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個人借款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借款合同1
貸款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條件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2.1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__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月,自實際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年利率_______%。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_%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_%確定。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應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筆借款必須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筆借款必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條還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還款(在選項內打"√"):____________
□按(月/季)結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按(月/季)結息,分期還本,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內容不夠,可另附頁):____________
計劃還款時間
計劃還款金額(萬元)
第六條擔保
6.1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信用/擔保)貸款。
6.2本合同項下借款為擔保貸款的,擔保事宜見另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相關擔保為最高額擔保的,對應的最高額擔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額擔保合同名稱: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 )
擔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定,在(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書(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協議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_______個人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結息的,結息日為每月20日;按季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個利息期從借款人實際提款之日起至第一個結息日止;最后一個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最終還款日;其余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下一個結息日。
1.3如遇中國XX調整貸款利率確定辦法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則按中國XX的有關規定辦理,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條借款發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本合同約定的提款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條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貸款外,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且已經辦理完畢相關擔保手續;
(2)按本合同約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請書。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應滿足首次提款前提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前提條件:____________
(1)未發生本合同或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證明材料與約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的書面文件須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蓋借款人公章的復印件。
2.5借款人申請提款須提前至少2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提款申請書。提款申請一經提交,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2.6貸款人經審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即視為貸款人已經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了借款。
2.7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和貸款人管理要求,超過一定金額或符合一定條件的借款,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借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為此,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訂委托支付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在貸款人處開立或指定專門賬戶用以辦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條還款
3.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在還款日和每次結息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人應在其于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當期應付利息、本金和其他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在該還款日或結息日主動劃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辦理有關劃款手續。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3.2借款人申請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提前10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
3.3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3.4因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導致實際借款期限縮短的,相應利率檔次不作調整,仍執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條擔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4.2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五條保險
5.1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要求,將與借款有關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和期限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保險金額須覆蓋貸款風險。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如借款人及相關方對保險單進行實質性改動或提前終止,須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否則,借款人對貸款人因保險中斷或終止、保單批改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5.3保險單中應當注明,出險時貸款人為優先受償人(第一受益人),保險人應直接將保險金支付給貸款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5.4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并根據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償金或補償金應用于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或經貸款人同意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作為保證金來擔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并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____________
6.1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6.2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6.3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抵觸。
6.4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行為。
6.6 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6.8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七條借款人承諾
7.1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7.3接受并積極配合貸款人以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對包括用途在內的借款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按照貸款人要求定期匯總報告借款資金使用情況。
7.4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協助并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和監督。
7.5對貸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各類通知及時簽收。
7.6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未征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
7.7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完整、真實、準確地定期向貸款人報送對外擔保情況,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簽訂賬戶監管協議。對外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7.8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貸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第八條借款人同意
8.1從貸款申請之日起到貸款還清之日止,貸款人可以查詢借款人信用報告;
8.2貸款人向人民銀行報送借款人發生的銀行借貸相關信息。
第九條貸款人承諾
9.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9.2對借款人提供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違約
10.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_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借款人違反合同規定用途將貸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現金流量等財務指標突破約定標準,或發生惡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蹤或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違反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行業標準而造成責任事故,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盈利水平、資產負債率、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等指標不符合貸款人信用貸款條件的;或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以其有效經營資產向他人設定抵/質押擔保或對外提供保證擔保,已經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10)可能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____________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宣布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貸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對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借款人同時發生上述第(5)、(6)條所列情形的,罰息利率擇其重者確定。
(8)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復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或其他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為止。
(10)貸款人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11)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1.2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原條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共同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兩部分中的同一詞語具有相同含義、借款人本筆借款受上述兩部分的共同約束。
第十四條通知
14.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出。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絕簽收或發生其他無法送達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證或公告方式進行送達。
第十五條其他
15.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5.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15.3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XX征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XX征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信息。
15.4貸款人根據其業務規則制作保留的關于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單據和憑證,構成證明借貸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有效證據,對借款人具有約束力。
15.5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應包括對合同的修改或補充;⑵條款標題僅用于參考,不構成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對標題項下內容及其范圍也不構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還款日為非銀行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
雙方確認:____________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說明。借款人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本合同內容無異議。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請書
