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超市合同三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超市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超市合同 篇1
甲方:超市
乙方:
簽約雙方對合同條款已盡互相說明義務,并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詳細了解了雙方根據合同所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對因違反本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風險已有清楚的了解。簽約雙方均認為本合同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因此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簽訂本合同前,雙方首先明確如下幾點:
1、乙方應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其它條款、條件及標準不構成甲方購買乙方商品或其它貨品的必然義務,甲乙雙方實際交易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訂單為依據。
2、本合同簽字蓋章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下列證件或資料;
(1)乙方工商注冊資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3)授權委托書原件;
3、簽約雙方都同意堅決拒絕索賄及其它不正當交易行為。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期內,其不會向甲方任何人員贈送禮品、小費、現金、樣品、餐飲等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如有此類事件發生,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4、甲方明確表示,甲方不授權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員工,代理或代表甲方實施任何可能在簽約雙方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民事行為,前述民事行為,包括但不限與要約、承諾、達成合同、擔保等。如需實施上述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民事行為,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承諾乙方任何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業務員、促銷員)不得在甲方經營、辦公和倉庫等場所發生偷盜等不誠實的行為。如有此類事件發生,乙方自愿支付的違約金為所涉物品總價的50倍以上(但不低于3000元/次),授權甲方在乙方銷售貨款中扣除。
6、合同期滿后,若雙方希望繼續交易但尚未簽訂新合同時,雙方間交易均適用本合同繼續有效。、雙方連續簽訂的合同互相獨立,后一合同不被認為是前一合同的延續或滾動。
7、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之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8、除有明確書面聲明外,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不應視為機密或獨占的資料;但雙方所簽訂的商品合同和該合同項下的訂單、銷售數據、雙方業務回顧資料等,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為乙方根據甲方訂單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場公開銷售的貨物。乙方承諾并保證:
(1)乙方提供的商品來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對交付的商品擁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權利并有權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權、著作權及專利權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各行政部門的規章、制度,地方法規、行政命令,各行業規范的規定;
(4)根據現行法律法規,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摻假、冒牌、作不實的虛假標記或作假廣告宣傳;
(5)乙方提供的商品質量良好,擁有良好商品信譽,且未臨近失效期(或保質期)。未臨近失效期指乙方
提供有保質期限之商品時,進口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該商品總保質期的60%;國產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該商品總保質期的70%;生鮮商品依該商品這特性而定。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適銷性(即在市場上可以銷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標準。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裝應完好無損,并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或雙方約定。
2、商品質量
(1)乙方承諾以市場上最優惠價格提供并交付與其在談判中出示樣品完全一樣的商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損壞的或其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貨時,應將下列證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隨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證□質量檢測報告□每一商品的出廠編號(限家電產品)□商標證□條碼證 □專利證 □衛生質量評價書 □進口衛生證書 □關稅證明 □外埠食品準銷證□其它文件
(3)乙方對其提供的商品承擔售后服務責任,直至商品的質量保證期限屆滿之日為止。
(4)乙方約定補償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請求、司法行動、責任、損失、費用開支,即使此類請求沒有任何根據,含欺詐性或虛假的;
a、本合同項下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實際上或由他人主張的對人或對任何專利、商標或版權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地因售出商品在實際上或他人主張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實際上或他人主張的人員死亡或傷害,對財產的損壞,或對任何個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損失。此類產品缺陷可以是明顯的或潛在的,或包括在實際上或他人主張的該產品不適當的制造或設計,或該產品未達到標準,或違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
C、任何實際上或他人主張的該商品或其生產廠商對任何法律、法規、法令或政府部門的行政命令的違反,而不管此違反是在生產、占有或使用該商品過程中發生,或賣方在安裝本合同項下商品而引的。
(5)對上述第(4)項規定的乙方責任和義務不得因甲方將明示或默示保證擴及于其顧客而受任何限制影響,但甲方給其顧客的保證明顯地超越了乙方明示或默示保證條款范圍者除外。雙方約定,第(4)項規定的乙方的責任和義務,全部適用于其商品包裝及填充材料。
(6)甲方按國家或行業標準、乙方所提供資料對其所供商品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產品拒絕接收,經驗收通過產品,甲方保留提出質量異議的權利。
二、訂單
1、根據本合同,乙方依據甲方的訂單提供商品。訂單注明商品的名稱、品種、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等內容。乙方根據甲方所下訂單發貨。乙方的發票或其它的書面文件與甲方訂單不一致的,以甲方訂單為準。
2、乙方同意送貨至訂單上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收到訂單后,乙方須在訂單指定交貨日將商品運抵指定交貨地點。
4、甲方可在乙方交貨前以書面形式修改訂單,如乙方在收到修改后的訂單兩個工作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其同意按更改后的訂單交貨。因訂單更改導致成本或交貨日期變更,雙方應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協商處理。
5、訂單終止
(1)乙方未履行訂單之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履行不符合訂單要求,訂單自動失效,甲方無需另行通知乙方。
(2)乙方在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內沒有履行訂單,如甲方同意推遲履行,乙方在書面通知允許推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訂單自動取消。
(3)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終止訂單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價格
1、乙方保證給甲方最優惠待遇,乙方承諾按市場供求隨時調整其供貨價格,保證其為市場最低供貨價。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進行特價銷售時,甲方可同樣進行特價銷售,乙方授權甲方其每月貨款中直接低扣因特價銷售產生的相應負毛利和利潤損失金額。
