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顧問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法律顧問合同1
甲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xx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聘請xxxx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xxx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各類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3.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4.為甲方有關招投標、工程施工、房地產開發、投資帶動總承包業務、對外投資等提供日常或者專項法律服務;
5.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6.根據甲方業務需求,提供有關法律咨詢及累計xx小時內的法律培訓服務;
7.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8.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1.乙方保證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或有關談判。
2.乙方保證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出具有關書面的法律意見。
3.如需乙方現場辦公,乙方現場辦公時間為xx-xx,乙方保證及時安排律師協助甲方處理經營過程中的各項法律事務。
四、法律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收費:每個合同年度(12個月)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xx元整(¥x元)整。分兩期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用%,即人民幣xx元整(¥x元)整;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余款人民幣xx元整(¥x元)整。
2.專項服務收費:訴訟、仲裁、對外投資等專項事務,乙方將與甲方另行協商收費,乙方承諾按當地指導價的百分之xx收費。
以下事項不構成上述專項服務的標準,應納入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范疇:訴訟、仲裁:針對案件進行的前期調查取證、出具法律意見書;
對外投資:前期的法律調查(不包括盡職調查)、對策劃方案和可行性研究
報告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乙方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鑒定、調查及地區外的差旅等費用時,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地區內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復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將常年法律服務費用匯入乙方如下賬戶:
賬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關資料、文件、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及時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六、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指派專業的律師處理甲方委托事項,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2.乙方應依照可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經驗,為甲方提供穩健、謹慎的法律意見或建議。
3.乙方應對處理甲方委托事項過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簽訂保密協議,但因履行法定披露義務或根據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的要求進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4.本合同履行期內及履行期屆滿后xx個月內,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有利害關系的其他當事人的委托、聘用。
5.乙方應每季度開始的一周內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工作報告,匯報工作內容、提供法律服務人員及工作時間、書面法律意見(包括電子郵件)以及企業管理建議等書面材料。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不限工作時間及工作量。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支付律師費用,則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并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③丟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④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⑤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重大錯誤,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乙方違反約定,累計三次未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八、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將就是否繼續委聘乙方擔任下年度常年法律顧問事宜協商并確定是否簽署新的委聘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時間:
法律顧問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乙方承諾所派責任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優質法律服務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3.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供企業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提出的法律咨詢;4.協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5.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7.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8.參與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機構的設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務;9.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10.處理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如發生復雜的法律事務(如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訴訟、仲裁等預計投入工作超過________小時的專項法律事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支付乙方律師費,乙方則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
四、服務方式1.乙方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制度,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隨時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務,雙方另行協商;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顧問服務檔案,記錄服務情況,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章程、資產負債表等資料復印件。
五、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1.法律顧問費每年________萬元,第一年顧問費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屆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2.辦案費用(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期間的食宿、交通、通訊、資料、文字處理、工商查檔等費用)應當事先向甲方提交預算清單,按“實報實銷”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顧問費,反對甲方向責任律師支付合同以外的費用(辦案費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________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承擔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經雙方有效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不得無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認為需刊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啟示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別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十一、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屆滿后如需續聘,雙方協商后合同另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3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個人法律顧問服務合同關系,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商定由乙方周網龍律師提供對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務,服務方式可以通過電話咨詢,XX信件,互聯網,郵箱等方式(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為甲方的主要服務項目是:
