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汽車租賃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汽車租賃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并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個人承租者)身份證、全家戶口本,駕駛證、(企業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 輛,車牌為車架號為 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 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6、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乙方保證賠償在車輛租用期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乙方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8、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或借用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3倍收取罰金。
9、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 元處罰金。
10、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五萬元的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3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個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 車架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貼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帶給狀況貼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帶給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能夠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職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個性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務必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2、車輛數量:_______輛。
3、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4、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6、運費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周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5)乙方必須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輛車,每車_____美元),以保證甲方車輛的及時出關和車輛到__________后及時接車與清關,若因上述原因壓車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人): 。
身份證號碼: 。
住所: 。
乙方(承租人): 。
負責人: 。
單位住所: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高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行駛證號: ,車架號: ,車牌號: 。
二、租賃期限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年租金為 元,乙方在簽定本協議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還須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
四、租賃期內,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租賃車輛轉租、轉借、交換、抵押和進行乙方本單位使用以外的使用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的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余款(違約除外);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收回車輛,同時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還,并追究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車輛出租給第三方,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任何賠償責任,租賃期因車輛使用造成的一切經濟的、法律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租金和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租賃期內車輛的過路費、燃油費、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乙方在租賃期內,若出現車輛丟失、牌證損壞及其他手續出現問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內按期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對于未進行保養或年檢車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指定的維修處維修,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檢查與維修,并通知甲方。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員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車輛租金及相關費用。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車輛交接單》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電話: 負責人: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6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適合上路行駛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3.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4.為租賃車輛投保車損、盜搶及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3.有權要求出租方為出租車輛投保基本險種,并在出租方獲得保險賠償后減免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承擔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賠部分的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承擔保險條款規定賠付范圍、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之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7.保險結算程序:
a)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根據車輛損失情況交納一定的保險事故押金;
b) 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300元的絕對免賠額;
c) 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扣減絕對免賠后超過1000元的20%車輛加速新折舊費;
8.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準,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及保險公司。期間,應及時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責任。
10.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不確定的責任承擔
1.對于無法確定應當由某一方承擔的責任,雙方可按照各自承擔50%損失的原則進行處理。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責任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不適合上路行駛的,應予以更換;車輛危及承擔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因車輛損毀、被騙等各種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當賠償車輛價值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為:自第一次領取行駛證之日起以車輛辦完購置手續后的價格為基數按每年10%折舊后之殘值,在承租方未獲得殘值賠償之前,承擔方應按逾期還車交給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4)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擔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超過1000元,收取車輛全部修理費的20%作為加速折舊費)、停駛損失(停駛損失按租金標準計算);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承擔因車輛出險及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不當而損失所造成的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為車輛全部修理20%車輛修理費依據國家二級修理廠收費標準。車輛全部修理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舊費。
6.車輛出險及不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不能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償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同等車型,替換車租金不超過原租金的70%)。
7.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8.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9.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10.因車輛違章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自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后三年。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另行約定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其他
1.《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若未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還車處理。
3.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提醒注意事項----------------
一、了解車的日限公里數和超出限數后的計費標準。一般中檔轎車的日行駛里程應在100公里以內,但也有許多租賃公司是不限公里數的,您可根據情況(車況、租金、服務項目等)權衡比較各自的綜合條件。
二、為防止有事不能及時還車,還應認真了解續租規定及租賃超時的計費規定,以免事后與租賃公司之間發生異議。
三、仔細了解租賃公司的承諾,以充分享受各項應得的權利。
四、簽合同的最后一項內容是填寫驗車單,這是雙方共同認定車況的過程。此過程涉及到還車時的再認定,因此一定要認真對待。首先要從外觀上對車輛進行檢查,例如車體有無劃痕,車燈是否完整,車鎖是否正常等。然后打開車蓋,查看冷凍液、機油、電瓶的狀況,均無異常后,即可進入駕駛室內,檢查油表、剎車、空調的運行狀況,并進行試駕,判斷車輛的基本狀況。對于一些車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應向租賃公司咨詢清楚,如富康車的兒童鎖功能等,以利更加方便的使用。
