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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

時間:2024-08-27 03:24:26 合同 我要投稿

勞務派遣合同精選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務派遣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務派遣合同精選15篇

勞務派遣合同1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終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2

  甲方:武漢阜旺物資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武漢青安勞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安保勞務派遣服務內容

  1、受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園區的所有安全保衛工作,兼顧一般日常工作,并對甲方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財產及園區業主、客戶的人身安全的行為發生,維護甲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2、乙方安全保衛人員的具體值勤崗位,職責范圍和勤務安排,由甲乙雙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應在本合同中明確)。

  3、計劃分區管理后附明細(必須有且應經雙方確認)。

  二、配備安保人員的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1、乙方配備安全保衛人員 名。乙方負責調整人員崗位和日常輪休,節假日、培訓、特殊情況下。乙方在保障正常的崗位工作情況下,做到缺人不缺崗。

  2、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服務地點:武漢阜旺物資有限責任公司物流園區。

  三、工作時間

  乙方為甲方提供全天24小時門崗和巡邏檢查,管控人員、車輛秩序,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及安全保衛工作。休假期間勤務由乙方調劑并保證完成任務。

  四、服務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安全保衛人員服務費實行包干價為每人每月2100安保服務費包括安保人員的工資、社保、意外保險等,招聘、培訓安保人員的費用、隊長、經理、帶班員、骨干特長安保人員的補貼、乙方管理費等費用,安保執勤基本設施、警具器材(如值班室、辦公桌椅、巡邏燈具、雨具、通訊設備等)。

  2、付款方式:

  (1)安保服務費實行按月支付制,第一月安保服務費16800元,大寫:人民幣壹萬陸仟捌百元整,作為乙方的合同保證金,次月服務期滿后,按季度支付服務費;

  (2)甲方于次季度第一個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服務費。

  (3)乙方根據所服務的費用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所配備的安保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適合為甲方服務的安保人員,并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換;

  (2)因乙方安保人員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出賠償。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則,經協商做出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造成經濟損失確定為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賠償。

  (3)甲方應尊重安保人員的工作,對安保人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和配合;

  (4)安保人員在執勤中與甲方人員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協調解決,如與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爭議時,由甲方配合乙方協調處理或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違反甲方的管理制度安保人員做出處罰,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處理,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于乙方承擔;

  (6)甲方有權審核乙方提交的執勤方案和工作細則,并有權要求乙方修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對發現的園區內安全隱患向甲方及時報告或提出整改建議;甲方應研究解決。

  (2)乙方有權不承擔甲方提出的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和合同服務內容以外的職責任務;

  (3)乙方負責安保人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安保人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4)乙方安保人員應該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5)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派駐的安保人員非在工作時間所發生的任何事情都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6)乙方應提供符合合同的約定條件、執勤方案和安保人員的花名冊及個人基本資料交甲方審核。

  (7)甲方提供、許可乙方使用的財產設備,乙方應保證合理使用該財產設備的完好,乙方如造成該財產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乙方應合理調配乙方人員有法定的學習、培訓和休息時間。

  (9)乙方應當與本合同約定的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負責繳納我國法律規定的各項保險。

  六、乙方派駐甲方安保人員的標準及安保服務標準

  1、派駐安保人員的標準

  (1)年齡:18周歲35周歲;

  (2)男安保人員身高:170厘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3)學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派駐安保人員做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政治可靠,無不良記錄、不良嗜好。對甲方的各項工作安排、緊急調配及加班安排,給予最大程度的配合與支持。

  2、安保服務標準:

  (1)上崗人數符合設崗要求,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安保人員職責;

  (2)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維護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人員、財產安全;

  (3)維護甲方的園區、辦公區域、園區停車及進出門車輛的有序正常運營秩序;

  (4)對進出目標區域的人員及車輛進行嚴格登記和驗證,防止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危禁非法物品進入園區;

