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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勞動合同

時間:2024-05-16 04:53:12 合同 我要投稿

深圳勞動合同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深圳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深圳勞動合同15篇

深圳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

  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深圳勞動合同2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性質:____

  地址:____電話: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

  籍貫:____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合同制工□

  臨時工□

  商品糧或農村糧:____身份證號碼: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同意簽訂本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工作任務,為____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于適應甲方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熟練)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周實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為____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____小時,月加班時間超過48小時,必須經雙方同意,不得強制。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后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法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____元×25、5天=月工資____元。普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____天以上,或月累計____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資的1%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____元至____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日節為____%。公休假日和平時為____%。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____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①甲方必須按規定辦理為乙方的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國家或市府現行規定、辦法執行;

  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以上為____%;其醫藥費報銷____%,或每月發給乙方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準,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

  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

  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____天,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干制。

  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有超過天數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如屬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

  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

  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

  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雙方一致同意的;

  ②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和第5項規定的;

  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

  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

  ⑤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

  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市(特區)勞動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余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自行解除:

  ①甲方宣告破產;

  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

  ④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愈恢復健康的;

  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內的;

  ⑤前往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①調整工種后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

  ②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③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⑤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⑥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⑦經有關部門批準,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____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助費:

  ①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

  ②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注:臨時工轉為合同制工的,其臨時工工齡可連續計算,并按其在單位的累計工齡享受生活補助費。否則:不享受上述補助,而另謀工作;但乙方如要返回原籍地,應交回《臨時工勞動手冊》和《暫住證》,甲方可出具證明領回勞動保險金,并按實際需要發給遣散路費)。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④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____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特區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

  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鑒證后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

  委托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鑒證人員簽名:

  鑒證機關蓋章:__年__月__日

  注:(1)常年性生產的崗位,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2)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合同的,要重新辦理合同簽訂、鑒證手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深圳勞動合同3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完成建筑工程任務)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工程項目班組從事工作。乙方依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甲方按規定具體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在□中打“√”,選一種工時制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制度,采用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且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

  1、按日計薪:_______元/日。試用期為_______元/日。

  2、按月計薪:_______元/月。試用期為_______元/月。

  3、按建筑面積計薪:_______元/平方米。

  4、其它: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三)甲方采用按建筑面積計薪的,可按工期進度結算乙方工資,但每月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應當依照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提供勞動防護用品。

  (二)甲方應對乙方先安全教育后安排上崗。特種作業的,必須持證上崗。

  (三)甲方應當采取措施,做好預防,避免和減少工傷、職業危害。甲方應當公示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

  六、勞動紀律

  乙方要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規范,服從甲方的調度、指揮。乙方有權拒絕違章和冒險作業,對危害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批評、檢舉、控告。

  七、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

  甲方、乙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可終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工商注冊地或者施工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

  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深圳勞動合同5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xxxxxx年,自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起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其中試用期xxxxxx個月,自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起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為xxxxxx,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xxxxxx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xxxxxx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xxxxxx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乙方職責

  1、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2、如乙方不同意參加社會保險的,甲方應為乙方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在每月結算工資時直接支付給乙方。

  3、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亦不得在保密期限內自行與甲方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其他

  1、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先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深圳勞動合同6

  根據xx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維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勞動力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員工,是指被特區內用人單位招用的人員,但公務員或者參照享受公務員待遇的人員除外。

  本條例所稱用人單位,是指特區內招用員工的企業、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

  第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五條 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第六條 本條例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勞動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并進行監督。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七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招用員工三十日以上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補簽;對拒不補簽的,勞動部門按未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人數處以每人五十元的罰款;因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持有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依前款規定作出處理。

  第八條 員工與用人單位雙方依法就勞動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并簽字,勞動合同即告成立。

  第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一)生產(工作)內容;

  (二)勞動合同期限;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紀律;

  (五)勞動報酬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六)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七)違約責任;

  (八)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員工按下列方式之一確定:

  (一)固定期限;

  (二)無固定期限;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

  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深圳戶籍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性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試用期可以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延續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依本條例的規定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繼續留用員工又不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或者不給員工持有勞動合同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由勞動部門按未續簽勞動合同的人數處以每人五十元的罰款。

  第十四條 下列勞動合同條款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門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依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五條 因簽訂無效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部分條款無效造成損害后果的,有過錯的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中的無效條款經雙方協商修改后,雙方當事人應予履行。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單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按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員工的意見,經向勞動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前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員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尚能在原單位工作的;

  (二)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者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有效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員工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離職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一)用人單位依法被宣告破產;

  (二)用人單位依法解散或者依法被撤銷;

  (三)員工死亡。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時,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到哺乳期結束。