1、并不限次數的回答甲方的法律咨詢,幫助當事人策劃、分析判斷所涉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方案;
2、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與有關單位及個人交涉、談判,以維護當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等個人合法權益;
3、接受委托對當事人的財產進行監管,為當事人提供大型財產(如房屋、汽車等)購買、出租、抵押、轉讓、擔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務;
4、代為起草、修改、審查涉及當事人個人權益的各種合同、協議等文件;
5、協助當事人處理各種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糾紛(如需訴訟需要另行委托);
6、為當事人辦理股權轉讓、質押等法律服務;
7、協助當事人辦理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的作價、轉讓等法律手續;
8、為當事人的個人保險提供法律幫助;
9、每年甲方有權為個人事務委托乙方發函三次或就某項與當事人有關的法律事務發表法律意見書一份;
10、為當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二、甲方還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有權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師是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訴訟、仲裁及其他事務時,甲方有權指定乙方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XX的工作,但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費用可按乙方律師正常收費標準的80%予以優惠;
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三、甲方的義務:
1、保證向乙方律師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合理的安排時間,為乙方服務提供便利;
2、如需上門服務提前預約,并安排好乙方律師的'交通工具,緊急情況下乙方律師提供服務,甲方無條件承擔乙方律師的交通費用(憑票據);
3、承擔乙方律師發函等的郵寄費用及其他乙方律師為甲方服務的合理費用及開支(限于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及餐飲費用);
四、甲乙雙方均應誠實守信,甲方不應利用乙方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同時保護和維護乙方的聲譽;乙方也應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個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種隱私(法律規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為一個月,簽訂之日起____日XX甲方應支付法律服務費三百六十五元,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1(推薦方式)XX匯款:____省____市司法局XX泰州XX周網龍律師收(郵編225500);2銀行轉帳:開戶行:帳號:
六、本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變更或不續簽合同,乙方同樣有權通知甲方變更或不續簽合同,如均沒有通知不續簽合同,本合同自動順延,合同期限也是________年。乙方在合同順延之日起____日XX應當支付法律服務費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書面解除通知到達乙方處就發生法律效力,乙方無需退還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務費,合同自行終止。甲方無權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師的名義從事有關活動,乙方負責對知悉甲方的有關情況保密(法律規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務從事有損于乙方及律師聲譽的活動或從事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的活動,乙方有權書面終止本合同(但要說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務費。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也可以變更或解除,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委托律師發生的律師費用)
甲方:乙方:律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4
(以下簡稱甲方)因業務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四川法叢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您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債權債務、置業、消費、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
2、 提供電話咨詢熱線 疑難問題24小時內解答
3、 為個人從事各種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提供個人從事的相關行業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6、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見書;
7、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您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8、協助您處理涉及個人的各種民事、行政、刑事糾紛,代理起訴、應訴或與有關部門交涉、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9、辦理私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代監管私人財產。
10、辦理其它個人不便直接出面辦理的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
三、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文件,并保證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證為工作保密;
3、指定交的文書;
4、當乙方律師為甲方的事務外出工作時,應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等費用。
四、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托,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五、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 元,支付時間和方式為 。乙方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乙方參加甲方的.重大非訴訟項目或者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代理行政復議等,雙方單獨簽訂協議,并視案件情況按同類案件的收費標準給予20%--50%優惠,具體由雙方商定。
七、未經甲方正式授權,乙方對外簽署的有關法律文件,甲方有權拒絕執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乙方對甲方違反法律、政策之委托,有權不予接受,并不構成違約。
八、本合同有效期 年。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如一方中途提出解除本合同,則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的不再退還,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退還相應的法律顧問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在實際工作中協商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年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5
甲方(聘請個人):
乙方(聘請單位):
甲方因日常法律需要,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其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并指派律師出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現雙方協議如下:
一、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一年內可進行六次以內的預約法律咨詢。
二、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等法律文書。
三、依甲方另行委托為甲方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代理甲方進行訴訟、仲裁等,律師費減按標準收費的80%收取。
四、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年酬金為人民幣元,在合同簽訂的前一個月內一次付清(第一年度的聘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的三日內支付)。
五、乙方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給甲方辦理有關事務所需之食宿差旅費等由甲方負責,甲方對乙方的活動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六、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交由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依該會之現行規則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甲方提議終止合同,終止當年的聘金照付;如果乙方提議終止合同,終止當年的聘金不收。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開戶銀行:
聯系方式:
