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監理合同匯編6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監理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監理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業主”)
乙方:(以下簡稱“監理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業主委托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①工程名稱:②監理范圍:A家裝施工合同以內的項目預計元B主材預計元C安裝廚房設備、門窗預計元D安裝地板預計元E安裝熱水器、浴霸預計元③總投資:監理范圍內預計總額元以工程竣工結算為準
2、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①北京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②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3、監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條件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4、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二、監理取費
1、參照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京價(收)字(1996)第043號文件。結合當前家庭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執行監理取費。
2、家裝監理取費標準按家裝工程的總造價計醛?A、3萬元以下工程收取監理費計元。B、3萬元以上的按%計醛?計元。
3、監理人收費最終結算以家裝總造價為準。簽訂監理合同時支付監理費的30%計元,監理人進場時支付監理費的50%計元,工程完工驗收時支付20%計元。
三、監理人責任義務
1、監理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項目。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了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業主的責任義務
1、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方鑒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期應視為業主的同意。
4、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天內不加收監理費,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為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補充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甲方:乙方:年月日后附: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屬合同一部分)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一、開工前(審核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簽定的合同、圖紙、預算)
1、審核是否使用北京市標準合同范本。
2、合同中是否注明甲乙雙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數量、等級。
3、審核圖紙是否齊全,圖紙標準、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參照圖紙審核預算書中的計算是否準確,預算單價是否合理。
5、檢驗房管及有關部門對裝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請批準單。
二、施工中(施工過程監理服務內容采取逐項驗收原則)
1、參加業主與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術交底。
2、檢驗進場材料與合同規定的是否相符。
3、執行《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①基底檢驗舊裝飾層的鑿剔、清除處理等施工工藝。②檢驗水路、電路預埋工程。③基層檢驗底龍骨,底襯及找平層的施工工藝。④三方辦理隱藏工程驗收。⑤涂飾項目檢驗:第一步檢驗準備涂飾的面層(如:木制品、墻)。第二步是對涂飾完成的.墻體面層、木制品面層。
4、按規定時間如實填寫監理檢驗記錄。
5、協助業主簽定裝飾增減變更記錄,審核工程量。
三、竣工后
1、協助業主進行工程竣工整體驗收。
2、協助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辦理有關保修手續。
四、單項監理服務可根據業主提出的要求進行協商。
1、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項目。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了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業主的責任義務
1、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方鑒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期應視為業主的同意。
4、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天內不加收監理費,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為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補充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后附: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屬合同一部分)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一、開工前(審核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簽定的合同、圖紙、預算)
1、審核是否使用北京市標準合同范本。
2、合同中是否注明甲乙雙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數量、等級。
3、審核圖紙是否齊全,圖紙標準、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參照圖紙審核預算書中的計算是否準確,預算單價是否合理。
5、檢驗房管及有關部門對裝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請批準單。
二、施工中(施工過程監理服務內容采取逐項驗收原則)
1、參加業主與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術交底。
2、檢驗進場材料與合同規定的是否相符。
3、執行《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①基底檢驗舊裝飾層的鑿剔、清除處理等施工工藝。②檢驗水路、電路預埋工程。③基層檢驗底龍骨,底襯及找平層的施工工藝。④三方辦理隱藏工程驗收。⑤涂飾項目檢驗:第一步檢驗準備涂飾的面層(如:木制品、墻)。第二步是對涂飾完成的墻體面層、木制品面層。
4、按規定時間如實填寫監理檢驗記錄。
5、協助業主簽定裝飾增減變更記錄,審核工程量。
三、竣工后
1、協助業主進行工程竣工整體驗收。
2、協助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辦理有關保修手續。
四、單項監理服務可根據業主提出的要求進行協商。
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未被確認為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方,而依協議轉為該房建工程施工監理方,甲乙雙方及關聯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負責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監理,有義務指導、協助、監督關聯方依施工設計藍圖進行施工,以達到使裝修從外觀上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的裝修目的。
2.關聯方在施工過程中若有與施工設計藍圖有關的技術問題反映到甲方后,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解釋、指導和解決,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其以后半日內著手解決。
3.在施工過程中若有一方提出合理的變更要求,須由本協議三方共同協商確認;決定變更后,乙方須就變更部分重新出具設計圖。
4.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及監理費合計__________元,分別于施工開始之日支付__________元,施工進度完成_______時支付__________元,裝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再支付__________元。
5.施工過程中或裝修完工后,若裝修從外觀上無法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應由對此存有過錯的'乙方或關聯方承擔責任。
6.若因乙方或關聯方的原因,影響施工進度,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7.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監理合同 篇3
為進一步規范水利建設監理市場秩序,提高建設監理水平,保障監理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有關規定,結合現階段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際,水利部組織修訂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并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 為體現合同文本名稱與其適用范圍和相關內容的協調一致,本次修訂將原名稱“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改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合同文本》)。 本次修訂著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條款,進一步規范了委托人、監理人職責和合同履行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方式。修訂后的《合同文本》將有利于規范當事人雙方履行合同的.行為,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備、不準確等原因產生合同糾紛。 《合同文本》包括“監理合同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附件”四個部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8號)規定必須實行施工監理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應當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參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時,“監理合同書”應由委托人與監理人平等協商一致后簽署;“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一個有機整體,“通用合同條款”不得修改,“專用合同條款”是針對具體工程項目特定條件對“通用合同條款”的補充和具體說明,應根據工程監理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附件”所列監理服務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要求,供委托人和監理人簽訂合同時參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監理合同 篇4
甲 方: (以下簡稱“業主”) 乙 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 業主委托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 ② 、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述第種方式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A.施工前期服務:裝修公司資格審核、裝修合同審核、設計方案審核、材料審核、預算審核。
B.施工過程階段監理:
原房質量勘測(含房屋拆舊驗收)、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木工程驗收(含隱蔽)、油漆工程驗收、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
C.施工過程全程監理:
材料的購買及進場驗收、水電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頂工程、細木工程、門窗工程、地墻面鋪設工程、涂料油漆工程、水電設備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增減工程、工期延期審核、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簽定工程施工保修責任書。
