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分包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分包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因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將 及附屬工程的模板制作,安裝分項發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關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況:全框架,剪力墻結構,以實際面積為準。
二、承包范圍、方式、內容
(一)承包范圍:本工程施工圖(建施、結施)及設計變更所含的全部模板制作、零平以下地梁及剪力墻基礎,標準架管按施工規范的搭拆等所需模板制作安裝的全面完善。
(二)承包方式:本單項工程采用大包干式,即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裝、包造價等,具體是:
包工:乙方自行組織足夠的`有操作證的技工,對本工種承包范圍內的用工總承包,同時必須保證工程質量,進度要求。
包料:甲方提供模板的安裝主要材料,其余耗材如(鐵絲、元釘、打磨用的機具及磨片等)施工工具和生活用具等由乙方自己承擔。
包質量:本工程主體為優質結構,同時在施工中必須滿足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甲方的相關要求,必須對梁、柱、模板的爆模移位,垂直度進行修補、打磨。
包工期:乙方滿足進度要求,滿足建設方、監理方、甲方要求。
包安全:乙方負責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督促,如不按國家安全相關規范施工,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承包內容:
1、對該工程所使用模板的維護保養、質量由施工方和甲方現場驗收。
2、對自己所做周邊材料的收集、清理并堆碼整齊。
3、負責開工進場到竣工撤場期間所有材料的掉運,同時在施工方指定地點進行堆碼,如不按甲方要求,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不按甲方所說的規范去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必須設自己套房的梁、柱、斷頭線。
6、乙方承擔元絲、元釘、墨斗、墨汁、廣線等全部工具。
(四)其它約定
1、每樓層完工后材料必須按要求堆碼。
2、在樓層掉運完后不準有木工的任何雜物。
3、各樓層澆混凝土時,必須派人護模,如發現沒有人護模,每一次按100元計算。
4、不準亂鋸門條、木板,如被施工方發現,造成金額由乙方承擔。
5、無條件配合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的文明施工,若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模板拼縫密實,梁柱節點不允許凹凸不平現象,若發現必須立即修改,梁、柱、板、雨棚、空調板、陰角四周的水平和垂直度,只能在5mm內,梁柱節點(含內外墻面)不能出現流漿。
7、支模過程中造成安全網損壞必須全額賠償,吊模位置陷入砼的由自己處理砼缺陷。
8、工地上嚴禁酒后上班,不準穿拖鞋,不準打架斗毆,酒后鬧事及偷盜行為,按損失額加倍賠償,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
(五)工程單價和付款方式:
1、工程單價
根據以上乙方承擔的工程范圍和要求,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本單項工程模板制作安裝,單價定為模板接觸面積為元/m2計算)。/m2計算,安全按2、付款方式:采用乙方先墊支做完所有樓層,甲方階段性的付生活費,乙方不得故意,以工資原因停工和其它原因停工和在中途離去,給甲方帶來一切困難和經濟損失,甲方按工程款余付給乙方工資,撤出現場和撤出合同。其作為違約金。
2、付款方式(略)
三、如上述不違規,甲方在全體完工后一個月內付清所有工資。
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簽計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鑒于總包人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項目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注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于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文件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注明的文件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筑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設備。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了,(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并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并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雇主間合同關系默契的解釋。
(3)由于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于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后果。
4.
