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個人合同三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合同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借 款 人(全稱):
貸 款 人(全稱): 擔 保 人(全稱):(1)
(2)
(3)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1.4借款利率: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下)
浮 %,執行年利率 % 。借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其準利率調整,借款執行利率不隨之調整。
1.4.2浮動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下)
浮%,執行年利率 %。借款發放后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調整生效日起以調整后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浮動比例重新確定合同的借款執行利率。按以下第 種方式浮動:
(1)自中國人民銀行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后相
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2)利率調整以 (大寫)個月為一個周期。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
利率調整,自基準利率調整后的下一個周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無借款對應日的,基準利率調整后的下一個周期首月的最后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
1.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浮動利率調整按本合同第1.4.2約定
的利率浮動規則執行)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2.1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
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2.4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賬號/
銀行卡號為。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
4.1.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歸還借款本息。
4.1.2按/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季末月)的日。
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4.1.3分期還款的,按□季/□每個月還款,還款日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 (20日/借款對應日)。如無借款對應日,以所在季末月或期末月的最后一日為還款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還款,計算公式如下:
(1)等額本息還款法
借款期數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每期還款額=借款期數(1+期利率)-1
(2)等本遞減還款法
每期還款額=借款本金?(借款本金-累計已歸還本金額)?期利率 借款期數
(3)其他還款方式:
4.2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第三條所述借款人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
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經貸款人同意。
4.3 貸款人與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的,須在下一個還款日到來之前五
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后制定新的還款計劃。
5.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 (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5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
7.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7.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
7.5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6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適用于本合同項下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8.1.2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擔保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2)擔保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2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人同意以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 ,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8.2.3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擔保物保險
(1)擔保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對擔保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2)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3)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4)擔保期間,擔保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個人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_號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____年____字號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____(幣別)_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______(幣別)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評估、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或可撤銷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押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
第十一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二條 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兌現日期先于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1.到期兌現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2.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質押;
3.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四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十五條 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消。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
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 質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全部償清完畢后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受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受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合同 篇3
出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____。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將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付借款方。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借、貸及擔保三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同意在無力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時,愿意由法院強制執行拍賣自己所有資產以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三)擔保方義務
若借款人無法按期足額還款時,擔保方付連帶責任。
擔保方同意在借款方無力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時,擔保方全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____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4、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如借款方意外死亡),導致借款方無法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則本金及利息優先以借款方名下財產作為抵充,如果借款方財產不足以抵充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則剩余本金及利息由擔保方承擔償還。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當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說明: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借款方、出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簽字及手印)
出借人(簽字及手印)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及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聯系方式: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出借人聯系方式: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
擔保人聯系方式: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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