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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合同

時間:2024-09-07 14:03:51 合同 我要投稿

水利工程合同通用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水利工程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水利工程合同通用15篇

水利工程合同1

  施工單位:(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項目能優質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工程名稱:臨淮崗鄉中心學校教學樓屋面防水工程。

  二、 工程內容:采用SBS IV型防水卷材進行樓房屋面防水;工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總包方式。

  四、工程造價: SBS IV型防水每平米30元×320平米=9600元(含液化氣、工資)。結算時按表面實際面積結算。

  五、質量標準:乙方應確保甲方辦公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防水工程規范標準和現行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質保量。

  六、安全: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并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及技術交底提交給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及時整改。

  2、 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檢驗合格后使用。

  (2)配合工程的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范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防水工程規范標準,并對工程保修五年。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三個月后一次結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日 期: 日 期:

水利工程合同2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工程質量,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3、乙方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保證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承載力。如達不到要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4、乙方保證從進場試樁之日起xx個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誤一天,乙方賠償給甲方工程總價的0.3﹪的損失費。

  5、如因機械設備嚴重故障影響工期,乙方負責增加或更換機械進場補充。

  6、乙方保證進場的`機械符合國家及深圳市建設局規定的要求,并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施工資料。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樁以每米xx元的單價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水利工程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江引水工程灌區節水續建配套項目工程渠道襯砌總長為_____km,經公開招標,確定為中標單位,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在施工過程_____同遵守和執行。

  第一條:承包范圍

  1、_____水庫引水渠、上湖垅水庫引水渠、上湖垅水庫排灌渠、_____水庫排灌渠等總長為_________km。

  2、相應渠系建筑物_____處。

  第二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要求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三條: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當前的市場價考慮風險系數進入單價,在合同執行期間內不作調整,總價按實際工程量造價計算。有關漏項或新增項目單價則由乙方按標底價格書內相應的材料價格、預算定額組價,并按原報價綜合優惠率進行優惠,經監人審核同意后,作為該項承包單價,調整合同價并支付。工程量:土石方按襯砌標準斷面范圍內實際工程量計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圖紙及設計變更和聯系單斷面進行計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圖紙及設計變更和聯系單斷面進行計算。

  2、若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詳圖,變更設計通知單等有關技術要求正確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則甲方將不予承認,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整體轉包、分包。否則乙方得承擔本合同規定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工程質量與技術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詳圖和《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水利水電工程土工合成材料應用技術規范》,《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及其它相應的技術規程規范施工,并保證工程質量,健全質量管理體系,責任到人,符合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

  2、甲方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造價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檢查。同時委托市水利水電質量監督站和______水利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進行監理。乙方應服從甲方派出有關人員的有效監理,并積極配合甲方代表復驗工程質量。對不符合合同符定的單項工程和材料,甲方有權拒發簽訂,直到下達“返工令”。

  3、對隱蔽工程,乙方應書面通知監理人和甲方,三方按時到現場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監理人出具合格證書,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并自覺接受監理公司、質量監督站對本工程的質量控制和監督。否則,甲方有權提出異議和復驗。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面采用攪拌機拌和混凝土及砂漿,嚴禁使用人工拌和,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改正。

  5、乙方進場施工后,由甲方提供技術數據(如明渠中心線、水準點、控制點)及成果數據,乙方接到數據成果后,在三天內應復核簽定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在本工程開工之后,必須保證投標文件承諾施工技術人員到位,項目經理每月駐工地,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天。

  7、本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必須出示下列完整資料:

  (1)工程實施概況和大事記;

  (2)乙完工程移交清單(包括工程設備);

  (3)永久工程竣工圖;

  (4)列入保修期繼續施工尾工工程項目清單;

  (5)未完成的缺陷修復清單;

  (6)施工期的觀測資料;

  (7)監理人指示應列入完工報告的各類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記錄(含_____、錄像資料),以及其相應補充的完工資料。

  第五條:工程修改

  設計文件、圖紙和技術資料的`提供合同簽定后,甲方提前10天交付給乙方施工圖紙一式_____份,如圖紙出現修改,甲方必須在部位施工前通知給乙方。

  第六條:材料供應

  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并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各種材料的使用,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出具材料質保單。

  2、焊破器材的使用需嚴格遵照國家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安全生產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先制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按規章操作,并接受甲方組織的工程安全監督和檢查。在承包期內乙方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甲方均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工程價款結算方式

  1、本工程預計總造價萬元(其中施工臨時工程費一次性包死不做調整),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為合同價(扣除備用金)的10%,第一次支付金額為該預付款總額的40%(工程進場開工前5天內支付),第二次支付金額為該預付款總額的60%(工程開工10天即支付);當工程進度付款至合同價15%時,工程預付款開始起扣,扣除比例為月完成工程量應付金額的15%,直到扣完為止。

  2、工程進度款發包人按月進度款證書中的75%付款(于次月10號前支付),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按工程款90%付款,財務決算審計后,總付款額為工程結算價款的95%,余款作為保留金,待缺陷責_____(__________)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結清。

  3、總價承包項目的支付按實際完成情況進行支付。

  第九條:工程試用保修期

  本工程竣工驗收之日__________年為工程試用保修期,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對工程進行積極維修保養,對工程出現的質量缺陷負責修復。在保修期內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臨時設施及進度統計

  1、甲方僅向乙方提供臨時設施用地,乙方自行建設臨時設施。

  2、工地生產、生活用水及施工照明用電、施工道路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3、乙方應按時向甲方遞交工程完成情況、工程質量以及工程量的統計表,并于每月的15日、30日報出。

  第十一條:獎懲辦法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預定工作,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標準為每天__________元,但其最終的累計總金額不超過合同價格的______%;提前完工不獎勵。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隱患或不按施工規范及甲方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權提出警告,責令停工整改,并按有關文件進行處罰。