  (5)做好服務區域的防火防盜工作,禁止打架斗毆、流氓滋擾及違法犯罪等行為,發現區域內有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甲方并妥善處理;

  (6)上崗安保人員應著裝規范,站姿端正,精神飽滿,樹立良好的安保形象。執勤中態度溫和,文明用語,做到文明執勤、禮貌站崗。

  (7)乙方人員應與甲方積極配合做好園區的管理工作。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方可變更該合同。

  2、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合同所約定事項履行雙方的職責。

  3、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兩個月重新簽訂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 。

  2、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安保服務費,延遲支付服務費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3、乙方安保人員不服從甲方合理安排,不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4、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甲方提供服務,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提供服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約定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全部保證金。

  5、本合同到期之日,雙方仍未達成延期服務合同的,乙方應在沒有其它糾紛的情況下,期滿之日撤離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區域,逾期撤離的,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屬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

  1、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另行協商。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勞務派遣合同3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相關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關勞務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崗位補貼,勞保補貼)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收取;如開據稅票按國家規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繳納,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工傷保險費:每人每月 30 元;

  (4)個人工資額超過國家規定數的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補交個人所得稅: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30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和其他費用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7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20xx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5

  簽了勞務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簽了勞務派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約束的,簽了勞務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勞務派遣是指派遣單位根據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將勞動者派往用工單位,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管理下提供勞動,派遣單位從用工單位獲取派遣費,并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的勞動關系。現階段,我國的勞務派遣單位數量日益增多,《勞動合同法》中明確細化了勞務派遣的相關規定。

  勞務派遣單位的義務

  1.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別要求包括:

  (1)訂立合同期限應在2年以上;

  (2)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必備條款除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一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以外,還包括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10)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

  (11)被派遣勞動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勞務派遣實質上是一種臨時性用工,法律規定派遣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為了避免勞動關系的短期化和就業不穩定給企業、勞動者個人以及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

  2.與接受派遣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其中必須約定:

  (1)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

  (2)派遣期限;

  (3)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

  (4)違反協議的責任。

  3.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4.其他義務:

  (1)不得克扣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由于勞務派遣具有臨時性,因此,在沒有用工單位需要派遣勞動者時,勞動者可能面臨“無業”狀態,該條規定則是為了保證勞動者在“無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勞動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4)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5)保障勞動者依法參加或組織工會的權利;

  (6)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因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致使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勞務派遣單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工單位的義務

  1.《勞動合同法》第62條規定的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2.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3.對被派遣勞動者應適用同工同酬。用工單位無同類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4.遵守勞務派遣企業的崗位限制———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

  5.保障勞動者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6.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期限方面的區別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2.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關于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合同6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XX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員(名單附后)共計_______名;以實際派遣人員數量為準。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年,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導致初始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不滿____年,由甲方給予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訂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訂《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人數應多于甲方招用人數(視勞動力市場而定)。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與其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員工,須以勞務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上崗合同并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后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勞務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得低于XX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簽訂當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規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約定時間委托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扣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6.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產、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8.在新三險實施時,乙方按合同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若甲乙雙方在繳費發生爭議時作為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

  助乙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與派遣人員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條中規定以外的將派遣人員退還乙方及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律按《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十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

  十二、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合同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系或勞動關系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系的條款,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 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違反計劃生育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系,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擔用工期內的經濟補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1.勞務人員在合同期間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

  2.乙方應以甲方要求辦妥派遣人員錄用手續,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支付給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未及時將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管理費通過銀行等方式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綜保)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每月1日至24日雙休日提前)將退工名單書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勞務人員在務工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社保費或綜保費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且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費用結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

  2.本市城保及鎮保員工,甲方還須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管理費100元;及支付社保員工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實際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由乙方代繳。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開戶行:

  帳號:

  戶名:

  甲方付費后及時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勞務發票。勞務人員入職后滿 日即產生管理費用,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十六、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并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系,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5.若乙方有員工離職未提前通知時,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并協助乙方對該員工作相應的處罰,乙方應及時補充甲方空缺崗位上的勞務人員。