銀行賬號: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6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7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8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 址: 地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法律顧問合同9
甲方:
地址: 郵編:
辦公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系人: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x 郵編:xxxxx
電話:xxx 傳真:xxx
電子郵件:xxxx@163.com
聯系人: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同意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請,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此,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委派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xxx__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甲方日常法律事務。甲方指定_______(先生/女士)協助顧問律師開展法律顧問工作。
甲方需要辦理的法律事務涉及某項專業領域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委派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乙方亦有義務向甲方推薦該專業領域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法律顧問的服務范圍
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內,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甲方及所屬分支機構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日常業務提供口頭或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2、對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及專項問題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出具法律意見,
3、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相關法律事務文書及規章制度;
4、參與甲方重大業務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根據甲方需要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5、代理甲方參與訴訟、調解、仲裁或行政處罰、聽證等司法及行政程序,并準備相關法律文件,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6、應甲方要求為甲方員工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第三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1、以電話、傳真、郵件、信函、現場服務方式解答日常法律咨詢;
2、以書面方式就重大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第四條 服務時限
甲方需要乙方律師提供現場法律服務的,服務地點在濟南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應當提前24個小時通知乙方;服務地點在濟南市行政區域以外的,需提前48個小時通知乙方;服務地點在山東省行政區域以外的,需提前72個小時通知乙方。與服務事項相關的資料,應當提前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清晰地向乙方提出委托顧問事項的具體內容、要求以及目的等;
2. 及時、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
3. 積極配合乙方為完成法律顧問事項應進行的相關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4.及時答復乙方就提供法律顧問事項過程中所遇到的具體問題;
5. 按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 積極、負責、及時地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法律顧問事項,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法律顧問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開或者為其它目的使用。
3. 為甲方提供其它法律顧問服務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及時向其通報承辦事項的進展及相關情況。
4.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代理人。
第七條 顧問費用及支付方式:
1、法律顧問費每年 元,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內付清當年度法律顧問費。
2、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調解、仲裁、行政處罰、行政聽證等司法及行政程序,或者為甲方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或者辦理其他復雜的法律事務時,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現行律師收費標準的 %支付律師費。
3、乙方律師應甲方要求出差辦理顧問事項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法律顧問服務期限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1、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2、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解除時,雙方應當及時辦理法律顧問事項的交接,并結清相關費用。
如果甲方未及時支付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無論什么原因解除合同,均不影響已委托專項法律事務的進行,乙方必須以同樣的勤勉、注意、謹慎、負責的態度完成委托事項,甲方也需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用。
第十條 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服務期限屆滿,雙方可協商續簽本協議。
第十一條 聯系方式
本合同首部所列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即為雙方共同確認的聯系方式,聯系人、聯系地址、郵編、電話、傳真、郵箱等發生變化時,要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乙 方:
負責人(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減少甲方法律風險,使其經營管理、投資決策更加科學化、法制化,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師李振興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的法律服務內容:
1、搜集行業法律、法規,關注相關立法動態,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通過培訓等途徑提升甲方員工法律意識;
2、依據甲方業務經營范圍,依法起草、修改、審核公司各類合同文件,提供相關修訂意見;
3、根據甲方授權處理其相關訴訟、非訴訟活動等法律事務;
4、參與甲方重大經營管理、投資事項決策的有關會議或談判,向甲方提供決策的法律依據或咨詢意見;
5、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6、涉及委托事項范圍內的其他法律服務工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就其法律事務委托乙方及時處理(一般時限為三個工作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了解,提出改進意見及要求;
(3)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實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全面,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等便利條件。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充分履行職責的權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3)乙方在辦理業務過程中,不得接受與甲方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過程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根據造成損失嚴重程度,甲方將扣除部分法律顧問費用,直至扣完為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應指派專人與乙方保持日常聯系,并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務上應與甲方人員充分協商,尊重甲方人員的意見;
2、合同生效后,乙方應與甲方商定工作時間,甲方若有臨時性法律事務,可及時與乙方聯系,由其及時處理。
五、費用的支付與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內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支付時間為:甲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為甲方免費處理 起甲方作為被告之訴訟案件(若作為原告,則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兩起被告案件),對超過約定數量案件代理費用,按《河南省律師協會律師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意見》規定標準優惠50%另行收取費用(見附件)。
2、乙方在為甲方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交通費、文印費等差旅費用由甲方負擔(鄭州市區內全免)。