  3、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自行轉讓合同或將合同規定進入工地設備、材料、人員撤離工地、否認合同有效并拒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采取警告,責令停工整改,最終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補充條款,作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工程招標文件、投標文件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款項付清后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副本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份,其余副本由發包人分送有關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工程合同4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 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水利工程合同5

  工程名稱: 重慶市萬xxx旅游蓄水壩工程

  發包方(簡稱甲方): 重慶市xxx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方(簡稱乙方): 四川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著團結協作、緊密配合、分工負責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條例》的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稱:

  重慶市萬盛黑山谷景區旅游蓄水壩工程

  二、工程地點:

  重慶市萬盛區黑山谷景區藻渡河支流的鯉魚河上

  三、承包項目及主要工程量:

  1、黑山谷景區旅游蓄水壩、沖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壩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內容。

  四、承包方式:

  五、開工時間:

  20xx年4月xx日

  竣工時間: 20xx年2月30日

  六、工程價款

  捌百伍拾萬陸仟柒百元正(850.67萬元)。

  七、工程質量保證金:

  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工程總投資的 xx %,即 85.067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竣工驗收 一年 后如數退還乙方。

  工程差額保證金: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20萬元作為工程差額保證金,方可進行施工,待乙方進場 30 天后如數退還乙方。

  八、工程付款辦法:

  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乙方組織工作人員、機械設備進場,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 xx %即85.067萬元作為進場款,正式開工后每月按乙方所報工程月進度經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 60 %,工程竣工驗收后,除按規定扣留工程總價 xx %即 85.067萬 元,作為工程保修金(考驗期 一 年)外剩余部分付給乙方,保修金待質量考驗期滿后付清給乙方。

  九、設計資料提供:

  合同簽訂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圖紙 二 份;(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十、施工中甲方職責:

  1、負責建設期內協調土地占用、青苗、樹木賠償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協調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技術和圖紙交底及有關地址和地下埋設、設施資料的交待。

  3、,重慶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配合乙方進行施工質量監督管理、技術指導、辦理現場簽證。

  4、工程竣工后,指導施工方編制工程竣工資料、組織竣工驗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誤工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職責:

  1、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重要工序及隱蔽工程完工后,需經甲方驗證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管理監督,聽從甲方的合理化建議。

  3、施工所用各種建筑材料及設備等,須符合有關規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認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應辦法:

  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組織

  十三、工程質量:

  1、乙方工程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要求以及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術負責人有權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格的部分有權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須服從。

  十四、工程設計變更和增減:

  施工如需進行設計變更和工程數量增減,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將工程量的增減變化計入工程決算,增減量大影響和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十五、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驗收報告,施工總結和有關資料報請甲方組織驗收。

  十六、竣工決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有關規定和協議規定和協議條款提交工程量變化簽證、有關質量檢驗報告、工程結算書及編制說明、施工總結、竣工圖紙等,交由甲方審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資料整編,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審核部門審批,最后以審核部門審核為準。

  十七、違約的索賠:

  合同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按預計工程總價的 5 %付給,計人民幣42.5 萬元,如在施工過程中一方終止合同或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違約方還應向對方賠償超出違約的金額。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概由責任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十九、其他事項: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提供到施工場地內,乙方不承擔混凝土的質量檢查、保管、安全等責任,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資料交清,費用結算付清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條款自行終止。

  二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正本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合同執行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相平等、實事求是的原則,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合同6

  甲方: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承擔甲方潛江市城南新區教學樓水電工、消防工程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經雙方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保證金∕元,合同簽訂后交甲方,工程驗收合格退乙方。

  三、承包范圍:

  1、施工圖和圖紙會審變更所含的全部工程項目內容。

  2、承擔。

  四、承包價款和付款辦法

  1、按建筑面積每㎡(建筑面積按國家規定的'計算方

  法計量)承包價款中含工人勞保費和養老保險金∕。

  2、基礎底層完工驗收合格,付工程承包價款水付20%,內粉含天棚、樓地面,完工驗收合格后付%,外粉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竣工驗收付%,余款保修期滿付清。

  3、工程款的支付必須保證施工工人的工資,乙方如有拖欠施工工人工資,影響工程施工,甲方可從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資,如乙方承包款超支,用乙方設備機械抵扣。

  五、工程質量: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接受甲方質量技術交底,嚴格按圖紙和規范施工,不得隨意增減項目,嚴格按施工規范檢查、驗收,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指揮,工程質量達國家規范的合格標準。因乙方人員違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分項工程檢查驗收發現一處質量不合格罰款1000元,以此類推,從承包款中扣除。

  六、安全施工: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接受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國家安全施工規范組織施工,安全防護措施符合國家安全規范標準。因乙方違章作業和安全防護措施不規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文明施工:

  乙方人員進場,遵守現場文明施工章程,聽從甲方現場人員管理,按文明施工條例施工。計劃、節約用料,水電材料按計劃領料,每天領料未用完交會保管,現場每天無余料過夜,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二次清退出場。

  八、工期: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8月15日,乙方按期編排施工進度計劃,嚴格按施工形象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按期交工。工期延誤每一天罰款20xx元,提前獎20xx元。施工中乙方工期嚴重滯后,甲方有權另行安排施工隊伍,其施工費用從乙方承包價款中扣支,因甲方材料供應和材料質量等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水利工程合同7

  發包方: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合同。

  第一條: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

  一、承包范圍:

  二、承包內容: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和造價

  一、承包方式:

  二、承包價格:

  三、工程量確定:

  第三條:工期期限

  一、工期:雙方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二、延期: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進度的;

  2、非承包方原因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要求

  達到工程設計及國家頒發的有關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規范要求。

  第五條:建筑材料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1、材料供應:自購、半成品自制。

  2、材料驗收:由甲方派駐工地施工員現場驗收。

  3、價差處理:本合同工期短,不作材料調差,無論材料價格的漲落,均不作調整。

  第六條: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原則上按施工進度撥款(承包方墊資施工),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結算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余款____個月后付清。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錯誤,承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待發包方會同設計人員確定修改意見,承包方按照修改和變更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或減少費用,由承、發包雙方協商解決。