  十七、合同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違反約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該數額為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的月平均管理費用)的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終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XX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XX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認為需要另選約定的條件:員工合同簽訂時,身份真偽、簽字真偽以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偽的審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名單由雙方簽字蓋章的人員明細附件為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定工作時間。

  2、用工單位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務的月勞務報酬根據用工單位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不低于用工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確定,并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約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八、規章制度

  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九、勞務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務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務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有關手續,在辦結工作交接時,用工單位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用工單位留存_____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9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編號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   就業登記證號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于  范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并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后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可撥打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受理舉報投訴電話12333、工會統一投訴電話12351);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10

  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職業介紹許可證(勞務派遣專營)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務合作協議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本單位職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及人數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勞務人員總數 名。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二、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工作時間

  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長勞務人員工作時間,應遵守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并支付勞務人員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四條勞務報酬

  一、乙方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勞務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包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獎金等)。

  二、乙方須于每月 日將前一個月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并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做好為勞務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辦理。

  二、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勞務人員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申報工作。乙雙方就勞務人員工傷事故補償辦法約定如下:

  三、乙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有關假期待遇。

  第六條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系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系并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系的,必須提前 日(不少于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系:

  l、勞務合作協議期限未滿;

  2、勞務人員在勞務輸出期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系:

  l、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采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管理費及費用承擔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資總額 %的標準收取管理費,由乙方在支付勞務人員報酬時一起支付給甲方。

  二、按照國家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經濟補償等有關費用,除甲、乙雙方有約定的以外,其余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勞務人員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出具經地方稅務局監制的勞務費專用發票。

  第八條違反協議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需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下: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本協議條款如與《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協議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的內容,但變更內容不得侵害勞務人員的利益。

  三、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項選擇。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11

  勞務派遣單位(甲方):

  用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勞務派遣的人數及期限

  勞務派遣人數人 。

  勞務派遣期限為年,自起至日止。

  二、勞務派遣的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勞務人員,乙方安排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從事本合同附件中約定的工作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可調整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用工數量與用工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發生變化,甲方應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增減勞務派遣人員。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須與甲方簽訂《 勞動合同書》,甲方履行《 勞動合同書》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并負責辦理合同的續簽、終止和解除手續。

  (三)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五險一金。

  (四)勞務派遣人員在被乙方使用期間,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亡),甲方應承擔工傷(亡)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員工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國家和云南省的相關政策處理。

  (五)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乙方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甲方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用工條件。

  (二)負責制定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按照工作崗位的要求對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業務、職業技能、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勞動紀律、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并為被派遣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工具,以及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將工資、加班費和績效獎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由企業和個人承擔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額和時間支付給甲方。

  (四)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生產、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休息、休假、婚喪假時間,女職工“三期”按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辦理。

  五、派遣人員的聘用與清退

  (一)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經濟補償:

  1、聘用前提供虛假簡歷、學歷、身份證、健康狀況等。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違反乙方保密規定,有意泄露乙方商業秘密,因失職、失誤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乙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情形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1、派遣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將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勞務派遣費用的支付

  (一)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勞務派遣管理費于每月的日前支付給甲方。

  (二)勞務派遣管理費每人每月元。其人數核定以本月初實際派遣人數為準。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關費用,由甲方為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管理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未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和賠償

  在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發生重大改變、發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與派遣人員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妥善處理,無法達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政策及法規,于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定的有關勞動關系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作考核的相關規定

  1、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根據管理需要合理調整其工作崗位、職位、工作地點的決定。

  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成績考評,并通過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獎勵或降職、降薪、調崗等處分,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終止和乙方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雙方的義務

  乙方應明確職工的工作崗位和具體職責,明確對該崗位的工作的具體要求。附崗位職責及績效考核表。

  三、保密條款

  1、下列內容屬于甲方商業秘密范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2、乙方從甲方獲知已經或將要用于(包括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項目信息、技術信息及經營、管理信息。

