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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代持協議

時間:2024-07-09 11:10:30 合同 我要投稿

股權代持協議(匯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權代持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股權代持協議(匯編15篇)

股權代持協議1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委托內容

  1、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臵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臵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三條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特別約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甲方股權。

  3、在特別情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應在獲得該等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五條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第六條承諾與聲明

  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2、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公司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2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存續。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基于以上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代持關系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權,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

  (1)在股東名冊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

  (4)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權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權

  1、代持股權: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為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權”。

  2、代持股權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權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權,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權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權收益權利

  1、甲方擁有代持股權項下的股權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權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四、其他股東權利

  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權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權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并對代持股權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權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權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權期間,基于甲方股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于股權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權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托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權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權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5、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協議

  雙方及見證人(若有)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權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代持股權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于______________。同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3

  甲方(實際股東):

  乙方(名義股東):

  鑒于

  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注冊資金人民幣萬元,主要經營 。

  乙方系目標公司原有股東,甲方投資于目標公司,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并委托乙方持有該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投資/受讓/贈與/繼承/財產分割獲得目標公司 %股權,因甲方原因/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目標公司股東會要求,甲方與目標公司股東達成一致,甲方將股權委托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享有目標股權對應的財產權利,包括分紅權和增值權。

  第二條 乙方為目標公司原有股東,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乙方同意代為甲方持有目標股權。

  第三條 對于目標股權,甲方為實際股東,享有除表決權之外的全部股東權利,負有股東義務,承擔投資風險。

  第四條 甲方自愿將目標股權對應的`表決權讓與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權列席股東會。

  第五條 對于目標股權,乙方為名義股東,應配合甲方完成簽署文件、提供資料及提供賬戶代為轉賬等事項,乙方不享有目標股權的財產權利,亦無相應出資義務和其他股東義務,不承擔目標股權的投資風險。

  第六條 甲方同意,目標公司增資的,甲方不享有優先增資權。

  第七條 因代持目標股權或目標股權辦理變更登記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代持股權及其收益進行轉讓、贈與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權利限制。

  第九條 甲方對目標股權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設置擔保、轉為顯名股東、委托他人代持等),不違反目標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或相關協議約定的,乙方應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乙方不再是目標公司股東的,應當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目標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區簽訂,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股權代持協議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甲乙雙方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原則的基礎上,就股權代持一事達成一致,并簽訂本次協議。

  第一條 股權代持目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第二條 代持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第三條 委托人的權利、義務

  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如__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受托人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于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五條 代持股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保密義務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4、本協議終止之后,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后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后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5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存續。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基于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

  (1)在股東名冊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

  (4)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為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份收益權利

  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四、其他股東權利

  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并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于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托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5、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協議

  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于______________。同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6

  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簽署:

  (1)代持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持人");和

  (2)委托人姓名:舉例,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

  在本協議中,代持人與委托人合稱為"雙方",單稱為"一方"。

  鑒于,

  (A)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的有限(責任)公司[即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標企業"),作為該目標企業元人民幣之注冊資本及相應股權即股權的工商登記股東,名義上持有目標企業上述股東權益;

  (B)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取得和/或持有目標企業的元人民幣注冊資本及相應股權即股權,系根據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權(詳見下文第1條規定);

  (C)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權,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該等股權;

  (D)雙方希望通過本協議,明確代持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代持關系解除相關的問題。

  因此,

  雙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標企業股權的代持關系,及明確雙方與此相關的法律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在轉讓條件成就之時轉讓代持股權的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1.代持關系

  1.1雙方特此確認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標企業 %的股權即 元人民幣注冊資本(以下簡稱"代持股權",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權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資人而同比例稀釋或者經委托人書面同意代持人處置部分代持股權,則除非雙方另行簽署書面協議,代持股權的比例應相應增加或者減少,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可適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并應享有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及所有的權益和風險。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的利益代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權。

  1.2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權不收取任何報酬。

  2.股權代持

  2.1代持人應當善意地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權并行使作為代持股權股東的權利。

  2.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應根據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時對代持股權進行適當處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據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確定的價格將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權依法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權設定質押);未經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或根據委托人書面指示,代持人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或者設置質押或任何權利負擔)代持股權,但非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3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種形式派發的股息、紅利及與因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權轉讓對價、目標企業清算時因持有代持股權而分得之清算財產)均應歸于委托人。對于上述利益中的貨幣部分,代持人應當在收到該等款項后十(10)個銀行工作日內將依據本協議進行扣除后的余額(如有)劃轉至委托人指定賬戶或者以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給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標企業的股權(如公積金轉增股本),新獲股權應自動增加至代持股權,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書面要求處置。

