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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

時間:2023-06-30 09:56:47 合同 我要投稿

勞動合同書(合集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書(合集15篇)

勞動合同書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建筑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組從事______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1.按時計酬,日薪______元或月薪______元;

  2.按建筑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_元;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范、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1.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 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 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書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之規定, 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確認本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前言:

  甲方在聘請乙方之前,乙方必須保證在甲方的應聘資料表中填寫的各項內容情況屬實。乙方已與原工作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合同,且不存在競業限制等情況。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將各項規章制度書面交乙方閱讀,乙方閱讀并充分理解了相關規定,并同意遵守。

  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固定期限合同_)。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首次簽約試用期為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試用期結束前,甲方將與乙方確認轉正的時間。

  1. 在試用期內,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 在試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乙方的試用情況解除合同或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的時間在法律規定范圍內)。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出任 一職,具體的工作職責詳見《年度目標責任書》。

  第四條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技能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六條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及乙方工作性質,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根據甲方薪酬政策實行月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___,績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情況進行調整支付。甲方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月薪資。

  第七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國家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第八條 乙方因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等個人行為而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個人承擔,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應遵紀守法,服從合理的分配和調動,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甲方的指示及工作規則履行職責,并遵守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和政策。

  第十條 乙方也同意對公司的管理方法、客戶資料、產品價格、促銷計劃、服務方式、經營狀況等資料嚴加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以任何形式向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市場信息。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 試用期內不符合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

  2、 就工作申請表或任何其他文件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的;

  3、 違反勞動紀律、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或不執行上級主管合理指示的;

  4、 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 違反甲方有關保密規定或擅自利用、公開傳播屬于甲方非公開資料的;

  6、 行為不端損害甲方名譽的;

  7、 不勝任被指派的工作,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合理安排的工作任務或崗位變動,并在甲方簽發調動通知書后仍不執行的;

  8、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 乙方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11、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2、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因患嚴重疾病或有某種慢性病、傳染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或未能通過衛生防疫部門所要求進行的健康體檢,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或不接受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 乙方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

  3、 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仍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 甲方因生產經營或技術條件發生變化欲緊縮人員;

  6、 甲方宣告終止經營或解散。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的;

  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7、 在本合同期內(不含試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的;

  8、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均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交接工作不能及時完成而給甲方造成經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當月工資在辦完工作交接后甲方予以支付。

  第十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培訓,而又因乙方的原因在培訓協議中規定的任職期限內離職的(包括自愿離職或因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解除合同的),均應按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協議,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賠償相應的金額。

  第二十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或被解除合同后,均由乙方自行解生計及重新就業問題。

  第二十一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內直接或間接地為其他機構服務或由此接受任何方面、任何形式之報酬或獎勵(包括借款),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不再負有合同任何義務,并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離職后,未經甲方同意,不向任何人提供、透露或討論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資料、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信息),或其他一切屬甲方擁有的資料,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必須歸還其保存的一切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財物,并不得利用有關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或利用有關的商業秘密作出任何有損于甲方利益的行為;在乙方參與的商業談判或項目尚未結束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勞動合同,否則,甲方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追究。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乙方將承擔不低于甲方損失金額的50%的賠償金,情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甲方將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若問題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也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七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若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在該爭議發生之日起之法定期限內,向甲方注冊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解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 其 它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人事制度、工作說明書、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目標責任書、內部管理文件等)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如有涂改屬無效,本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

  《競業限制協議》、《目標責任書》)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當 事 人 約 定 的 其 它 內 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蓋 章) 乙 方 (簽 章)

勞動合同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協議期限協議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不為乙方交納保險。

  3、乙方在工作期間自身發生意外(包括死亡、突發病等)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工傷除外。

  四、工作報酬

  1、按雙方商定的計時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2、合同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廠證、工作服、等等全部歸還后方可結算工資,若有遺失或不歸還將照價賠償,在工資中扣除。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二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八、其他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團人力資源部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主要負責人):

  電話號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1—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位工作,乙方工作地點為本幼兒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工作時間參照具體作息時間表。

  第四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重視乙方在園內的安全。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滿后,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績效工資:領導力與執行力 元/月,班級管理 元/月,遵守園規/月,業務考核(包括教學質量獎,含備課) 元/月。 目標獎:安全獎 元/月,滿勤獎 元/月,出勤獎元/月,家長評價獎/月,班級效益、貢獻獎元/月。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勞動紀律,履行崗位職責,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并寫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作違約處理。

  第十二條:甲方繼續聘用乙方,應續簽勞動合同。

  七、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乙方須嚴格遵守園紀、園規,并按本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方案執行獎懲。

  2、各教職員工簽訂本合同后,需交納押金800元/人,如

  無違約,合同期滿后退還,如續簽可不退(雙方自愿)。如違約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閱讀,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7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工作崗位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門衛一職。相關職責見:門衛管理條例。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20×年9月2日起至20××年9月3止,為期一年,如若乙方違反公司門衛管理條例,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期限。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協議規定,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000元整。