(1)(關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筑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余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并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雇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準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并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并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于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后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于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于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后(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于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于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于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并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并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于雇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雇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并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于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于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并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雇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文件務須盡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并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應該了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鑒于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巨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雇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雇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于從雇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于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于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于雇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系,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雇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于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于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雇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得以從雇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并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或者倘如總包工程規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借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并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并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總包同規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護其工程使之處于完整狀態并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并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滿結束為止。并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于雇主,他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屬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并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于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圖,并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雇主處領取所有關系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于最后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于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后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后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后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雇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于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并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后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雇用關系。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盡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雇用關系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筑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后裝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于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并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雇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么上條關于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雇傭關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并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于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于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于本條規定范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仲裁。
(2)倘如關于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愿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準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后處理該爭議,并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雇主為一造發生爭議。并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雇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系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于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匯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后者應載明于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項目列入并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并發給營業證書于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票,并將該完稅發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并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完稅發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制備并交付于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于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系,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系,雙方須于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匯,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粘貼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文件。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文件: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筑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文件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于本附表外,須加注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筑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筑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簽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文件(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內(……)的任何規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后,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并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于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文件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于分包合同內的建筑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并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類型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復。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欲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分包合同 篇3
勞務分包單位:(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承包單位:(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工程內的 勞務,分包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執行并簽訂本合同書。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結構形式:
(4) 承包方式:
協議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日
協議工期總日歷天數
二 、包干單價及付款方式
混凝土澆筑(不包含二次結構):在承包范圍內按元/立方米進行單價包干(采用地泵輸送);未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按 元/立方米進行單價包干;上述包干單價施工方已充分考慮了漲價風險等因素,結算時包干單價不作任何調整(甲方要求及設計變更除外)。單價包干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 、輔助材料費、低值易耗品、工具機具費、管理費、利潤、勞動保護費等。
1、 乙方達到本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才予以支付工程進度款。(在之前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2、 每棟樓主體結構三層完工(三層屋面混凝土澆筑完成)后年1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80%;每棟主體結構六層完工后1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80%。
3、 每棟主體全部結束交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后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90%。
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雙方在15天內辦理完本工程承包范圍內工程的人工費結算,結算完后7天內甲方支付清所有人工費。
三、 分包內容和范圍:
1、 工程范圍內的全部混凝土的澆筑、振搗、收面和拉毛,混凝土面的養護和清洗;豎向孔洞剔鑿及封堵砂漿抹平;施工縫處理及場地清潔、文明。零星現場預制構件用每次澆筑主體剩余的混凝土澆筑。
2、 乙方需自備混凝土振搗機具(振動器、振動棒和平板振動器、布料機等),壓尺、水管、廣線、斗車、灰桶、拉毛用的棕毛刷等工具、用具及安全施工防護用品(安全繩、安全帽、安全帶和甲方提供配電箱以外的所有電線電纜和雨天施工用雨具)。
3、 本工程竣工時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乙方要嚴格控制好結構結合尺寸、平整度、垂直度、陰陽角等細部尺寸,驗收要求均按現行有關的國家規范及地方標準執行,不得超過合格標準等級的允許誤差范圍。混凝土內實外光無蜂窩麻面,結構如出現蜂窩麻面比較嚴重、尺寸變形、缺棱掉角、夾渣、縮頸、爆模、露筋等質量通病,樓地面在混凝土澆筑時,應在振搗密實的基礎上表面壓實、拉毛、紋路順直、平整、不顯腳印。操作時應用帶水平尺的壓尺壓平,樓層地面標高誤差控制在0.5~10cm,不需要再作找平層。平整度不超過5cm,不漏漿。上述要求如發現一處則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并由乙方負責處理達到質量要求為止,所發生的工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混凝土的養護和拆模須嚴格按項目現場技術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操作,違反規定,甲方將視情況給予處罰。
5、 乙方自備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繩、安全帶。
四、 工程安全及質量標準:
嚴格按照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分戶驗收規定,及甲方、業主、監理的要求和大合同內條款為質量標準。
五、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安排,必須強制性按照國家規范和大合同內及甲方的要求執行,必須做到人走場清、做好成品保護,材料及工具碼放整齊有序,如出現有違章和不按以上條款執行的,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同時乙方需及時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甲方將對乙方立即清理出場,并追究其責任。(包括生活區、宿舍的衛生等必須達到甲方要求);如乙方被監理及項目部、業主罰款的,甲方將對乙方進行雙倍處罰,如因違章作業、不服從管理所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安全質量保證:
為了確保本工程能保質保量的順利完成,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質量保證金。此保證金在本工程 施工至 ,無質量和安全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退還給乙方。如出現有大的質量和安全問題,此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的,除保證金不退還外海追究其責任。
七、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產生法律效力,以上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將負責賠償守約方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此合同在本工程全部結束后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延伸閱讀:簽合同注意什么?
