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合同范文錦集十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園林綠化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園林綠化合同 篇1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鑒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園林綠化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用工項目
甲方將______小區園林綠化相關工作承包給乙方,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園林綠化工作。
二、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勞務費用
1、男工:_______元/天,女工:_______元/天,工長:_______元/天,車輛:_______元/天。
2、農忙或用工緊張時期勞務費比照市場價格支付工資,之后恢復原先價格。
3、勞務費按月結算。勞務費中含各種保險費用。
四、施工作業標準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圖紙規劃要求進行園林綠化施工作業,符合安全標準和美觀要求。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派出人員指導相關工作如何施工,提供必要的專業工具。
2、按時支付勞務費及稅款(勞務費用總額______%)。
六、乙方責任
1、臨時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即年滿18周歲,且身體健康,能勝任所從事的工作。若不能勝任工作,甲方負責人員有權辭退。
2、乙方必須對勞務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為勞務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及意外傷害險,工作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如何責任。上下班途中出現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乙方承擔責任。
3、嚴格遵守勞動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需向甲方負責人員請假,服從甲方負責人員領導,聽從指揮,工作盡職盡責,自覺接受業務,安全生產培訓,掌握工作要領,不違章作業,工作中主要安全,由于違章作業造成身體損害責任自負。
4、在施工工作中,不酗酒、不賭博、不打架斗毆,如有違反當即辭退,因上述原因造成身體傷害責任自負。
5、若有借用甲方的工具等,要妥善保管、使用。如有損害照價賠償。
6、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對用工人員數量的`要求。
7、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務。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按合同要求及時撥付勞務費,延期給付的按規定支付乙方利息。
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組織人員施工,不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有權追究責任,減付勞務費用。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爭議解決
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________仲裁機構裁定或通過訴訟解決。
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期結束后自動失效。
十、其他
1、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景觀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景觀工程、綠化工程、園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存活、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包管理的大包干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方案設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為人民幣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內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合格后十日內支付工程總價款的的'工程款。
2、余款為工程總價款的作為質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個月)滿后,甲方在十日內交工程質保金支付給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30天(日歷從進場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筑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個月)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3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綠化工程合同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基本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觀工程、苗木栽植及養護。 詳見:發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文件項目清單范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范圍內種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養護;
3、苗木的養護管理(壹年)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并保持良好的景觀效果;
第三條 工程施工期限共3個月。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經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承包方嚴格按上述工期組織施工,若工期延遲,每延遲一天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工期罰款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圖、綠施說明及業主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合驗收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2、栽植質量標準執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89
3、養護標準執行《園林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第五條 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調運進場;并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經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該足額賠償,并應付發包方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價款暫定:叁佰貳拾捌萬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決算為準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備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進度,付50%;
(2)、工程驗收合格付30%,總工程款的80% ;
(3)一年養護期滿后,付20%
第七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審核后的預算書
6、其它附件
第八條 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托葉青青為現場業主代表,代表行使業主的職能,并全權處理與本工程相關的一切事務。承包方指派伍克祥為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在整個施工期間內每月不少于20天駐施工現場且組織施工。工程項目負責人按時參加監理例會或各種與本工程有關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損失有承包人自負。
3、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桿、管線等設施與本施工的關系;同時處理與政府等相關部門的關系。
4、承包人工作: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養護工作,同時對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桿管線等設施應進行合同理的妥善保護,如因施工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維修賠償。