  2.甲方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實發工資,遇節假日順延2天。

  四、相關協定

  1、乙方在崗期間負責公司內部巡視,安全檢查工作。負責公司內部衛生清潔,并遵守公司門衛管理制度。發生在乙方在崗期間的偷盜事件由乙方照價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在崗期間因自身身體原因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在崗期間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自身負責。

  3、外來車輛外出時需出示出門證乙方負責出門證的'收回以及外來車輛的登記。

  4、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照制度執行。

  5、必須按要求完成公司交給的工作任務,如個人原因造成公司損失的全額賠償。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8

  甲方(用人單位):

  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用工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用工期:甲、乙雙方同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用工期滿,根據本企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同意可續簽用工合同。

  二、用工內容和用工地點

  1、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3、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經乙方同意。

  三、工作和休假時間

  1、工作時間,每日工作 小時制,每月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乙方認可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等。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計酬 元/月(不得低于所轄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3、工資的.發放以貨幣現金形式支付;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給乙方。

  4、甲方因生產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元/小時;法定假加班應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假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生活住房、膳食(包吃包住)。

  3、甲方按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員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事違法行為和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經濟補償乙方。

  6、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關停、撤銷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七、調解和仲裁:雙方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申請仲裁。

  八、其他

  1、乙方因自身行為原因造成傷、亡損害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甲方視情可施行救濟。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雙方另行商議。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甲方:

  負責人:

  單位:

  聯系方式: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以上內容請仔細填寫,一方依上述方式將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相關信息通知另方,為合同告知、送達。如一方變更上述聯系方式,請予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否則視為合法告知、送達)。

  第二條 本合同期限不固定,以雙方實際用工時間靈活確定,自 年 月日起生效。試用期為 個月。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蚌埠市。

  第六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采取相應的安全和職業危害防護措施,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乙方要提高安全意識和職業技能水平,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違反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九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后,甲方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含雙休加班費)為月/元。

  第十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

  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甲方根據自身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為乙方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此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產。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乙方終止合同前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崗位工作銜接。

  第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本合同履行地(蚌埠市 經濟開發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 日 2 乙方(簽名)

勞動合同書10

  甲方:石門縣奇峰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彭國煌

  注冊地址:石門縣楚江鎮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常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常德市最低保障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25%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

  賠償甲方為乙方培訓和招接收所支出的全部費用,還需按該費用總金額50%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石門縣**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的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乙方平均每天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持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

  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

  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資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患職業病或者因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合同期限屆滿的;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續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甲乙雙方續訂勞動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的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 %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賠償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字或蓋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勞動合同變更書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書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時間

  乙方平均每天勞動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如遇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緊急處理的,甲方按實際工作支付勞動報酬。

  三、勞動報酬

  (一)員工實行日/月薪制,每日/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二)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為十五日(經雙方協商同意可按月支付)。

  四、工作內容和要求。

  (一)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有義務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崗位。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六、社會保險

  (一)乙方按國家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時,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

  八、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

  九、勞動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13

  合同編號: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勞動合同的樣板。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寧波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寧波市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按照國家和寧波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 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合同范本《勞動合同的樣板》。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寧波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 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 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 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三個月薪金;在培 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上海市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 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4

  編號:勞合字(第)第 號

  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單位性質: 法人代表:單位地址: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它有效證件號碼: 家庭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現暫住詳細地址: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簽訂本勞動合同期限:

  (壹)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貳)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

  (參)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至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二條: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和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分派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及遵守甲方企業的員工手冊和其他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溫州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產或工作任務。

  三、 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實行以下工資計算方式

  壹、計時制,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考核工資 元;試用期滿,基本工資為 元,考核工資 元。

  貳、計件制,具體計件單價另行約定。

  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實行結構工資制,具體工資分配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及考核辦法執行。

  第五條、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放日期為次月初,前款所稱的乙方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及乙方崗位調整、績效考核、違紀行為、工作評價等,對乙方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壹、定時工作制

  貳、綜合計件工時工作制

  參、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將給予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和公司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五、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具。

  第十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六、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七、勞動紀律與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十五條、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列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十六條、甲方的交易秘密、經營秘密、管理秘密、技術秘密,乙方對此在合同期內及離職后兩年內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本單位其他人員以及外單位人員有意或無意的泄漏。甲、乙雙方如另有競業禁止協議,則競業禁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并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第十八條、全員必須嚴格服從公司積分制管理制度。

  八、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的。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

  (3) 甲、乙方情況發生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的。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離職或擅自離開,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須經相關主管同意簽字后,可以辭職;特殊情況或特殊崗位辭職的須按《離職管理制度》申請離職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乙方原因,甲方辭退乙方,則應一次性結清所有約定工資。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離職前,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憑證、各種辦公用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乙方未按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甲方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并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九、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相應的管理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收錄用費、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依據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第三十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及勞動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內,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從事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運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術信物質技術條件等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及雙方協商一致與該成果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如果該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并被授予專利權的,其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甲方。

  第三十一條、公司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用人單位(公章) 受用人(簽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所有制性質:

  文化程度: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乙方月工資為 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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