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消防合同3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合同3篇,歡迎大家分享。
消防合同 篇1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概況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天
三、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四、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五、 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附件
4、 標準、規范及有關文件
5、 圖紙
6、 工程量清單
7、 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除質量保證書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驗收達到約定標準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七、 圖紙
提供方及份數: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批的設計資料,如在施工中發生變化應及時協調乙方及設計單位予以解決。
2、 對乙方施工現場的設備、配線、管路等予以保護。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預留、預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應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單位協商解決。
4、 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并接至施工場地
6、 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須按消防部門審批合格的設計圖紙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2、 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國家消防驗收規范》時應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設計單位與消防部門協商解決。
3、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和提供服務。
十、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 開工及延期開工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
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甲方應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時間,工期順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b) 工程量改變和設計變更;
c) 因停水、停電、停氣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無法達成約定義務造成的工期延遲;
f)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竣工日期或順延的工期竣工,如
遇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
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價款等內容。
十一、 工程質量
a) 工程質量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b)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c)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d) 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除此之外嚴重
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e)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根據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執行。
f)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進行過驗驗、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修復。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相應順延工期。
g) 本工程約定的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
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質量保修金為(大寫)
質量保修金應在保修期過后一周內由甲方一次性返還。
本工程約定的質量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后如出現故障,乙方只收更換設備款和施工成本費用。
十二、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價款的確定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3) 甲方應按約定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如影響工程進度的相應順延工期。
4) 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十三、 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甲方應報規劃管
理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因工程設計變更所產生的工程費用應作為工程款的一部分
與工程款同期調整支付。
十四、 竣工驗收與竣工結算
1) 工程竣工驗收標準為國家和行業現行各項驗收標準及甲乙雙方的有關約定
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之后雙方參照本合同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補充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等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 甲、乙雙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合同中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十五、 索賠和爭議
1) 違約的處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違約行為,由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
總造價的0。5%每天計收,但誤期賠償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2) 索賠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
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 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 合同解除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 一方根據上述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轉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應支付的工程價款.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貸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貸款和
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七、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八、 補充條款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消防合同 篇2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勞務分包人)
1、勞務內容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上,鑒于工程承包人已經簽定工程總承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1.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1.3分包工程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年月 日
總日歷工作天數 天
1.4質量標準
按照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 合格 。
1.5總(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
件一份,供勞務分包人查閱。
1.6圖紙: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1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紙 1 套。
2、工程承包人的義務
2.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分包人負責。
2.2在年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季度、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和驗收。
2.4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管理及交工驗收。
2.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2.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2.7按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2.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3、勞務分包人義務
3.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3.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3.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設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3.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3.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3.6勞務分包方負責辦妥消防報檢,驗收手續。
3.7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成部分的產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圍材料及其他設施。
3.9勞務分包人必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3.11禁止轉包或再分包,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3.12勞務分包方應充分預見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非不可抗力風險,并做好足夠的保全措施,億利于工程的施工并保證整體施工質量。
3.13勞務分包方與其他專業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諉,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因勞務分包方未通知各交叉施工單位先行施工而造成返工,返工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安全施工與責任
4.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4.2乙方應遵守國家級地方主管部門,業主,總包,監理對于該工程的各項管理制度,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處罰的,甲方按處罰結果雙倍處罰乙方。
5、保險: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6、材料設備的供應、保管、使用
6.1勞務分包人在接到圖紙后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配件供應計劃,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照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及時供貨。