  2.4委托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力(如有)。

  2.5委托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股東投票權(決議權)以及目標企業股東依法享有的股東知情權利。

  2.6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如果代持人發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認為影響代持人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的事件時,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關情形。

  2.7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價格(如需要繳付的認繳注冊資本或需支付的轉股價款)、任何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由委托人承擔,代持人有權從代持股權有關收益中相應扣除。

  3.代持關系解除

  3.1委托人不再擁有代持股權時,代持關系自動解除。

  3.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承諾,代持人將根據委托人的指示,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簽署相關的股權轉讓協議)將代持股權變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因將代持股權全部或部分變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將由代持人承擔。

  4.賠償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包括但不限于關于股權處置、通知、授權委托及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等約定,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糾正其違約行為,未及時有效補救的,應賠償另一方因該等違約行為而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5.其他

  5.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并將持續有效直至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終止。

  5.2本協議為雙方就本協議主題事宜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將全面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協議主題事宜達成的任何書面或者口頭的諒解、共識、協議或其他文件。無論本協議的其他任何規定,本協議的法律效力從屬于目標企業的股(期)權激勵計劃以及委托人簽署的其他股(期)權激勵文件,若有任何沖突或者不一致之處(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權的權利行使、處置以及爭議解決的約定),以上述股(期)權激勵計劃及文件為準。

  5.3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其進行解釋。

  5.4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提交目標企業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終解決。

  5.5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應對本協議的存在及其任何條款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專業顧問進行的披露除外。

  5.6本協議將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權(代持人違反本協議未經授權處分代持股權除外)之時終止;本協議的終止不應影響本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義務的履行及一方因違反本協議而應承擔的責任的承擔。

  5.7通知。除非有書面通知改變下列地址,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遞、快遞或傳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過快遞,快遞回執上的日期應視為送達日期;如通過專人送遞,專人送遞當日應視為送達日期;如通過傳真,則在傳真的傳送確認單上顯示的日期應視為送達,但在傳真后應立即通過專人送遞或快遞將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舉例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5.8本協議一式兩份,委托人、代持人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本頁以下無正文,簽署頁后附)

  【股權代持協議簽署頁】

  茲證,本協議經委托人和代持人于首頁所書日期簽署。

  委托人:舉例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持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權代持協議7

  合同編號:118607

  甲方(委托方):身份證號碼:電話:乙方(受托方):身份證號碼:電話: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XX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風險提示: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一、XX公司目前基本情況XX公司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風險提示: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并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托持股的份額。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XX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對XX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占XX公司_______股權。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但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XX受托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乙方對XX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后,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XX公司的出資義務,并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XX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XX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于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后____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四、股權轉讓風險提示:

  由于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債權人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XX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后____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為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為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于損害委托方權益。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六、爭議管轄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

  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成立與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XX公司留存一份。甲方(簽字):身份證號: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身份證號: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8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目標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

  鑒于甲、乙雙方均在目標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實際持股

  現由乙方代持,乙方個人持股(已實際出資),本協議旨在明確雙方股權界限,確定雙方股權代持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第一條: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實際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相應活動、出席股東代表大會并行使表決權、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期限

  第三條:本協議約定委托期限為,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屆滿后日內甲方應將股權變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應當無條件給予配合辦理變更手續。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五條:在代持股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實際出資比例享有。

  第六條: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甲方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7日之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為甲方放棄該等權利。

  第七條: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在條件具備時,應當將相關股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八條:甲方應當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按期足額履行出資義務。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額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以其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為限,承擔對公司出資的風險。乙方不對甲方的出資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甲方不得就出資財產的盈虧,要求乙方承擔補償或是賠償責任。

  第十條:甲方為該部分股權的實際股東,對該部分股權享有完全處分權,因甲方個人原因導致該部分股權被質押、查封等,由其個人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并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在股權代持期間,乙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權范圍內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第十二條: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將轉交給甲方。

  第十三條:在甲方擬將標的股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六、利益分配和責任承擔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以各自的實際出資比例享有目標公司的利潤,以各自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對目標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在公司被列為執行人且公司財產不足以償還被執行款項時,未完全出資的股東將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在未出資范圍承擔責任。由于乙方名義持有的股權份額在工商機關進行了登記,且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持有者并未實際出資,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對標的股權未完全出資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則乙方有權在承擔相應責任后向甲方追償。并且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

  七、表決權的行使

  第十六條:在目標公司經營管理的過程中如需股東作出相關的決議或者決定,甲、乙雙方按照其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行使表決權。