  3、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經發包方、設計人員同意后予以實施,其節約的價值由承包、發包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合同。

  第八條: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由承發包方、設計三方共同進行,以國家頒發的規范、規程、規定及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2、驗收資料準備。填寫工程驗收表,認定隱蔽工程量,開具工程結帳單。

  第九條:雙方責任

  承包方責任:

  1、工程因質量不符合設計和合同規定睥,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的,以包方有權單方處置,由承包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3、在施工中乙方應保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發生大水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概由承包方負責。

  4、乙方施工人員應遵守國家法令和尊重當地民風民谷,處理好周邊關系,如因乙方人員自身原因引發的糾紛,概由承包方負責。

  發包方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引起工程逾期,責任由發包方自負。

  2、工程由于設計變更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由發包方負責。

  3、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由發包方負責。

  4、協調與工程有關的各類關系,創造良好的施工外部環境。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工程合同8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工程質量,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3、乙方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保證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承載力。如達不到要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4、乙方保證從進場試樁之日起 個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誤一天,乙方賠償給甲方工程總價的0.3﹪的損失費。

  5、如因機械設備嚴重故障影響工期,乙方負責增加或更換機械進場補充。

  6、乙方保證進場的機械符合國家及深圳市建設局規定的要求,并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施工資料。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樁以每米 元的單價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 約 代 表: 簽 約 代 表: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簽 約 時 間: 簽 約 時 間:

水利工程合同9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水利工程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維修養護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并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詞語涵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中用詞用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1.2承包人:指專用條款寫明的與發包人正式簽署合同的當事人。

  1.3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5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1.6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總報價及承諾招標文件規定條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標的通知書。

  1.8工程維修養護:指對工程的安全檢查、日常巡查、防護、保養、維修,維持、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金額。

  1.10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分攤的其它費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歷時。

  1.12天:指日歷天。

  1.13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

  1.14不可抗力:指臺風、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和罷工、戰爭等異常現象以及政府頒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2條合同文件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除專用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或協議)。

  2.2中標通知書

  2.3招標文件

  2.4專用合同條款。

  2.5通用合同條款。

  2.6技術條款。

  2.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語言。

  3.2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3施工中必須使用技術條款規定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沒有相應規定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維修養護工藝,經發包人批準后執行。

  第4條聯絡

  本合同中有關各方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簽收手續。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

  5.2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

  5.3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維修養護相關的檔案資料。

  5.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水準點及其基本資料和數據。

  5.5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維修養護人員及設備的駐留場地。

  5.6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按時支付維修養護款。

  第6條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6.1在簽訂合同后及時進入維修養護現場,完成維修養護準備工作,并認真執行發包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及質量要求完成維修養護工作。

  6.2按發包人要求編制維修養護方案和實施計劃,并提交發包人審批。維修養護方案中應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措施,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條款有關規定,防止因對噪音、揚塵、廢水、廢油不進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除而造成環境破壞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6.4自行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的用電、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擔一切費用。

  6.5負責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及設施的保護工作。維修養護時做好工作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保護,造成損壞承擔一切費用。

  6.6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后,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清除維修養護工作區和生活區及其施工廢棄物。

  6.7按發包人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報表及維修養護工作計劃、進展情況、管理信息等。

  6.8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有關維修養護資料和文件。

  第7條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可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管理某項維修養護工作的實施,并將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執行其指示。

  第8條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應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發包人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3.工作進度

  第9條實施計劃

  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發包人的指示,編制實施計劃提交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按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限內予以批復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實施計劃已經批準。

  第10條延誤開工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條件,可以延長工期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不可以延長工期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給承包人予以賠償。

  第11條暫停工作

  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發出暫停全部或部分維修養護工作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工作,承包人在暫停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當維修養護工作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發出的復工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12條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

  發生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時,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作內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百分比。

  12.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2天內,就延誤的原因、項目內容、延期要求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經發包人審查確認答復。發包人收到報告后7天內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報告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

  第13條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工期提前

  某項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協議修訂進度計劃,發包人應在2天內給予批準。發包人應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完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提前的.時間。

  13.2承包人采取的趕工措施。

  13.3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趕工費用和獎金。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質量管理

  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將一份包括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主要人員資格、試驗設備清單、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維修養護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發包人審批。

  第15條檢查和返工

  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發包人的指示,對維修養護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其維修養護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記錄,填制工程質量評定表,定期提交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應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的條件。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對于不合格的維修養護項目進行修補返工,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修補返工的費用。因發包人原因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再發現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和處理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維修養護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正常進行,檢查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影響正常維修養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維修養護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16條質量要求

  質量應達到水利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水利行業沒有具體標準的項目應達到技術條款的質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并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發包人承擔返工的費用。

  雙方對維修養護質量有爭議,可提請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裁定,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7條合同價格調整

  合同價格在合同書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7.1發包人確認的變更。

  17.2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和調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將調整原因、內容、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予以復核,批準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條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的核實確認

  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在接到報告7天內核實已完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應支付的維修養護款,若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需要修改,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示進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應在3天內對修改后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報告簽字確認。

  第19條維修養護款支付

  發包人在簽字確認后14天內不予支付維修養護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減緩維修養護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同意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發包人可延期支付維修養護款。協議應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計算方法。

  第20條維修養護款結算

  維修養護工作檢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完工結算報告。發包人收到完工結算報告后應在28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辦理結算。

  6.變更

  第21條變更

  21.1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和性質。

  (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經批準的施工順序。

  21.2變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變更后必須按變更要求執行,若不同意變更,應在2天內答復發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內答復發包人,則視為承包人已同意發包人提出的變更要求。

