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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買賣合同

時間:2023-08-17 14:18:19 合同 我要投稿

貨物買賣合同[熱]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貨物買賣合同[熱]

貨物買賣合同1

  供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二、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由于交貨時間原因產生港雜費等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_按國際標準,如因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外商索賠由供方負責及承擔全部損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賠書為準。

  四、包裝要求:內外包裝必須適合陸運和海運,如因包裝引起的貨物破損致使外商索賠,供方賠償需方全部實際損失。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供方運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按國際標準,由需方抽驗貨。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結匯后憑供方增值稅發票90天內付款

  八、違約責任:按民法典處理。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_______。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確方式:本合同如有異議,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簽訂地法院提出上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依法簽訂,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雙方協商一致,依法另立協議。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_______需方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公司單位: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2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該信用證在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并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后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_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3)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3

  供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為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雙方的責任,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商品購銷合同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訂單為準。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于保護商業秘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于當地市場價格。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并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采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簽。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采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后 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供貨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6、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復印本,并采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7、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于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采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余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并在一個月后銷毀該批商品。

  5、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雙方對單后 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

  3、甲方結算時須按提供合法增值稅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增值稅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3.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中山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齊全,并甲方為單位時,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為自然人時,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手指模、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4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解釋如下: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及其必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營業地處于不同國家境內的買賣雙方當事人之間,買賣貨物、支付貨款的協議。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和劃分方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以劃分為若干類型。如就從當事人所在國的角度劃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將其分為進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對我國當事人來說,進口合同就是為購進外國商品而簽訂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為把我國的商品銷往國外而訂立的合同。此外,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可依其他標準加以劃分,如依交貨地點的不同劃分為內陸交貨合同、啟運地交貨合同、目的地交貨合同,又如依合同當事人運用的國際貿易術語的不同,分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雖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根據不同標準分為若干種,但無論分類如何,它們總有許多共同性,這也就決定種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都應具備一些基本條款(也可稱為必要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1.合同各方 即介紹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標的物條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貨物,是當事人雙方買賣的`對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稱、牌號、品質、規格、數量、包裝等等。這一部分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在具體合同中往往要分為許多詳細的內容,對于我國當事人,在簽訂進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詳細說明貨物的這一部分條款,從而避免在收貨這一問題上處于不利地位。

  3.價格條款 這是對外簽訂國際貨物合同的又一核心問題,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的貨幣和標明交貨地點的價格術語。

  4.交貨條款 通常規定合同標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點(如目的港、裝運港等)和方式(以陸運、海運、或其他方式)。

  5.支付條款 主要說明支付工具、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6.商檢條款 規定檢驗權、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機構、證書以及檢驗的方法、標準等,有時還需規定復驗權和復驗的期限、機構等。

  7.不可抗力與免責 規定不可抗力及免責的范圍及法律后果。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主要說明履行合同出現爭議時有關索賠的提出,以及爭議應如何解決,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決,而當時就要明確仲裁地點、機構、適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問題。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因涉及中外雙方當事人,因此多以中、英兩種文字簽訂,而且多規定近兩種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有關條款的解釋與說明

  1.價格條件

  價格條件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而在國際貨物買賣實務中,確定價格條件時多用國際貿易術語,這有利于簡化交易程序,節省交易時間和費用,減少合同糾紛。因此,在進行國際貨物買賣時,當事人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國際貿易術語。

  根據《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有13種貿易術語,按賣方義務由小到大分為四組。e組為發貨,f組為運費未付,c組為運費已付,d組為貨到。而在我國的國際貨物買賣實踐中,最常用的有兩種:fob與cif,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兩種術語。

  (1)f.o.b合同條件

  f.o.b.即free on board.又稱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或離岸價格條件。根據fob,賣方要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后,履行其交貨義務。而買方則必須從貨物裝船越過自己船舷時起承擔一切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這一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而且這一術語只能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2)c.i.f.合同條件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稱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條件或到岸價格條件。根據這一術語,賣方必須支付成本費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以及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嘜頭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而且賣方要訂立保險合同并支付保險費。在這里,買方要注意,根據該術語只能要求賣方取得最低的保險險別。另外,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且該術語只能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

  上述可以看出,國際貿易術語不僅含有價格條件,而且涉及裝運條款及風險轉移等內容,所以在訂立國際貨物負責合同中使用這些術語時一定要弄清其具體含義,以避免因此而遭受損失。