汽車租賃合同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3、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4、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5、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6、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8、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8
出租方(甲方):湖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武漢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意,雙方共同遵循并執行。
第一條 場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位于武漢_______________城地面停車場西南角停車位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2、承租停車位共_____個,由甲方隨機安排;
3、承租用途:僅供停放小型汽車之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共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前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約,經甲乙雙方協商,若甲方同意續約的,應另行簽訂書面合同;若不予續約的,合同期滿即終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停車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位,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簽訂合同時應支付給甲方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擔保,若合同期內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該保證金不予退還。本合同期滿10日內,乙方應結清所有合同約定款項及完結所有經濟糾紛后甲方無息退還該保證金。
3、租金按季度方式支付,首次應付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在甲、乙雙方簽約后一個工作日內,乙方采用銀行轉帳方式進行支付。下次租金在前次租期滿前10日以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湖北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賬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銀行賬號變更以書面通知為準。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之日時依約將甲方指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2、在承租期間,若甲方建設或環境改造需要不能提供該場地供乙方使用,如甲方無位置可提供該合同自動解除。
3、在乙方租賃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政府有關政策法規及甲方關于 停車場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實施必要的監督管理。
4、若由于政府規劃需要或政府其它行為造成場地在租期內不能使用,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場地并不作任何賠償,但須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5、甲方僅向乙方出租停車場停車位,不負責乙方所停機動車輛的保管以及損傷、損壞、被盜損失。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須提供經營所需的工商營業執照等政府規定的.經營許可證交付給甲方備份,乙方應守法經營,自行承擔經營相關的一切費用及各項保險。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它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不得將該場地用于本合同規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證其在租賃場地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利用該場地進行非法活動。否則,因此產生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由于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嚴格遵守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不得占用該場地外的地方營業,停放車輛的放置,必須規范、整齊,不得亂擺亂放。
5、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場地以任何形式轉租或轉借他人使用,如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場地。
6、乙方不得在該場地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否則出現事故引起損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財物安全,全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做好該場地的治安、防火、防盜及環境衛生等相關工作,禁止他人非法占用或搭建。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場地的結構,不得亂拉電線安裝電器。
第六條 合同終止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2、若由于政府規劃需要或政府其它行為,需提前終止租賃關系,甲方有權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需在十五天內將場地恢復原狀后,無條件無償將場地交還甲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a、乙方逾期支付場地租金、違約金等其中一項或多項達一個月或合同保證金不足原合同保證金,自甲方通知起5日內仍未補齊的;
b、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場地用途;
c、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場地轉租他人;
d、乙方利用該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第七條 保險條款
乙方應購買包含但不限于車輛財產險、第三者強制險等與車輛及車輛內財
物相關的保險,否則,乙方使用停車位過程中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足額向甲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欠繳月租金1%的違約金;若拖欠時間超過十五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保留索賠權利。
2、租賃期內,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在該場地上發生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3、除上述各項規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但守約方是否向違約方發出更正通告,不構成向違約方索賠的前提條件。
第九條 通知及送達
1、乙方通訊地址已注冊在本合同內,所有甲方的通知書應以上述地址為依據。如乙方遷移通訊地址應立即以掛號郵件知會甲方,否則因此而引至任何郵遞錯誤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如人手傳送,于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收人確認接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如專人直接送達的,應由接收人簽收;函件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函件為送達。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任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后,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對合同當事人具同等約束力。
3、本合同簽訂之時成立并生效,共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9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將 [品牌、車型]型,色,生產年份,發動機號,車架號,車牌號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同意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出租方提供的車輛,租期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體發車日為準。每月車輛租金為人民幣元(含投保下列保險的費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時將上述車輛交承租方使用,則出租方有義務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級別的車輛用于承租方于新車采購期間的替代用車,否則承租方可按元/天相應免于承擔延誤期間的租金。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租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全新、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等有效證件和繳費、完稅證明,確保所有與本合同履行相關之稅費已繳清,證件齊全有效,在相關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通知出租方并負責辦理更換并承擔所有費用。
2. 免費提供或負責每行駛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指由出租方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年檢并承擔所有年檢費用)和非人為造成故障的維修或保修,承擔市行政區域內全年每天24小時租賃車輛拋錨救助和搶修的責任及費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當(使用不當指在機油燒干、水箱漏水等類似情況下仍然繼續使用)或沒有按規定保養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將不提供免費服務。
3. 協助承租方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車輛在修理期間,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車,出租方將按元/天的標準提供。若是由于非人為因素或承租方無責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將免費提供同等級別的替代用車。
5. 出租方對車輛本身質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損失不承擔責任。
6. 出租方按雙方約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為方便承租方用車,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償上門服務,具體項目和收費標準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車輛鑰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額外鑰匙,需簽訂鑰匙借用/加配承諾書,并支付相應費用.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 交車驗車時須仔細檢查各種隨車證件,在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要求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規定,在出市境時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 應定期檢查車輛的機油、制動液、冷卻水、電瓶液和輪胎氣壓,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停車和油費等費用。
4. 租賃期內按時參加每行駛公里的保養和每年年檢(年檢時間以出租方的書面通知為準),承擔因延遲參加年檢或保養而引起的一切罰金和法律責任。汽車供應商制定的保養公里數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內可以作為正常范圍予以執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規定公里數參加保養,并超過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數,承租方每超過1000公里需支付元額外費用。