2、乙方商品價格調高需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新的價格后,方可調高價格。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庫存,而庫存商品原進貨價格高于新價格,在該商品新價格生效前,乙方授權甲方可在其貨款中直接抵扣其庫存調價差額。(簡稱“庫存扣補”)
四、商品退換貨
1、如甲方和乙方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為產品試銷期。試銷期滿,甲方可自主決定是否繼續銷售乙方商品。甲方決定不繼續銷售則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承諾無條件回收未銷售之商品。
2、滯銷積壓商品、殘次、過期、包破損商品、超過有效使用期或保持期的積壓商品、顧客退回的商品、或有其它質量問題的商品,乙方同意無條件進行退換貨處理。
3、退換貨的商品,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用品七天內、保持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七天內、商品保質期半年以內的食品和冷凍生鮮商品三天內到甲方指定場所辦理退換貨,退換貨費用由乙方承擔。接到通知后不能及進辦理退換貨,乙方授權甲方將退換貨商品作報廢處理,并在當月貨款中直接扣除報損金額。
4、為確保雙方權益,領取退貨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領取退貨之授權委托書,且須載明受托人的公司名稱或個人姓名、受托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須蓋鮮章)、身份證復印件、慣常簽名樣式和退貨領取權限和期限。授權委托書應加蓋乙方公司印章。
五、合同終止時商品處理
1、合同履行完畢或出現其它需終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諾無條件收回其未銷售的商品,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合同終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換貨約定的時間辦理退貨手續,乙方不及時辦理相關退貨手續,乙方聲明同意放棄未銷售商品所有權。若該未銷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貨款,乙方同意退回該貨款或授權甲方自行從其應付貨款中直接抵扣;若該未銷售商品未支付貨款,乙方授權甲方自行處理該未銷售商品,并同意放棄對該未銷售商品貨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權,但不能免除其應承擔的質量保證義務。
六、付款約定
1、雙方約定根據乙方提供商品的實際金額(減除退換貨),甲方收取乙方應繳費用后結算貨款.
2、雙方約定,乙方送貨并出具正式發票(或雙方約定的其它形式)后,甲方按 付款方式在結算日進行付款。
3、甲方對賬日為每月日,結算日為每月日,逾期未能結算的順延至下一個結算日。
4、商品總金額人民幣:5、乙方向甲方開具的送貨單、發票或其它單據,其開具人必須與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確認的相關資料一致。甲方僅以乙方為貨款的受款人,并全部實施銀行支付方式進行付款。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雙方不能有效履行其義務,則視為違約,未違約方可采取如下補救措施并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因乙方商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任何糾紛,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和本合同商品質量條款規定的相應責任外,對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經濟、信譽上的損失,乙方同意支付該存在質量問題商品該次銷售總額30倍上(最少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臺風、地震、禁運、罷工等以及其他雙方認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當立即將不可抗力情況通知對方,若無法立即通知對方,在不可抗力結束后3天內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結束后7天內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獨立的權威的第三者證明。按照不可抗力對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終止情形
1、一方進入破產、重組、解散或其它類似程序;
2、因各級政府或其代表機構的任何命令、行為、規定或干預(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實質履行成為不可能。
3、任何一方違反本商品合同之規定,且未能在守約方指定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則守約方終止本商品合同。此情況下,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及損害。
4、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銷售服務協議》、乙方報價單、本合同項下訂單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雙方同意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本著友好互利原則,通過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月日,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均不受任何約束;任何情況下,雙方均不需向對方賠償。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日期:
超市合同 篇2
甲 方:(供方)
注冊登記號: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需方)
注冊登記號: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自愿、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經營超市提供所需貨品的具體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現就合同內容約定如下:
第一條 貨品清單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總經銷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銷售,詳細供貨商品名稱由乙方參見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錄,由乙方自行選定。
第二條 送貨與驗收
甲方向乙方直接送貨到其指定收貨處,由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確認,若經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后出現數量短少、品種不符或損壞等情況,甲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 貨品費用與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約定貨品所需費用總計為元(大寫:圓)。具體價格詳見乙方最終確定提供的價格表。雙方確認,除本協議總金額外,乙方無須就本協議向甲方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二)乙方采用第種方式,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貨品費用:(1)現金;(2)支票;(3)轉賬。
(三)甲方應分別在收到上述款項所規定金額后日內向乙方出具前述各款金額的正規稅務發票。
(四)雙方的賬戶信息如下:
甲方:
開 戶 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乙方:____
開 戶 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約定供貨期限自年月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本合同。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及方式向乙方履行供貨義務;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附合國家行業規定的相關標準,且是在保質期內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包退包換貨,并對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合理索賠及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3.若因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在保持期內,出現的爆袋、漏氣、漏油、變質等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包退換貨;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規定,不能退換貨的商品,甲方一律不負責退換。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及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如無故拖延甲方貨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權單方停止供貨;