  2.支付條款

  在支付條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復雜的問題就是支付方式的確定。在國際貨物買賣的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支付方式有:①匯款(remittace),它包括票匯(d/d)、信匯(m/t)及電匯(t/t)三類。②托收(collec-

  tion)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類,而跟單托收又分為付款交單(d/d)和承兌交單(d/a)兩種。一般來說,承兌交單的風險比付款交單的風險要大,因此,當事人一定要注意這一問題。③信用證(l/c)。這一方式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運用較多,而且因其引入銀行信用,所以對賣方來說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證也有許多類,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開立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另外,當事人雙方為統一認識,還可以在這一條款中設定依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規則》(第400號出版物)進行解釋。

  3.合同適用的法律

  關于合同適用的法律的問題,是所有涉外經濟合同都要涉及的問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涉外經濟合同,原則上允許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而當事人來作選擇時,應適用與合同有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作為一種涉外經濟合同,也不例外地運用該原則。而根據這一原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在選擇適用法律時則一定要注意選擇自己較熟悉,并且對自己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于在國際貨物買賣領域有《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而且我國也已加入了該公約,所以我國當事人在與其他締約國的當事人簽訂貨物買賣合同時,也可以協議適用該公約。

貨物買賣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______元整,次級品每組______元整,合計______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于訂約后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市_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x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于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后,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于受領后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6

  出賣人___簡稱甲方

  承買人___簡稱乙方,

  茲為__貨物欠款買賣

  經雙方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愿將__貨__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年_月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元整。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應于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契約,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日內答復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契約。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后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并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請求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契約外并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

  地址:

  買受人:

  地址:

  ____年_月_日

貨物買賣合同7

  買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__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__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____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a.憑規格買賣: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b.憑等級買賣:通過同一類商品按規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級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c.憑標準買賣:通過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業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定標準作為說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

  d.憑說明書買賣:以說明書并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數據來說明n商品的具體性能和結構特點,主要適用于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格、數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海洋運輸:

  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

  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性強。

  (3)航空運輸:

  運送迅速;節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

  (1)海運提單:

  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

  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4)_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

  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裝運

  1.裝運時間:

  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

  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

  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_________裝運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3)信用證-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即期________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________提示單據,進行_____承兌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4)托收-憑單付款(d/p)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兌交單(d/a)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6)匯付。

  買方應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后______天內;____提單日后____天內,以____電匯,_____信匯,_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3.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_空白抬頭;_________空白背書,并注明_________運費已付或_________運費待付。

  b.簽發給賣方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_________預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聯運單據

  d.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

  f.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業發票

  b._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_保險憑證

  c.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_發貨通知書_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_______

  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_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第八條 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現質量、重量或數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依據。

  3.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商檢法》規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數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 索賠

  1.索賠依據:

  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_卸貨港后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上述條款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

  2.索賠期限:

  (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___周內。

  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第十條 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9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二、產品質量與質保

  1、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質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三、檢驗/驗收標準、方法按國家標準與方法。

  四、產品價款與結算方式

  1、產品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2、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與運輸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運輸方式與費用: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七、合同的解除與終止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八、不可抗力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爭議解決因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等產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0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11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處于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由一方提供貨物并轉移所有權,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協議。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國際貿易交易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合同,是各國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開展貨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一種具有國際性的法律關系,它至少涉及買方和賣方國家的法律,有時還涉及第三國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國際私法外交會議上通過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適用法律公約》。其主要規定如下:

  ①買賣合同應受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的管轄,當事人選擇法律的協議必須是明示的,或者必須根據全部情況,能夠從合同的規定和當事人的行為推斷出來。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可以僅適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當事人未選擇買賣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的情況下,合同應受賣方在訂立合同時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的管轄。

  ③在下列情況下,買賣合同應受訂立合同時買方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管轄:合同是由當 事人親臨該國進行談判,并在該國簽訂的;合同明示規定,賣方必須在該國履行其交貨義務;合同主要是依

  買方確定的條件,并且是同由買方邀請其來投標的人簽訂 的;凡屬以拍賣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內進行的買賣,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賣地國或交易所所在地國法律所禁止的范圍內,方可適用于其合同,如果當事 人對應適用的法律沒有作出選擇,或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為上述國家所禁止 ,則應適用拍賣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國的法律;關于當事人對選擇應適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由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來確定,如果根據該法 律,當事人所作的選擇是無效的,則應按上述第二項規定,確定管轄該合同的法律:關于買賣合同或其任何條款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在假定該合同有效 的情況下,由按照本公約應予適用的法律來確定。

