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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合同

時間:2024-09-09 21:49:27 合同 我要投稿

實用的裝飾合同范文錦集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飾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的裝飾合同范文錦集8篇

裝飾合同 篇1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遼寧省合同監督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造價

  1.甲方裝飾裝修(以下簡稱裝飾)的住房系合法擁有。

  2.裝飾施工地址: 市 區(縣)。

  3.裝飾施工內容:(見預算書)。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質量:省優質工程標準

  6.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7.總價款:¥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如變更或增加施工內容、材料,該部分的工程款應當按實際發生計算。

  第二條 甲方工作

  1、開工3天前,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電、等設備,并說明注意事項。

  2、由教導隊隊長余寶生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并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第三條 乙方職責

  1、工程質量方面:乙方應加強施工中的質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質等級,

  2、勞動安全方面:乙方應該加強施工現場人員的勞動管理和勞動教育,注意勞動安全,做好施工現場防火、防盜、防觸電等工作,如發生工傷事故和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同時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部隊的有關保密規定及安全管理和服從甲方管理的有關規定及規章制度。

  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現場施工應服從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齊、規范,施工現場保證施工完場地清;保持施工現場整潔、通暢。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歐,工作前嚴禁喝酒,對違反責任者將從重處罰,所處罰金將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4、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與與清運等工作,并承擔費用。

  5、工程施工期所發生傷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

  6、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7、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盡的各項義務,須承擔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乙方應按規定交納施工用水、電費。

  第四條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防止原有房屋的管道堵塞、滲漏水、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拆、改承重墻。出現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材料供應

  1.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設備,需提供材料樣板并由甲方確認后方可采購,如自作主張使用材料后不符合甲方的標準,后果一切由乙方負責;乙方在采購材料時如甲方要求可共同采購。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現行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及本省現行的《裝飾裝修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提供施工圖紙一式_________份。設計圖紙費用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承擔。

  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驗收合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后,乙方才能繼續施工。

  4.乙方在施工時要充分考慮到改造工程的整體方案,積極做好工程配套設施的統籌兼顧。

  5.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簽署工程質量驗收單(見附件

  五),并由甲方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工程價款。裝飾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付尾款。

  6.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雙方簽署工程保修單(見附件七)。憑保修單實行保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簽字或蓋章之日算起。

  第七條 質量保證期

  1.本項工程質保期壹年,質保期內,工程因自然力非人為等客觀因素出現松動、脫落、損壞等現象,乙方需在2日內到場免費維修。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由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價50%,合計人民幣給乙方。

  2.工期過半甲方向乙方支付給乙方合同價款30%,合計人民幣給乙方。

  3.工程驗收合格后剩余合同價款的10%, 15天內全部結清,計人民幣元支付給乙方。

  4.工程驗收合格后除按工程款總造價的5%留取質保金。質保金留取期限為一年,在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年內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并及時維修合格后,質保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計,人民幣元支付給乙方。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程項目如需變更,需提前與對方聯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署工程項目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件四)。申方提出變更設計、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2.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對方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5%支付違約金,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裝飾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其它法律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主要內容

  1、甲方將形式承包給乙方承做。

  2、工程總造價:人民幣大寫:

  3、工程工期年日起至年日。

  4、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①增項款與第三次工程款一次付清

  ②只有尾款付清后,公司才給予辦理保潔、維修、開具發票等有關手續。

  ③本工程質量保證金為工程總造價的3%。工程若無質量問題,半年內付清。

  5、工程保修期:壹年

  二、合同細節說明

  1、甲方工作

  ①開工前,甲方對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用品規格及尺寸、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請、批件手續。

  ②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工程驗收、變更、登記手續。甲方其他人對工程及乙方單調均需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③負責協調鄰里關系,保證乙方施工時間。

  ④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⑤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工作

  ①組織施工圖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必須甲方審定并簽字認可。、

  ②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③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④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工期

  ①因甲方未按約定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對乙方造成誤工的,應付誤工費。

  ②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③因設計變更或甲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導致停工4小時以上(一周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因此造成乙方和誤工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質量及驗收

  ①工程竣工后,甲乙雙方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的內容為準進行驗收。

  ②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藏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