  (2)沒有發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

  第22條確定變更價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條規定的變更后,如果變更項目引起維修養護方案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影響了其原定維修養護費用時,應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報價書,承包人和發包人充分協商后作出調整價款和完工日期的變更決定;除此之外,不予調整合同價款。

  因承包人違約必須作出的變更,因而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驗收

  第23條驗收

  合同期滿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時,可進行合同期滿驗收、階段驗收或單項驗收。

  23.1階段驗收或單項維修養護工作驗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后,承包人應7天內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后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和結論作為本合同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滿驗收

  合同期滿后14天內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后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簽署驗收證書,頒發給承包人。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爭議的解決

  發包人和承包人出現爭議時,要求調解、仲裁或訴訟的,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決:

  24.1提請行業經濟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

  24.2簽訂仲裁協議或確定仲裁范圍和仲裁機構。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調解和仲裁或訴訟判決未果為借口拒絕或拖延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工作,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25條違約

  發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期限內履行合同,否則有權暫停維修養護工作,直至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實施、維修養護標準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或發生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以及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發包人對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暫停支付維修養護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應承擔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索賠

  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承包人可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按以下規定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的申請報告。

  26.2索賠申請報告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以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

  26.3發包人在接到索賠申請報告后7天內進行調查審核,并做出決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賠申請報告后7天后未予答復,應視為批準。

  9.其他

  第27條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發包人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規定,檢查、監督上述工作的實施,對承包人故意延誤或拒絕改正的,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通知發包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28條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專利技術時,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時,須報發包人并雙方簽訂保障發包人免于承擔因侵犯專利權等的訴訟及承擔有關費用的約定后承包人才能實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發包人,若建議被采納,需由發包人發出變更指示后方可實施。

  第29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承包人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通報情況,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發包人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第30條因災害發生的費用按下列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

  30.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30.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0.3造成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等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0.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31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合同書上簽字并蓋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滿,維修養護工作終止,未完承包工作內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處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專用合同條款

  前言

  專用合同條款中的各條款是補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條款號相同的條款或當需要時增加新的條款,兩者應對照閱讀。一旦出現矛盾或不一致,則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通用合同條款中未補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詞語涵義及合同條件

  第1條詞語涵義

  1.1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發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歷時總天數_______天。

  第2條合同文件

  若還有其他構成合同的文件時,按照簽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簽署日期在后的應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示例,僅供參考)

  如果雙方商定合同使用語言文字為漢語即: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是漢語。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整個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進度

  第12條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質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與支付

  第17條合同價格及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條維修養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條維修養護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變更

  第22條確定變更價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

  第23條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條違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條索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條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條款

  1.一般規定

  第1條說明

  1.1工程概況:

  (1)工程位置:所屬縣;上下鄰接;起至樁號等。

  (2)工程類別:堤防工程,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水閘工程等。

  (3)工程數量:堤防長度、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座數及壩垛數、水閘座數等。

  1.2水文氣象:氣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氣溫

  1.3對外交通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同項目工作范圍及內容(承包范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維修養護工作會議與報表

  3.1發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開周、月協調會議或專題會議,檢查承包人的工作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情況,協調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2承包人應在每周或每月按發包人規定的格式提交周、月進度報告,其主要內容有:上周(或月)維修養護工作進度計劃、要求和實際完成的累計工作量以及影響工作進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進措施;維修養護工作質量(含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記錄及處理情況)等。

  第4條質量管理

  4.1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選派有經驗的維修養護技術人員對維修養護工作的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檢查,及時向發包人報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資料。

  4.2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后,承包人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工程維修養護標準后,報請發包人檢查驗收。

  第5條治安保衛與維修養護工作安全

  5.1承包人應教育維修養護人員遵紀守法,維護工地社會治安,協助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5.2承包人應對勞動保護、照明安全等安全防護工作負責,并制定安全防護規程,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圍內設置必要的標志和信號。

  第6條環境保護

  6.1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禁止隨意棄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質(揚塵、廢水、廢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違反環境的有關規定而受到處罰或要求賠償,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6.2承包人應保持維修養護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設置足夠的臨時衛生設施,定期清理維修養護廢棄物和垃圾,并將其運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6.3在全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發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須拆除一切應該拆除的臨時維修養護設施和臨時生活設施。拆除后的場地應徹底清理。凡發包人決定保留的設施,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處理的辦法。

  第7條技術標準和規范

  7.1承包人在執行本合同時,所有的材料、設備、維修養護工藝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檢驗均應遵照合同技術條款所引用的國家和行業頒布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的規定和技術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標準和規程、規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規范》(sl260-98)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范》(sl52-93)

  (3)《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1999)

  (5)《黃河防洪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6)《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實施細則》

  (7)《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標準》(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8)《堤防工程養護修理規程》(征求意見稿)

  (9)《水閘技術管理規程》(sl75-94)

  (10)《水閘工程管理技術規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閘門及啟閉機、升船設備管理等級評定辦法》(試行)

  (12)《水閘安全鑒定規定》(sl214-98)

  2.工程維修養護

  承包人應對工程進行日常巡查、保養和防護,及時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運用;降雨期間應加強巡查,對因雨水對工程造成的損壞隨時采取臨時措施(如對積水進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時關閉護路閘等)。

  第8條堤防工程

  8.1堤頂維修養護

  (1)堤頂高程、寬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

  (2)未硬化堤頂應保持花鼓頂,達到飽滿平整,無車槽及明顯凸凹、起伏;降雨期間及時排水,雨后無積水,平均每5.0米長堤段縱向高差不應大于0.1米,橫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頂應保持無積水、無雜物,堤頂整潔,路面無損壞、裂縫、翻漿、脫皮、泛油、龜裂、啃邊等現象。

