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范文集錦9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員。
二、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后將正式聘用并勞動合同,并為該員工辦理三險,試用期限內甲方根據乙方的`表現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簽訂此合同時,乙方自愿將身份證、戶口、安全員證復印件、一寸紅底免冠照片交由甲方。
五、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日為發薪日,甲方應按時支付工資。
七、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規定,盡忠職守,維護公司利益。
八、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堅決按技術規范施工,以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為首要職責。
九、認真細致地做好施工組織計劃,在組織計劃中必須認真考慮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用制度、規章來明確安全責任,促使工程按計劃有組織進行。
十、在施工中要注意檢查、督促和技術交底,不搞盲目和無準備地施工,發現隱患要及時糾正。
十一、重視工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學習。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指導,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見。做到事事注意安全,時時抓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十三、乙方應杜絕貪污、侵占公司財物,否則,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十四、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及保證人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乙方代表人: 甲方:
身份證號: 甲方代表人:
住址:住址:
安全合同 篇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40M三管塔基礎建設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大榆樹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辛家君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20xx 年6 月1 日起至20xx 年 6月 1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空調一批,并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開通,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標的名稱、型號、產地、數量、價款如下: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供應的空調產品質量以質量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并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法有關標準。
2、乙方保證其供應的空調設備為全新的合格產品。乙方承諾所提供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法要求。
三:交貨期限
1、空調安裝工期和甲方裝修同步配套進行。本工程為包括土建和電氣施工內容,所涉土建和電氣項目由甲方負責與其他專業協調,乙方負責提供技術要求。201 年 月 日前完成空調設備安裝調試開通工作。
2、合同供貨范圍包括所有空調設備、技術資料、安裝、安裝材料等,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現任何漏項或短缺,在發貨清單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乙方供貨范圍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對合同設備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由乙方負責將所缺設備、技術資料、安裝、安裝材料等補上,且不計入費用。
3、空調設備在安裝完畢后,乙方同甲方一起進行空調調試運行驗收。因空調設備質量問題或安裝等原因出現差錯,由乙方完全負責。
4、空調的安裝調試由乙方負責,甲方要免費提供空調安裝過程中水、電等必要條件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
四:交貨地址
1、甲方指定地點 五:驗收方法
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雙方根據裝箱單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和數量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任何不符之處經雙方代表確認屬乙方責任后,由乙方處理解決。此次驗收僅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和數量進行檢驗,最終質量以甲方驗收合格為準。
2、安裝調試后對空調設備運行性能進行驗收,以空調連續穩定正常運行效果良好為準,由甲方組織各相關方參加,最終結論以各方簽字為準。
3、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換合同設備的主輔材料的品牌、型號等及安裝工藝,負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合同金額25%的'違約金,并由乙方無償調換回原來主輔材料的品牌、型號等及安裝工藝。
六:安全責任
由于空調設備安裝屬于專業技能操作,乙方應派有相應資質技術人員安裝。如因安裝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時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訂金,即人民幣(大寫) 元(¥ 元 );
2、設備到達現場支付合同總價的20%,即人民幣(大寫)元(¥ 元 );
3、空調設備安裝并調試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的45%,即(人民幣) );
4、余款5%作為質保金,保修期到期后7天內無息返還;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須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稅務要求的發票,支付到95%時提供全額發票。
八:合同總金額
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元 );
九:違約責任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條規定的期限交貨并完成安裝調試運行,乙方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及設備等款項,若逾期支付,甲方按1000元∕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若乙方提供的空調設備不符合合同質量的規定,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異議十五日內給予無條件免費更換。
十:質量保證期
1、質量保證期:從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者電話等其他通知后1個小時內,立即派遣合格維修人員達到甲方所在地維修,直至修復為止。
2、空調設備安裝調試期間,派專業技術人員對用戶免費提供技術指導、培訓,直至用戶全部掌握運行操作,熟悉日常保養。
3、保修期內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故障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于甲方操作失誤造成故障產生,乙方負責進行排查處理,但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4、保修期滿,免費上門服務只收取配件費用。對同一部件連續出現二次故障的配件,由乙方免費提供直至甲方滿意。
5、說明書、保修單及相關產品合格證等在竣工驗收時乙方交甲方簽收。
十一:公證費 由提出一方承擔。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條款
十四: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安全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與職工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行為,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和諧發展。依據《勞動合同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以下簡稱“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完善和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與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水平。
第三條 企業與工會建立勞動安全衛生問題定期協商溝通機制,開展以“查找隱患、平等協商、簽訂協議、跟蹤落實、持續改進”為基本內容的工會主動參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不斷改善職工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本專項集體合同由企業方代表與職工方代表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由企業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與職工方代表(企業工會主席)簽訂。本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后,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二章 企業勞動安全衛生保障
第五條 企業依法設立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
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六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作業環境),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方案,有計劃地進行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時提供安全生產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第七條 企業結合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設施使用維護規程的教育培訓,告知職工作業場所和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應急措施,建立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種作業。
第八條 企業會同工會每月開展勞動安全衛生檢查,安全衛生管理部門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各生產班組堅持每日檢查制度,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第九條 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時,依照國家規定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參與“三同時”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企業根據各工種崗位的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職工,企業有權阻止其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 企業在有較大危險因素和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臵明顯的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