  ③由甲方選購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變更

  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必須及時與乙方代表聯系,在簽訂變更后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由甲方私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工切后果,甲方自負,給出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由乙方私自更改設計圖紙及甲方意圖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3日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3日內結算余款。

  7、爭議或糾紛處理

  ①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②當事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0、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給出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其他經濟損失。

  11、附則

  ①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②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合同 篇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方”)

  受托人:______,注冊辦事處位于_____(以下簡稱“設計方”)

  鑒于業方請設計方就“__________ 假日酒店”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提供室內裝潢設計服務, 而設計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條款與條件,擔任本項目所委托之設計方。

  業方及設計方茲就本項目之室內裝潢設計服務,同意訂定下列條款以資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內容

  1.1 業方委任設計方擔任本項目之專任室內裝潢設計方,并指定本項目主設計師由設計方的__________先生擔任(Mr.H.L.LIM),設計方同意接受此項委任。

  1.2 合同工作內容將限定以下范圍內之室內裝潢設計:

  1.2.1 酒店區域(指除酒店內的廚房、機房等專業封閉場所外的所有客用區域,如餐飲場所、客房、健康中心、俱樂部,公共區域中的大堂、門庭、樓梯、浮廊通道、消防樓梯間、后臺等整體酒店區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場所)

  地下層BM2

  地下停車庫客用區域、電梯間、相應走廊及消防樓梯間。

  地下層BM1

  - 男女員工更衣室

  - 員工餐廳

  - 員工通道及相應電梯間、樓梯間。

  地下層B1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內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樂中心

  首層

  大堂門庭、過道、消防門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臺

  - 大堂休息廳

  - 賓客電梯廳及內裝

  - 前臺辦公室

  - 一組男女衛生間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全日營業餐廳(西餐廳、咖啡吧)

  - 主題餐廳

  - 一組男女衛生間

  - 客用樓梯及浮廊

  第3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商務中心

  - 宴會前廳

  - 宴會廳

  - ___間會議室

  - 設有____個貴賓的中式餐館

  - 行政休閑廳

  - _____組男女衛生間

  第4層

  -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間(其中包括所有豪華標準間、套房)

  - 行政辦公室

  - 一組男女衛生間

  第5至9層

  - 賓客電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間(其中包括豪華標準間、套房、行政樓層、總統套房)

  - 9層上達10層城市俱樂部的客用樓梯間、樓梯及浮廊

  第10層

  - 賓客電梯及通道

  - 城市俱樂部及水療中心(SPA)

  - 一組男女衛生間

  ﹡﹡本項目中的酒店服務式公寓區域

  ﹡﹡本項目中的國際女裝中心商場區域

  ﹡﹡本項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項目中的外圍景觀設計

  1.3 設計方就前述工作位置進行之工作應盡量與業方之項目協調員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計劃亦需要完全配合業方之規劃時程、設計整合及施工順序。

  2. 服務范圍

  2.1 設計方的服務分為四(4)個階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頁第3.0條中之說明。

  2.2 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要包括設計、平面配置及空間分隔規劃、色系及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范圍、家具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項目協調員極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與咨詢。

  2.3 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要包括與業方或其委任之顧問的咨詢與協商,以獲取致一經過整合之設計方案。

  2.4 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包括參加由業方或其委托之項目協調員及其它顧問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會議(請參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條款)。

  2.5 對與本案標有(*)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范圍需包括色系與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規范、家具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但不包括任何細部設計和繪制圖說。該細部設計和繪制圖說應由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其委任之顧問提供。

  2.6 對本案標有(**)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范圍將只限于為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方案的咨詢服務。

  3. 內裝設計

  業方本著對設計方的完全信任,同時在對設計方的設計成果給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設計方擔當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內裝修整體設計。設計方承諾明了業方的建設杭州西湖畔高標準的,富有特色,環境高雅的五星級酒店的整體意圖及要求,對業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項目進行內部裝修整體設計。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之中,設計方應本著節省項目業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則,在不影響設計效果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投入的裝修成本。同時在物料的選擇,施工工藝的運用上都應盡量考慮其經濟效益并保持設計的獨特性、可操作性和經濟性,以減少本項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經營成本壓力。