第九條 綠化種植質量滿足下列要求:
1、種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保證質量,由業主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書面確認之后方可改動。
4、質量要求:
①嚴格按照綠化設計圖紙施工;對要求全冠的樹種,樹木移栽后保留樹冠,少量修剪,保持樹形基本完整。帶冠苗樹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級分枝,適當修剪。
②施工前必須清除場內所有雜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類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為普通土壤)栽植。所謂客土,即栽植樹木時添入樹穴中有利于生長且不混入瓦礫等有害特質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類30cm厚,中高樹木為60cm厚,普通綠地為30-40cm厚;
④高大喬木定植后,應設置樹木支撐。
⑤喬木要選擇生長健康、樹形飽滿的優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種葉色飽滿、樹葉密集、不脫腳、無病蟲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數量、修剪平面及高度應按圖紙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飽滿的植籬。
⑦行道樹與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直線上,行道樹距路東邊1.2m,種植的樹木應樹形相似,保持直產,不得歪斜,加支撐立柱,行道樹分枝點高度應大于3.0m
⑧樹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種包活,養護期壹年。補種樹木養護期計算以補種之日起算,養護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種、規格等均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執行。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完工驗收:綠化工程施工結束后,由承包方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單位送發包人確認,發包人在3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出具書面意見,承包人根據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直至完工驗收合格。
2、初步驗收:承包人在完工報告驗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經現場監理確認后,報發包人、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14日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并出具書面意見。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標準《蕪湖園林綠化考核評分辦法》并根據考核結果由發包人按規定兌現。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須按初驗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在養護管理期間,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補栽方案,報監理確認后,重新補植,該部分養護管理期,自補植結束之日起,順延養護期。
5、終驗:養護期滿時,由承包人提出終驗申請,并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送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發包人在28日內組織相關部分進行終驗。
第十一條 工程結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預算,經雙方初步協商后可以作為竣工前的撥付款依據。工程竣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結算報告。由發包人根據當地當時市場價格及相關政策取費標準進行結算。
第十二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99
2、驗收標準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達100%,草皮以遮蔽土壤為依據;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程進行定期考核,養護期為壹年。
第十三條 質量保修:缺陷責任期(即質量保修期)為十二個月,從初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所完工程進行維護和養護(并對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應進行無償補栽或移栽保證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時,保證植物生長茁壯成長。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經承包方催要,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或在養護期內不能按發包方要求養護、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產條例文明施工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損失承包方自負。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本條1、2、3、4、5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足額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蕪湖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二)依法向蕪湖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與份數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保存貳份,承包方保存貳份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開戶銀行:
賬 號: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4
甲方:XX縣XXX鎮中心學校
乙方:XX縣XXX花木園藝場
甲方為美化、綠化校園環境,經甲方公開招標,經多家投標,由乙方中標。根據《合同法》,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威遠縣鋪子灣鎮運動場花池。
二、工程內容及范圍:在運動場四周及主席臺兩側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達到100%,按實際收方標準數量結算。
三、工程造價:25元/㎡×140㎡=3500元。
四、付款方式:于20xx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指定專人監督工程質量,及時提出乙方不足的問題,乙方應立即改正,并負責對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2、甲方負責提供種植面,乙方有義務對甲方不合適的地方提出建議,使工程順利進行。甲方應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須按設計的`植物品種,雙方約定的事項、合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植物成活率必須達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規校紀,在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具有國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威遠縣鋪子灣鎮中心學校 乙 方:威遠縣龍灘溝花木園藝場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園林綠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由乙方承擔甲方地塊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第一條、施工范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為準,施工工程量詳見工程清單。(注:所有工程量按圖紙要求,一次性包死,如有增補,甲乙雙方向業主協商解決)。
第二條、工期要求及開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歷天數
2、工程竣工時,由甲方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交驗收報告。驗收合格后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施工要求
1、合格。