第十二條 企業定期對涉及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有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并向職工公布。對粉塵、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點,企業采取積極的治理措施,達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十三條 對直接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企業按規定安排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如實告知職工本人,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職工離開企業時,可向企業索取經加蓋企業公章的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第十四條 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因工傷亡或者患職業病,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第十五條 企業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六條 企業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一致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依法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企業根據夏季特點,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溫用品,合理安排生產工作時間,教育職工掌握預防中暑知識和急救辦法,應協商約定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及條件。
第十八條 企業負責人每年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發生職工因工傷亡、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勞動安全事故,企業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章 工會與職工的權利和責任
第十九條 工會參加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的重大問題,履行職工(代表)大會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條 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接受企業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會認真履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支持企業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定期組織檢查、監督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
第二十二條 工會積極協助企業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通過開展群眾性的`“安康杯”競賽、“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二十三條 工會組織職工積極參與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對職工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及時整改落實。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權了解其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護措施及事故應急搶救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 職工有權拒絕企業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企業不得因此對其刁難或打擊報復,不得降低職工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采取應急措施后迅速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企業或工會,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 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企業制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章 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集體合同監督委員會(小組)依法對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季一次。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應限期整改,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條 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對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民主監督,工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專項集體合同履行的檢查情況。
第三十一條 對違反國家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單位和部門,未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并責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企業和工會聯合檢查驗收合格。
安全合同 篇5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人為本、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機制,全面落實各級領導安全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防止一般事故的.發生,保障和促進科實信息城項目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公司有關精神和項目部具體情況,特制訂塔吊作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安全作業規定
1. 塔吊使用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使用證》。
2. 塔吊的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3. 每月定時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塔吊上所有裝置靈敏有效,如發現失靈的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并填寫《機械運行記錄》表08—04、《交接班記錄》表08—02、《施工機械維護保養記錄》表08—03等表格,整理歸檔。
4. 每月或大風、大雨天氣過后,應及時對塔吊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塔吊基礎沉降,塔身垂直度,并形成記錄整理歸檔。
5. 作業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
6. 塔吊作業時嚴格按照《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施工。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運轉中維修保養。
7. 群塔共同作業時嚴格執行《相互鄰近塔同時作業安全協議》。
8. 必須執行公司十不吊規定。
附:十不吊內容
(1)信號傳遞不靈通不吊。
(2)斜掛斜牽不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施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吊。
(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塔司帶病時不吊。
(8)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吊。
(9)棱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不吊。
(10) 六級風以上不準吊。
以上規定請遵照執行,違者按照項目部有關規定重罰。
塔吊司機: 項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期優質完成道路標線及標牌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依照《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四川現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細節》的規定,在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標志、標線、反光道燈。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標線、標牌、反光道燈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實行總價承包 元,按清單計量,總造價為 元。
五、工程工期:本工程開工日期為日,竣工日期為年月日(具備施工條件,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天則工期順延)。
六、工程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優良、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說明、施工技術規范、監理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乙方不按質量施工,且不服從監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由于路面原因造
成的乙方概不負責。
七、工程驗收:各分項工程完工后,甲方接到通知后,按照部頒標準組織驗收,及時進行驗簽證的辦理手續,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地點由乙方修復,如在2日內不驗收,似為合格。
八、工程計量的支付的方式:
1、工程進行50%時支付乙方總金額的80%。
2、支付:工程完工計量后20日內以現金結清全部工程款。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1、負責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和技術交底。
2、對于工程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理,派駐工地的質量監理人員有權對不按和規范要求施工和存在質量問題的工程,限量停工和返工。
3、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乙方:
1、嚴格按照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服從甲方工程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的監理,對不符合質量的工程無條件的返工,一、直至合格為止;
3、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若不按規程施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和事故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的履行,若一主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索取本合同總價款25%的違約金,若因自然因素造成延誤,不在此條款。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甲、乙雙方發生爭執無法協商一致時,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單位簽字: 乙方單位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篇二:標志標線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期優質完成道路標線及標牌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依照《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四川現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細節》的規定,在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標志、標線、反光道燈。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標線、標牌、反光道燈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實行總價承包 元,按清單計量,總造價為 元。
