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單位合同集錦八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單位合同 篇1
已經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再次被聘用的,由于不再具備勞動者的主體身份,不能再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的待遇。具體理由如下: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情形下,勞動合同便可以終止了,這意味著該勞動者此時喪失勞動的權利能力。
2.依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的規定,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聘用協議,而非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而非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解除合同,支付相應的補償金。由此看來,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的聘用關系不再受《勞動法》的調整。
3.依據國務院《關于嚴格執行工人退休退職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81]164號)第2條規定:“工人退休后,一般不留在原單位繼續工作,其他單位如果確實需要聘用有技術和業務專長的退休工人作技術和業務指導的,必須由原發退休費用的單位、聘用單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簽訂合同,并報當地勞動部門批準后,方能聘用。”由此看來,三方簽訂的合同與勞動合同具有明顯的不同。因此,離退休人員與其聘用單位發生的爭議,主要處理依據是他們之間簽訂的聘用合同,而非《勞動法》。
綜上所述,返聘人員不能像退休前一樣享受勞動者的待遇。你與原工作的高校建立有勞動關系,并已經享有養老保險等依照勞動法律關系建立的相應的社會保障,故你與學校再次簽訂的聘任合同就不再具有勞動合同的性質,而具有勞務合同的性質,受《勞動法》、《民法通則》調整。
單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
1 、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 、本協議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人民幣)/月(大寫: ),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 1 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15 日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簽訂日期:————年——月——日
單位臨時用工合同范本三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為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控制各類學生違紀事件、校園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切實承擔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甲方聘任乙方門衛臨時用工。
鑒于乙方現在屬于臨時用工人員,乙方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無法與甲方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決定建立勞務關系。因此,本服務協議屬于勞務協議,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調整范圍內,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調整之中。甲乙雙方在充分明確這一法律關系的基礎上,根據《民法通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條件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條件的工作環境。
三、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崗位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和調整。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
3.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4.對于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工作職責
1.負責學校大門、學校后門的開鎖;
2.負責學校進出人員的登記;
3.負責校園內的安全巡查;
4.負責報刊雜志和郵件快遞的收發;
5.負責上級來文的登記和村完小教學點文件資料的轉發;
6.負責學校花草樹木的管理;
7.負責學生寢室的就寢紀律的管理;
8.負責學校水電的'管理;
9.負責學校大門及學校主干道的衛生保潔;
10.負責校門附近及校內車輛的整齊擺放、嚴禁校門口擺攤;
11.負責學生課間餐的發放;
12.負責學生在校時間的值班保衛;
13.負責周末、節假日、寒暑假的值班護校(適當補助);
14.負責值班室內部的衛生和整潔;
15.負責來訪人員的接待引導(交值周領導);
16.負責通知學校部分師生與家長學校領導見面;
17.負責《學校值班記錄簿》、《外來人員登記簿》的填寫;
18.全天二十四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19.在值班室住宿,學生在校時間不離開學校,遇特殊情況離校需經行政值周領導、德育處同意后自行請人代替;
20.接受學校德育處管理,對行政值周領導、德育處負責。 五、工作考核:
1.每月如無責任事故和失職行為發生,工資全額支付;
2.乙方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在工作中有失職行為,發現一次扣考核工資____ 元;
3.乙方在工作中因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4.乙方因未能履行職責或工作不負責任,工作態度不端正,甲方有權解除臨時用工合同。
六、勞務報酬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工資為____元/月,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薪資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后按新標準執行。乙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門衛業務培訓。
乙方作為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只享受本協議中約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內部制度中涉及的員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適用于乙方。
七、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解除本協議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因乙方違紀,可隨時與乙方解除本協議。此時,不需五個工作日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或勞動報酬時,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協議到期或過期,如雙方未續簽,自行終止本協議,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雙方無論因何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乙方均應立即辦理工作交接、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乙方離職時應按規定交還學校所有財物如鑰匙等,學校才發放當月工資。
八、其他
1.乙方工作時應注意方式方法,嚴禁毆打學生,出現責任事故,如毆打學生使其受傷,醫藥費等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向甲方出具身體健康證明,因身患疾病導致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關系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合同)關系,因此甲方不承擔任何社會保險繳納義務,也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其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日 月
單位合同 篇3
甲方: (出租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為 ,車牌號為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后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名稱:
姓名: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性別:
出生年月:
類型:1.財政核撥□
2.財政撥補□
3.經費自給□
4.企業化管理□
民族:
籍貫: 省 縣(市)
出生地:
學歷:
學位:
專業技術資格或工人技術等級:
執業資格:
批準成立文號:
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
登記證號:
進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地址:
聘前職務:
現聘職務:
政治面貌:
健康狀況:
法定代表人:
現住址:
聯系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 崗位紀律
第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并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屬于國家和省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到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及群團組織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項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聘用合同期限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二十條 聘用合同期滿并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銷、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以下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后,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乙方的人事關系、檔案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照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聘用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雙方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紙)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違約金的數額等條款。乙方系甲方出資引進或培訓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雙方還可以約定乙方按第十八條第五項與甲方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6
出租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間數____、建筑面積____、房屋質量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金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維修的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維修的范圍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____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_______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濟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名): (簽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名): (簽名):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民權縣中醫院 崗位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為臨時工。并服從甲方安排,保證完成本崗位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自行終止。
三、待遇與獎懲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支付工作報酬為月工資: 元,(包含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需要醫院繳納的'養老金、醫療保險金、房改公積金等各種費用);不安排住房;勞保、節假日福利與正式職工相同。
2、依法取得執業資質人員參與科室崗位值班后,由所在部門(科室)支付績效工資,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個人工作績效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3、協議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于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4、所有新聘人員,必須經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分批辦理行政關系后,方可享受院方正式職工待遇。
三、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事宜
1、在甲方醫院工作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1)、提供虛證件、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信息的;
(2)、在國家規定年度內不能通過本專業國家執業證書資格考試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醫生、技師由醫政科;護士由護理部)。
4、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后果及賠償金,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
5、乙方要求終止協議的,需提前30天告知甲方并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四、協議的終止與續簽:
1、協議期滿自行終止。
2、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具體部門、乙方,甲方人事科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8
1、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入職的第二月起依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單位在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
2、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勞資雙方各保留一份。合同應包括《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必備條款,同時應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應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勞動合同應當簽訂幾年?
法律未對勞動合同期限作出強制性規定,勞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任意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則試用期的.約定則應符合法律強制性規定。
4、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也不同,試用期的約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該條同時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且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勞動合同并不是勞動關系建立的必要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可知,雖然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工之日勞動關系建立,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6、《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3款規定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的保存合同文本2年的義務。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將要承擔不利后果。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應該是勞動合同,而不能是試用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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