  3.1 第一階段:空間設計與家具陳設配置

  3.1.1 與業方舉行前置作業會議或討論會,確認并建立所有設計與功能之需求內容、設計程序、進度時程及發展各樓層之平面配置大樣。

  3.1.2 與業方及其項目協調員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顧問分別協商以建立內裝之設計范圍及內容。

  3.1.3 針對上述第1.2條中指定之所有區域的概要平面設計的發展整合建筑師之設計理念、業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薦。

  3.1.4 設計方依據第1.2條約定,與提送所有區域之概要平面設計予業方后,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一階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樣應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間規劃,包括地面標高、天棚凈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斷位置等。

  3.2 第二階段:理念

  3.2.1 第二階段需于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后開始。第二階段也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于此階段,設計方需發展色系及配色系統之規劃和家具之遴選、地面墻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圖、立面圖和透視圖之描繪(請參照8.1(c)條款)以便清理室內裝潢的基本理念。

  3.2.2 設計方需送交一份執行內裝設計所需包含內部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固定式之內裝,其估計費用應由業方的建筑師或經業方任命的估算師決定。設計方需協助提供估算師所有估算費用所需之裝修配置計劃以及建議單價。

  3.2.3 設計方于提交業方本階段所需完成之設計圖說、裝修材料及內部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后,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二階段完成。

  本階段設計方提交的成果應充分考慮到結構、水、電、暖通、照明、音響等其它專業的需求,并按4.0條款給出意見。

  A.家俱配置圖。

  陳述所有固定裝置、家俱圖樣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裝飾擬定規格表標明編號,以便查閱材料規范說明。

  B.建筑資料圖

  陳述關鍵性地點構形,如間隔墻位置,標明尺寸等資料以供建筑師使用。

  C.天花圖

  陳述所有有關天花資料如物料、造型、飾面、顏色、燈具鋪設、燈具之選擇、機械資料,以供特聘之專業顧問,如燈光設計人員,綜合于其設計內。

  D.配電圖

  陳述有關電器/設備所需之機電插座位置、機械設備構形及位置,如地臺電制、墻身風冷系統、出回風隔柵等。

  E.地坪飾面圖

  陳述所需地坪飾面、顏色、材料規格、地臺高差、新地坪標高。所有項目將配合材料規格編號。

  3.3 第三階段:施工圖說與施工規范

  3.3.1 第三階段需于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后開始。第三階段亦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于次階段,業方、其內裝協調員或其委任的其他顧問應已提供所有設計方認為必需的數據、圖說等,使設計方能夠著手進行最后細部設計、繪制圖說和施工規范的準備工作。

  3.3.2 設計方需將用于第1.2條之區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飾,制作成圖表及詳細清單,并需列明合格供貨商之材料。本項圖表或可提供為未來采購和安裝之基本數據,其方式如后述:

  (a) 圖說清冊及詳細目錄。

  (b) 圖表詳列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

  (c) 在需要時,為不同裝修材料和裝修方式提供顏色樣式和材質樣品。

  施工圖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室內立面圖

  陳述墻身高度、飾面、保安系統位置、機電資料及固定裝置項目、藝術擺設位置資料、配合材料規格及施工規范、標明編號。

  (b) 施工大樣圖

  陳述所有固定位置詳細資料及配置。

  (c) 客房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規格說明、圖樣、家具詳圖、數量、相片、物料樣板資料。

  (d) 公共區域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窗簾、地毯、藝術品擺設之規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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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計方無需為電力、機械系統設計出工程圖紙,但需提供圖紙顯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統回路設計圖,并注明水、電、空調等動力需要量及正確位置并配合專業設計師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議。

  3.3.3 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邀請承包商投標或對內裝設計工作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惟所有承包商之選定均屬業方的權責,設計方對承包商之任何舉措、疏忽或不履約的行為不負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3.3.4 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審批承包商標單或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或其估算師,以確認投標者之投標案均符合設計之設計圖與規范的要求及選定之材料。任何與設計圖說、規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級材料,均需經設計方審驗同意。

  3.4 第四階段:協調與檢驗

  3.4.1 設計方需定期視察施工場所,并需與業方、其建筑師或項目管理單位要求時到場,惟本項要求需于合理的時間內提前通知設計方。業方于提出要求后,設計方應在合理時間和間隔下依工作的進展。關切業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執行,以確保所有室內裝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圖說、規范與設計之理念進行。