  八、代持股的費用

  第十七條:乙方無償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第十八條:在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轉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代持股份的轉讓

  第十九條: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受讓方、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等相關事項,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十、保密責任

  第二十一條: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第二十二條: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十一、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7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方可變更,不經雙方同意,單方變更無效。

  第二十四條: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方要求解除協議的,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標的股權。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標的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書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十二、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因違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既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十三、爭議解決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協議約定的終止事由發生時終止。

  第三十條: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為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乙方、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股權代持協議9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住所: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住所:

  受讓方(丙方):,身份證號:

  住所:

  受讓方(丁方):,身份證號:

  住所: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等事宜,于年月日在訂立。甲乙丙丁四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共元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

  2、乙方同意將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共元轉讓給丁方,丁方同意受讓。

  3、甲乙丙丁四方確認:轉讓后,甲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丁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

  4、甲乙丙丁四方確認,轉讓前及轉讓后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備案的股權結構也保持不變。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權由甲方代為持有,甲方與丙方是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關系;丁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權由乙方代為持有,乙方與丁方是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關系。

  解析

  5、甲方、乙方確認,上述股權轉讓款已由丙方、丁方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用以購買公司經營所需的設備及其配件,丙方、丁方向甲方、乙方出示完整的收據及發票,經甲方、乙方確認則已視為丙方、丁方己繳納上述股權轉讓款,丙方、丁方股權出資款已出資到位。

  解析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乙方保證所轉讓給丙方、丁方的股權是甲方、乙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乙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乙方承擔,與丙方、丁方無關。

  解析

  2、甲方、乙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丙方、丁方享有與承擔。

  3、甲方、乙方確認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4、甲方、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及乙方應將未出資到位的出資轉賬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驗資證明。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盈虧分擔

  甲乙丙丁方四方確認按約定比例分享有限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解析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任何一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達其余各方時即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任何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任何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四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5、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及乙方未將未出資到位的出資轉賬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驗資證明。

  第六條特別條款

  1、公司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利潤的:%:%:%:

  %。

  2、公司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虧損的:%:%:%:%。

  3、公司每月支出,必須由全體股東(甲乙丙丁四方,下同)批準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入賬。每月萬以下(含萬元)的支出由位股東同意即可預支;每月萬以上(不含萬元)的支出應由四位股東同意方可預支;每月累計萬以上的支出或負債,必須經過全部股東同意方可入賬。公司應在每月月底,結清上一個月的會計賬冊并經全體股東簽名確認后方可入賬。

  解析

  4、公司累計兩個月虧損的,或股東累計兩個月拒絕對賬,或股東累計兩個月拒絕簽名核賬的,或公司累計虧損達到萬元,或公司累計天內達到分紅條件但拒絕分紅的,則任何一位股東皆有權解除本合同,通知送達對方即生效。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生效的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丙丁四方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轉讓方(乙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受讓方(丙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受讓方(丁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股權代持協議10

  實際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號碼:

  名義股東(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3、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

  二、委托代持股份

  甲方將其所有的(下簡稱“目標公司”)名下的股份(下簡稱“代持股份”),計出資金額為元,通過本協議,委托乙方作為名義持有人。

  三、委托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

  2、以目標公司股東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參與其相關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權利。

  3、根據本協議,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四、委托持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本協議生效之日去至目標公司終止之日止。

  五、股份收益權利、委托持股期限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在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須需配合處理相關事宜;

  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和或良好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足額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對目標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及法律責任;

  2、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4、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5、在股權代持中,當條件成熟、實際股東準備解除代持協議書時,稅務機關如果要求名義股東按照公允價值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公司實際經營過程中,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其的指示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或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其行為不能違反《公司法》規定或者是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要確保在目標公司的經營過程中,要合法、誠信經營。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作為名義股東,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3、針對實際出資人的不合法指令,名義股東有權利予以拒絕執行。

  4、乙方方認為甲方不合法、誠信經營目標公司時,有權依法解除該股份代持協議,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僅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行使的權利受到本協議委托權限的限制。

  八、違約責任

  1.如果因甲方出資不到位或抽逃出資,沒有及時、足額出資等違約行為造成了乙方的損失,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因違約行為造成了損失相當的賠償金額。

  2、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履行股東權利義務,因此損害其他股東或債權人利益時,被訴訟或者是有其他行為時,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甲方承擔,并且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包括不限于為實現自身權利而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權利)。

  3、3、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第六條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相關的內容,違約方都要向守約方承當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金額等同于損失的金額。

