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員工合同四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合同 篇1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加強酒店及員工雙方的約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作為本酒店已執行的“勞動合同實施細則”及《勞動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補充條款。
〖合同分類〗
第三條、本酒店員工合同分為《勞動合同》與《聘任合同》兩種。合同期一律為三年。
〖簽訂合同的范圍〗
第四條、除臨時工以外的所有員工,均應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凡酒店同意將檔案轉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員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凡檔案關系無法轉移或不能轉移的酒店員工,經酒店同意,可簽訂《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條、辭職
員工如有正當理由欲辭職,可以提前寫出書面辭職報告(試用期員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滿后提前一個月),將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于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第八條、辭退
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根據合同規定,酒店可以辭退該員工。
第九條、開除
如員工嚴重違紀,酒店可予以開除。
第十條、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內,由于特定原因,酒店與員工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違約賠償〗
第十一條、對辭職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含未按規定的離職日起離職)的員工,需按如下標準繳納違約賠償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需交賠償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需交納賠償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需交賠償金一千元。
第十二條、對因嚴重違紀而別開出的員工,酒店將根據該員工違紀情節輕重或對酒店造成的損失情況向其索取賠償,賠償金額由酒店據實訂立。
第十三條、對批準離職的員工(含辭職,辭退,開除)凡于規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的,可免于交納賠償金;否則,按照每遲一天罰款50元。
〖培訓賠償〗
第十四條、凡參加酒店組織的`培訓的員工,如欲辭職應按所接受的培訓的價值交清賠償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
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70%
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30%
第十五條、辭退及被開除的員工,酒店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收取培訓賠償金。
第十六條、培訓價值由酒店根據員工所接受的每項課程的價值及及課程數目而確定。
〖其他〗
第十七條、既往發布的有關制度中,如有與本制度沖突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八條、本規定的修正權及解釋權歸酒店人力資源部。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適用于全體合同制員工。
拓展閱讀
【企業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用乙方為店面銷售人員,經協商,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為店面銷售。
2,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培訓。
2,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____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期滿后的工資待遇為底薪500+提成(銷售額的10%)+每月50元全勤獎。合同到期后雙方均同意續簽的另行簽訂合同。
3,因銷售人員流動性較強,為保持人員的穩定,保障甲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每月銷售提成推遲一個月發放,合同到期時的一個月與底薪一起發放,如在合同期內乙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則上月銷售提成做為違約金不再發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嚴格遵守,如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為乙方自身情況的變化不適宜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5,如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根據員工與企業共同生存、共同發展的理念,現就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1條培訓情況
1.1培訓性質為專業技術培訓,培訓內容為:。
1.2培訓期限:預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實際培訓時間為準。
1.3培訓地點:
第2條培訓費用
2.1甲乙雙方確認:培訓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訓費、材料費、課本費、食宿費、交通費、培訓期間生活補助等項目,合計人民幣元。
2.2培訓費用負擔方式為:甲方負擔。
第3條培訓期間工資待遇
3.1雙方同意培訓期間工資待遇按下列種方式處理:
3.1.1原工資待遇不變。
3.1.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待遇:
(1)生活補助:
(2)其它福利待遇:
(3)其它:
(4)培訓期間原工資待遇停發。
3.1.3其它:培訓期間發放基本工資與崗位工資,其它獎金、補貼等不再發放。
3.2培訓期間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的生活補助等計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之培訓費用中。
第4條培訓要求
4.1乙方保證在培訓期間努力學習,取得優異成績,保證拿到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
4.2乙方承諾,在培訓期間及培訓均應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以不亞于正常工作時的態度和紀律參加培訓,并遵守培訓機構的紀律。如有違反,均視為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5條服務期
5.1甲乙雙方確定服務期的起始時間為:培訓結束。
5.2服務期的結束時間為下列第種:
(1)至年月日止;