  賣方的基本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交付貨物,移交一切與貨物有關的單據,并移轉貨 物的所有權。公約規定,如果合同沒有指定具體交貨地點,則在合同涉及貨物運輸的情況下,賣方的.交貨義務是把貨物交給第一個承運人;如果合同項下的貨物是特 定物,或從指定存貨中提取的貨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經特定化的貨物,而雙方當事人在訂約時已經知道這些貨物處于某一特定地點者,則賣方應于該地點把貨物交給買 方處置;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其訂約時的營業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采用某種貿易術語來確定交貨地點時,應適用貿易術語的解釋,而不適 用公約的上述規定。公約還規定,賣方應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貨;如果合同規定了一段交

  貨的期限(如1個月),則賣方可在這段時間內的任何一天交貨 ;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訂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交貨。至于何謂合理時間,公約未作具體解釋,須按具體情況確定。

  賣方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對貨物的權利擔保和品質擔保,即賣方應保證他所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證他對出售的貨物擁有合法權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公約規定,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所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相符,并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方式裝箱或包裝。

  買方的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公約規定,付款地點如果合 同中沒有指定,買方應在賣方的營業地付款;如果是憑交貨或交單付款,則應在移交貨物或單據的地點付款。付款時間如果合同沒有作出規定,買方應在賣方交貨或 交單時付款。但買方在未有機會檢驗貨物以前,沒有支付貨款義務。這項規定同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有矛盾,因為在國際貿易中,特別是以 CIF 條件成交時 ,通常都是憑單付款在先,貨到檢驗在后,買方必須在賣方提出裝運單據時支付貨款,不能以未檢驗貨物為理由拒付貨款。故公約規定,如果上述買方檢驗貨物的機 會與雙方議定的交貨或支付程序相抵觸,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貨物買賣合同1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_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茲為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愿將________貨________件賣予乙方,約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整。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______日內支付貨款予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合同,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_日內答復,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期不交貨又未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告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合同。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后_______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可以約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并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實際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計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規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更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請求甲方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1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鑒于甲方具備打印設備及耗材、電腦設備及耗材,以及其他辦公用品的供貨能力,且能提供優質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時給乙方供貨或者提供相關的服務幫助,乙方支付相應的貨款或者服務費作為甲方的報酬。

  第二條: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包括商業電報、傳真、電郵等)向甲方提出訂貨要求。雙方用以通訊之傳真號碼和電郵地址需要經雙方事先確認。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通知后,將約定產品的價格通知乙方。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之間就約定產品的買賣,應在本協議書的一般條款基礎上,簽訂具體的買賣合同(銷售供貨單據),買賣合同上應標注有產品價格、交付時間和地點及運費承擔等。簽訂的買賣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所供貨物之后天之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第五條:乙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償還應付但未付貨款能力時(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現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財產被法院查封或喪失商業信譽的情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貨款支付提供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若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擔保,所有未付貨款視為到期應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貨款。

  第六條:對交付約定產品品種、型號、規格提出異議的.,乙方應在實際收到約定產品之日后兩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對交付約定產品的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于實際收到約定產品之日后十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若乙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即視為甲方交付約定產品符合本協議書和買賣合同約定。

  第七條: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約定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后予以退換有質量問題部分的產品,并承擔相應的換貨運輸費用。甲方對約定產品質量所應承擔的責任,應以給乙方更換同等數量和型號的約定產品和承擔相應換貨運輸費用,或者退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約定產品相應的貨款為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書的有效期從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雙方可根據情況,協商延長本協議書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條:本協議書期滿或終止時,即產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項視為到期,乙方必須立即償還該等款項;

  (2)本協議書的期滿或終止并不妨礙甲方追究乙方違反本協議書項下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條: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簽署的“買賣合同”均受本協議書條款的約束,即使該買賣合同的實際履行是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屆滿之后。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署及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方式予以補充或修訂。

  (4)與本協議書相關的爭議或雙方依本協議簽約的買賣合同產生的糾紛,若雙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決,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轄。

  甲方(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行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辦_________________ 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行紀人對自己所占的委托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若委托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若不能及時聯系委托人,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第四條 行紀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托人發生效力。行紀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增加報酬數額的確定方法是_____。

  第五條 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商品,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在此情況下,行紀人仍然有權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第六條 行紀人按照約定買入委托物,委托人應當及時受領。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賣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賣,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處分該物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條 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托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也可以作其他約定)。

  第九條 行紀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相應的報酬。報酬數額是_____,委托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托物享有留置權。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解釋與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紀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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