  九、保密條款

  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2、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對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3、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股權代持協議1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公司,人民幣元出資(該等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委托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公司股東名冊上具名及工商登記機關備案,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期限

  從20xx年x月x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協議之日為止。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 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讓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發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委托持股期間,若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若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獲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并入代表股份一并由乙方代持。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表股份為限,實際享有公司的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重大決策權、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5、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進行增資,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6、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的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7、甲方有權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東權利。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2、作為 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后方可行使表決權。乙方應當將每次表決的后的結果書面告知甲方。

  3、乙方承諾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代甲方持有股權并善意、謹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權有關的權利義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當將甲方應得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紅收益、分配的剩余資產及其孳息、現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時交付給甲方;不得侵占或截留甲方應得投資收益、優先認購新增注冊資本、分配剩余資產的權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2日內將該筆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時應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轉讓、處置代持股權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權上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權的義務,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必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處置公司資產。

  6、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7、如由于乙方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權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賠償。

  9、在代持期間如甲方需將代表股份轉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時,乙方需無條件配合、協助。

  10、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甲方乙方聲明

  設立的資金、增資、公司現在和將來的運營資金及對外投資的所有資金系甲方投入或公司融資產生(即便是該資金是以乙方名義已經投入(融資)或將來投入(融資))。乙方不投入任何資金。

  七、協議的終止

  1、在協議履行期間,公司出現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不能存續的事項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銷、破產等,本協議繼續有效,直至公司注銷公司登記時終止。

  2、本協議解除或終止的,各方應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關規章制度及本

  協議的規定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妥善處理好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盡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八、協議的承繼

  乙方發生不能履約的情形時,包括但不限將乙方自己的股權全部轉讓、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本協議中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承繼并由承繼人作為新受托人與甲方重新簽署委托持股協議,乙方不再承擔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關損失。

  十、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托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間接的損失(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三款的,按照該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通過書面補充協議方式予以明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約定事項按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月日

股權代持協議12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擁有深圳市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公司”)%股權,甲方將該%股權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本協議股權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乙方同意將以善意、謹慎、勤勉之精神接受與執行甲方的該項委托。。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權,并依據甲方意愿及指示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指示,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依照法律及章程規定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上述股東權利,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1.4委托持股費用

  1.4.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1.5股權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權

  2.1代持股權: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的股權,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權”。在乙方代理甲方持有代持股權期間,公司發生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縮股、配股或增資等事宜的,或乙方根據甲方指示轉讓部分代持股權的,本協議所指之所代持股權數量則同時隨之做相應調整。

  2.2代持股權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對代持股權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權,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權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權收益權利

  3.1代持股權項下的股權收益(含利潤分紅),由甲方實際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在三日內匯至甲方賬戶或由甲方指令安排,否則,每遲延一天按上述金額的千分之一/每天計算支付違約金。。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間接行使公司的股東權利,乙方遵從甲方指示,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程序。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權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

  5.4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權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5甲方保證其對投資資金擁有合法、有效、充分之所有權,其上不存在任何現有或潛在的法律糾紛與風險,且甲方所提供一切有關本次股權投資的`信息均為完整、確切、真實。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完整、忠實、有效的配合與執行甲方作出相關指示,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權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濫用股權權利,擅自對外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的,由乙方賠償公司損失,除因甲方指使或可歸責于甲方的情況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6.3乙方應及時地向甲方通知與公司及代持股權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公司的合并、分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解散、資產出售或購買、清算、訴訟與處罰等重大事項,及涉及代持股權的質押、凍結、強制執行等重大事項),及時回復甲方就目標公司及代持股權有關的詢問,并保證其向甲方所作的與目標公司及代持股權有關的陳述、通知、答詢等信息載體中的內容皆為真實、準確及完整,不存在任何欺騙、誤導與隱瞞。

  6.4因乙方自身的對外債權亦或其他法律糾紛,致使代持股權被凍結、強制執行等侵害甲方實際享有的股權時,乙方需在十日依法解除代持股權的權利負擔。

  6.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權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權。

  6.6乙方有義務向乙方配偶或其他厲害關系人披露本協議下的股權代持情況,乙方及乙方配偶、繼承人等,于任何時候不得對本協議下的代持股權主張權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7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6.8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七、違約責任