  3.4.2 設計方需在業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條提供一名全職的工地協調員(以下稱為“工地協調員”)在施工現場對關于室內裝修之工作進行檢驗,聯系并與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或其它顧問、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進行協調。工地內裝協調員應逐日核對數據并提供此數據予任何需要單位,以利室內裝修施工與安裝作業進行。

  3.4.3 工地內部協調員應遵照設計方的指揮并使用設計方之技術協助以利協調與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3.4.4 工地內裝協調員需有必要只授權和責任,以能代表業方接受或拒絕任何室內裝修工作之成品以維持室內裝修工作成果能達到合理的標準與品質。

  3.4.5 工地內裝協調員應在設計方的指揮下針對第1.2條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編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

  3.4.6 假使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自行雇傭工地內裝協調員,其內裝協調員應接受來自設計方的指揮,惟本項工地內裝協調員的所有薪水、紅利和費用均由業方負責。

  3.4.7 設計方(在工地內裝協調員之協助下)針對1.2條款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視為本設計合同第四階段的完成。

  4. 除外之合同服務項目

  前述條款所述之設計方工作范圍與責任并不包括合同沒有具體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圍及責任。所有未提及之項目均應適用本條款并認定為合同外之工作范圍。有關該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項:

  4.1 本項目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區域外,屬業方的建筑師極其它顧問之專業及責任范圍的所有區域。

  4.2 本項目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所有工作區域外,所有與室內裝修工作無關的建筑或其它專業工作項目,惟任何影響到客房結構、戶型設計及組合調整與設計方專業范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應針對裝飾設計及酒店運作的需要及時提出相應的書面調整要求,以便建筑設計師進行相關的調整。

  4.3 所有照明、電器或機械項目和其它同類項目安裝圖或配線圖或設計圖等。惟任何與設計方專業范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仍會依業方的要求給予書面的建議。

  4.4 空調系統設備的設計。但所有空調出風口及回風口等設施之整合應依照業方顧問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圍內。

  4.5 非裝飾設計的施工圖說或計算數量,或場地鋼筋混凝土、一般性結構工作、給排水配管、照明與所有機械的服務。

  4.6 廚房和洗衣房設備的設計和規范。

  4.7 研究調查業方整體項目預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當地法令之規定而需與地方當局協調,而致需配合修改設計,或任何為配合取得執照或認可等之申辦所需用之特別圖說。

  4.9 任何為與前述合同條款規定之服務區域毫無關聯區域所需之設計及咨詢工作。

  4.10 投標和合同文件的準備。然而,設計方需提供業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圍內之詳細設計圖說和規范,以為據以包含在其投標/合同襠中。價目及數量表,招標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屬設計方的責任。

  4.11 制服、圖案及標志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咨詢及采購。然而。設計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就制服、圖案及標志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咨詢和采購闡述與設計意圖及主題相關的意見,并予業方委任之專家密切配合以適切反映專業顧問的設計理念于設計之中,最終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成果。

  4.12 施工/制造圖或竣工圖均由業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 設計工作之執行

  為避免雙方于設計工作之進行過程中對本案的服務范圍有任何疑義,以下條款規范雙方之功能及其責任與義務。

  5.1 設計方需提供如第3.0條之第一至四階段所規定之設計圖說與進度表和服務。

  5.2 所有計劃方案、草圖、報告與規范應以中、英文對照制作,以方便業方人員理解設計方的全部設計意圖,且可在任何工作地點為之,惟設計方必須時時配合與業方或其項目管理單位之核定時程與進度表提送。

  5.3 所有內裝設計圖說、家具和照明設施之設計與圖說,均屬設計方的著作,在合同雙方履行本合同后,業方享有設計方提供給業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圖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業方承諾在未經設計方的同意下,業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圍以外之用途,除非是業方用于本項目內的替換、對外宣傳推廣或擴充方面。

  5.4 設計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樣品外,不得對任何人、團體和公司發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貨物、代表業方接受任何的投標,或提供其它服務。

