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簡易合同3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簡易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簡易合同 篇1
出租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門面房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房位于琥珀名城沁園45幢103室。
二、租期從 起至 止(即: 年)。
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月租金為每月 元整人民幣,付款方式每 一付,租金為 [提前十五天交納]。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 元整押金(不計利息)。租賃期間,押金不抵房屋租金。雙方租賃關系結束后,乙方承租的鋪面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議價賠償),并在房租水電費均結算清楚后,押金如數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押金。
六、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承租期間由乙方維護并承擔維修費用。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承租方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墻面地面損壞由乙方恢復原貌,費用乙方自理。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將承租的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等以完好、整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賃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與甲方。
九、租賃期間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及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門面租賃期間,一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押金,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十一、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寫上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2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乙方:xxx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以西與村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年x月x日起至二oxx 年x月x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xx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3
甲方(使用權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使用權接受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在施秉縣 城關鎮新橋村 組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三、土地使用范圍:種植養殖、修建豬圈、管理用房、修路和水塘等。
四、如遇到國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款歸甲方所有,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五、到期歸還:乙方所修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不復墾。
六、轉讓價格:每年每畝按 元,并一次性付清。轉讓總金額:大寫 ,小寫: 。
七、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八、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附加條款(商議后手寫):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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