2、雙方簽定合同后,乙方將施工技術、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進度計劃等資料經甲方審批后,乙方進入現場施工;
第四條、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額為(大寫):壹拾陸萬元整(160,000.00元)。(注:開票按總價179000開,如有增補,按工程量最終結算開票)。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額的90%;
2、保質期滿一年,甲方付清余款10%。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期間及后期養護的供水、供電電源。
2、負責對乙方各種進場材料的查驗及施工質量的監管。
二、乙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按甲方提供圖紙要求的規格,樣式,質量等施工
2、施工期間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3、遵守有關管理部門及施工現場管理的要求。堅持文明施工,安全作業,材料機具應堆放整齊,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竣工時做到工完場清。
4、對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負責保護工作,承擔保護期間發生損害的.修復工作及費用。
5、所提供苗木必須按圖紙設計要求,規格、品種,并保證樹形豐滿,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確保種植后成活率,必須制定具體的措施并進行后續期內養護管理工作,確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長,保持良好的綠化景觀。
6、工程結束由乙方負責聯系竣工驗收,(甲方協作乙方聯系業主,組織驗收)并將所有詳細的資料竣工圖備齊,做備案驗收。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和現場有關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第六條、竣工驗收與保養
1、竣工驗收以相關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紙為依據。。
2、綠化苗木、植被養護管理壹年(自竣工之日起算)。
第七條、違約責任、索賠及爭議
1、乙方不得將工程進行轉包。否則視為乙方合同違約。
2、乙方必須保證工程達到本合同要求標準。
3、爭議及解決:如合同雙方因本合同的內容、解釋或履行等方面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共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長沙華潤鳳凰城項目三期A區一標段綠化工程勞務分包等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該勞務施工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華潤鳳凰城三期A區一標段綠化工程及二期C區綠化工程的養護。
第二條、工程勞務施工承包范圍:
長沙華潤鳳凰城項目三期北區一標段綠化工程的勞務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綠化養護和二期C區綠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綠化養護。本工程圖紙范圍內工程量清單中所有綠化種植及養護工程的施工人工費。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綠化植物進場后的人工卸貨和場地內短途運輸、人工挖樹坑、栽植(喬灌木、綠籬、花卉、綠地等)、竣工前的養護等一切費用。
第三條、合同價格:
圖紙范圍內工程量清單中的'所有工程量。
1.華潤鳳凰城三期北區一標段綠化工程勞務施工按:綠地面積(面積按現場實際種植面積為準)每平方米壹拾陸元計算。
2.本工程竣工后一年養護期和鳳凰城二期C區一年期養護為總價包干,符合質量要求后按總價壹拾陸萬元計。
3.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施工人員宿舍居住,宿舍內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擔、大型機械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內工期、質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總工期為自總承包單位外腳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驗收。乙方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照甲方的施工總工期計劃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施工,不得延誤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幣1000元處罰并補償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和費用賠償。
2.乙方施工時應嚴格按照綠化工程施工規范和操作要求進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交底,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如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法: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使之具備施工條件。
2.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源接駁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乙方進場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3.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員宿舍,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組織本工程相關圖紙會審,審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實施計劃,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5.負責現場施工綜合管理,監督檢查施工質量、進度、安全。
6.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的情況下,勒令乙方暫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畢提出報告后進行審核和批準復工。整改時間仍記載工期內。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嚴格按照現行的各項施工規范組織施工。承擔因乙方質量缺陷、工期延誤因素對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2.本工程嚴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如現場發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第雙方進入現場施工,甲方有權采取勒令停工、驅逐出現場或解除合同等行動,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現場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八條、爭議
進場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費;春節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全部竣工通過驗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價款的80%;竣工決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節前付清。
1.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調解、和解或調解、和解不成的,雙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a.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b.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條、合同解除
1.發生乙方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超過五個工作日仍未完成計劃內工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員進場施工。
3.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出現不可彌補的質量缺陷或對甲方造成媒體曝光等社會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應協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甲方根據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除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終止。