  (4)泥結碎石堤頂應適時補充磨耗層和灑水養護,保持頂面平順,無明顯凸凹、起伏。

  (5)堤肩應達到無明顯坑洼,堤肩線平順規整,應植草防護。

  (6)邊埂應達到埝面平整,埝線順直,無雜草。

  (7)堤防土牛應達到頂平坡順,邊角整齊,規整劃一。

  (8)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于管理與搶險車輛通行,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垛號、方量等標注清晰。

  (9)管護基地房臺應達到邊坡平順、臺面平整清潔、規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蠶食堤頂,硬化路口路面堅固無損。

  (11)未硬化堤頂的維修養護應做到:

  ①根據堤頂干燥程度,及時進行灑水養護。

  ②對堤頂坑凹及時進行補土填平、夯實,雨后進行刮平碾壓。

  ③堤頂泥濘期間及時關閉護路閘(桿)、排除積水。

  8.2堤坡(淤區邊坡)維修養護

  (1)堤坡(淤區邊坡)應保持竣工驗收時的坡度,坡面平順,無殘缺、水溝浪窩、陡坎、洞穴、陷坑、雜草雜物,無違章墾植及取土現象,堤腳線明確。

  (2)淤背區、淤臨區、前戧、后戧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頂面平整,溝、埂整齊,內外緣高差符合設計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險工、控導工程養護標準執行。

  (4)對雨后出現的局部殘缺和水溝浪窩、陷坑等,應及時按標準進行恢復,嚴格掌握工程質量。

  (5)上堤輔道應保持完整、平順,無溝坎、凹陷、殘缺,無蠶食侵蝕堤身現象。

  8.3護堤地維修養護:護堤地要達到地面平整,邊界明確,界溝、界埂規整平順,無違章取土現象,無雜物。

  第9條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

  9.1壩、垛、護岸頂面

  (1)寬度、高程符合竣工驗收時或設計標準,頂面平整,無凸凹、裂縫、陷坑、浪窩,無亂石、雜物及高稈雜草等。

  (2)沿子石規整、無缺損、無勾縫脫落;眉子土(邊埂)平整、無缺損。

  (3)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于管理與搶險交通,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壩號、垛號、方量等標注清晰。

  9.2護坡

  (1)土壩坡:坡面平順,草皮覆蓋完好,無高稈雜草、水溝浪窩、裂縫、洞穴、陷坑。

  (2)散拋塊石護坡:坡面平順,無浮石、無游石、無缺石,無明顯外凸里凹現象,保持坡面清潔。

  (3)干砌石護坡:坡面平順、砌塊完好、砌縫緊密,無松動、塌陷、架空,灰縫無脫落,坡面清潔。

  (4)漿砌石護坡:坡面平順、清潔,灰縫無脫落,無松動、變形。

  9.3根石

  (1)根石臺的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臺面平整,無浮石、雜物。

  (2)根石坡平順,無明顯外凸里凹現象,無浮石、游石。

  (3)聯壩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0條水閘工程

  10.1管理范圍內應保持整潔美觀,搞好綠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無水溝浪窩、塌陷、裂縫、滲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統、導滲及減壓設施無損壞、堵塞、失效;土石結合部無異常滲漏。

  10.3石工建筑物塊石護坡無塌陷、松動、隆起、底部淘空、墊層散失;墩墻無傾斜、滑動,無勾縫脫落;排水設施無堵塞、損壞、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鋼絲網水泥板)無裂縫、腐蝕、非正常磨損、剝蝕、露筋(網)及鋼筋銹蝕等情況。

  10.5水下工程無沖刷破壞;消力池、門槽內無砂石雜物;伸縮縫止水無損壞;門槽、門坎的預埋件無損壞。

  10.6閘門無變形、銹蝕、焊縫開裂或螺栓、鉚釘銹蝕、松動;支承行走機構運轉靈活;止水裝置完好;門體表面涂層無大面積剝落。

  10.7啟閉設備運轉靈活、制動性能良好,無腐蝕,運用時無異常聲響;鋼絲繩無斷絲、銹蝕,端頭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無缺損、裂紋、非正常磨損,螺桿無彎曲變形;油路通暢,油量、油質合乎規定要求。

  10.8機電設備及防雷設施的設備、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安全保護裝置是動作準確可靠,指示儀表指示準確、接地可靠,絕緣電阻值合乎規定,防雷設施安全可靠,備用電源完好可靠。

  第11條圍堤、格堤、防汛道路

  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2條生物防護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適生林、護堤地林及險工、控導、護灘(岸)、水閘的樹木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無濫砍濫伐和人、畜破壞。行道林和險工、控導、水閘的樹木修剪整齊、美觀,魚鱗坑、澆水溝規整,存活率達到98%以上。防浪林、適生林、護堤地林株行距適宜,存活率應達95%以上;林區無高稈雜草。

  12.2堤防、險工、控導、水閘等適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潔美觀,覆蓋率達到95%以上,無高稈雜草。

  12.3有景觀功能的工程綠化,可參照園林景區進行養護。

  第13條管理設施

  13.1位移、滲流、應力應變、震動反應等安全監測設施完好。

  13.2遠程監控系統的現場設施、設備(儀器、傳感器等)完好無損壞,運行正常。

  13.3排水溝完好,暢通無損壞,無孔洞暗溝、溝身無蟄陷、斷裂,接頭無漏水、阻塞,出口無沖坑懸空,溝內無淤泥、雜物。

  13.4公里樁、百米樁、邊界樁、斷面樁、壩號樁、高標樁、交界牌、指示牌、標志牌、責任牌、簡介牌、紀念碑等埋設堅固,布局合理、尺度規范,標識清晰、醒目美觀、無涂層脫落、無損壞和丟失。

  13.5水尺無損壞,標尺清晰,基座涂層無脫落;測流測沙橋完整、穩固,鐵件無銹蝕、無涂層脫落。

  13.6照明、通訊、安全防護等設施完好。

  13.7護路閘(桿)開合靈活,標識齊全、醒目美觀,埋設堅固無損壞,涂層無脫落。

  13.8管護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險房、啟閉機房、測流測沙房等,堅固完整、門窗齊全無損壞,墻體無裂縫、墻皮無脫落,房(屋)頂不漏水。