六、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違約,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據需要可在報刊上公告聘請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11
甲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1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乙方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日常法律服務,包括;
1、對甲方單位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對甲方單位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顧問單位制定、修改內部的規章制度。
3、為甲方單位草擬和修改經濟合同,提供參考意見。
4、為甲方單位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系。
5、為甲方單位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6、為甲方單位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并協助甲方單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7、根據甲方單位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8、根據甲方單位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9、根據甲方單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0、根據甲方單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項投資活動,并提供有關的法律服務。
11、根據甲方單位提供的財務資料,對公司債權進行分析,對不良資產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
12、參與甲方單位的重大經濟談判,并提供法律意見。
13、不定期向甲方單位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
14、應甲方單位的要求協助設立法律室,并對其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二)非訴訟法律服務,包括:
1、為甲方單位的訴訟案件起訴、進行分析和判斷,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2、為甲方單位進行有關的企業咨詢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
3、為甲方單位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具律師見證書。
4、為甲方單位的企業設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招標投標、合并分立、清算注銷、資產重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務。
5、辦理甲方單位委托的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三)訴訟法律事務,包括:
1、接受甲方單位委托,代理甲方單位進行民事、經濟糾紛的調解、和解。
2、接受甲方單位委托,代理甲方單位進行民事、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的訴訟。
3、接受甲方單位委托,代理加分那個單位進行經濟、勞動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四、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還承擔以下特定的義務:
1、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認真履行職責;
2、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有不符合法律的地方時,應當嚴格依法辦事,避免給甲方造成損失;
3、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對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五、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如下工作條件:
(一)乙方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并留有必要的復印件,甲方積極協助;
(二)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三)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四)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五)乙方因公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出差補助按公司差旅補助標準執行。
(六)按時支付基本工資,其他獎勵及費用也按時結算支付。
六、乙方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采取不定時工作時間,對于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應合理安排時間,及時辦理解決。遇有緊急事項,保證隨叫隨到,急事急辦,不得延誤。如因出差等原因無法到達外,也應安排其他律師到場或作出合理工作安排。
七、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用:為調動乙方的積極性,執行下列標準: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基本工資元。
2、乙方在公司重大事項商談、解決過程中,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一般事項及乙方付出較少的不獎勵。所涉事項50萬至100萬元的部分,按3%獎勵,100萬以上的部分按2%獎勵。
3、乙方在代理公司進行民事、經濟糾紛調解、談判工作中,甲方視乙方的.工作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一般事項及乙方付出較少的不獎勵。所涉事項1至10萬的部分,按3%獎勵,1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獎勵。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為被告的訴訟中,甲方按訴訟標的額給予乙方法律服務費,所涉事項1至10萬的部分,按3%支付,1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支付。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為原告提起訴訟的,甲方按法院執行或和解回款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乙方法律服務費,未執行回款的不付費。1至10萬元的部分按10%支付,10萬以上的部分按5%支付。
5、乙方因嚴重不負責任或重大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返還相應費用外,還應在支付費用的范圍內給予一定的罰款。
八、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可解除本合同。
2、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應歸還甲方有關資料,并將未辦結事項移交甲方,未移交前應盡到保護義務,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法律顧問合同12
委托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協議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協議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三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單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銀行______分理處
法律顧問合同13
聘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的.要求向有關方面發送《律師催告函》。
3、為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各類法律文書,出具《合同審查意見書》。
4、為甲方的有關活動、文件、協議出具《律師見證書》。
5、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6、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向法律顧問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指派一至兩名工作人員配合法律顧問工作。
三、甲方遇有需法律顧問處理的一般法律事務,提前一天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所在地處理;遇有需法律顧問處理的較重大法律事務,提前三天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所在地處理。
四、乙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文件規定,向甲方收取法律顧問費和辦案費。
1、法律顧問費元/年。
2、法律顧問為甲方處理民事及其他糾紛包括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另辦委托,按《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收費。
3、付款方式:甲方通過銀行轉賬匯入乙方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法律顧問為甲方處理有關糾紛和法律事務,需要出差的,食宿、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如需續聘,另行簽訂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顧問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4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同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任
應甲方聘請,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第二條 原則及目的
法律顧問依法執行職務,遵循“誠實、守信、盡責”的原則,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服務期間