  7.1乙方擅自轉讓、贈與代持股權,致使代持股權由善意第三人獲得的,乙方須按照每股價值的1.3倍支付違約金。

  7.2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在甲方處分代持股權時,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變更工商登記等)乙方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元,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7.3因乙方與他人的法律糾紛致使股權被凍結、強制執行等措施,乙方為按照本協議約定依法解除代持股權的權利負擔,乙方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元,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7.4因甲方出資不實或其他出資瑕疵致使乙方承擔出資瑕疵責任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7.5任何一方違背在本協議中所作出的承諾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則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元,并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7.6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主張權利以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而產生的全部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或質押物費用、交通費等所有相關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八、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8.1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年。

  2.2代持期限屆滿后,未有甲方書面終止通知的,本代持協議繼續有效,代持期限繼續持續。

  8.3代持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代持關系,或對代持關系進行調整。

  8.4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收回代持股權。

  8.5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權。

  8.6一旦本協議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權委托關系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的十()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體名下。

  九、保密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權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十、爭議解決方式:

  10.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10.2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后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1.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屆時需要補充的,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11.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于20年月日簽署于廣東省深圳市。

  乙方配偶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以下無正文,為本協議之簽署頁)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

股權代持協議13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代持股基本情況

  1.1甲方在XXX公司有限公司中占20萬股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100萬元,該股份由乙方代為持股。

  1.2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于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XX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為限,享受公司股東權利,并承擔股東義務。

  2.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不限于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XXX公司有限公司發生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情形的,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3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30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3.4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3.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四條特殊約定

  4.1XXX公司有限公司擬于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年內掛牌創業板或在國內主板上市。如果XX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于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年內掛牌或甲方獲悉公司正在或將要處于經營不善或資不抵債等境地,甲方有權將股權轉讓給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轉讓股權的權利,則乙方必須無條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00萬元,支付時間由甲方確定。

  第五條代持股份的費用

  5.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代持股份的轉讓

  6.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協商,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1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保密

  7.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對本協議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及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后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付款

  11.1甲方需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價款匯至乙方下列賬戶:

  賬號:

  開戶行

  戶名:

  11.2本協議項下股權所獲任何價款,投資收益等均需轉賬至甲方下列賬戶:

  賬號:

  開戶行

  戶名:

股權代持協議14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__公司(預先核準的名稱,以下稱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義出資人,乙方僅是根據甲方的決定,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資人及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資情況

  甲方在公司出資的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出資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甲方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

  二、乙方的基本情況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事項

  與公司股東身份(公司設立前是出資人)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四、委托事項的處理規則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股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4、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

  5、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據授權委托書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的賠償:

  (1)乙方在在沒有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

  (3)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五、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了解的關于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做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匯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應盡到的,對其它與甲方股份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信息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投資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于代領后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劃轉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份的義務

  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份及與該股份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并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甲方對自己股份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余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并擔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與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董事職務。

  2、在代持股份并擔任董事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對董事全部義務性要求。

  3、作為公司董事應與公司訂立競業限制協議,并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相關義務。

  4、乙方行使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于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東(名義)身份、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或)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信托投資代持協議或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所造成的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地賠償。

  十一、代持股份報酬

  1、代持股份、擔任董事的報酬一并以董事報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則上,代持股份報酬已包含在內,不再單獨計算。

  2、董事報酬以每月_______元計算,按公司工資制度發放,但乙方同意將每月工資的_______%作為忠實履行本協議的擔保。

  3、乙方如果確有能力勝任公司董事一職,可以按如下標準和方式領取報酬和提供擔保。

  4、除以上約定的報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為辦理授權委托事項或擔任董事職務而要求任何其他的報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據代持股份的約定而產生的,故乙方的全部報酬由本協議專門約定,乙方不再依據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報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預通知。

  (2)30日內,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權利,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托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30日期滿,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進行。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系人明示。

  2、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3、本第十三條所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4、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十四、特別事項

  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并以股東身份直接參預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十五、爭議解決

  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據______________仲裁委的現行規則進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15

  本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二方于年月日在簽署: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就甲方作為受讓方購買乙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權并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及代為持股內容

  甲方有意向乙方購買其持有的(以下簡稱“公司”)股股份(受限于拆股、合并或類似交易),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價款支付完畢之日起,甲方即取得該筆出資的所有權。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對該筆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支付轉讓款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4、3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5、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5、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

  5、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后賠償責任。

  5、5在乙方將有關代持股權的重大事宜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根據通常合理的措施行使代持股權的前提下,乙方對于代持股權的相關事宜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由于乙方履行本協議的規定而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甲方應負責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給予足額的賠償,如乙方由于甲方的違約行為而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失,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項下對代持股權的受托義務。

  第六條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七條委托持股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制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八條保密協議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的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的簽署頁)

  甲方:乙方: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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