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合同范文匯總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應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供應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經過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條款。
1.標的、數量、交貨及合同有效期
1.1 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附件“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貨數量和交貨時間: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為準。
1.3 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個月)。
1.4 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使用公制。
2.價格
2.1 合同金額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2.2 本合同總價格為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為準,本合同實際結算金額超合同暫定總額 時,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合同單價已包含各種稅費、設計、制造、檢驗、包裝、運輸、安裝、保險、售后服務等發生的所有費用及一切稅費,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貨地點交貨。
2.3 除雙方同意根據合同規定對合同進行變更或修改外,不論實際數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預計數量,在合同執行期間合同單價按2.4、2.5條執行。
2.4 單價:按合同規定的單價,在合同執行期間合同貨物清單上的單價固定不變。
2.5 貨物的單價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3.履約保證金
3.1 履約保證金為合同金額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內交到甲方財務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項義務而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下,甲方有權用履約保證金的資金補償違約金和其任何損失。
3.3 履約保證金在最后一批貨物交貨完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在一個月內將無息退回。如在退還履約保證金時發生銀行費用,則在履約保證金金額內扣減銀行費用后將履約保證金余額退回。
4交貨時間
4.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合同附件“貨物清單”中的貨物(包括數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貨。
4.2乙方接到甲方的當批交貨通知后, 2天內將當批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
4.3交貨時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一式三份,加蓋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資編碼、名稱、型號規格、廠家/品牌、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和本合同編號)及本合同;并同時開具有效發票(發票顧客名稱為:廣州地鐵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編號)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采用支票或電匯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單價和乙方實際送貨數量,且每批貨物通過質量驗收合格后每月結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單據:
1)乙方出具的金額為本次支付金額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經甲方簽收的送貨清單。
6. 專利權
6.1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專利、注冊的設計、版權、商標或商品名稱或其他知識產權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及索賠。若甲方受到此類索賠或起訴,則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7. 交貨地點
7.1廣州地鐵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園綠化工程工地。
7.2廣州市內甲方指定的其它地點。
8.包裝和裝運
8.1 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由于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
8.2 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儲存等,充分考慮到運輸途中的各種情況(如暴露于惡劣氣候等)和廣州地區的氣候特點,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內。
9. 質量標準
9.1 按貨物清單要求驗收,甲方專業人員驗收。
9.2 綠化苗木必須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驗收與質量保證
10.1驗收標準
a)、甲方對貨物制訂的檢驗標準。
b)、以經甲方確認貨物清單要求的標準作為對貨物的檢驗標準。
10.2 檢驗方法
a)、甲方專業人員驗收.
b)、采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產品進行檢驗。
c)、采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10.3 質量保證
a)、乙方保證合同物資是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嚴禁提供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b)、合同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七天內負責更換,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或口頭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賠。
c)、履行乙方在其投標書中的服務承諾。
11. 違約索賠與賠償
11.1 誤期索賠
11.l.1 除非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若乙方未能按雙方協商確定的到貨期交貨,且延遲超過兩周,甲方有權對超過兩周以后的延期追索違約金。該違約金應是延遲交貨的貨款以每滿一周2%計算,一周為七個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計算。誤期索賠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貨物總價的5%。如果延遲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貨時間可相應延長。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執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以致嚴重影響項目進行時,或由于乙方延誤導致其應支付的違約金額達到合同規定的限額時,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補救上述失誤或疏忽,并負責賠償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質量索賠
11.2.1 乙方應提供與合同要求相符的貨物,如經檢驗,證實所供貨物與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適,甲方可根據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或檢驗的規定,在質量保證期內及時提出索賠,乙方同意甲方選擇下述一種或多種結合的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貨,并將貨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項退還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管、維護和退回被拒收貨物所發生的其它所需的費用。
2) 根據貨物的疵劣和受損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損失的金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成交價格。
3)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來更換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補缺陷部份,以使貨物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未給甲方答復的,視為索賠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甲方從上列方法中選擇的方案解決索賠事宜的,甲方將有權從未付貨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索賠的權利。