  3、甲方的業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戶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標準、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務相關資料。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相關協議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乙方不得打聽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6、乙方不得允許或協助任何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7、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銷毀、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序等有商業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8、乙方離職時應當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產,包括記載著甲方上述商業秘密的一切載體。9、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10、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經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后承擔的商業秘密保護義務,不得以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

  四、公司制度執行

  1、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公司已發布或今后將發布的規章制度,并嚴格按照甲方公司規定標準、流程及權限操作執行,不越權或違反流程處理事情;乙方有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行為的,須接受各項制度、流程配套考核辦法考核,甲方視其嚴重程度有權無條件解除乙方勞動關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2、本協議所指的制度流程的發布形可以是書面形式發布,也可以是甲方公司信息辦公系統(例如oa辦公系統)發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質量類制度流程、技術類制度流程、資金類制度流程、行政類制度流程、人力資源類制度流程、生產類制度流程、業務類制度流程及其他制度流程等。

  3、乙方是否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處理事項的依據,除留有乙方簽名的書面依據及其他證明是乙方所為的有效證據外,還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統(包括不限于現有辦公系統、人事工資管理系統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其它信息系統)中的處理記錄。乙方有義務保護其各系統中使用的用戶密碼,如有密碼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統中處理相關事務的,則其責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忠于甲方公司,維護甲方利益,始終貫徹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等原則,不得收受相關單位的禮品、錢財,不得發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無論收受金額大小,乙方的所有獎金獎勵部取消,因此造成甲方公司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甲方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虛假的。

  2、乙方在職期間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3、甲方因經營管理的需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乙方不服從甲方公司調動或安排的。

  4、甲方根據本協議中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合同》終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三)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或主動提出辭職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嚴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要求辦理的有關離職的其他各項手續。保證積極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職務持有或保管的財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書面或電子或其他載體形式的文件資料、設施設備、鑰匙、公司印章、備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確認后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離職的,甲方有權不予發放剩余未結算所有工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且乙方未結算工資不足以賠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在合同期間內及合同期滿后繼續履行保密義務。乙方若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資收入(按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且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若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前述違約金不足償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繼續賠償。

  2、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實際損失,賠償金額視甲方實際損失評估后確定,甲方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⑴甲方招聘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⑵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專業培訓費用。⑶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設備以及各種用具器材等。⑷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用、仲裁費用。

  七、免責申明

  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即承諾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續約,今后若有勞資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處罰與賠償

  1、甲方根據公司的獎懲制度的規定,可以給予乙方警告、能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____公司

  乙方:

  一、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勞動合同》。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該合同對本公司全體員工的工資,統一為850元(不低于簽訂合同時的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本補充協議對乙方的實際工資約定為____元,由1。、2。、3。等構成。

  三、本公司的工資調整機制,鼓勵乙方為提升自己的工資水平做出努力。

  四、本補充協議與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且有效期也與其相同。

  五、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有關事宜,協商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乙方及勞務人員三方關系

  甲乙雙方為經濟合同關系,乙方與勞務人員為勞動關系。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勞務,并承擔對勞務人員的勞動關系責任和日常管理職責。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一般不超過一年)

  三、勞務人員的條件及數量

  1、年齡為18~40周歲(有特殊技能者可適當放寬),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健康(入場前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體驗證明),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史。

  3、操作技能符合甲方的工作崗位要求,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須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或《上崗證》;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電工作業、金屬焊接與切割作業、登高架設作業、機動車輛駕駛作業等)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數量為 人。

  5、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乙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及勞務人員花名冊。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調離、調換。乙方私自調離勞務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 元進行處罰。

  四、勞務人員作業項目及要求

  1、勞務人員作業項目: 。

  2、乙方勞務人員要按照甲方對施工生產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程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目標,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

  3、乙方應對勞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敬業愛崗教育,使勞務人員遵章守紀,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聲譽。

