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單位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單位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合同 篇1
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這樣會存在這很多法律風險。譬如未簽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等。更多法律風險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整理介紹。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存在很多的法律隱患和風險:
一、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后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四、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五、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六、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八、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綜上所述,關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對用人單位來說不是簽不簽的問題,而是如何簽的問題。所以,在此建議用人單位應當在如何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應該采取不簽勞動合同的消極做法。
單位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征收與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宿舍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宿舍地址及設施、設備情況:
1、租賃宿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 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2、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①門窗情況:
②地板及墻壁裝修情況:
③水電設施情況及其他:
上述宿舍屬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權出租),甲方將其出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 .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原則上為1年,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承租方享有續簽合同的優先權。)
三、租金及保證金:
年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金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交清按年支付按季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支付時間為 .
乙方于本合同簽定之日開始,每年向甲方交付設施設備等使用保證金 元。保證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甲方經驗收確認宿舍無毀損等情形且乙方付清全部租賃費用后,將保證金退還乙方。
四、交付宿舍期限:乙方交付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于 日內甲方將宿舍交付給乙方,宿舍租賃期限從甲方向乙方交付宿舍之日起計算。
五、甲方責任:
1、實行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標準、租賃形式。
2、負責對宿舍進行定期檢查。租賃期內屋面漏水、宿舍裂縫由甲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以保障租賃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3、宿舍租賃期內,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遷,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不另行給乙方安排宿舍,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依約及時交付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
2、租賃期間,防火、防盜、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相關責任。
3、乙方應合理使用所承租的宿舍及其附屬設施(如水電設施、卷閘門、門窗等),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不得擅自改動宿舍結構、毀損宿舍設施。如裝修宿舍需改造、改變宿舍結構,需提交申請報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滿,乙方應保持宿舍完好。甲方不承擔乙方改造、裝修部分的任何補償。
5、乙方不得擅自將承租的宿舍轉借或轉租他人。
6、租賃期間宿舍的管理由乙方負責,對宿舍結構出現的不安全因素,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合同。
2、甲方未盡宿舍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宿舍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轉租、轉借承租宿舍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宿舍結構以及改變租賃用途的;
(2)損壞承租宿舍,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利用承租宿舍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4)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5)拖欠租金累計兩個月以上的。
4、租賃期滿后,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4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賃期滿前20日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乙方在租賃期滿前40日內不通知甲方的,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八、宿舍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宿舍交付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附屬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2、乙方應于宿舍租賃期滿后2日內,將承租宿舍及設施設備等完好地交還甲方。乙方的裝飾裝修部分亦不得損壞。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九、甲方違約責任:
l、甲方不按時交付宿舍給乙方的,每逾期1日應向乙方支付約定日租金5倍的違約金。
2、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維修費用,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3、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宿舍的,應按本合同年度租金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違約責任:
l、乙方不按時交付租金及水電費用、物業管理費用的,應如數補交外,每逾期1日,應按所欠費用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因乙方未按時交納前述費用造成停水停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3項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宿舍,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年度租金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相應損失。
3、在租賃期間,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乙方應該按本合同年度租金總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相應損失。
4、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宿舍的,則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約定日租金5倍的違約金。
十一、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國家建沒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宿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第1、2項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三、爭議解決:由甲、乙方雙方協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他約定的事項: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報縣財政資產管理部門核準或備案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主管部門、財政資產管理部門(鑒證方)各執一份,未經財政資產管理部門核準或備案的合同一律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證方(財政資產管理部門)意見: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3
解除勞動合同,涉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此,國家勞動法規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規定了必須具備的條件。