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7、勞務報酬的計算及支付
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方式計算:(不含材料)
消防合同 篇3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xx-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柳州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包括:承包方按設計施工圖對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按現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組織施工,具體承包范圍如下:
火災自動報警與聯動控制系統、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防排煙系統(含通風)、氣體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系統、消防通訊系統(含應急廣播系統)、防火卷簾門的安裝、調試、驗收等消防施工圖范圍內所有工作(不限于招標清單內容)。
1. 防排煙工程及水泵房、發電機房、配電房等設備用房的送風系統工程;
2. 消火栓系統、水噴淋系統安裝工程;
3. 火災事故廣播、火警電鈴和緊急電話系統工程;
4. 火災自動報警與聯動系統工程;
5. 防火卷簾的采購和安裝工程;
6. 樓內手提滅火器采購和配置;
7.發電機房滅火系統;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 暫定20xx年開工報告為準)。
2.竣工日期: 暫定 年月日,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所約定的承包方所有工作完成日期,包括了完成消防管理部門的驗收合格的時間。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維修的,竣工日期不順延。
3.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暫定 天,包括完成消防管理部門的驗收合格的時間。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消防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為合格工程。
五、合同價款(包工包料)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元
六、組成合同文件
組成合同文件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及補充條款
3、承包方的安裝工程預算書。
4、標準、規范及有關文件
5、圖紙
另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也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及費用。
八、發包方向承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本合同及附件1組成。
2、圖紙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設計施工圖紙叁份。
3、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
職責: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其他施工單位的配合,及對承包方進料、施工質量的監督。
二、雙方的責任
1、發包方
①、辦理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負責協調工地配合。
②、保證施工期間的供水、供電、滿足施工要求。
③、提供各種應由發包方提供的報建材料,協助承包方報審報批。
④、提供施工現場的材料加工及堆放場地,倉庫和辦公室等臨時設施。
⑤、在工程未竣工交付之前,須協助承包方對已完工工程的成品進行保護。如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已完工成品的損壞,發包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有新增加工程量.由發包方負責費用。
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責任工期應相應順延。
2、承包方
①、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由于承包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承包方承擔及所發生的費用。
②、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承包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工程的成
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屬承包方原因的,承包方自費予以修復。發包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③、要做好施工現場地的清潔衛生工作。
④、作業時必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確保工程施工安全。
承包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應對發包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①、進度計劃
合同訂立后7天內承包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 工程確認時間: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后1周內。
3、工期約定
經雙方協商決定:本工期為天(日歷日)。
四、質量與驗收
1、工程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承包方應按現行的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施工。
2、如達不到驗收合格條件,承包方負責組織返工,直至達到驗收合格條件為止。
3、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經發包方簽認,發包方承擔返工的費用,工期桕應順延。
4、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和本工程監理單位。
五、工程質量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l、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完成工作量的時間.
2、工程付款方式
經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①、承包方材料進場三日內,發包方支付承包方20%的工程款:當總工程量完成50%時,發包方再按進度支付承包方工程款,當工程量完成后,驗收之前發包方再支付承包方至80%工程款;余款經工程驗收合格后,扣除工程款的5%作為質保金外.余款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
②、每次付款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財務部門要求的相應金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任何錢款,且不視作違約。
六、材料設備供應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所有材料設備均由承包方進行采購。承包方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承包方采購材料設備
1、承包方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發包方要求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方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甲方聯合驗收。
2、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方應按現場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方應按現場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并由承包方進行無償更換。
4、現場工程師發現承包方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方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發包方書面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由于設計原因造成市場無擬采購的材料,其代用材料的增加費用由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由于某種材料數量少,不予采購造成的材料代用,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為了保證主要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承包方在采購前應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發包方報送3家以上承包方認為性價比較好的品牌,發包方根據自身掌握的`信息及承包方報送的信息對各品牌與承包方共同進行考察,如承包方報送的品牌符合發包方要求,則選用承包方報送的品牌;如承包方報送的品牌經考察不符合要求,則發包方有權綜合考慮其它品牌性能與價格因素,指定2~3家質量好的品牌供承包方選擇,承包方選擇后發包方確認。如承包方在采購前未報送甲方確認,每發生一次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將未報送確認且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退場并重新采購施工,責任和費用概由承包方負責。
七、驗收與結算
1、竣工驗收
①、調試: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消防工程的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待調試條件成熟后,請發包方工程師參加系統調試,調試通過,雙方在調試報告上簽字,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②、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消防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竣工圖及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收到竣工報告后1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2、竣工結算
①、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1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對于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1天內未按要求報送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的,發包方有權單方面進行結算;對于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1天內,報送了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但結算資料不完整或部分結算資料未按規定經相關人員審批的,發包方有權拒絕對結算資料不完整或未按規定經相關人員審批的內容進行結算。
②、承包方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應派專人負責結算用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對于在承包方已報送結算資料且發包方開始結算審核工作后,承包方不得補交或補簽結算資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③、承包方報送的任何資料,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時,發包方有權對該部分內容不予進行結算,無論其是否已經監理和發包方現場工程師確認。
④、承包方應如實報送預算書和結算書等資料,對于承包方報送的任何預算書和結算書的金額超過最終審定金額的5%時,則承包方有權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扣除該預算書或結算書審定金額的5%作為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發包方人員應如實審核結算資料,不得故意刁難或拒審。
⑤、承包方竣工資料應隨工程進度編制,報送一套至甲方備案,竣工資料由承包方自行整理歸檔。
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報送審定部門部門審定后,發包方按約定通知相關部門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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