11.3 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減輕乙方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應對超出違約金部分的損失給予賠償。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及其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并不得因此影響交貨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時,因其過失(合同項下的過失、侵權或其他)直接對甲方設備或財產造成的物質損失或損害,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2. 不可抗力
12.1 簽約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簽約各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洪水、臺風、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件發生后十四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3. 合同變更與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變更合同貨物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有關變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價格或時間增減,將對合同價格、交貨時間進行公平調整。乙方據此要求的調整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內提出。
13.2 無論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變更提供貨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對貨物應承擔的責任。
13.3 除了甲乙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14. 爭端的解決
14.1 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后還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14.2 訴訟地為廣州。
14.3 法院的判決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訴訟發生的費用除法院另有判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15. 合同解除和終止
15.1 合同自然終止
甲乙雙方各自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自然終止。
15.2 違約違規終止合同
在甲方對乙方違約違規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內未能遵守本條款的通知,或
2)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轉讓合同或將整個合同項目分包出去,或
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收到法院對他發出的宣告破產并指定破產財產管理人的命令或與債權人達成有關協議,或為了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管理人、財產委托人或財務管理人的監督下營業或停業清理;或
4) 由于乙方違約而導致違約金金額達到合同規定的最高限額;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或
7) 如果甲方認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標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違反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涉嫌用不正當手段影響甲方采購過程,包括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甲方利益、干擾甲方、評委的招標、評標等行為。
15.3 定期評估不合格時的終止:甲方每半年對乙方的服務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貨物質量、交貨期、售后服務等,評估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乙方不做任何補償。
15.4 合同的終止都不應損害合同規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權利或權力。
15.5 如乙方違約違規合同終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應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項目,甲方有權從乙方處收回完成本合同項目所招致的所有額外費用。
15.6 如果甲方根據本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7 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索償要求后三十天內對甲方作出賠償。
15.8 由于乙方未盡責任或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6.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簽字日為準。
18. 主導語言
本合同語言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簽字日為準。
20. 其它
21.1 中標通知書、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后的為準。
21.2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合同修改書、往來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均簽字蓋章或確認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書面形式確認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貳份,副本貳份。雙方各執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供應合同 篇2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標的物:
品名: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
單位:______ 數量 :________ 單價:________ 金額 :________ 交貨日期 :_________ 超欠幅度:________%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
1,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運輸)辦法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結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交貨,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應按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每天誤期貨款的千分之三違約金。
(2)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 同規定,需方同意收貨的,根據供方所經營的品種,任意挑選,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收貨,允許退貨。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經濟責任:
(1)對無故變更品名,數量,不履行合同,給供方造成損失,應給付供方實際損失的.千分之一賠償金。
(2)對無故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取貨,事前未聲明,每延期一天,應承擔每天遲取貨款的千分之一違約金。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和確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由審核機關查實證明,經政府批準,可以減輕或免于經濟責任。
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可另訂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年__月___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年月日
供應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上數量只用作供應計劃估算,具體結算方量按第四條約定方法結算。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計量及供應辦法
第四條運輸方式和到達工地及費用負擔
1、乙方負責材料、車輛的組織及運輸并負責平整。
2、在甲方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下進行施工。
第五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按港口工程試驗規程規定進行抽樣檢驗,如不貼合質量要求,一律給予回到。地點:施工現場。