  4、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發生勞務人員在甲方場所滋事,影響甲方人員正常生產、生活的,甲方可對乙方處以1000~20xx0元的罰款。

  五、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提供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后,甲方根據經甲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人員工資及乙方管理費用。其中:

  2、乙方應按月及時支付勞務人員工資。發放后應將發放單據交甲方一份,作為甲方監督的依據,對無正常原因,乙方不發放或不及時發放勞務人員工資的行為應予以處罰。

  3、勞務人員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為乙方管理保證金,如乙方管理達到甲方要求,次月返還一半,其余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返還,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給甲方帶來損失,扣除罰款后返還剩余金額。

  六、勞務人員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待遇。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勞務前,必須對勞務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職業技能培訓,達到上崗的要求。必要時乙方可書面委托甲方培訓、取證,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由乙方向勞務人員發放,甲方進行監控。

  3、乙方的`作息時間、作業方式與甲方同步。

  4、乙方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5、乙方人員因工負傷或死亡,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七、勞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務合同。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勞務合同終止:

  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務合同的;

  ②勞務合同期限屆滿的。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說明情況后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②乙方勞務人員不能勝工作,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嚴重違紀,身體狀況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權退回乙方或提前解除勞務用工合同。

  4、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人員身體健康,并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②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

  5、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勞務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勞務合同,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方應按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九、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4

  甲:

  乙: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見附件)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五)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六)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八)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四)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五)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

  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XX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勞務派遣合同15

  甲方:

  乙方:

  為加快 項目工程施工進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 省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及范圍:

  勞務分包內容:

  3 、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匯現金 元(大寫)(合同價的5%或甲乙方協商的絕對額度)到甲方帳戶,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全部合格后,視乙方履約情況決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體額定(不計息)。

  4、工期:

  4.1 進場施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2 除下列原因經甲方書面同意,工期方可順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罰款(可根據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確定罰款額) 元,乙方每提前一天獎勵(可根據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確定罰款額)元。

  4.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誤;

  4.2.2 業主同意的工期順延;

  4.2.3 因重大變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減少。如業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縮短時,施工工期由雙方另行約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勞務報酬

  6.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 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6.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6.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6.3 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6.4 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6.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6.6 本合同單價中不含建筑業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由甲方統一繳納。其他稅費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

  6.7 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數量為名義數量,不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最終以乙方實際完成的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工程數量,結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單價確定結算總價。

  7、項目經理

  7.1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 。

  7.2 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8、雙方權利與義務

  8.1 甲方

  8.1.1 全面負責與設計單位、業主、監理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8.1.2 負責該工程項目控制測量、復測、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設計圖紙、工程地質及地下管線等有關資料(變更原因影響的除外),負責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難題。

  8.1.3 負責按合同約定供應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設備。

  8.1.4 負責土地征用、青苗補償、建筑物拆遷及臨時用地租用事宜。(相關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8.1.5 負責依據業主、監理及上級管理單位和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辦法并送達乙方。(必須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企業現狀,項目各部

  門要根據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于現場管理制定各自部門的各項管理辦法,項目部在討論合同文本時,一些細節無法在合同中規定的,可在各項管理辦法中另行規定,作為合同附件。)

  8.1.6監督乙方施工質量、現場管理、原材料使用。對不符合技術規范及質量要求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或依據甲方的管理規定進行罰款。

  8.1.7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及施工圖設計(含變更設計)、該項目規定使用的《技術規范》、甲方有關技術文件要求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評比、兌現獎罰。

  8.1.8 負責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支付。

  8.1.9 甲方有權根據業主對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況,調整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乙方不得因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調整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要求甲方賠償。

  8.2 乙方

  8.2.1 復核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技術交底等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按照圖紙、交底、規范要求組織施工。完成安全應急預案的準備和實施,嚴格執行甲方的施工計劃和現場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記錄。