  5.5 所有施工場所及其它所有的會議記錄均由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建筑師制作。所有會議記錄均需發送給設計方。除非因為修改而變更,否則此記錄均視為在會議中正式確認的決定。

  5.6 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建筑師需提供所有懸掛框架、托座、掛鉤或其它設備之圖說及規范,以為設計方就其木造或裝潢固定物之設計整合人建物主結構,例如梁柱、樓地板、墻壁和樓梯間。

  5.7 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甚或建筑師在設計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圖說的計算機磁盤。設計方為第一階段提供的圖說將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階段的圖說將視各區域的情況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將由設計方指定。

  5.8 于業方自付的成本和費用下,業方需指示其建筑師派用所有必要的繪圖員和繪圖辦公室之設備以能將設計方的圖說匯入業方的建筑圖上,設計方亦需自行提供為達成服務范圍所需之繪圖設備和所有耗材及紙張之一切費用。

  5.9 業方需應設計方的請求,供給設計方所有關于設計需求上所必需的書面數據,讓設計方創造一個整合的內裝設計。

  5.10 設計方可應業方的請求,提出藝術師/技工或專家,以執行特殊內裝或工程,例如馬賽克、雕塑、壁畫、雕刻的玻璃和繪畫等。本項藝術師/技工或專家等的聘用需為業方認可,且其一切費用或津貼需由業方另行商議后由業方支付。

  5.11 設計方需在下列項目中作出建議并協助業方選擇:

  (a) 燈具開關、插座和電話接點。

  (b) 裝飾的門把和五金配件。

  (c) 衛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條中規定的區域。

  5.12 為避免產生爭議,在第3.0條中規定的階段設計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順序或同時進行,但設計方相關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將不受應依原時間順序完成各階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 若業方有所指示,且在獲付按6.9條規定可征收的每日視察費用及按第8.1(a)和8.1(b)規定的“需補還開支”的前提下,設計方可在前述任何階段定期到業方/顧問的辦公室或項目施工地進行海外探訪,出席任何協調或檢驗會議。

  6. 費用

  6.1 本合同之設計工作的協議服務費為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設計方在工作期間為本項目的原因所花費的通訊費、郵遞費、光盤制作、出圖費用、印刷費用、文具用品等相關的所有雜費。但未包含設計方因本項目所發生的出差時的人員交通、食宿等需補還開支由條款8.0單獨規定。除此之外業方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1 2 3 4

  (以下稱之為“協議費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a) 一筆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于協議費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項,應在簽訂本合同時,或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以書面指示設計方動工時立即支付。

  (b) 第一階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c) 第二階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d) 第三階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e) 第四階段 -(____%)____________美元

  6.2 若業方于設計方已經開始的任一階段或任幾階段的工作期間,要求依以下第12.0條終止本案,業方需為已開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幾階段支付全額費用予設計方,即使該階段或該等階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 為免產生爭議,縱使業方并未要求或不需要設計方至工地做檢驗及協調之工作,但是業方仍應支付設計方所有第四階段和所有本條款前列各項所約定的費用。

  6.4 為免產生爭議,完成一個階段或幾個階段之計價款的支付將可不受原依時間順序完成各階段之付款限制。所有到期之應付款項應自設計方寄發請款憑證寄達業方之日起日內支付。

  6.5 所有協議費用應為給付設計方的凈費用,且必須是已扣除所有當地必要的所得稅、附加費、代扣繳所得稅、罰款、規費或其它捐稅或因其他原因的扣減。若有類似前述之稅賦或扣減的情況,業方需自行與稅務機關協商辦理,并仍需支付設計方有關上述之協議費用。

  6.6 自請款憑證寄達業方之日起,超過天仍未支付者,將以每月%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過天未支付者,設計方可保留暫停工作的權利。

  6.7 業方同意設計方于一個階段或幾個階段設計同時進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階段完成之進程開立請款憑證予業方請示付款。設計方在開立各階段請款憑證予業方前,可不受其它階段設計的完成與否所限制。

  6.8 業方同意設計方費用的協議費用自本合同日期或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指示動工的信件日期起,含蓋(3)年的時間。若項目有所延誤或超過工期,業方應在三年期滿后付清協議費用予設計方。對于設計方在項目中的繼續參與,業方將按第9.3條中規定適用的時薪或雙方可協議的總額款項,支付設計方項目超時服務的費用。