第六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組織驗收,到達設計施工規定的要求。在建設單位驗工計價后,按實際施工數量作為結算計量依據,甲方付給乙方%材料款,剩余部分作為下旬的保證金。
第七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約職責
乙方的材料數量不能滿足工程需要;乙方的材料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職責和相關費用,甲方可另選供應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集團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供應完,貨款接清后自行解除。
3、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供應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砂石料供應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石子、水洗沙、戈壁料。(材料規格、粒徑、型號根據現場實際需求采購)
二、質量標準:石子、水洗砂、細沙、粒度均勻。水洗砂、細沙的質量在國家標準范圍內。
三、供貨方式:汽運
四、價格:甲方將以上貨物從運至萬莊緯一路與萬和小區交口的乙方工地,到貨價格為水洗砂 元/方, 石子 元/方, 石子 元/方,細沙 元/方,戈壁料 元/方,以上價格均為含稅價(出具發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實際要求用量。
六、供貨時間:供貨期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七、結算方式: 。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貨量,如甲方不能按時供應造成乙方損失,按此供應量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計每車付 元違約金)。
九、甲方貨到現場后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損失和人生傷害與乙方無關。
十、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 日
供應合同 篇5
一、苗木名稱、苗木規格:
苗木單價詳見協議附件。附件中單價為甲方在西安指定地點的到場價。
二、苗木供應時間:
以甲方通知的苗木到場時間要求為準(從通知至苗木到場不超過24小時)。
三、苗木供應數量:
甲方現場代表根據項目進度提前五日分批提供苗木所需的品種、規格及數量清單,附件提供的審查單價只作為價格依據,具體分批貨時間以甲方停止為準。
四、質量要求:
所有苗木應由甲方代表現場號定
1、 喬木要求:熟貨(部分可注明為生貨),樹冠完整飽滿,樹型飽滿,土球完好,要求半干半濕,草繩須纏到土球以上1.2米處,根系發育良好。裸根喬木米徑在15厘米以上,根系為米徑的6-8倍長度。苗木高度及分枝點高度應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樹皮無機械損傷和病蟲害。
2、 灌木及球類植物要求:冠幅飽滿、土球完好、勻稱(土球大小為苗木冠徑的0.5-1倍),苗木高度、冠徑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形狀隨行整齊、無病蟲害。
3、 草皮類植物要求:草坪卷或草坪塊生長密度統一,土層厚度統一(相差不超過0.5厘米),無雜草,草色純正、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
4、 所有苗木的規格必須達到審價單中所有規定規格,形狀及品質符合甲方代表要求。
5、 土球大小須保證達到桿徑的8-10倍(20公分以上的除外)
五、驗收標準:
苗木在規定時間內運到現場后,必須由專業工程師、項目質檢員、項目庫管及供苗商四方現場填寫苗木驗收單,以驗收合格量作為與供苗商結算依據及施工單位結算依據。
六、付款方式:
苗木運輸到甲方指定現場后,經甲乙雙方相關人員驗收合格,甲方在兩天之內支付苗木款的'20%,等工程結束后在支付苗木款至60%,剩余40%苗木款的在三個月內付清。
七、結算方式:
苗木單價按協議附件所審計的單價執行,數量按貨物到場甲方驗收合格后的數量據實結算,即苗木結算金額=實際驗收合格數量×協議附件所審定單價。
八、雙方責任:
1、甲方在規定期限內按時支付乙方苗木款
2、甲方不承擔苗木到達指定地點前的任何風險。
3、甲方應及時組織人員與乙方代表進場苗木驗收及數量的核對確認工作。
4、若因乙方原因苗木不能及時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超過規定時間12小時),對此造成的后果乙方必須無條件承擔,甲方有權撤消合同。
5、乙方應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并保證有充足貨源,不得在苗木供應期間(XX年3月初至XX年6月底)以各種理由將雙方審定的苗木價格進行上浮調整,不得無故單方停止協議范圍內的苗木供應。若乙方因上述原因而導致甲方工期滯后,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全額履約保證金,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相應的損失。
6、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約定供貨日期延誤,可辦理順延簽證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7、因乙方供應不及時或供應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九、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異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協議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供應合同 篇6
品名 規格 鋼號 不含稅基價 技術條件 結算方式 交貨期 訂貨數量(噸) 總貨款(元)其它條款 另收17%增值稅,1‰保險,鐵運、海運費
1、技術質量條件,驗收標準及方法按鋼廠標準。
2、產品提出異議期限:自買受人收到貨物起10日內。
3、計算方法:無特殊規定的均按鋼廠標準執行。
4、買受人要求出賣人代辦運輸到鐵路限制地區的,須注明非限制地區的`二到站及收貨單位,一并在合同中注明。
5、出賣人代辦運輸,產品均參加國內貨物運輸保險,運費、運輸保險費及運輸部門收取的其它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代收,買受人應按實發車鐘承付運費。
6、自提合同預期不提,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收取保管費,收費標準按鋼廠約定條款執行。
7買賣雙方如需變更合同條款,必須重新協商,簽訂變更合同。
8交貨公差按鋼廠標準執行。
9違約責任:
10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提出鞍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合同履行地:鞍山
11貨物所有權自買貨人交付全款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貨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12其余未盡條款按合同法特國家現行有效的法規執行。
供方名稱: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需方名稱: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到站:
收貨單位:
結算單位: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供應合同 篇7
用油單位:
供油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經濟合同法》有有關燃油的法規,使用柴油雙方就供用柴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嚴格執行此協議規定。
一、 乙方有配送加油車,負責向甲方指定的地方提供并運輸柴油并且在甲方需要的時間內隨叫隨到,保證持續正常的供油不間斷。
二、 乙方提供并運輸的柴油必須達到國家標準的'柴油質量,保證在任何時間都不能結凍。
三、 由于柴油價格的波伏不穩定,乙方提供并運輸的柴油價格不得高于陜西省市場價格。(市場倒掛除外)
四、 甲方負責按甲乙雙方當時協議的價格支付乙方油費,當乙方配送柴油達到壹佰萬元時,由甲方結清油款。如不能及時結清油款則視甲方違約,并按總油價的8%收取違約金。
五、 如在甲方需要的時間,乙方不能按時、保質保量供給甲方使用,視乙方違約,并按總油價的8%收取違約金。
六、 協議有效期內,如國家有關部門對柴油價格進行調整,經甲乙雙方協商后進行調整,如甲乙任意一方自行調整油價,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甲乙雙方協商后自行解約,同時甲方必須結清乙方的油款。
七、 如果甲方施工車輛因燃油(柴油)質量出現故障,經國家檢測屬柴油質量問題所造成的開發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 當乙方在正常供油情況下,甲方故意找事,為難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油,同時甲方必須結清乙方的油款。
九、 合同期限,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到甲方工程結束止。
十、 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達到一致的可報請仲裁機關仲裁,也可以向直轄區的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十二、 本協議壹式叁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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