  8.2.2 對甲方供應材料和設備進行復檢并辦理簽認手續。

  8.2.3 自行解決承包內容中規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臨時設施的施工、管理和維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復耕工作。

  8.2.4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規定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將勞動合同向甲方上報備案。

  8.2.5 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自行制定勞務人員的工資待遇,按時支付勞務人員工資,并按甲方要求將發放的工資表上報甲方備案。

  8.2.6 自主解決勞務人員居住和生活設施,臨時房屋、工棚、場地的修建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按規定為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或費用。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勞務人員辦理保險。

  8.2.7 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自行安排勞務人員節假日休息,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

  8.2.8 按乙方承諾條件及施工計劃需要,組織自備施工機具設備和周轉材料準時進場;機具設備和周轉材料進場后,沒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調離,且性能滿足施工需要。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8.2.9 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間或非夜間施工照明、看守、維護和警衛。

  8.2.10 負責工程交工前的保護和看管。

  8.2.11 作好臨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遵守國家、地方、業主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承擔實施環保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8.2.12 及時通知甲方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

  8.2.13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8.2.14 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業主對甲方的罰款以及甲方對乙方的罰款,罰款在乙方月度計量款中扣除。

  8.2.15 遵照甲方各項管理辦法的要求及規定,安排組織施工管理并上報資料。

  8.2.16 遵照甲方相關管理體系運行要求及規定,加強相應的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8.2.17 負責對甲方提供圖紙、數據進行復核。

  8.2.18 乙方撤離現場時,應清除并運出裝備、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設施,做到現場和工程整潔,達到甲方認可的使用狀態。若甲方清理,則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從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8.2.19 乙方機械設備、人員進出場時,乙方均應向甲方提交清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9、材料、設備供應

  9.1 乙方應在接到圖紙后 天內,向甲方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甲方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乙方運輸、卸車的,乙方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乙方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9.2 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或業主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3 甲方委托乙方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乙方憑采購憑證,從結算費用中扣除。

  9.4 施工用水、施工用電

  9.4.1 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費用,水費及管路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若甲方統一供應,則水費按照乙方實際用量和約定的供水單價在月度計量中扣除)

  9.4.2電費按照乙方實際用量和約定的供電單價在月度計量中扣除;乙方應自備

  發電機,以備停電使用;電費、自備發電機及低壓線路費用已包含在相應合同單價中。

  9.4.3因天氣、便道等原因致使車輛無法正常進入工地,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材料到場,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損失和費用乙方自負。

  9.4.5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安排,按工程數量有計劃的從甲方料庫提取甲供材料。

  9.4.6 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上報下月甲供材料的書面材料計劃,若不及時上報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乙方自負。

  10、工程質量

  10.1 乙方必須按照 項目施工設計圖及配套圖紙、《技術規范》、技術交底書等有關規定組織施工,執行甲方制定的項目質量計劃規定,工程質量等級為 。

  10.2乙方應保證自己的資質和經驗適合本工程,并提供合法的資質證書等證明文件;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和工作指令負有復核的責任和義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或未達到上款約定的質量等級,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

  10.3 乙方對未達到上款約定的質量等級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進行無償返工或修補,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如返工或修補后仍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乙方應按工程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對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進行返工或修補,其返工或修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4因工程質量原因返工,造成工期超過本合同約定者,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辦理。

  11、施工機具設備及周轉材料的供應及結算

  11.1 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及周轉材料詳見附件三《甲方供應機具設備及周轉材料一覽表》。機具設備及周轉材料使用費根據乙方使用的臺班和周轉材料數量,按照合同附件三約定單價,從乙方月度計量款中扣除。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及周轉材料妥善保管、保養,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丟失負責賠償。乙方指定 為本工程機具設備及周轉材料領用人,負責領用、簽認及退還工作。

  11.2 除9.1條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及周轉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機具設備及周轉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費用。

  11.3 乙方承諾投入本工程的機具設備及周轉材料詳見附件四《乙方投入設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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