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精選【3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購銷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乙方(買方):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家具基本情況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____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
乙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
購銷合同 篇2
購貨方:
供貨方:
茲購方向供方采購以下產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清單
二、應付總金額(RMB):1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現金
四、包裝要求:無
五、到貨日期:20xx年10月20日
六、到貨地點:
七、運輸方式:客運運費負擔:供貨方
八、雙方約定事項
1、供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購方提供上述產品,不耽誤購方的采購計劃。
2、購方收到貨物的24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并和供方隨貨出庫單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于收到貨物后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內購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的,供方將視同購方收妥貨物。
九、產品質量承諾
自購方收到產品起算,只要是屬于產品本身質量問題,供方承諾,一個月內包換,一年內保修,終身維修,終身提供技術支持。
十、不可抗力及爭議解決方式
1、產品購銷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的,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求調解。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購銷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件有效。
本合同生效時限,以雙方中的一方最終簽訂日期為準,產品服務期起始同日計算。
在購方購買的產品服務期或保修期結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一、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產品價格等
1、產品名稱:黑金沙大理石;
2、產品規格:見甲方附件;
3、產品厚度:25MM厚;
4、質量(技術指標):要求產品無色差、無色斑、無誤差、無干裂、無雜紋、無蹦邊掉角。石材的彎曲強度、寒冷地區石材的耐凍融性,按照國家相關部門向甲方提供對石材的檢測報告。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規格尺寸進行加工制作,如乙方所加工石材尺寸與甲方所提供的`規格不符,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產品價格:單價 元/㎡(含加工費、不含稅);
6、產品數量:產品總數量約 ㎡;
7、總金額 元,大寫 整。(按實際加工數量進行最終結算)
二、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乙方負責。
三、驗收方法:北京西直河石材市場驗收。
四、結算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付乙方石材定金5萬元,石材加工完畢按實際數量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