  13.9景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干凈整潔無損壞、涂層醒目無脫落。

  第14條工程資料

  工程檢查記錄要清晰、準確、完整、規范,各類工程的維修養護資料要清晰整潔,內容真實、齊全、準確、規范,并要求及時上報、存檔。

  維修養護資料包括:內部工作制度和辦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資料,險工、控導工程根石探測資料,堤防隱患探測資料,維修養護方案及實施計劃,工程鑒定資料,原材料質量鑒定資料,檢查檢測試驗資料,單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總結,維修養護大事記,維修養護日志,維修養護工作總結報告等。

水利工程合同1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 份,各執 ________ 份。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號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至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 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 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 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十一條 監理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二條 在監理期間,監理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監理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條 現場監理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第十四條 監理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十五條 監理機構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所使用的發包人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人。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人。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人同意,監理機構和所有監理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條 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人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人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人和監理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人應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 監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二條 發包人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發包人的書面決定,監理機構可認為發包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二十五條 發包人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機構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應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

  第二十七條 如雙方約定,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機構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發包人應當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監理業務的開展。

  第二十九條 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人應接受監理人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發包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監理人有如下權利:

  一、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二、對承包人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三、協助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四、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機構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六、按照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七、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

  八、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九、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

  十、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人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十一、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十二、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十三、對承包人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發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十五、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十六、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擔。

  發包人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 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第三十四條 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五條 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人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程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報酬后即終止。

  第三十九條 因非監理人原因,出現以下情況而由此增加的監理工作量和工作時間的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額外工作,監理人有權要求得到額外報酬并相應延長期限:

  一、由于發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監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監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監理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四十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時,簽訂雙方應在充分協商后對包括監理報酬計取在內的合同有關條款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因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必須變更時,須雙方協商一致,簽署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因變更產生的費用等問題的解決辦法應在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明確。

  第四十二條 發包人或者監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在56天前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沒有收到對方的答復,可在此后的14天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由于工程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發包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本合同終止。雙方應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四十四條 由于監理人的責任致使本合同終止時,監理人無權取得未履行監理范圍的費用。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約定的義務。

  二、未按專用合同條款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支付監理報酬。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此而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監理人或監理機構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約定義務和責任。

  二、監理人不再具有承擔本工程項目監理業務的能力而終止合同,或因監理事故而給發包人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監理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根據發包人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 發包人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通用合同條款第四十九條的約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條 監理人員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必須出外考察的,經發包人同意,其費用向發包人實報實銷。

  第五十三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監理機構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幫助,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在監理范圍之外的咨詢和幫助,經發包人同意,費用則由發包人承擔。

  第五十四條 因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經濟效益,發包人應給予監理機構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第五十五條 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內,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種類辦理保險,并向發包人提交保險合同的副本。保險合同的條件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行業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七條 在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的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承擔監理合同約定的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專用合同條款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法規、規章為: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的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監理工作內容和主要措施:(參照合同附件中有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內,派出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

  第十三條 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關鍵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發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的設備、設施和物品,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_______天內移交發包人。

  第十九條 因監理人的過失造成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應賠償發包人的賠償金計算公式為: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稅金等各項應扣費用扣除后)比率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資料為:

  序號

  資料名稱份數提供時間收回時間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監理人或監理機構的時限:

  一般文件________天;緊急事項、變更文件________天。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

  上述條件提供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發包人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上述設施、設備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由發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員名單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第六款獨立處理設計變更處置權的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發包人違約金和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并支付監理報酬:

  一、監理報酬的組成及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報酬的調整與調差方法和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兩項均需注明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三、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額外監理工作的監理報酬: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條 發包人延期支付監理酬金應向監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為: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一、經濟效益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獎勵金額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獎勵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條 監理人需參加保險的種類: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調解和仲裁機構:

  一、雙方約定的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監理內容(以下內容供發包人、監理人雙方簽訂合同時參照采用,可由發包人或監理人提出,雙方協商決定)

  (一)設計方面

  1.協助發包人與勘測設計、科研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研試驗及施工圖供圖協議。

  2.管理發包人與設計人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督促設計人按合同和協議的要求及時供應合格的設計文件。

  3.熟悉設計文件內容,審查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施工措施、技術要求、操作規程、設計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和原審批意見,以及是否符合勘測設計合同規定。

  4.代表發包人核查設計文件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與優化建議。

  5.及時向施工人簽發設計文件,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人聯系,重大問題向發包人報告。

  6.組織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交底。

  7.協助發包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8.審核施工人對設計文件夾的意見和建議,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并督促設計人盡快給予答復。

  9.代表發包人審核按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施工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10.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

  11.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發包人進行采購招標工作。

  2.管理采購合同,并對采購計劃進度進行監督與控制。

  3.設備監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設備(監造合同另行議定)。

  4.協助或代表發包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5.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招標和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就施工人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進行審查批準。

  3.督促發包人按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施工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工程開工令。

  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簽發補充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工程施工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6.工程進度控制:根據工程建設合同總進度計劃,編制控制性進度目標和年度施工計劃,并審查批準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和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施工人采取確實措施,實現合同的工期目標要求。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發包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經發包人批準后,完成進度計劃的調整。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進行跟蹤監督。以單元工程為基礎,按水利部《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的要求,對施工單位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復核。

  8.工程投資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分年度投資計劃;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資金流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單價費用,并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

  9.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并提出建議;檢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議;參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調查。

  10.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的協調工作,編制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11.協助發包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記錄與信息反饋;按照監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編制監理月、年報;按期整編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屆滿時移交發包人。

  13.其他相關工作。

  二、監理機構應向發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監理月報

  監理月報的主要內容:

