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安全合同4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合作期間的安全責任,根據《合同法》及《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石油氣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液化氣鋼瓶需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鋼瓶同樣需經檢驗合格,甲方方可供氣。
3.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有關瓶裝液化氣安全使用常識的指導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員接受指導和在相關文件簽字并進行整改的義務。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氣的設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儲等應符合有關部門的要求,操作者應持證上崗,遵章守紀、規范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氣時如發現漏氣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泄漏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場協助維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氣和鋼瓶存在問題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損失的,有甲方負責。如因乙方人員操作不當等其他原因而引發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7.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8.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同步,銷售合同到期,本協議自行終止。
9.其他事項:甲方已將安全用氣告知書、液化氣安全使用指導、燃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處置等指導文件交于乙方。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當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當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當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當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當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____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和本工程具體情況,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確保承包期間作業安全,乙方已認真學習并認可甲方提出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施工工作范圍:
1.地面________每平方價________元(含走邊)
2.地面________每平方價________元(含走邊)
3.墻面________每平方價________元
4.樓梯每踏________元(含走邊),樓梯地腳線________元/米
5.窗臺板每米________元
第二條施工費用據實計算,發生一切安全責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擔,雇方已將一切保險費用含在總價內結算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發包方《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條例》、《社會治安綜合獎懲條例》、《建筑拆除工程技術規范》、《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條例。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法及國家、行業等有關的安全規范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施工防范措施,設置專職安全員。組織對工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有國家頒發的有效資質證件)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承諾培訓已達到預期效果。
第五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應明確現場安全負責人,經常實施對承包項目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及時處理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
第六條乙方根據項目作業特點及安全需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進入作業現場前,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各種安全防護用品,保證人員安全。
第七條乙方保證在現場進出口醒目處及施工區域等處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以及圍擋。
第八條乙方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乙方在拆除建筑時,當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溫材料時,嚴禁明火作業。在對易燃易爆設備進行拆裝過程中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施工前做好施工過程的安全防護,沒有做好防護準備嚴禁施工。
第十條乙方施工不得使用患有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等危險癥狀的民工,不得使用超過50歲的人員進行作業。
第十一條乙方應積極配合并接受甲方的現場安全檢查,對甲方查出的事故安全隱患或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按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否則,接受甲方給予的處罰,罰款在限期時間內交至甲方財務部,逾期加倍處罰。對于因隱患整改不力而造成的安全后果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項目承包期間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必須保證無條件接受甲方提出的施工質量和工期要求,在不能達到要求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找別的隊伍的權利。
第十四條 該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安全合同 篇4
宜賓市翠屏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員
勞 動 合 同 書
用工單位(甲方):
勞 動 者(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20xx年1月制
宜賓市翠屏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員
勞動合同書
用工單位(甲方):
勞動者(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合同期限為 1 年,自 20xx 年1月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日止(試用期 3 個月,自年 20xx 月1 日起至 20xx年 3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基本要求
1、根據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宜賓市翠屏區政府機構《關于進一步統籌城鄉提升教育發展水平的意見》(翠委發[20xx] 12號)精神,甲方本次招聘的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員,屬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營養改善計劃工程實施餐供模式食品安全監管員。乙方被聘用到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工作后,由甲方具體負責乙方人事管理相關工作。
2、乙方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按照相關職能部門及學校相關要求具體從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晨檢,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人數清點。查驗食堂從業人員著裝、個人衛生以及身體健康狀況;負責按照學校食堂“六關”管理要求進行食品安全過程管理。重點監管食品原料入庫數量、質量;負責指導營養膳食合理搭配,監管食堂膳食質量;負責及時完成學校食品加工過程管理信息收集整理、記載、分析上報工作;負責學校師生食品安全教育,協助班主任抓好“食育”工作;負責組織完成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負責食堂防火、防盜、防毒等管理工作;負責食品衛生監管及食堂除“四害”工作;負責督查所轄校點食品安全管理及學校臨時交辦的食品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3、乙方應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三、工資標準及待遇總額
乙方的工資參照翠屏區新工勤人員工資標準發放,每年的工資和各種社會保險總額為xxxxx元(若有調整,按調整的標準辦理)。
四、社會保險
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的變更
1、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3、因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勝任工作或訂立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變更合同有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的終止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因工作需要續聘的,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身體狀況重新考核后擇優續聘,并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辦理有關手續。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嚴重違法違紀,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黨、政紀處分的;
(2)在試用期內乙方經考核不合格的。
3、在正式聘用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的'。 特別說明: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現患有不能參與食品安全管理的傳染性疾病應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資報酬的;
(2)乙方按國家規定脫產進行學歷深造、應征入伍、考錄(聘)到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
5、其他有關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六、其他規定
1、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安全合同】相關文章:
安全的合同03-05
安全合同08-18
安全合同10-19
安全的合同03-21
安全施工合同04-10
安全用工合同03-21
安全生產合同02-28
建房安全合同03-16
關于安全合同03-08
安全合同投稿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