(1)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提出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勞動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③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④企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⑤勞動合同制工人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
(2)職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職工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出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④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⑤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垮地區轉移工作單位的。
單位合同 篇4
在市場經濟下建設單位要實現對整個建設工程的有效掌握就應當能夠對每一部分合同所規定的內容進行有效的落實,這就要求對合同全過程進行管理。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概念
1.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設工程合同是在整個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約定施工方與工程項目方雙方的責任與義務,并且在雙方出現違反約定的行為或決定時利用施工合同維護另一方合理權益。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時間范圍是從雙方決定簽定施工合同、確定雙方地位與關系起開始,直至工程最終完工、并驗收完工交付為止,在這個過程中無論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了與合同中約定的不符合的行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此外工程施工合同還包含著合同責任雙方的承諾,而且這種承諾關系是要建立在有償責任基礎之上的,如果出現了問題需要雙方根據合同的約定承擔自身需要擔負的有償責任。
1. 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概述
對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進行管理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完全的掌握,國家的建設主管部門、監理單位、工商部門等與建設工程管理相關的機構都會對工程施工合同持一定的管理權力。對施工合同實施的管理工作是通過法律、行政手段來實現的,因此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特點,其實施的管理對象包括合同履行雙方的行為監督、合同履行行為的指導、糾紛發生時的維權、出現違法行為時對行為發出者實施強制制裁等。通過行政、法律手段對施工合同進行監督管理的最終目的是保持建設工程按照合同約定的流程有效實施,并且保持雙方的利益與合法權益不被損害。對于建設項目來說施工合同不僅僅是針對施工行為和施工過程實施行為管理和制約的,更對合同的簽定、雙方職責、義務的履行、施工流程、施工規劃、項目驗收、工程交工、糾紛和爭議處理等等內容相關,只有將這些管理內容全面的涉及才能稱之為比較完善的施工合同全過程管理。
2 建設單位對施工合同全過程管理的內容
2. 1 策劃實施階段的合同管理
項目策劃實施階段合同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管理體系建立的策劃和對合同內容的策劃等。每一個環節都是有機結合的,任何一個細節出現問題都會對整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造成不良的影響。
在合同管理體系策劃方面。建設單位一個項目的順利實施,需要一個有力的管理機構和專業人員,這就需要建立負責合同管理的部門、機構或專管人員,并且進行組織劃分與責任明確,通過分析合同關系里規定的雙方利害關系,對合同監管的任務進行合理劃分。在一個建設工程項目中,需要簽定的合同很多,如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監理合同、供應合同、等等,這些合同之間存在復雜的關系,這就需要這個機構或人員進行協調、監督、檢查,必要時還需要根據合同和有關規定進行索賠。
在施工合同內容的策劃方面。在合同的管理組織結構明確劃分之后,需要對每一條合同內容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策劃,無論從具體的條款文字、措詞上,還是從合同所約定的責任、義務、賠償規定上,都應當保持在合理的區間范圍內。
2. 2 簽訂階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的簽定對管理工作的要求是保證合同中不出現任何有悖公平、有違法制的條款和內容,對其中存在的不足進行全面的分析指正,最終確定合同的準確性、公平性。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管理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第一,要掌握合同條款與約定中對風險因素的涉及情況,是否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做出了全面的預測,需要針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因素以及后果分擔的比例等進行詳細、明確的條款規定; 第二,主合同內容包括與建設項目施工相關的各個環節規定,比如項目建設內容的承包形式、具體的承包責任、項目施工標準、項目進度控制、價款控制等等,這些內容都決定著項目是否能夠有效的落實和實施,需要在合同條款中進行特別明確的說明; 第三,管理合同評審,合同評審的工作內容主要針對其中的條款是否符合合同管理制度的相關標準,例如其中的有關爭議處理內容和條款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施工進度條款的制定是否符合施工要求等; 第四,合同正式簽訂,這個過程需要在合同責任雙方工作人員均在場的條件下完成,如果項目通過招標方式實現,還需要公開公布中標結果,投標結果的公示需要完全按照規定來進行,經過一定期間的公示期之后,由雙方簽訂施工合同并履行其它相關責任。
2. 3 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施工階段合同管理內容是針對施工過程的日常行為開展的,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對合同條款履行情況的跟進和管理,要求施工過程中工程承包方根據施工的不同階段進行相應的職責履行,對沒有與合同約定同步進行的行為進行監督、干預,并引導至正常的施工進度與合同要求上來,對于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違背施工合同條款規定,而做出的不合理行為,或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協商解決不成可通過法律手段尋求自身權益的維護,這一個監督與管理的過程是深入到施工過程的每一個時期內的,是一個長期的跟進管理過程; 第二,隨著項目施工行為的推進會出現一些風險和變化因素,對項目造成一定的影響,在這種狀況下應當對合同內容進行及時的補充以完善施工合同,以恰當的符合施工具體情況; 第三,在由于人為原因造成工程項目正常施工進度或效果受到影響時,需要根據合同要求責任方承擔索賠責任;第四,由于合同中未詳細說明的細節引起的雙方爭議應當根據合同對平等、協商解決問題的原則,由合同管理者出面解決爭議。
2. 4 竣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當工程完工后所涉及到的與合同管理的工作就是按照合同約定正常的履行、驗收、交工等工作,而后對項目相關的合同資料進行整理與保存,保證在項目后期出現售后維修需求時能夠有解決問題的合同資料依據。當工程合同關系的雙方完成項目交接后,施工合同和檔案需要移交至建設工程的管理部門妥善保存。
至此整個施工合同的完整管理過程就基本上完成了,不過在項目后期雙方的合同關系仍然是存在的,因為施工方還有一個保證施工項目質量的責任,這項責任要在后期持續一段時間內的建筑投入使用后才能夠分辨出來,所以合同檔案的管理一定要完善、到位。
3 建設單位對施工合同全過程管理的優化和保障策略
目前我國的建設單位在施工合同全過程管理上基本已經做到比較完善了,但也存在一些問題,這就要加強合同全過程管理的水平、實現管理的不斷優化,利用一些特定的改革策略才能實現。首先,需要加強對整個合同管理體系的管理力度,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來落實每一項合同管理工作,將具體的合同管理工作與實際項目結合起來,加強合同的執行力,全面的發揮建設單位對施工合同全過程管理的有效職能。
其次人,對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員進行業務能力的培養,針對我國的建設單位的實際情況,有的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不是專業人員,這就需要以專業案例的形式進行培訓全面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專業水平,同時通過正面與反面案例學習的方式,對合同管理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的實踐性培訓,有效提高其工作水平。最后,加強合同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實施嚴密的審核制度,避免因條款漏洞造成合同雙方之間的利益糾紛或者沖突。
4 結束語
建設單位的全過程合同管理對于項目本身來說意義重大,由于全過程的合同管理內容非常復雜,因此需要由擁有綜合性專業素質較高的管理人員才能擔當,面對目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少量問題,只有以嚴謹的、科學的工作態度、嚴格的管理制度來對待每一環節,才能使建設單位的全過程合同管理得到不斷的優化和綜合水平的有效提高。
單位合同 篇5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年齡XX,住址XXX。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XX,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款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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