  1.項目概述:包括項目位置、項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況簡介。

  2.大事記。

  3.工程進度與形象面貌。

  4.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

  5.質量控制:包括質量評定、質量分析、質量事故處理等情況。

  6.合同執行情況:包括合同變更、索賠和違約等。

  7.現場會議和往來信函:包括會議記錄、往來信函。

  8.監理工作:包括監理組織框圖、資源投入、重要監理活動、圖紙審查、發放、技術方案審查、工程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其他事項。

  9.施工人情況:包括勞動力的動態、投入的設備、組織管理和存在的問題。

  10.安全和環境保護。

  11.進度款支付情況。

  12.工程進展圖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氣象等自然情況。

  (二)不定期的監理工作報告

  1.關于工程優化設計、工程變更的建議。

  2.投資情況分析預測及資金、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議。

  3.工程進度預測分析報告。

  (三)日常監理文件

  1.監理日記及施工大事記。

  2.施工計劃批復文件。

  3.施工措施批復文件。

  4.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

  5.進度款支付確認文件。

  6.索賠受理、調查及處理文件。

  7.監理協調會議紀要文件。

  8.其他監理業務往來文件。

  (四)文件報送份數:________________ 。

水利工程合同12

  摘要:

  文章主要對水利工程項目合同的管理進行了相關探討,主要從其內容、重要性以及存在問題等幾個角度進行了有關探討。

  關鍵詞: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探討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對水利工程施工建設過程中一切有關合同的事物和文件進行管理的工作。合同作為一種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應載明建設內容、建設要求、施工工藝、合同標的、金額以及工期等內容。合同管理應從合同的擬定、簽署到最后實現,進行全過程參與,從而保證合同規定的項目得到徹底貫徹落實,切實保護雙方利益。

  1水利工程合同內容應注意的問題

  1.1開頭部分

  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1.2正文部分

  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1.3結尾部分

  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雙方的簽署日期。

  1.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為了能及時掌握合同的實施情況,合同文件、變更記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各方的來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時傳遞給合同管理人員,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合同管理應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網絡的優勢進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網,信息網站等。

  2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2.1加強合同管理為水利項目提供法律保障

  雖然水利項目規模不同,但都事關國計民生大事,其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更是不容忽視,因此必須嚴格監督和管理水利項目建設,依靠法律效力和強制性保障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從而促進水利項目在法律范圍內順利實施。

  2.2加強合同管理可以確保工程履約

  加強合同管理可以有效促進水利項目建設順利進行,因為在水利項目的實際施工中,像某些環境因素、氣候因素、人為因素等的影響一般不可預知,導致履行合同難度增加,甚至引發矛盾糾紛,因此通過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的簽訂程序,完善合同條款,確保及嚴謹而全面,提高合同的權威性,有效防止違規更改和不履行合同條款的行為,督促合同各方依法履行合同,進而促進水利項目順利實施。

  2.3加強合同管理利于控制工程的三大指標

  無論在水利項目中采取何種管理方式都是為了實現施工質量、造價和工期的協調統一,由于合同條款是合同雙方就指標達成的基礎上簽訂的,因此加強合同管理可以督促合同簽訂者正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順利實現三大指標的'要求。

  3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3.1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被弱化

  在水利工程的管理過程中,合同的管理被弱化,甚至流于形式,致使合同各方缺乏必要的溝通,導致實際施工活動脫離合同條款約束,引發爭端,合同管理人員因管理意識缺乏,導致在合同交底時不完全、不徹底,只是簡單的向項目經理上交合同文本,而項目經理憑借經驗管理施工現場,導致溝通減少,違背合同規定,為日后的糾紛埋下隱患。

  3.2合同規定不完善,不嚴禁,存在漏洞致使合同難以履行

  由于合同條款相對簡單、不嚴謹、存在漏洞,在一定的程度上弱化了合同的權威性,難以約束合同簽訂者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由于合同簽訂者缺乏法律意識,合同簽訂程序不規范,沒有正確使用合同范本,加上對水利項目的調查分析不深入、不全面,致使合同條款存在疏漏,某些條款有失公平,進而導致一些問題沒有解決依據,引發糾紛,嚴重影響水利工程的順利實施。

  3.3違法分包,轉包問題嚴重

  我國合同法明確規定嚴謹工程承包人將所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將其分解借助分包的名義轉包他人,但是在實際水利工程實施中轉包問題屢見不鮮,不僅難以履行投標工程中簽訂合同,施工質量和工期得不到應有保障,而且可能造成債務糾紛和不必要的損失。此外由于合同管理不到位,還會造成合同變更頻繁,增加合同管理的難度,導致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最終使得合同管理嚴重脫離招標制度,水利項目三大指標難以協調統一。

  4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優化策略

  4.1提高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

  水利項目參建各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先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如《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條例》、《招標投標法》掌握合同簽訂法定程序和特點,確保合同可行性、公平性、嚴密性。同時切實轉變思想觀念,正確認識合同管理在水利項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對合同管理人員適時培訓,普及法律知識和合同管理知識,加大專業技術培訓力度,增強合同管理意識,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為合同管理真正發揮作用提高保障。

  4.2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為促進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開展,應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根據水利工程的特點合理設置合同管理部門,配備專業的高素質合同管理人才,充分考慮水利項目的特殊性和合同的專業性,確定合同管理的具體工作,如合同簽訂、文件管理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變更、合同索賠等,并就合同簽訂流程和標準、合同管理崗位要求、責任歸屬、獎懲規定等加以明確規范,爭取將合同管理切實融入招投標工作和建設管理中,形成全過程、全方位合同管理體系,以此規范合同管理程序,促進項目順利實施。