一、正確選擇合同主體
合同簽訂時應當審查對方的納稅資格,分清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并在合同中完善當事人名稱和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等相關信息。簽訂合同時要考慮服務提供方的納稅資格,提供的結算票據是否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評定報價,從而有利于節約成本、降低稅負,達到合理控稅,降本增效的目的。
二、確認合理的價款
增值稅下合同總價款實行價稅分離,因此應該明確約定不含稅的價款是多少、稅率是多少,含稅總價款是多少。 采購過程中,可能會發生各類價外費用,稅法規定的價外費用主要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 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價外費用金額涉及到增值稅納稅義務以及供應商開具發票的義務,有必要在合同約定價外費用以及價外費用金額是否包含增值稅。
三、對不同稅率的服務內容應當分項核算
后“營改增“時代,同一家企業可能提供多種稅率的服務,甚至同一個合同中包含多種稅率項目的情況也會經常發生。對兼營的不同業務,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不同稅率項目的金額,明確地根據交易行為描述具體的服務內容,并進行分項的明細核算,以免帶來風險。
分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范圍: 消防安裝工程人工單承包。
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工程期限順延。
三、工程計價:甲方以 室內消防安裝工程總造價計算付給乙方人工費(含安全文明施工費3%),如有變更,另追加費用。
四、工程質量:調試合格,負責安裝質量檢測、驗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施工人員進入現場,甲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付給乙方工程款;
2、系統全部安裝、調試完畢并合格,并經有關消防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六、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在施工中提供便利條件,如水、電的'接通、設備材料的存放、并為作業人員購買工傷保險(購買工傷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負);
2、工程完工后,如遇人為損壞,甲方負責設備、人員的費用,乙方予以維修;
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到任何問題,甲方應負責為乙方協調解決;
4、乙方在施工中應倍加小心,不得損壞甲方的設備,做好現場施工安全工作。
5、設備安裝完畢后的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至檢測驗收合格。
七、違約責任:
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對違約方進行適當處罰。
八、解決糾紛的方式:
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外墻保溫勞務公司分包負責人)
根據《合同法》,本著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將 房產開發的 的外墻保溫工程分包于乙方,雙方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
工程內容: **********
二、 工程承包范圍:外墻保溫、地下室頂板保溫、女兒墻及檐口、雨篷、屋頂造型、勒腳保溫以及彈性涂料、保溫材料各項試驗、文明施工現場清理、吊蘭租賃。
三、 工程質量:按工期施工合同質量條款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四、 合同工期
依據建設施工合同工期條款要求,前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內容。
五、 合同價款:
按每平方米 元計價,面積:M2(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面積計算),合同總價: 元。
六、 質量安全標準及違約責任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圖建施第1頁建筑設計總說明中的節能設計專篇規定的具體做法嚴格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要求。
在施工中乙方應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規范及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嚴禁帶有隱患進行作業,否則在施工中出現安全事故或因安全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及罰款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為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直接在乙方承包工資款內扣除。
甲方協助乙方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在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違約金,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應向甲方支付總價10%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返工的所有費用。
七、 付款方式:按當月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80%的工程款,其余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付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以上協議未盡事宜或工作的爭議,雙方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
工程負責人(簽字):
乙方: 外墻保溫勞務公司
分包責任人(簽字):
20xx年十月四日
分包合同 篇6
工程承包人: (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 (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工程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在施工全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施工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合同,共同信守。
一、勞務分包工作對象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性質: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輔材及施工機具)
二、工程分包項目:
1、按圖紙設計要求(含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變更核定單)和監理部及甲方有關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 工程所有水電安裝含所有避雷聯接工程,所有臨時用電及空開配電箱和機械用電的安拆、維護,臨時燈具安、拆。
2、由甲乙雙方約定本工程為水電到戶的方式進行分包,給水在水井間接至每戶廚房1.5米處且每戶1管(即是說每戶直接入一根給水水管),所有排水管含混凝土管接至主樓外2 1米處,室內所有線管、線盒的安裝、強電在電井間接至每戶空開箱內,并安裝空開,樓層所需電纜及雙電源箱安裝,樓道公共部分照明,弱電箱及可視管、電線管預埋到每戶,消防安裝工程(一次預埋),每戶的空調孔預留、廁所、廚房孔洞及柱、梁、剪力墻、現澆板內線管線盒的預留預埋。
3、水電工自己所用機械、焊機、焊條、安全帽、安全帶和所需輔助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合同價格