2.若因商品滯銷,乙方應在商品保質期到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換貨,否則,甲方對一切過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換;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蟲蝕、鼠咬、霉爛、變質等原因,甲方不負責退換;
4.乙方所產生的一切退貨必須有甲方人員簽字確認的退貨單方可生效,否則甲方不予確認其退貨,乙方無權憑單方面出具的退貨單扣除甲方貨款;
5.乙方每次補貨時,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業務人員或傳真書面訂單,以避免送貨不及時而導致缺斷貨現象。
第六條 價格調整
在合作期內,如出現根據市場因素、政策影響等原因使本合同約定價格與市場價格產生%以上價格差,需對貨品價格調整的情況,則無論調高調低,甲方均應提前_____天將調整方式與最終確定價格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也應在收到通知后全力配合甲方的調價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停止供貨。
第七條 保密
(一)本本協議簽署過程中雙方所知悉的對方全部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均應予以保密;
(二)信息擁有方同意,另一方僅有權在以下情況披露該等信息:
1.該信息由于信息擁有方的原因而為公眾所知;
2.任何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爭議解決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屬機構或項目經辦人員披露;
4.獲得信息擁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持續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二)如任一方無法按本合同完成約定義務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金額的%的違約金。如守約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則違約方應在守約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工作。
(三)如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規定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額,每遲延一天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延期付款額%的違約金。
(四)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當于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
(五)如因一方行為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該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所有責任。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費用、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第九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法律。
(二)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于協商的書面要求后立即開始;如果十日內雙方未能通過協商解除爭議,的則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強制執行。除非仲裁裁決有不同規定,敗訴方應支付雙方因仲裁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三)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與送達條款送達與仲裁或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與送達條款中得任何規定均不應影響一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權利。
(五)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一)任一方在距工作開始日之前沒有完成準備工作的,或者在距工作開始日之前沒有證據表明能夠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要的條件的,或者任一方有證據證明對方不能適當履行義務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任一方認為本合同不必履行時,可以在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額%,即人民幣元(大寫:圓)的補償金后解除本合同。
(三)任一方工作開始前,如因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經過另一方書面確認后可延期。另一方不同意延期的,雙方應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不能如期履行的一方應當返還對方已經支付的款項,但可以在該款項內扣除為工作籌辦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四)任一方有權在事先通知另一方的情況下,改變工作的時間和安排。因此給另一方造成額外支出或延誤工作籌辦時間的,應給予必要的準備時間和適當的補償。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一)本合同的一方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請均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掛號郵寄、特快專遞、傳真或專人送交的形式發出。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的交寄日以郵戳為準。
(二)通知、文件或申請按照以下方式視為送達和生效:
1.以掛號方式發出的,發往內地地區的,發出后第四日視為送達;發往港、澳、臺及境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發出后第七日視為送達。
2.以特快專遞形式發出的,發往內地地區的,發出后第三日視為送達;發往港、澳、臺及境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發出后第六日視為送達。
3.以傳真方式發出的,以發件方式發送后打印出得發送確認單所示時間視為送達。
4.如果以專人送交的方式,則在接收人工作人員簽收或遞出人員將有關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時,視為送達。
(四)根據本合同發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請應送達下列地址和號碼:
甲 方:
地 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時,需在變更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一)自雙方蓋章或有權簽字人簽字;
(二)。
第十三條 其他
(一)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包括所有附件及對本合同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項書面補充、修訂或變更。一俟生效,本合同對合同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合同項下各項交易達成或形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合同、備忘錄或其他任何文件。
(二)合同修訂: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為準。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處)
甲方:(蓋章)
(簽字)
有權簽字人:
年月日
乙方:
(簽字)
有權簽字人:
年月日
超市合同 篇3
甲方: XX 超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聯系地址 :
業務傳真 :
乙方 : XX 照明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XXX
聯系地址 : **市**區洋 XX 道 XX 路
聯系電話 :
業務傳真 :
項目: XX 超市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條例規定,就甲方購買乙方**燈具一事進行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
一、 甲 方所購的物品內容及金額(金額單位:人民幣元),如下表 :
序號
燈具名稱
型號名稱
數量(套)
單價(元)
合計
1
單支平蓋超光支架
NDL484/1x28W
86
38.00
3268
2
T5 高效節能熒光燈管
YZ28-T5/6400K
86
7.50
645
3
雙支帶罩超亮支架
NDL476/2*28W
300
65.00
19500
4
T5 高效節能熒光燈管
YZ28-T5/6400K
600
7.50
4500
5
300*300 燈片燈盤
NDL44213 19 燈盤
22
123.00
2706
6
歐司朗光源
歐司朗 11W-H 插管 /6400K
44
12.00
528
7
排氣扇
NVC-KLT -18A
12
190.00
2280
8
6 寸嵌入式筒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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