農村信用社
根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方與貴社簽訂的編號為的《個人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實借款合同約定的各項提款前提條件,特向貴社發出如下提款申請:____________
一、我方擬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貴社提取金額為_______萬元的借款。
二、本筆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根據借款合同和委托支付協議的.約定,本筆借款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權和委托貴社在將本筆借款直接支付給符合借款約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對象賬戶: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本筆借款需同時支付給多個支付對象的,支付對象和賬戶清單見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請將本筆借款劃入我方下列賬戶: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謹向貴社確認:____________
1、該筆借款將用于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
2、在該通知發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陳述、保證和承諾仍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發出之日,我方的收入來源、生產經營和財務信用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在本通知發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項下或與借款合同有關的違約或預期違約事件,我方進一步確認,在提款日也不會發生或存續任何違約事件。
5、本通知發出之后即為不可撤銷。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貸款社審核意見: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和賬戶清單
支付對象1: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2: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3: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4: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簽字)
附件2
委托支付協議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貸款人):____________農村信用社
鑒于:____________
1、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據銀監會相關規定和貸款人管理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借款資金支付或經借款人同意由貸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資金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為明確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貸款人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受托支付條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項下提款均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2、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條授權和委托
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受托支付條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權和委托貸款人在將借款劃入指定的借款人賬戶后,將借款資金轉入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賬戶,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
第三條受托支付
1、在辦理受托支付時,借款人應在每次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其放款賬戶和支付對象賬戶信息以及證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證明材料。借款人應保證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2、在辦理受托支付時,貸款人只對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對象信息、借款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導致貸款人未及時完成受托支付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貸款人經審核發現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權要求借款人補充、替換、說明或重新提交資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貸款人滿意的資料前,貸款人有權拒絕相關款項的發放和支付。
4、貸款人經審核,認為借款人提供的資料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前提條件的,首先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然后根據需要將相應款項轉入借款人支付對象賬戶。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重新確定借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借款資金的發放與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無效的資料以獲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產經營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信用狀況下降,或發生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資金;
(4)借款人違反本協議和借款合同約定或相關監管規定,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貸款人受托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或支付對象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
第四條賬戶凍結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賬戶或其支付對象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導致貸款人無法及時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影響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已經產生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因借款人提供給貸款人的交易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無效導致貸款人損失的,借款人應予賠償。
2、貸款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發放和支付借款資金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貸款人系統故障、通訊故障等意外事件,導致貸款人未按時發放和支付相應款項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
第七條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項全部提取完畢(包括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未提取款項)且貸款人受托支付事宜辦理完畢之日終止。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作為借款合同的附件,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執行。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按月∕年收息。
三、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甲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五、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費用。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3
借款人: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經借款人與貸款人友好協商,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署的編號為___的《個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有關貸款利率及罰息利率相關條款,達成如下變更協議:
1、自__年__月_日起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由(上浮/下調)________%調整(上浮/下調)________%。該利率自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依據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及上述調整后的上浮/下調幅度,在合同約定的每個利率調整日調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為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后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3、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后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________%。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前足額償還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為。
4、合同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此銀行同業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貸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本補充協議所指的基準利率按補充協議生效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本補充協議
第一條約定調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
5、合同項下貸款的利率調整日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對于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在一定幅度內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貸款人有權在該規定幅度內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即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后,如遇人民銀行調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現貸款人能夠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補充協議約定的下浮比例,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書面同意,有權隨時按人民銀行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政策和貸款人的相關業務規定調整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浮動比例。
利率風險特別提示: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臨人民銀行上調貸款基準利率或調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導致借款人利息負擔加重的風險。
本補充協議經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名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本協議未涉及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簽字):________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個人名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一、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向借款人民幣千零零零元 整(大寫)。于 20_ 年 1 月 20 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月 日止。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方式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分別按照5次還款方式進行還款。其方法是:
1、分別按照四個階段,第一季度還款6000、第二季度還款6000、第三季度還款6000、第四季度還款6000。
2、第五次還款為其余所有金額100000元整(大寫)。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后,并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5
借 款 人(全稱):_______
貸 款 人(全稱):_______
擔 保 人(全稱):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1.2借款用途: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按以下1.4.1方式確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2.1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2.4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以現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______方式還本付息:
4.1.1按 (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4.1.2實施利隨本清,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4.2 貸款人與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的,須在下一個還款日到來之前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后制定新的還款計劃。
第五條 提前還款
5.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 (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5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
7.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均由借款人進行支付。
7.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
7.5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6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適用于本合同項下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8.1.2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擔保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2)擔保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2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人同意以 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 ,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8.2.3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擔保物保險