1、工程量按設計圖紙要求,含承包范圍工作內容,所有臨時用電及空開和機械用電的安拆與維護,以實際建筑面積 按照 元/m結算。
2、本協議書中所列費用為包干綜合價,已包含施工管理費。施工管理費包括施工過程中的全部管理費外,還包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停水、停電、雨班、因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傷、殘、亡事故、工具用具(除甲方已安裝的塔吊外)、勞保用品、醫療衛生等費用。
四、質量及工期
1、按國家相關建筑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根據該工程的總體進度安排,必須服從現場管理員的合理安排,結合進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業人員,并組織施工作業人員無條件加班。工期按建設單位及項目部的要求,每延后一天懲罰 元,提前一天獎勵 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順延。
2、乙方必須保證所承包的工程量達到合格標準。符合國家《施工驗收規范》、《質量驗評標準》的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一切返工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由于返工給甲方造成了材料損失則按甲方的實際成本計算,在乙方當月的勞務款中扣除;若乙方所做的產品質量不合格同,又拒絕返工,甲方有權單方向外高價點包,點包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勞務款中扣出。
3、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場,其班組方單甲方結算60%給乙方,安全質量保證金不予退還,損失由乙方自負。若影響甲方施工進度和現場管理,乙方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4、乙方如因工人素質等原因達不到質量、工期要求,以及有違法亂紀行為發生等,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其余工資不予結算,安全質量保證金不予退還。
5、墊付人工費和生活費,正負零以下按照該項工程量的 %支付勞務報酬;中途每八層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及驗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量總價 %;剩余的 % 月后付清。
6、現場不能發生打架、斗毆,如發生一次罰款5000元,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醫藥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危險作業拴好安全帶,如每 3
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場地內不能隨意大小便,如發現一次嚴懲。
五、在施工中乙方必須認真細致地抓好安全工作,嚴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規范》進行生產作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承包協議書》。在施工中有違反操作規程進行野蠻施工,不按規矩佩帶安全防護設施等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工傷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其經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如因其它原因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傷、殘、亡等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所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負責,10000元以上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現場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手印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南通三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范圍及方式:
1、承包范圍:
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小型機具(手提式工具)、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生產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3、工作內容: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的泵送、澆筑、振搗、后澆帶、水平運輸、泵管的移動、清理及整理;搭設臨時馬道、安放溜槽、補模板縫隙、澆水濕潤模板、檢查墊塊;砼的磨平、壓面、遮蓋、裝飾、保溫、養護;現場零星砼攪拌;模板拆除后的砼結構的修補及試件的制作、養護、保養、取樣、送樣、檢驗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負責。但因乙方原因導致重新送檢的試驗費用由乙方負責,并且乙方還要承擔因此而使甲方遭受的罰款以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合同價款
1、合同單價為:按建筑面積 元/㎡。此單價為綜合含稅包干價格,且本單價不受材料價格及國家政策影響,綜合單價不再做任何調整。
2、承包范圍外的零星用工單價為 元/工日,以項目部開出工日數為準并附有詳細施工部位的簽證資料、派工單、項目經理、預算員、質檢員、工長簽字為準。
四、工程結算與支付
1、工程量計算規則 依據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按實際施工建筑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2、工程量驗收依據施工圖、設計變更和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驗收工程量。
3、乙方承擔的施工項目按合同單價計算,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由總包方項目具體主管人員對質量、進度、完成情況進行驗評,有關人員逐一簽字后,根據甲方勞務結算程序按合同單價進行結算。
4、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上班人數付生活費 元/人,飯票由財務會計領取。
5、乙方應在結構驗收合格后20天內提交預算書,由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初步審核,交經營層審核,雙方辦理結算手續。同時扣除乙方所付生活費、甲方代繳的各種費用、保留5%工程質量保修金,結算工程款的70%,余款年底(農歷)一次付清。
(總價款=實際完成工程量×綜合單價+零星用工單價×簽證工日數量)
5、工程款支付條件
1)所有施工人員每天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上班前分兩次簽到考勤。考勤表由甲方保存并報總包方一份。
2)每名工人須與甲方簽訂勞動用工協議,由總包方監督執行。
3)每次工程付款由分包方依據考勤表和勞務用工協議編制工人工資表,工資表上由總承包方、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分包方班組長簽字、工人本人簽字并按上指印方可對照身份證予以領取工資。
以上三條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缺一不可。只有當完成工人工資發放,且無任何爭議下,才能結算支付給分包人的工程款(扣除已發放的工人工資與甲方代乙方交納的所有主管部應征收的或罰款等剩余部分支付給承包人)。
6、若因業主資金不能及時到位而影響甲方付款時,乙方應予以理解。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并按施工圖紙要求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材料限額用量的交底工作。