2.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凇⒃趯嵤┻^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二、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監理費用總額 元,金額大寫 。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時甲方向乙方預付雙方商定監理費總額的30%作為合同定金,定金收費 元,金額大寫 。 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3.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金額 元,金額大寫 。
4.工程驗收合格后,
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作為結算憑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發票則由甲方承擔8%的稅管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A、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5、當甲方發現監理人員未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
B、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裝飾工程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建議。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等有權通知甲方,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復工令后才能繼續施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8.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約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準。
四、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并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一個月時,應適當加收監理費。
五、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方為有效。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文件,
六、免責條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應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對施工方違反合同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七、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附加: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八、合同文本
1.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xx套房裝飾裝修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現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項目及內容:
鋪貼地板、油墻、做柜、線路新裝等工程,詳細內容見乙方提供的,經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及工程預算書。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元)
為人民幣——
四、工程款項結算方法:
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應先預付給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幣——元),工程完工驗收后,一個月之內付清余款(即人民幣——元整)。
五、乙方必須按質按量按時和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如屬乙方因材料質量或不按圖紙施工,而造成施工項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在施工期間,甲方提出更改正在進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項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間提出增加施工項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須經甲方負責人或技術員簽字認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總施工期為天,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總造價的千分之五賠款給甲方。如甲方因某種原因令乙方不能進行正常施工的所誤日期順延。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連同乙方提供給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和工程預算書,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執為據。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xx裝飾公司
代表:
日期:
監理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監理方(乙方):福州三益家政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托方的裝飾裝修工程監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概況:框架結構
工程名稱: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閩侯支公司(籌)
工程地點:閩侯縣甘蔗街道山前村三;▓@一層1#店面
建筑面積:125平方米,使用面積:114平方米;
工程監理期限:60天,自簽訂合同次日起計算。
第二條 監理范圍:
1、地面(防水面層、水泥砂漿面層、面磚面層、地板面層)
2、水電(上、下水、強電、弱電管線鋪設及燈具、潔具安裝)
3、抹灰(一般抹灰、裝飾抹灰、清水砌體勾縫)
4、門窗(木門窗制作與安裝、金屬門、塑鋼門、特種門、門窗玻璃安裝)
5、吊頂(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
6、軟質隔墻(板材隔墻、骨架隔墻、活動隔墻、玻璃隔墻)
7、飾面板(磚)(飾面板安裝、飾面磚粘貼)
8、涂飾(乳膠漆、木器漆、美術涂飾)
9、裱糊與軟包 (裱糊、軟包)
9、細部(櫥柜制作與安裝、窗簾盒、窗臺板和門窗套制作與安裝、護欄和扶手制作安裝、花飾制作安裝)
第三條 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圖會審及圖紙交底。
2、材料驗收。
3、工程質量控制。
4、工程造價控制。
5、工程進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項及竣工驗收。
7、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理依據:
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2、《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
3、本工程的設計圖紙
第五條 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收費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積114平方米計算,收費人民幣8208元,金額大寫捌仟貳佰零捌元進行結算。
2、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日內,委托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三十,計人民幣2460元,金額大寫貳仟肆佰陸拾元。
3、 工程吊頂分部分項驗收合格后并簽字確認后3日內,委托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五十,計人民幣4100元,金額大寫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驗收后,10日內,委托方付清監理方監理費余額計人民幣1648元,金額大寫壹仟陸佰肆拾捌元。
第六條 監理人義務
1、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合同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監理人決定委派黃練雄監理工程師,全權代表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人義務。
2、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相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委托人義務
1、 委托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向監理人支付監理費。
2、 委托人應當負責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3、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資料。
4、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費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5、 委托人應當將監理人的監理權利和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八條 監理人權利
1、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對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裝飾裝修質量標準、房屋安全規定或設計合同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標準的材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通知后方能復工。
(3)、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4)、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九條 委托人權利
1、委托人有對本工程設計工程造價變更的審批權。
2、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3、監理人調換本工程監理人員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4、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條 監理人責任
監理人在監理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員過失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一條 監理人員過失是指:
1、未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質量標準和施工規范進行質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嚴格對按合同約定施工材料進行檢驗,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嚴格進行分部、分項驗收,做好驗收記錄,并經委托人確認,留下工程隱患造成委托人損失的。
衡量監理人是否過失的依據以監理人的是否書面告知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報告以及工程驗收記錄為準。
4、 監理人在監理期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賠償金 = 直接經濟損失 × 5%(酬金比率)
第十二條 委托人責任
1、 委托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3、 委托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監理人監理費,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監理人支付人民幣壹佰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監理期限,雙方應重新約定監理費用。
2、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貪污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報酬。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黃練雄
地址:XXXXXXXXXXX
省保險大廈 地址:XXXXXXXXX
電話: 電話: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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