5. 在租賃期內遺失車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證件,由出租方負責補辦,承租方將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和停駛期間的.租金。 6.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承租方變更相關信息,應在3個工作日以內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7. 車輛租賃期滿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種證件(以本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為準)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輛的車況、工具、隨車證件、附件和設施應處于正常狀態(不包括車輛過度使用造成的磨損,如輪胎、剎車片等損耗件的磨損),車況的確認以本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為準;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8.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承擔車輛還回以前因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罰款或費用等全部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9. 車輛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國有效駕證一年以上的人員駕駛(外籍人士因國際駕照轉國內駕照除外),否則出租方不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10.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11.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12. 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零件、內飾、外觀。承租方違反本條,應賠償出租方損失。
四、押金及費用支付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生效后,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幣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結束,若承租方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不計息一次性退還押金。承租方若確已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出租方有權從押金中抵扣承租方應支付給出租方的款項,并不計息一次性退還余款(如有) 1. 月租車費用已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租費、保險費;
(2) 定期保養、年檢的材料及人工費及年間機構可能收取的相關其他費用;
(3)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征收的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有關稅費。
2. 本合同按每個自然月為1個付款周期,先付租車費用后用車輛,月租車費用在每個
自然月的1日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開出相應租金發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逾期金額的1‰作為滯納金。出租方逾期提供當期租金發票的,承租方得相應順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發生車輛違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險費用上升的,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險費上漲部分的費用。
4. 若由于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租車成本變化,出租方將就成本變動部分與承租方協商租金調整。
五、行駛里程約定
1. 租賃期限內行使里程限額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計費,超公里費在合同結束時結算。
六、車輛保險約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約定車輛已投保了以承租方為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賠付車輛購車發票價格的80%)第三者責任險(保額50萬元人民幣)和交通事故強制險(保額12萬元人民幣),不計免賠險(保額50萬元人民幣)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每人保險金額為10萬元) .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前述保險所有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月租金中。 2. 發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在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出租方指定的地點修理;承租方應一次性付清修理費、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計算基準為該次事故車輛維修費總額扣除該次事故更換的配件費用后的余額的10%)和其他與事故相關的處理費用(如施救費、車損評估費、停車費、醫藥費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車輛停駛期間的全額租金。
3. 出租方將協助承租方處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險公司索賠。承租方須在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交通事故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如實提供事故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修理發票和修理清單等單據。涉及人員傷亡的,在保險公司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相應單據。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規定時間內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單證,則視作為承租方自愿放棄索賠權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承租方須協助出租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由第三方承擔的費用。
5. 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損壞,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保險理賠(若有)以外的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6. 在承租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被搶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承擔保險理賠(若有)以外的重置車輛的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費用結清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免賠及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 本合同所購買保險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險等險種。若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需追加保險險種,由承租方承擔相關費用,出租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七、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賠償損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條項下的付款義務超過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書面催告后超過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違約金。
4. 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應返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將到期時,如承租方有需要續簽合同,請提前1個月用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直到新合同簽署完畢,除非雙方屆時另有書面約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車輛交接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三亞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11
訂立合同地點:訂立合同時間: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稅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訂立本汽車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訂立依據和租賃物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的要求,租給乙方輛,牌照為:,面包車1輛,牌照為:所屬人:
第二條租賃汽車的所有權
一、在租賃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汽車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退租,不得出售、轉讓、轉租、抵押租賃汽車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汽車所有權的行為。
三、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任何活動。否則,乙方必須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四、乙方付清甲方租賃費和租賃管理費后,所租賃的汽車產權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五、所有權歸乙方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賃期、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及延付租金處理
一、租期1年,自20xx年7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6日止。
總租金:壹仟元整(即¥1000。00)。
二、甲方自20xx年7月16日起,將車輛交予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按照約定于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租金,雙方同意以轉賬方式轉甲方銀行卡中。
銀行卡戶名:
卡號:
開戶行:
第四條租賃汽車的交貨、驗收和證照
一、乙方按規定交付購車租金后,按照乙方與甲方簽訂的《銷售協議》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不可抗拒因素不屬于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汽車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汽車正常運行所需的證件,包括:行駛證、營運證、附加稅證、行駛證貼花、二保卡、養路費、服務手冊、牌照及牌照附件。
三、如果向乙方未按上述規定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所租賃汽車已由乙方驗收,并視同乙方已經將該車的驗收收據交付甲方。
第五條租賃汽車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一、租賃汽車汽車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出賣汽車方簽訂的《購車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于汽車出賣方責任時,由甲方負責向汽車出賣方交涉索賠,乙方應在發現問題時,立即停止使用,妥善保管,并迅速將上述情況用電報、傳真通知甲方,收集、保管有關證據,協助甲方向汽車出賣方索賠,如果因乙方延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汽車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如發生上述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和合同效力。