2、甲方提供生活用水、電及住宿場所、現場臨時食堂,費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提供施工現場臨時用水用電。
4、甲方提供安全帽和安全帶。
(二)乙方
1、乙方駐現場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管理人員駐現場時間每月不少于26天,以甲方考勤為準,缺勤1天罰款500元)。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名單、個人照片、驗身份證原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計劃生育證,并應確保進場人員思想素質、技術素質、身體素質能滿足所承擔工程的需要。
3、乙方必須依據工程進度需要組織精干的技術工人、專業施工管理人員配套的隊伍,在保質、保量的前提下盡量提前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任務,如達不到總包方的質量及施工進度要求,甲方有權更換隊伍。
4、乙方必須按照現行的有關施工技術規范、規程和總包方的要求組織施工。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監督、協調、調配、不得隨意退場,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及總包方監督和指導,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范,不違章、違規操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工人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并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
6、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項目部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項目部材料科一起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總包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材料應在總包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下使用,應節約使用材料不得浪費。
總包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機具,乙方負責包干使用,不得帶離施工現場,由于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無法修復的由乙方按原價賠償。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手提式工具由乙方自備以滿足施工需要,總包方不再提供。若施工所需,臨時向總包方借用時從倉庫中領取使用,完工后如數歸還,對借用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護與保養,如有丟失或損壞的,按購買原價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7、乙方全體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職業崗位培訓,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達100%。進場前必須遞交特殊工種上崗證。
8、甲方管理人員安排乙方施工人員加班,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安排。凡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安排者,第一次罰款5000元,第二次罰款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無條件退場。經項目辭退的隊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結算。
六、工期、質量、成品保護
1、工期:乙方按照總包方現場合理編制的工期組織計劃施工,屬乙方責任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總包方有權組織人員趕工期,趕工期的費用按趕工人員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包干單價的2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者,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擔總包方因此造成損失外,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有權要求乙方按20xx-5000元/天支付違約金。
2、質量: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把質量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施工,達到驗收標準。無條件接受甲方及總包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和管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及時返修、整改,返工修補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3、成品保護:乙方應協助總包方進行成品保護,如發現乙方人員人為損壞成品者,總包方將視損壞程度作2~5倍罰款。非有意而損壞按損壞程度大小作相應賠償和處罰。
七、安全生產
1、進入公司上班前,必須做好三級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盡量減少一般工傷。在施工過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須遵章守紀,安全施工,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乙方不服從甲方及總包方管理人員指揮,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并且乙方負責對傷亡者的全部賠償和事故處理費用,以及承擔由此發生的罰款;乙方負次要責任的,乙方先行對傷亡者賠償及其善后工作,事后根據責任大小由甲方及總包方向乙方給與補償。
2、總包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
3、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八、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
1、文明施工:乙方要協助總包方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未做到工完場清,甲方將視具體情況作200~2000元的罰款。在施工現場大小便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環境保護:甲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人員進行職業安全健康以及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負責按照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及公司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對乙方職業安全健康及環境保護等工作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屢教不改,并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還須承擔全部損失;
5、嚴重違反施工圖紙、變更洽商、國家、地方和行業規范、標準,造成重大質量問題或者質量安全隱患的,除解除勞務合同外,還須承擔全部工料損失;
6、施工、技術力量不足,工程進度嚴重滯后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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