  6.9 除了協議費用以外,業方應就設計方在辦公室以外所花的時間支付每日計算的出差費用。該費用將從設計方離開辦公室之日期和時間開始到回返辦公室的日期和時間為止,以每日計算。適用收費率如下,計算方法按8.1c條款規定的內容執行:

  總設計師 每日美元

  項目設計師 每日美元

  業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費用的請款憑證應在每個歷月底開立。

  7. 全職工地內裝監理員(一或多位)(如適用)

  7.1 業方可要求設計方聘雇一位或多位工地內裝協調員。在此一狀況下,業方同意對設計方除了上述協議費用之外,每月另行支付聘雇一位或多位協調員的工地內裝協調員費用,另加該總費用的(%)之管理費。本項費用需預先支付且不含中國當地的所得稅、附加費、代扣繳所得稅、罰款、規費或其它稅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減。若有類似前述之稅賦或扣減的情況,業方需自行與稅務機關協商辦理,該期間業方仍需支付設計方有關工地協調之協調員的費用另加(%)之管理費(不含前述一切扣減)。

  7.2 設計方應于每月計價時開立工地內裝協調員服務費用的請款憑證予業方,業方需于接獲該請款憑證天內,支付該筆費用(不含一切扣減)。工地內裝協調員于完整的提供一整月之服務后,業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內裝協調員獎金。獎金必須于服務期滿個月后的當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內裝協調員的服務終止付清,以先發者為原則。本項獎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減。

  7.3 于業方指示聘用工地內裝協調員后,設計方應即指派一名工地內裝協調員擔任前述第3.4.2、3.4.3、3.4.4條之職責,并提供所有的技術支持、繪圖設備及文具用品。而業方必須自費負責之項目如下:

  (a)一間具空調的辦公室;

  (b)辦公室家具、打字機或個人計算機及打印機;

  (c)電話、傳真機以及復印機設備;

  (d)文秘服務;

  (e)事務雜費;

  (f)當地交通費;

  (g)經濟艙機票;

  (h)三星級飯店或租賃之居所。業方應負責所有租房及水電設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i)醫療或醫護之費用;

  (j)個人及意外保險。

  為免產生爭議,設計方應與土地內裝協調員約定,每完成四(4)個月之工地內裝協調工作可返家探親一(1)星期,業方變認同此條件。本項返家探親假期可以累積或按比例計算。

  8. 需補還開支

  8.1 設計方根據本項目的需要,計劃在未來的工作中由主設計師、項目設計師分別到現場視察指導九次,設計方應就以下招致或將招致的開支獲得業方的補還。業方承諾按未來實際發生的次數及合同條款規定的費用標準范圍結算,設計方承諾為減少業方的開支及節省時間,在此范圍內盡量通過其他的方式如互聯網、傳真、電話進行溝通,減少出差的次數。

  (a) 來往飛機票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計:__________美元

  項目設計師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計:__________美元

  (b) 在設計方或其職員在代表業方出差時的五星級或四星級酒店住宿、膳食及當地交通費。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項目設計師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c) 現場視察費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 天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項目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天 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d) 透視圖費用。

  本項目共需透視效果圖__________張,每張按__________美元計價。計:US_________

  計劃本項目設計費以外的需補還開支費用總計為US_________。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本項費用至裝修完成并得到業方認可時,控制在總計為US$__________范圍內。

  8.2 如設計方同時為處理其他業務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費用將按比例分配。

  9. 設計方額外的服務

  9.1 業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設計服務,或要求對第1.2條以外之其它地區提供設計服務,業方必須依本案第6.0條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額外服務的一切費用。由于本項目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務式公寓、國際女裝中心商場、建筑物外立面設計要與設計方的室內設計風格、主題保持一致。設計方承諾在以上區域免費向業方及業方聘請的其它顧問提供指導,提出建議,提供咨詢服務。設計方有關本項目的所有設計、圖說、文檔、材料、設計規范、材料樣品及其它設計作品可以作為業主方在本項目其他區域的范本使用。