服務期間由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服務時間為非節假日的 8 時至 17 時。
第四條 工作配合
1、法律顧問每月定期赴甲方處,協助甲方解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匯報為甲方工作之進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約前往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遇節假日的'順延。
2、如有非正常情況,急需法律顧問出面解決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職員協助法律顧問做些輔助性工作,給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等。
第五條 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工作計劃
若甲方能提供具體工作計劃的,按雙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計劃執行。
(二)服務內容
1、解答甲方法律詢問;
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甲方有關經濟業務洽談,提供法律幫助;
3、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進行法律培訓,進行必要的法制宣傳;
4、對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5、草擬、審查、修改標的額大、內容復雜的經濟合同或其它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企業進行資信調查;
7、代辦公證手續,進行律師見證;
8、代理申請營業執照,代辦法人登記;
9、代辦股票上市登記,出具法律意見書;
10、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11、協助甲方進行有關項目招標、投標;
12、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六條 服務報酬
1、專業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第五條(二)款之1-5項服務為專業法律顧問業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 元,甲方須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業務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五條(二)款之6-12項服務,參照乙方正常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
3、其它費用
法律顧問到本市區外為甲方處理法律事務時,所需差旅費、電話費、翻譯費等可以即時清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嚴重失職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責任,蓄意或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后仍無改進或采取適當之補救措施,違約一方須對守約一方之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甲方未按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報酬予乙方。
3、甲、乙雙方公司解散、停止經營等。終止前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障及賠償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就有關法律業務不能與甲方協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執行本合同之責任,甲方于合同期內應補償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一切訴訟、索償及質詢所引起之有關費用及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師蓄意或嚴重疏忽、過失,違約或違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條之規定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由此所發生的合理支出、費用及終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賠償乙方余下服務期間應得的報酬。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轉讓 本合同應約束雙方當事人及分別的承繼人和承讓人,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轉讓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權益或責任(包括具體法律顧問人選之更換)。
2、保密 除經甲方許可或于執行職務時必須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間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3、合同完整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若因雙方不能協調一致或因法律、當事人權利變更而不能執行或無效,本合同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4、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切條文必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作出修改、刪除和增加。
5、爭議解決 本合同雙方在闡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無一方書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約順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協議由以上各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于 。
法律顧問合同15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律師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的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職責。
二、聘期為一年。自起至日止。
三、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一)、法律顧問費按聘用期內一年執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費用的支付
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檔案查詢費、公告費、翻譯費、復印費等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費用;
2.異地辦案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3.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工作的內容范圍:
(一)協助甲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1.應委托人要求,就委托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或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就甲方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4.應甲方要求,參加經濟項目磋商、談判、審查,或準備磋商、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8.為甲方處理勞動糾紛、經營承包糾紛、經營租賃糾紛等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9.為維護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經營管理權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二)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事務。
五、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甲方隨時向乙方咨詢,甲方如遇急需辦理的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處理。
六、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聘方應就其所為的民事行為而提供的法律事實、證據及文件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3.為保證法律顧問職責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保障法律顧問應有的知情權。
七、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應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提供法律服務,不得超越委托權限;
4.應對其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了解到的機密、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5.指派的主協調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責任時,應當重新指派顧問律師,以保證法律顧問工作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6.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照有關避免利益沖突規則的規定,避免利益沖突。
八、顧問律師經甲方特別委托辦理第四條以外的法律事務,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另行收費(優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變更、終止本合同,均應以書面方式提出。在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或未獲得有效裁決前,雙方均不得做出有損于對方利益的行為。
十、爭議解決:因執行本協議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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