  4.3推廣合同范本,加大合同審查力度

  標準、規范的水利合同范本利于當事人進一步掌握相關規定,更深入了解合同的運行程序,進而使合同及簽訂流程符合相關規范,避免不公平條款,提高合同的規范性和嚴密性,保證其法律效力。因此當事人在簽訂水利項目合同時,應使用合同范本,并結合擬建項目的特點予以調整和完善,特別要在合同中明確工程的質量要求、工期、標底、計量方法、計量標準,工程款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爭取涉及水利項目實施的各個層面,同時加大合同的審查力度,具體應包括合同條款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存在歧義和不合理之處,參建單位資質,材料設備、施工工藝、工序是否滿足項目要求,合同是否存在漏項等,從而提高合同質量,減少不必要的糾紛,督促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義務。

  4.4強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管理

  由于水利項目施工工期長,不確定因素多,加大了工程變更的幾率,必然導致工期延長,費用增加,因此實施過程中的合同管理猶為重要,必須進行主動動態的管理方式,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加強參建各方的適時溝通和合作,對各種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分析研究,制定適度可行、經濟合理的方案,并在實際管理中主動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避免合同變更。同時應全面、細致、完整的分析和研究合同,切實掌握參建各方權利和義務,對合同風險進行科學預測,對合同工程變更、合同違約、工程索賠等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對策,特別是掌握違法分包和轉包現象的第一手資料,做到有理有據,切實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此外針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矛盾糾紛和爭端,在沒有妥善解決方法的情況下,合同雙方應相互諒解,求同存異,選擇相關部門予以協商解決,盡量避免訴諸法院,影響項目實施。

  5結語

  合同管理是項目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水利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它也是一個系統精細的工程,精心組織和管理不僅能保證項目順利實施,還將通過合同目標的全面實現,提高各參建方的信譽,從而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1]魏欣.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J].科技與企業,20xx(15).

  [2]黎源.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和解決措施的分析[J].法制與社會,20xx(10).

  作者簡介:李嘉智(1977-),男,湟中縣水務局,助理工程師。

水利工程合同1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東風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工程地點:平昌縣泥龍鄉瓦橋村

  工程內容:按照設計要求的內容

  質量等級:必須保證合格,爭創優良

  合同價款:陸拾萬元整(600000.00元整)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包工程質量)

  三、開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工期: 天

  第二條 圖紙

  一、圖紙提供套數:1套

  二、圖紙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條 雙方一般責任

  一、甲方駐工地代表:

  二、乙方駐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關設計圖紙,并進行技術交底。

  2、駐地工程現場甲方代表對工程施工方案、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簽證。并參與各階段的驗收工作,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

  3、鄉級以下單位或個人的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4、審查認可工程決算,組織工程驗收。

  5、甲方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若發現不合格可發出返工、停工及復工通知書,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工作

  1、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得轉包。如果承包單位擅自將工程轉包出去,屬承包者違約,承包者應承擔違約責任。

  2、程項目經理必須常駐工地,配合甲方施工技術人員處理和解決有關工程事宜。

  3、乙方必須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發生工傷事故和對周圍的人、物造成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應按水利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我評定,建設方復核,質檢單位核定。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必須保證工程合格,爭創優良。

  二、乙方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工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

  三、乙方應嚴格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作好質量檢查記錄,并向甲方遞交自檢報告。

  四、乙方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經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認可,方可從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五、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檢確認具備覆蓋條件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甲方代表驗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書24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乙方才能進行覆蓋,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時檢查驗收,乙方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六、如乙方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其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 合同價款

  一、建筑工程按雙方認可價,實行總報價中的綜合單價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綜合單價不因市場、政策的變化而變化,一次性包死。

  二、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所開列的工程量,為估算工程量,結算時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甲方和業主單位認可的工程量。

  第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

  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檢驗:

  1、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一般由承包方組織供應,按規定需群眾投工投勞備運砂石料等,承包方應積極配合。

  2、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證,都要經甲方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3、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不合格,乙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4、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第七條 工期順延

  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畫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屬包干系數范圍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施工進度。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3、甲方上級主管部門下達與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響的因素。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二、工程預付款:按照雙方約定支付(竣工驗收后1個月后付清)。

  三、本工程稅金由甲方到當地稅務部門自行繳納。

  第九條 竣工與結算

  一、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施工范圍內的'場地清理及工程的養護,當工程具備驗收的條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驗收申請報告。

  1、工程施工竣工總結及大事記;

  2、工程施工進度及工程驗收時的照片、驗收結論;

  3、工程竣工、竣工決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單;

  4、本工程單元質量評定表(含原始施工記錄資料)、建筑材料的試驗檢測資料。

  甲方審核后認為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天內組織驗收。

  二、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工程限期處理或返工,費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見返工,甲方有權不支付費用。

  二、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自行撤出施工現場致使工程造成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中若發現乙方不能按設計要求和工期組織施工或保證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變更施工隊伍,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順延。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總價款中扣下 %的工程款作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內屬乙方的工程質量問題,則由乙方無條件及時進行返修,費用自理,保修期滿,工程運行正常,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工程保證金。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合同共 份,正本兩份,副本 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由甲乙雙方送有關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保修期滿終止。

  三、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達成協議作為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合同14

  為進一步規范水利建設監理市場秩序,提高建設監理水平,保障監理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有關規定,結合現階段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際,水利部組織修訂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并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 為體現合同文本名稱與其適用范圍和相關內容的協調一致,本次修訂將原名稱“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改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合同文本》)。 本次修訂著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條款,進一步規范了委托人、監理人職責和合同履行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方式。修訂后的《合同文本》將有利于規范當事人雙方履行合同的行為,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備、不準確等原因產生合同糾紛。 《合同文本》包括“監理合同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附件”四個部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8號)規定必須實行施工監理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應當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參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時,“監理合同書”應由委托人與監理人平等協商一致后簽署;“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一個有機整體,“通用合同條款”不得修改,“專用合同條款”是針對具體工程項目特定條件對“通用合同條款”的補充和具體說明,應根據工程監理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附件”所列監理服務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要求,供委托人和監理人簽訂合同時參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水利工程合同15

  發包人: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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