第六條租賃汽車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承擔
一、租賃汽車在租賃期間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租賃汽車。
二、租賃汽車乙方在使用、保養、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三、租賃汽車乙方沒按有關法規及時購買養路費、運管費和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甲方墊付的,乙方應按期墊付金額的2%支付月利息,并且乙方就及時支付甲方所墊付的資金。
第七條租賃汽車的損壞、毀壞責任和保險
一、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租賃汽車的損毀和滅失的風險,但是,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除外,不論什么情況,乙方均需依本合同按期交納租金。
二、在租賃汽車發生毀損或滅失而不屬于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時,乙方應立即用電報、傳真等書面材料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汽車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汽車相同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三、租賃汽車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費由乙方承擔。險種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險、及保險公司消貸硬性規定的'或乙方要求的其他險種,保險期自租賃汽車支付之日起至本合同終結為止。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采取合理保護、施救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同時應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乙方應收集有關資料和證明,會同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賠償,如因乙方延誤時間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責任人因故不能參加保險理賠時,甲方為當然理賠代理人,保險理賠金全部歸甲方或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
五、保險賠償金分割方式:租賃汽車可修復時,保險賠償金歸乙方,并由乙方負責修復汽車。如汽車報廢,保險賠償金額中,應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其余部分視不同情況歸甲方、歸乙方或由乙方其他債權人按法律順序分割。
乙方承諾:
1、乙方承擔《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被保險人的義務。
2、保險責任范圍之外,任何涉及租賃汽車使用的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直接、間接損失和所有
善后費用)。
六、租賃汽車在保險期到期時應及時續保,如乙方不主動來甲方續保,甲方視為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續保。乙方應及時支付保費,否則,由甲方墊付的保費,乙方應按保費的2%支付月利息。
第八條其他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二、甲、乙雙方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或退租,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變更須采取書面形式變更修改。變更修改后的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正式生效。
三、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甲方(出租人)
簽字:
年月日
代表:
年月日
乙方(承租人)(章)
汽車租賃合同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元/月,每月_____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5、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6、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7、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9、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八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 牌,型號 ,核定載重量為: 噸;車牌號碼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車輛顏色為: ;汽車 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
第二條 營運線路及運輸貨物類型
第三條 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總租金共計人民幣費用及稅費)。分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年 月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第五條 產權歸屬
1、合同期間,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項前,該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保險費、過戶費)后,即可購得該車的原始基本產權,即該車的`所有權歸乙方,其后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過戶時,甲方應給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但車輛的營運證照是政府交通部門發給甲方的合法營運證件,一切牌照屬甲方資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牌證年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
3、合同期間,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劫、被盜或其他原因導致車輛丟失或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報有關部門處理,并主導法律層面的對外關系,因乙方及車輛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發現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經營,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并追究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后,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并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規章等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負盈虧。嚴禁利用車輛參與違法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上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款項,按月向甲方交納由甲方代辦的相關車輛規費款(包括保險費、運管費、車船稅等),由甲方統一辦理下一個月的有關證照所需費用也可在運費中抵扣,否則甲方不予辦理。
5、司機遺失證件或發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竊、意外丟失,或因車輛使用原因被政府部門扣車扣證等)造成車輛停產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但如果因此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損失,也由乙方承擔。
6、乙方與甲方是合作關系,如乙方聘用司機工作,須為司機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損害險,保障司機的權利,如因乙方沒有或不能履行此義務,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并從相關費用中扣減乙方應付的款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車輛租賃款,每逾期一天加收 的滯納金,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內,乙方占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因經營車輛需雇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雇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雇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
5、如因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配合交警部門處理;拒付應付事故賠償款等,造成對甲方不利影響和損害,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乙方不承擔或是無力履行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車輛。
6、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必須找一個或兩個擔保人,擔保人對乙方承擔法律連帶責任,擔保人的資格由甲方認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地為深圳市。
第七條:保密協議:本協議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雙方不能向無關的第三方(擔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內容,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壹萬元整。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汽車租賃合同1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出租人將______輛___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每車每月為___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________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4、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5、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6、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_______天,加罰_______天的租金。
7、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8、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15
甲方:xx
乙方:xx身份證號碼: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xx:,車牌號:xx,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xxx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一天xx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職責,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于良好的狀態,持續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一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職責。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到達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簽字)
乙方:xx(簽字)
xx年xx月xx日
【汽車租賃合同】相關文章:
汽車租賃合同06-26
汽車融資租賃合同03-02
單位汽車租賃合同04-15
小汽車租賃合同03-08
關于汽車租賃的合同05-22
汽車租賃合同【熱】06-30
【精】汽車租賃合同06-30
【熱】汽車租賃合同06-30
汽車租賃合同【薦】06-30
【薦】汽車租賃合同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