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裝飾合同4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飾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飾合同 篇1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家庭裝飾工程交易規則及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主要內容:
1、甲方將自己位于區(縣)小區(街道)樓門號室廳住宅的室內裝飾工程以形式交給乙方承做。
2、工程總造價(大寫):
其中設計費(大寫):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時間付款百分比金額第一次簽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開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過半35%第四次驗收合格三日內5%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報價單,并以報價單為準(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設備情況詳見材料設備表(附表二)。
10、工藝做法詳見工藝質量說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
9、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停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價款的1‰支付滯納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額1‰的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1‰,作為獎勵。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0、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其它約定
12、附則
(1)本合同正、副本各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簽字(章)生效。
13、附件
(1)施工圖紙(含家俱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預算書(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設備清單(附表二)
(4)工藝及質量說明(附表三,應注明材料的型號、規格、等級、品牌或質量標準)
(5)設計變更單(附表四)
(6)工程驗收單(附表五)
(7)工程結算單(附表六)
(8)工程保修單(附表七)
(9)其他甲方:
代表人: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簽章:
電話: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代理人:
單位地址:簽章:
郵政編碼:
年月日
電話:
裝飾合同 篇2
來源:大象填海:日期:20xx-12-05
答辯狀
答辯人:孫**,女,1953年2月7日出生,住所地為沈陽市沈河區青年大街**室。
答辯人就沈陽市**物業有限責任公司訴答辯人物業管理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業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違約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的行為:
1、不履行制止并報告不法行為義務。
20xx年6月8日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沈陽電業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與原告于20xx年5月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第十八條第二、三款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教育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法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處罰等措施。因此,原告負有制止并報告不法行為的義務。 根據規劃審批,答辯人所居住的166#大樓一至四層是商業用房,五樓至頂層為住宅用房。答辯人居住在29層,但樓上卻被租賃給了一家模特公司用于商業經營、模特訓練等。模特公司的裝修改變了房屋
的建筑主體構造,使整個建筑存在安全隱患。而且更加嚴重的是,模特公司的經營行為、走“貓步”的噪音對退休在家的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嚴重影響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根據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的約定,原告應當制止模特公司的違法行為。但是,在答辯人多次要求原告采取妥善措施解決以上問題的情形下,原告敷衍塞責,拒絕履行自己應當負擔的義務。自03年至今,模特公司已經在答辯人的樓上經營了4年。
2、不履行安全保衛義務。
沈陽**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與原告于20xx年5月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第十九條第六款約定:“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實行保安制度,每天巡查15次,固定設崗兩個,保安設備、監控設備24小時運行。”但是,原告從沒有按照合同約定運轉監控設備,給居民居住安全造成了隱患。
3、不履行維護公用設施的義務。
沈陽**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與原告于20xx年5月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第六條、第七條明確約定了原告負有維護公共設施的義務。但是,原告并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義務。防盜門出現故障后,原告不維修。過去居民都是刷卡進門,讀卡器、防盜門出現故障后,原告不修復,致使防盜門形同虛設。答辯人所在29層的電梯間門鎖被原告員工撬掉后,原告沒有維修過,至今仍然在那里空敞著,給整個大樓的安全造成了威脅。
4、不維護消防設施,甚至破壞消防設施。
依據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原告應當保障消防設施設備運轉正常。原告非但不履行該項法定義務,甚至破壞消防設施,使整個大樓的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
5、原告無故撤離大廈,不履行物業服務義務。
根據20xx年7月的電業園大廈業主委員會與原告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的約定,原告提供物業服務的期限應當截至到20xx年7月。但是,原告在20xx年7、8月份,未經通知并取得同意,擅自撤離電業園大廈,給大廈居民生活造成了極大不便。
6、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約定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約定制定大廈業主文明公約。
二、答辯人主張先履行抗辯權,在原告糾正錯誤履約行為前,有權拒絕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因原告不能適當履行物業服務義務,給答辯人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根據合同法有關于先履行抗辯權的規定,在原告正確履行物業服務義務之前,答辯人有權拒絕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因此,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沈河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
裝飾合同 篇3
甲方(全稱):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及內容:
1.4 建筑面積:
1.5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
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5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后,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并達到"上海市標化工地"標準要求,并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和罰款所發生的費用。如達不到以上標準,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合同總價 %的罰款。
裝飾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借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后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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