2.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園林綠化合同 篇7
發包方(全稱):
承包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工作范圍
1.1工程名稱:
1.2工程概況:
1.3分包工作內容:挖種植穴、苗木栽植前樹穴澆水(排鹽)、二次倒運(苗木及甲供材料)使用的人工、苗木種植、回填種植穴、支撐、修剪(含清理)、澆水、打藥、除(拔)草、卸苗及卸發包方提供的材料、非季節綠化施工技術措施(施生根粉、打營養液、搭遮陰棚、搭遮陰棚的架子等)、施工階段及養護期內補苗、死苗的清理、拔出;清理種植施工前后產生的植物枝葉垃圾,清理種植工作面的各種建筑垃圾,有組織清運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點,并將垃圾裝車由甲方場外轉運至渣場。
1.4分包工作范圍: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開工日期年
2.2完工日期年
2.3在合同工期內,若承包方不能按發包方的指令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按每延期1日扣除總合同價款的1%進行處罰。(在質保金里進行扣除)
第三條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的內容:
3.1.1栽植人工費:按甲方苗木到場價%計取(含施工區域周邊轉運);
3.1.2平整場地:按總綠化面積以元/㎡計算(只包含細平;粗平由甲方負責);
3.1.3草坪鋪設:按進貨量以元/㎡計算;
3.1.4麥冬:按實際栽植面積以元/㎡計算;
3.1.5大于20公分以上的喬木如需二次移栽,由發包方另行計費;如出現二次移栽苗木死亡,由雙方各承擔損失的50%;
3.1.66~8月份反季節包苗木存活率%,其余時間存活率為100%。
3.1.7未在合同范圍內的人工,按元/人·8小時計算。
3.2若施工期間承包方綠化專業的技術工人不足,施工期間發包方有權在施工期間從發包方的其他工地抽調專業技術工人補充到本工程施工,在施工期間發包方抽調到該工程的技術工人的工資、加班費、餐補、手機補助、交通費等的相關費用,按發包方實際支付給該部分綠化技術工人的的工資、加班費、餐補、手機補助等的相關費用計算,并將此項費用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第四條費用支付
4.1進度款:每月按計算支付人工費;
4.2進度款項的工程量核實以發包方每個月的入庫單數量為準。工程完工并驗收后,對現場的苗木進行一次最終數量清點;苗木死亡更換及成活風險由承包方承擔。
4.3質保金:竣工驗收并整改完成后,由雙方確定養護時間,付清總合同價款的。余下的%作為質保金,在養護期到期后結清。
4.4結算方式:工程完工后,根據發包方每個月的入庫單數量對應現場實際栽植數量進行清點,按清點后數量進行結算;清點數量小于入庫單數量,苗木死亡更換及成活風險由承包方承。(地被植物減去5%的損耗)
第五條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5.1安全施工:發包方、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5.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5.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5.2.2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照本合同的附屬協議《安全責任書》(附件一)中的相關條款執行。若協議條款不完善,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工程質量、驗收與養護
6.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地方相關質量驗收標準。如圖紙、發包方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方應在取得發包方書面認可后,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6.2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發包方現場工作人員現場收方為依據辦理書面驗收手續。
6.3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木死亡,承包方需再次按發包方要求種植苗木,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如發包方未要求苗木補栽,相應損失費用(苗木采購費、栽植人工費、存活費)從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6.4養護期:一年,養護時間從竣工驗收合格后開始計取;
第七條工期順延
7.1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經發包方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7.2因業主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文明施工
8.1發包方、承包方應嚴格執行重慶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相關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8.2對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第九條發包方的權利及義務
9.1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9.2負責安排工人宿舍,負責施工工地用電用水及生活用電用水。
9.3負責施工場地的粗平。
9.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9.5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
9.6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9.7在承包方有拖欠施工人員工資的情況下,發包方有權直接給施工人員支付勞務費。
9.8本工程發包方施工代表為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程量的確認、工程款的撥付等工作。
第十條承包方的權利及義務
10.1本工程中承包方承包范圍內所需要使用的所有機具、材料,如:旋耕機、吊車、挖掘機、手推車、運輸車、綠籬機、割冠機、油鋸、篩子、鐵鍬、鎬、手剪、手鋸、斧子、鐮刀、高枝剪、耙子、掃帚、藥品、釘子、杉桿等工具以及其他施工作業所需要的工具,均由承包方自行解決。
10.2承包方進場施工人數根據甲方的'指令、工程進度等情況進行相應的增減。
10.3承包方進場時,必須配備1名綠化施工員配合發包方;必須配備能熟練修剪的技術工人不低于3人;看懂圖紙、放線的技術工人不低于1人;能熟練吊裝的技術工人不低于3人;且每20~30名作業人員,設立一個班(組)長,上述人員必須在進場正式施工前,經發包方認可,否則發包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不承擔承包方的任何損失。
10.4苗木草坪到場后,12個小時內必須安排人員并栽植完畢,否則甲方有權根據苗木價值對乙方處以1000-5000元罰款。
10.5承包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無殘疾、無傳染病、心臟病等)和技術水平,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55周歲,其中50—55周歲之間的作業人員不能超過總人數的5%。
10.6當發包方因故不能保證連續施工時,承包方在不影響發包方施工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
10.7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指令進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發包方同意后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承包方應注意綠化、土建、水、電等成品及半成品保護,若造成損壞,由承包方負責雙倍賠償。
10.8施工期間工人意外保險及工傷保險等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10.9發包方提供到場的苗木及材料,承包方必須按發包方的指令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否則發包方有權一次性扣罰承包方人民幣5000元。
10.10承包方每月應向發包方提供務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10.11承包方確認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組織、實施和完成工作。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發包方違約責任
11.1.1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方賠償損失。停工應辦理書面通知作為依據。發包方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后可提前終止合同。
11.1.2由于發包方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所使及有關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1.1.3發包方超過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的(即按進度節點逾期二個月未付的),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并支付由此承包方所產生的相關人員,機械產生的損失,經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11.2承包方違約責任