  9.2 項目設計及圖說一經業方核定后,業方若要求設計方修改設計、內容、范圍、圖說、樣品、細部或其它與本案有關之工作等,業方需按本案第9.3條時薪之計費方式,再依本案第6.0條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額外服務的一切費用。本項費用于計價時,設計方需提送詳細工時報表以為對本項目執行服務的左證。業方若不同意以時薪之方式計費,雙方需另行協議以固定總價之方式辦理。

  9.3 第9.2條所述之時薪計費需遵照下列不同職級人員之單價.設計方需另提送祥細工時報表以為對本項目執行服務的左證。

  9.3.1 總設計師 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2 項目設計師 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3 助理設計師/繪圖組長/資深管理職員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4 繪圖員/一般職員每小時_____美元

  10. 文檔所有權及著作權

  10.1 所有設計、圖說、文檔、材料、設計規范、材料樣品及其它設計作品之著作權,屬設計方所有(以下簡稱“著作權材料”)。所有未經設計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項目以外使用著作權材料,均視為未經授權而侵犯設計方之著作權。業方在本項目范圍內享有著作權材料的所有權,可以用于指導施工、對外宣傳、出版相關的宣傳品、刊物。除非事先獲得設計方之書面同意且符合雙方可達致之條件,業方不得擅自將本著作權材料用于其它項目。

  11. 歸功及刊物

  11.1 在適合可行的情況下,為本項目所準備的相關規格書目、繪圖表及施工地標志上,應適當地并入“LIM.TEO+WILKESDESIGNWORKS”字樣的歸功詞。

  11.2 所有公開發布將列明LIM.TEO+WILKESDESIGNWORKS為項目的室內設計顧問。

  11.3 設計方有權發表其與本項目相關的作品。

  12. 終止合同及部分服務

  12.1 業方可予設計方__________天的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期滿后,本合同將被終止而不影響業方繼續支付以下費用的義務:

  (a) 所有應付而尚未支付于設計方之款項。

  (b) 所有已完成且應付之各階段的設計服務費用。

  (c) 所有對正在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為免產生爭議,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將如同已完成該階段或該等階段而應付的費用。

  (d) 本合同規定應付的協議費用余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損害賠償金。由于設計方的原因引起的業方終止本合同,本條不適用。

  (e) 所有應償還及實付費用和支出。

  12.2 如因業方的下述各項情況,設計方可在予以業方__________天的書面通知后終止本案:

  (a) 業方表現出有意放棄此項目。

  (b) 業方無法或拒絕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費用給設計方。

  (c) 業方在司法審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產管理的狀況下。

  (d) 業方不履行本案服務范圍需配合設計方的義務或干擾設計方的工作。

  12.3 依以上第12.2條終止本案后,業方必有以第12.1(a)、(b)、(c)、(d)及(e)條規定之細項支付費用于設計方。

  13. 轉讓條款

  13.1 業方及設計方之任一方如未經其另一方書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轉讓本案予第三方。

  14. 合同之變更或修正

  14.1 本案內之所有規定對雙方均具約束力。除非以書面之方式并經雙方簽認,否則,任何對本案之條款及條件的變更或修正均屬無效。

  15. 合同解釋與仲裁

  15.1 于合同執行間,所有發生于業方和設計方間對合同內任何事務之爭議或差異,則應提交單一仲裁人處理,惟若雙方無法就單一仲裁人之選定取得共識,則應提交三名仲裁人決定,其中雙方可各選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舉第三名獨立之仲裁人。

  15.2 本合同之解釋及裁定均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或事項擁有審判權。

  16. 本合同一式四份,設計方、業方各持兩份。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茲雙方在見證下簽署本合同: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合同 篇4

  家庭裝修裝飾施工合同(最新版)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建筑資質等級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____

  1.3工程戶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1. 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 7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 報價單應當以《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 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

  3.1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必須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予以簽收確認。

  3.4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定。

  4.5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6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在室內鋪貼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墻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7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并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準。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裝飾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雇請人):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雇請乙方。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間工資為XXX元(其中生活費,房租,水電費每月XX元)。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職責和執行制度的情況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時要進休息換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2、甲方執行本市中等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收入不低于本市當年規定的'中等工資標準。