五、工程工期:本工程開工日期為日,竣工日期為年月日(具備施工條件,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天則工期順延)。
六、工程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優良、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說明、施工技術規范、監理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乙方不按質量施工,且不服從監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由于路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概不負責。
七、工程驗收:各分項工程完工后,甲方接到通知后,按照部頒標準組織驗收,及時進行驗簽證的辦理手續,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地點由乙方修復,如在2日內不驗收,似為合格。
八、工程計量的支付的方式:
1、工程進行50%時支付乙方總金額的80%。
2、支付:工程完工計量后20日內以現金結清全部工程款。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1、負責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和技術交底。
2、對于工程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理,派駐工地的質量監理人員有權對不按和規范要求施工和存在質量問題的工程,限量停工和返工。
3、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乙方:
1、嚴格按照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服從甲方工程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的監理,對不符合質量的工程無條件的返工,一、直至合格為止;
3、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若不按規程施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和事故由乙方承擔。十、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的履行,若一主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索取本合同總價款25%的違約金,若因自然因素造成延誤,不在此條款。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甲、乙雙方發生爭執無法協商一致時,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單位簽字: 乙方單位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承接甲方加油(氣)站螺栓球網架及形象包裝制作安裝項目/加油站工藝管線改造工程項目,為保證該項目能按質如期完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施工現場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內容:乙方承接甲方加油(氣)站螺栓球網架及形象包裝制作安裝項目/加油站工藝管線改造工程項目
施工地點:甲方廠區或甲方指定工程地點。
二、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相關安全檢驗合格標準及甲方驗收標準。
三、工程施工費用及承包范圍
甲方下加工單給乙方,根據不同項目預定合同價格。
四、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驗收合格后按驗收單金額付進度款,年底根據交工情況留部分質保金后,余款一次付清。
五、管理人員職責
(一) 甲方代表姓名:馬學文 職務:項目經理
職責:甲方代表向項目發出各項指令,監督驗收項目質量、數量。
(二) 乙方代表姓名:楊承偉 職務:乙方負責人
職責:乙方代表對甲方負責,代表乙方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合同范圍內項目,乙方所有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聘用,自行支付工資待遇,乙方聘用的人員與甲方不存在任何雇傭及勞動關系。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對項目質量、進度進行監督。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為自己聘用的施工人員購買意外保險。
2、按甲方及相關規范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
3.乙方確保自行雇傭的人員遵守規章制度,服從廠區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確保工人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正確穿戴安全帽、安全帶等。
4、按時發放工人工資,不得拖欠。
5、乙方施工人員應遵守相關職能部門所規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乙方人員損壞公共設施,由乙方賠償。
本合同如有爭議之處,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合同 篇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產品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本合同所確定的產品為甲方的 系列產品,具體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以甲方的價格表,或甲方發貨清單為準。
2、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的企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第二條 交貨、驗收方式
乙方收到產品后應及時驗收,若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貨運原件,以便協助解決。否則甲方視為乙方以按要求收貨。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產品的義務。
2、甲方有及時、準確的向乙方提供產品相關資料和證件的義務。
3、乙方在保質期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經查證后,屬甲方責任的,甲方有無償調換、退貨的義務(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乙方年銷售任務為萬圓,每月最低銷售期間應按月、季度的銷售計劃進貨。如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或全年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無論是乙方放棄還是甲方取締其經銷權,乙方應無條件保證甲方產品的可持續穩定發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場的交接工作。
3、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銷商品等支持的權利。
4、甲方提供不超過生產日期60天的產品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5、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業務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詢經營及庫存情況。
6、乙方的銷售價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價格銷售和跨區銷售、否則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銷售甲方產品的資格。
第五條 銷售要求及銷售政策
1、乙方應在合同有效期內銷售系列產品
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萬元,甲方按銷售額的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萬元以上,甲方按銷售額的 返利給乙方。
4、合同有效期內銷售額在萬元以下則無返利。
5、所有返利都必須是在合同期滿且貨款結清后的'次月甲方以產品兌現給乙方。
第六條 價格與結算
1、甲方產品的價格以甲方蓋公章的為準,甲方視成本及市場原材料變化有權更改供應價格,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新價格調整前已付款則無論甲方價格做任何調整本批貨以原供價為準。
2、結算方式:先款后貨,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5日內按乙方指定地點將貨物發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將貨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不得將現金交與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雙方必須書面為之;
3、甲方業務代表未經甲方書面傳真確認,不得向乙方借取貨物或現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圍之外的權力,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
5、本合同有效期為月日;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合同 篇9
甲方: 吉林中億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現場組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包括隨工。
第二條 組塔時應在組塔現場欄警戒線或警戒路錐。
第三條 組塔前將法蘭盤的地錨螺栓清理干凈,且進行水平調整。
第四條 將第一節塔組起來后,要將雙層螺母擰上且牢固。
第五條 上塔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證,上塔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及 安全繩。
第六條 塔吊在進行塔體吊裝時,在吊裝物下面不準站人,防止高空墜物。
第七條 在組裝各節塔時,工作人員不要互相喧嘩,要保持工作環境相對安靜,以免在繁華的小區或鬧市區組塔時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八條 組塔完畢后一定要對現場清理干凈,不要將垃圾到處亂扔,要將垃圾包裹在一起,找個適當的`地方處理掉。
第九條 組塔完畢后,要將塔體進行垂直調整,如當天時間不充足時,一定要在第二天進行塔體垂直調整。
第十條 塔體在吊裝前,應該先把塔體清理干凈且破損處應進行相應處理后進行吊裝。
第十一條 如沒有對上述要求進行作業,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負責。
第十二條 組塔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組塔程序施工,非組塔程序工作組塔人員受到的人身損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組塔人員嚴格按該安全協議執行,如組塔人員未能依該安全協議執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該安全協議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并嚴格按照此安全協議執行,該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吉林中億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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