標交易。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貨物出口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系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系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
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力口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力口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9、對于其他 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耒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貨物出口合同8
貨物海運出口訂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
郵編:
經辦人:___
聯系電話:___
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
郵編:
經辦人:_
聯系電話:_
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6、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7、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8、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1、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2、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XX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5、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乙方:
簽字蓋章___簽字蓋章
xx年xx月xx日
貨物出口合同9
合同號:____
日期:____
訂單號:____
買方:____
賣方: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金額
合計
允許溢短裝___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
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_年___月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____________
賣方:____買方:________
貨物出口合同10
公約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策劃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響應范疇內具有精良的資信;
鑒于乙方已獲得國度有關法律、標準法則的、出口本公約項下貨品所需的承諾;
鑒于乙方作為拜托人,承諾拜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公約項下貨品;
鑒于甲方作為受托人,將以本身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品出口公約(以下簡稱“出口公約”);
為明了拜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權力任務干系,甲乙兩邊經友愛會商,特此訂立以下公約,以期互助服從履行:
第一條拜托出口貨品(以下簡稱“貨品”)
第二條甲方的任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任務調整)
1.與貨品出口公約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公約。
2.在簽訂出口公約后,當真向外商催開出口公約項下的名譽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品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環境關照乙方。
第三條乙方的'任務和責任
1.根據本公約的法則付出拜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根據出口公約的法則辦理貨品商檢,并供給商檢報告。
3.在出口公約法則的交貨期內,將貨品運至好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品出口所需的文件、允許證。
5.當真補償甲方踐諾本公約時因不可歸責于其本身的因為遭到的吃虧。
第四條費用及付出
1.拜托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環境調整)貨品的出口進程中產生的掃數費稅均由乙方負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船埠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腹地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供給的有效憑據進行結算。
3.費用付出:乙方該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法則的拜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與出口公約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踐諾其響應任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環境關照乙方,并向乙方表露該外商,乙方可以利用甲方對外商的權力并對其發起索賠,甲方該當向乙方供給必要之幫忙;如乙方拜托甲方索賠的,該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拜托并供給響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公約之法則對外拿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長處或吃虧,由乙方享有或負擔。
2.如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未能對外商踐諾任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表露乙方;如甲方是以對外商或承運人負擔違約責任或遭到其他吃虧,乙方該當真補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公約任何一方不踐諾本公約任務或踐諾公約任務不符合商定的,該當補償對方是以而遭到的吃虧;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根據本公約的法則踐諾其任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負擔違約責任,且乙方該當自行負擔其是以而遭到的吃虧。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不能踐諾公約時,應在不可抗力清除后3日內向對方傳達不能踐諾的原因,在供給當局主管部分出具的不可抗力表明后,根據環境可延期、部分或掃數不踐諾公約,同局勢部或掃數免于負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補償甲方是以而遭到的吃虧。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辦理
1.本公約未盡事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約法》的相干法則處理。
2.與本公約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兩邊會商辦理,會商不可,應提交甲方地點地人民法院訴訟辦理。
第九條公約見效及其他
1.本公約經甲、乙兩邊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見效。
2.本公約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蓋印):_________乙方(蓋印):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出口合同11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鑒于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準;
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鑒于甲方作為行紀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為明確委托人和行紀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數量
單 價
總價
交 貨 期
(注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按本合同的規定為乙方出口貨物,并辦理與貨物出口有關的事宜(包括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等)。
2.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托手續費:甲方為乙方出口貨物的委托手續費為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費用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報酬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外商索賠,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包括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等);如甲方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對甲方因此向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的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貨物出口合同1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及價格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XX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辦理。)
4.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__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
買方須于___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后_____天在中國到期,并必須注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8.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險,由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于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由于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寫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貨物出口合同13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 :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9、對于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于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后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于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于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干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干費率。
14、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并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貨物出口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托運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9、對于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貨物出口合同15
甲方: _______________(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于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于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于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注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注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于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甲方應于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 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9.對于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 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注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注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于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注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后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于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于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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