  3、乙方工資按元/月,試用期滿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表現在位認證由甲方負責給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十五日如期發放工資,(逾期未發工資的,從超過發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的標準賠償給乙方)。

  五、社會福利待遇

  1、退職費,凡在本單位連續鑒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滿后,視工作年限發一次性退職費,滿三年的發給人民幣800元,滿五年的發給人民幣1500元,滿八年的發給人民工幣2000元,滿十年的發給人民幣3500元。

  2、探親休假,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時間達到兩年以上者,分別可享受探親假待遇,休假其間發給基本工資,路費自理。工作滿兩年可享受七天假期,滿三年可享受十天假期,滿四年以上者可享受十四天假期。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試用期不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

  (3)、乙方被叛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犯勞動紀律,經教不改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二個月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的。

  (7)、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勞動合同的,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辭退:

  (1)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的醫療期滿,不

  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3、如在合同其內提出辭工沒有得到批準離開的甲方有權不退還給乙方壓金和當月工資。

  4、在合同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甲方開除的,甲方不退還壓金和當月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

  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方:

  乙方:

裝飾合同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雙方責任感,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雙方的經濟利益,經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酒店裝修工程

  2、工程地點:***市 路***酒店

  3、工程內容:裝修***酒店三層至八層房間共86個連走廊及電梯大堂(六層)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承包工程的工期定為70個工作日,由簽合同后第十五天(施工隊進場)開始計算。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得以順延,但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

  3、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認為有變更設計的需要,須經甲方認可后進行調整,工期相應得以調整。

  第三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總造價為2,664,600.00元(包稅金),合同簽訂后三天付工程總造價30%;

  2、開工后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0%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驗收后,待保修期滿分2次支付;

  3、余款5%保固金在六個月保修期滿時全數支付;

  4、余款5%保固金在十二個月保修期滿時全數支付。

  5、所有加/改數須在工程完成并經確認后十五天內付清。

  第四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進行施工,施工項目列表說明,作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所提供材料樣版須由甲方確認。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如要變更裝修設計,須事先通知乙方,在變更資金、材料落實之后,乙方予以實施。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認為有變更裝修工程之需要,應與甲方先行協商,確認后施工。

  第五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1、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驗收。

  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之施工項目列表逐壹驗收,以修改后樣版房質量為標準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1、負責工地施工水電;

  2、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3、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4、承包方負有12個月的保修期責任,由交工驗收當天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在接乙方通知后七天內進行檢查,經雙方鑒定,屬乙方施工問題,由乙方即行修復,屬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發包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除工期得以順延外,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十五日后不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七條 糾紛解決辦法

  1、發生爭議時,雙方應耐心協商;

  2、協商不成時,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本合同在保修期屆滿前結清款項后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裝飾合同 篇7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英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沒有國家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托監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并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后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批準;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常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裝飾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南岳區白蟻防治所

  一、預防工程范圍及面積

  預防工程范圍:

  預防工程面積:

  二、工程費用

  依照湖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及雙方協商結果,本項工程房屋裝飾裝修白蟻預防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三、工程質量標準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部和湖南省建設廳白蟻預防技術規程操作,達到合格標準。

  四、工程驗收

  對施工完成的'項目,甲方現場進行簽字驗收。

  五、工程包治期限 包治期限為五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已發現蟻害未進行滅治處理的無包治期限,只進行一次施藥處理)

  六、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方案、圖紙等相關資料;

  2.及時向乙方通報裝修工程施工進度,配合乙方進行白蟻預防施工,做好施工協調工作;

  3.包治期間內,甲方如對預防處理好后的房屋進行新的裝飾裝修,需提前與乙方聯系,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否則該工程不享受期限包治。

  4. 如果在包治期限內發現蟻害,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防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進行施工防治時,應主動接受甲方現場監督,確保質量。

  2.施工防治完畢后,應及時向甲方交待相關安全注意事項。

  3.包治期間,防治范圍內發生蟻害,應及時進行免費防治。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一款履行責任,如有違以上任一條款而影響防治質量的,責任有甲方自負。

  (二)、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二款履行責任,如有違以上任一條款導致蟻害發生,在包治期限內由乙方無償治理。

  本合同一直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名稱:

  地址:南岳區南街50號 地址:

  電話:0734-5679790 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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