11.2.1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發包方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退出施工現場,承包方應當立即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方應承包方退出施工現場后,與承包方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11.2.2承包方在工期緊張時無法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增加作業人員時,發包方有權自行安排其他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同時在承包方勞務費中扣除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11.2.3因承包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一概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2.1若承包方的人員不服從發包方管理,出現語言頂撞、辱罵發包方人員或毆打發包方人員等情況,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罰款2000元以上,并由承包方負責將該人員清退出場。
12.2若承包方的人員有圍攻項目部管理人員或影響項目部管理人員正常工作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罰款5000以上,并有權將承包方清退出場,并有權拒付所有工程款。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后并過養護期后,即宣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貳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章)
代表人:(簽字)
電話:
承包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
園林綠化合同 篇8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為美化、綠化校園環境,經甲方公開招標,經多家投標,由乙方中標。根據《合同法》,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內容及范圍:
三、工程造價: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于____年____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指定專人監督工程質量,及時提出乙方不足的問題,乙方應立即改正,并負責對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2、甲方負責提供種植面,乙方有義務對甲方不合適的地方提出建議,使工程順利進行。甲方應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須按設計的'植物品種,雙方約定的事項、合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植物成活率必須達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規校紀,在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具有國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 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 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 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 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于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10
發包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公司部分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的設計與施工。甲、乙雙方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養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二、工程價款。
1、合同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范圍內合同價款暫定為_____萬元整,竣工后據實結算。
2、合同價款涵蓋內容為:
綠化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采購雜肥、栽種、清場、 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養護等全部內容。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計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
2、本工程預計完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
3、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后可順延工期。
四、工程支付。
五、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后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養護苗木 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責任。
1、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施工過程、設計變更等的簽證。
2、協調好各專業與綠化施工之間的關系,如因甲方協調出現問題停工或延誤工期,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3、工程竣工后組織工程驗收,并按合同約定審定竣工結算。
4、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按甲方審定的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及國家有關園林綠化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現場施工中,如有設計及品種修改,需接甲方書面變更通知單后實施。
3、乙方需辦理好施工的一切相關手續,服從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費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
5、施工應服從甲方及監理統一管理及協調。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6、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7、施工中乙方應注意對施工現場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設施及電纜溝進行保護。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負責清運綠化所產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八、材料的供應。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購,到現場后,必須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
2、工種所用材料,必須先向甲方提供樣品及各種資料,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后,才能進場。進場后,必須及時向甲方報驗,經檢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施工質量等級驗收評定執行當地《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能滿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為質量標準,其園林綠化標準達到預期設計的效果。
十、違約。
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2、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十一、養護。
1、乙方派人負責對本工程進行為期兩年的免費養護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兩年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可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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