(2)至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滿時止。
當服務期的結束時間后于勞動合同期滿時間時,甲方可以選擇將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服務期滿,也可以選擇放棄服務期的權利,勞動合同按原期限終止。
5.3培訓結束后,乙方將按下列第種條件上崗:
(1)不低于培訓結束前的.待遇,同時按甲方的正常工資調整制度,優先獲得上調薪酬的機會;
(2)不低于如下待遇:。
如雙方另有協議,按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第6條違約責任
6.1服務期屆滿前,無論何種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服務期屆滿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出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仍應支付違約金: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3違約金金額為培訓費用金額,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未履行服務期與全部服務期的比例進行分攤。
6.4如發生乙方違約事宜,在付清違約金后,甲方將相關培訓證書返還于乙方,并辦理其它離職手續。否則甲方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6.5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培訓不能正常完成,無法實現培訓目的的,甲方有權停止培訓,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已經為乙方支付的全部培訓費用。
第7條其它
7.1培訓開始前,甲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協議,此時本協議不發生效力。
7.2甲乙雙方之間如為非勞動關系,本合同關于服務期、違約責任等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7.3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于:年月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員工合同 篇3
在公司的合同已經到期了,我很開心自己可以進入公司工作,讓我在這里學到很多,不管是為人處世,還是工作技能,我都有收獲。我很感謝在公司的工作,真的給了我很多。現在合同期滿,就來對自己做一個鑒定。
進入公司成為正式員工,簽訂了合同之后,我把自己真正的融入到公司里,讓自己成為公司的一份子,為公司奉獻自己。每天不僅按時完成了個人的工作,還會額外的幫忙,并且有足夠的時間,還會多做一些工作,盡量的讓工作狀態是飽滿的。成為公司員工后,思想也發生很大的改變,以前只為自己,但是在公司,我就明白公司是一個大集體,我要做的就是維護整個集體的就利益,做事更加注重集體利益,個人利益放在第二位。思想也變得越來越成熟,逐漸的在成長著,沒有停滯不前,有努力的去開放思想,努力培養自己的創新思維,為公司進獻多多的'建設性的主意。
工作上亦是努力積極的,服從領導指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我的工作。做事小心謹慎,盡可能的讓工作不出現不該出的錯誤,耽誤大家的工作。在團體工作上,我會積極配合好其他人的工作,輔助他人完成公司的大項目。當然工作上犯了錯,我不會去逃避,會立即承認自己的錯誤,并去找出犯錯的原因,加以改正。我深刻的明白自己是一個員工,那就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對待工作要認真,對人要真誠。對于個人的學習,我在任職以來的時間里,只要公司愿意給我鍛煉的機會,我都會積極爭取。我參加大小培訓會一共xx次,被外派學習也有x次,不放過因此提高自己能力的機會,一是幫助提升能力,而是通過提高能力能讓我在公司站得穩當,能夠讓領導看到我的進步,看到我的能力,進一步去展示自己,讓自己有更多為公司做貢獻的機會,把自己的價值更多的去體現出來。
這份工作讓我成長太多,現在我合同期已滿,對我來說,這些年來我的能力以及足夠我獨立的擔起工作,也讓我更加相信跟公司的續約會更加餓順利。所以我會繼續續約,繼續在公司工作,繼續努力去跟大家把公司建設得更好,讓自己回報公司對我的栽培,也是讓這一身的能力有地方使,我相信將來的工作我會做的再好一些。
員工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 合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
二、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單位制度,接受單位績效考核,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在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范圍內適當調整乙方的具體崗位,并有權在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范圍內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單位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等規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保證乙方順利履行工作職責。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實行國家規定的 。
1、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章 薪酬待遇
一、單位實施具有激勵機制的薪酬制度,根據員工崗位、職級的不同設計符合該崗位、職級特點的薪酬結構及水平,為員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實現單位和員工綜合價值的最大化。
二、甲方每月 日前(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薪酬,不無故扣減或拖欠。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規定享有各種福利待遇。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依法以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解除合同,應依法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如果在試用期內,乙方應依法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績效考核制度規定的情形),經過績效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指市場情況變化、甲方經營戰略調整、組織架構調整等情形。
六、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動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或依法解除;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乙方應辦結實物交接和工作交接手續。
九、甲方因工作需要,與乙方續簽合同,可在合同期滿三十天內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應及時辦理續簽手續。
第九章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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