(1)擔保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對擔保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2)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3)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4)擔保期間,擔保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6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8.2.7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2.1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貸款人有權就其他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擔保物物使擔保物權。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保證
8.3.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8.3.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8.5動產質押
8.5.1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質權存續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6權利質押
8.6.1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8.6.3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8.6.4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變現,所提價款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后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兌現或者提貨,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8.6.7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但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有由出質人承擔。
違 約 責 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4對應付未付利息,貨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9.5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金產保全措施。
9.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 (大寫)計算;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4)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5)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其 他
第十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
12.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其他約定: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6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者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樣本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樣本三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
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
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民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為充分利用資金資源,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項用于日常經營周轉所需,不得用于非乙方營業范圍之外的目的,不得將借款轉借他人。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甲方不得預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減掉先付利息后的金額計算。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每月 計算,按月計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時間分筆計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乙方銀行賬上時間為準。
甲方如以現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應將現金全額繳存乙方指定銀行賬戶后該筆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時間以現金繳款單上銀行印戳或電子銀行回單時間為準。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每筆借款開出借據,借據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據應于乙方歸還借款后交回甲方。
五、還款方式:借款到期乙方以銀行轉賬方式還款,還款前甲方應提前告知與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賬號。按月付息,合同期滿本息全部結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部分,加收10%的罰息。
2、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或甲方經營業務有重大調整,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終止營業、破產清算,甲方優先于其他債權人獲得還款。 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應在到期前30日內向對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甲方同意后簽署補充協議辦理展期手續。
八、其他:
除因本合同規定事項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甲方第一筆借款到賬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方):身份證號:代表人:開戶銀行及帳號:
乙方(借款方): 地址: 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簽約地點:
個人借款合同9
借款人: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貸款人: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_______
聯系電話: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經過協商,約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 )。
借款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事,甲方不得隨意變更資金使用用途。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為_______%/年。
2.本合同借款自資金借出之日起計息,按(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滿1季度的當天。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以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
開戶名:_______
賬號: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擔保合同[s1],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甲方保證
1.甲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發生任何影響其經濟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民事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證明文件。
4.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借款期間,甲方變更其住所、電話等信息時,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請貸款。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人民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三個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貸款利率:貨款利息按月息*.*%計算。
5.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支付乙方利息。貸款期限屆滿,甲方返還人民幣________整給乙方,同時結清所有利息。貸款期限內,如乙方提前還清本金,利息自還款日的下一個月終止。屆時合同終止。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兩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三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的做為抵押物的各種契據和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應在**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三)丙方的義務
1.丙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還貸款本息或因甲方違約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乙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貸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就做為抵押物的各種契據和證件做出相應處理。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5)甲方每月_______號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貸款利息。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年__月__日
訂立地點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11
出借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為公司經濟業務的開展,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
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出借方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轉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賬戶里。
2、還款時間與金額: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
資金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2
貸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項目經營活動____,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請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三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人民幣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項目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_5000000__,人民幣(大寫)_伍佰萬元整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_24%/年___。
第五條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額匯入借款方賬戶__。
第六條還款時間、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2、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還清,匯入貸款方賬戶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
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保證人擔保負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
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擔保,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
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物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
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關規定的
利率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
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
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貸款方的責任造成借款方損失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
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
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
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__。
貸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13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公司經濟業務的開展,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五百萬(¥5,000,000)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壹年,自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出借方將于20xx年6月2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轉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賬戶里。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6月20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 出借方(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20xx年6月20日
個人借款合同14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1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________%。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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