  第二十九條 已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證明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職業種類、職務、工資及參加社會保險等事項,用人單位不得拒絕。

  第三十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員工發放經濟補償金:

  (一)由用人單位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員工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三)、(四)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員工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依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

  前款月工資以勞動合同解除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第四章 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依照國家關于企業勞動爭議的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國居民在特區就業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適用本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深圳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甲方可 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 從事上述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加 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帶薪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計件工資。

  如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的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依法繳納。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等,乙方應繳納的養 老和醫療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上述保險手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的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 程序。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上下班制度;2.安全生產制度;3.質量管理制度;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條 合同解除

  8.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甲方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 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 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 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3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 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4項、第5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6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補經濟償。

  該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九條 培訓和服務期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專業培訓,所需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諾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不短于 年。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于 第2款所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乙方對其在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 密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甲方在本條第2款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乙方給付經濟補償金。每月的經濟補償金為 元。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離職手續

  11.1 乙方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11.2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甲方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1.3 甲方在乙方辦完上述手續后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對乙方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并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1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未按甲方的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乙方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在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等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簽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勞動合同9

  按照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對象包括:新招用的勞動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員。所謂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員,是指根據勞動部關于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和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以下人員:

  ①存在著勞動關系而沒能履行勞動義務的特殊人員。例如,用人單位的“富余人員、放長假”的職工,長期被外單位借用的人員、帶薪上學人員,請長期病假人員、停薪留職人員,被派到合資、參股單位人員;

  ②企業、事業單位的中共黨委書記、廠長或經理、工會主席等。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工齡: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工種)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種)

  二、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____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止。

  (二)試用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分配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或每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三)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二)乙方因工致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一)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九)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一次性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a。由甲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b。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3。4項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根據〈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或深圳戶籍的員工,男職工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根據《深圳經

  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試用期可以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續訂勞動合同,工作崗位未變更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5。違約責任分法定違約責任和約定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三種形式。雙方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約定違約責任。若約定違約金,不能只約定一方承擔違約金,應體現公平原則,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法一定要明確具體且切實可行。

  6。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3項。第九條第(一)款第4項a解除勞動合同,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當事人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無效。

  9。未經書面授權,代簽勞動合同一律無效。過錯方將依《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10。寶安、龍崗區可參照采用本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勞動合同10

  基本案情:我與公司的合同將于20xx年年底到期,至到期時共在公司工作九年半,聽說公司為了不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后將不與我續簽合同,要么先辭職后在重新進公司,工齡歸零。根據新合同法,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應該給予我們什么樣的經濟補償?

  案例分析:按照工作年限來算,不按新法實施日來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那么,第47條是關于如何計算經濟補償的規定的呢?

  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時,就涉及到如何計算經濟補償的問題。計算經濟補償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應得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國家規定對工作年限及經濟補償標準作了明確的規定。

  一、計算經濟補償中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應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如果由于各種原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工作年限的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但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如果勞動者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多年,但間隔了一段時間,也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工作年限原則上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已經支付經濟補償的除外。總之,本條“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的規定,不能理解為連續幾個合同的最后一個合同期限,原則上應連續計算。

  二、計算標準

  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延續了我國以往的做法。

  三、計算基數

  計算經濟補償時,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關于一個月工資是勞動者本人月工資、本企業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還是當地月平均工資,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進行了討論和研究,最后規定月工資是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四、計算封頂

  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有的意見認為有些高端勞動者,工資

  收入較高,談判能力較強,在勞動關系中并不總處于弱勢地位,如果完全適用經濟補償的規定,用人單位負擔太重,也體現不出經濟補償的性質和特點,建議勞動合同法作出調整。但在經濟補償部分對高端勞動者作了一定限制,即從工作年限和月工資基數兩個方面作了限制,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當解除勞動合同的糾紛無法得到解決時,可以通過法定解除、約定解除和協商解除三種方式。

深圳勞動合同11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 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發給;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為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深圳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xxx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____次。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公開,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各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各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發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三)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二)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主要負責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xxxxxxxxxxxxxxxx

  乙方(勞動者)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xxxxxx個月的試用期(自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xxxxxxxxxx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xxxxxx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xxxxxx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xxxxxx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每月xxxxxx日。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乙方職責

  1、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2、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其他條款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深圳勞動合同14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xxxxxx(姓名)為xxxxxx(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xxxxxx(工作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起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xxxxxx個月,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1、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4、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1、甲方必須每月按時發放乙方工資,不得拖欠。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3、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乙方在試用期每月工資為xxxxxx月,試用期完后為xxxxxx每月,加班工資另計。

  第六條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個小時。

  第七條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xxxxxx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xxxx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xxxx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深圳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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