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采購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采購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采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項目---設備采購(或制作)合同:
第一條 乙方供貨設備名稱、數量及規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貨物及數量詳見清單或供方報價單)
第二條 合同價款
(一)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二)合同價款含17%增值稅稅金、保險費和設備運輸費用等采購合同范本第三條 供貨技術標準及要求
(一)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進行設計供貨。(根據具體情況詳細規定質量技術條款)
(二)在安裝、調試及質保期內的運行過程中,乙方應負責處理出現的設備缺陷和技術服務問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于因甲方操作失誤造成的問題,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第四條 交貨日期、方式和地點
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及時供貨,并將合同標的物于---前運至---。
第五條 驗收辦法、
(一)到貨驗收包括數量、規格、外觀質量、隨機備品備件、隨機技術資料、裝箱單等。
(二)產品交付后,由甲方對產品進行完好性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視為交付完畢。
(三)上述憑現狀的初步驗收,不能解除安裝、調試直至最終驗收過程中乙方對貨物的內部缺陷應負的責任。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同中貨物單價、總價是按合同交貨期交貨的結算價,在履行合同期間不受任何調價因素的影響,為最終不變價,在履行合同的整個期間內有效。
(二)設備運至甲方現場初步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款的70%。
(三)甲方安裝調試完畢合格,乙方開具全額合法的17%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
(四)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滿12個月后,如設備運行正常,無任何設備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10%質量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和索賠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送至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應及時以方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付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應在3天內復函是否同意,如不同意,乙方應按原合同履行;如同意,其函件應作為修改合同的依據。反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或延遲交貨,也應按此辦理。
(二)除不可抗力事故及前條規定外,甲方、乙方若未履行本合同義務,均屬違約,應由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違約罰款可按下列方
法處理:
1.如乙方逾期交付,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交付違約金。逾期違約金按1000元/天計算,甲方可在設備結算款中扣除。違約金尚不能補償對方損失時,有權向對方追索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付,或不履行售后服務,甲方有權自行請其他供貨商消除乙方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對貨物質量與合同要求不相符合負有責任,或者如因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甲方有權在檢驗、安裝、調試和驗收期間內和質量保證期內向乙方提出索賠。
(四)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1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如乙方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后15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預留的質量保證金中扣回索賠款,如果質量保證金尚不足以賠償,甲方保留進不步追償的權利。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一)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則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需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可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不可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
(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九條 技術保密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涉及的任何技術秘密,也不得將甲方技術用于其它項目。否則,甲方將追究供方的法律責任。(本合同不涉及任何技術或商業秘密)
第十條 爭議解決
(一)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經協商10天內仍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法院裁決。
(二)本合同裁決應由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進行。
(三)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應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即開始生效。
(二)在不違背上述合同條款的原則下,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未盡事宜和對合同條款的必要修改,雙方應互相諒解,遵循合同法有關內容友好協調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形式由雙方簽字蓋章記錄在案,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執六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務登記號: 稅務登記號: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采購合同 篇2
需方(甲方):_________縣_________區供銷社
供方(乙方):_________縣_________區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組
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1.品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
│品名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備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
2.品質規格: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及雙方協商,乙方應將好果賣給甲方。
3.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柑桔成熟后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采收。
5.驗收辦法: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抽樣驗收。
6.價款結付:甲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_________日內(除扣回訂金、扶持資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銀行付息。
7.費用負擔:交貨前由乙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甲方負擔。
8.其它:
_________。
9.雙方的'責任:乙方應努力提高產量、質量,按采收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后,才能自行處理多余產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應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協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
10.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處以_________%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并按《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作廢。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3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文件一致,可附后)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數量 │ 單價(元) │ 合計(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標總價格(大寫): │
└────────────────────────────────────┘
2.付款方式
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后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_(投標文件承諾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后服務保修措施祥述(投標文件承諾內容)。下例情況不屬保修范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戶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范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戶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戶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戶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于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后,乙方應在_________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_________監察審計部門、_________政府采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并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后服務,并對乙方的售后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系,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系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采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采購合同 篇4
需方: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規范購銷行為,保護雙方權益,明確雙方責任,經供需雙方協商,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PVC線管 規格:____單價:___
PVC排水管 規格:____單價:_____
PPR冷水管 規格:____單價:_____
實際數量以雙方公司收貨單為準,供方所供管材到工地后需方出具收貨單,如市場價格有所調動,供方需提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 交貨時間、地點。
供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需方材料計劃,需方應提前2天通知供方,供方將所需管材運到工地后,經驗收合格后,由需方負責卸貨。如因產品不合格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三、 貨款支付
每月20號核對本月供應量,經核對無誤后25號結算本月材料費。
四、 違約責任
供方如不能按期供貨,造成需方經濟損失,為每拖延一天供方向需方支付貨款的10%作為違約金的損失,需方如不能按約結算貨款,應支付不能結算每天按貨款的10%作為違約金
五、 合同中止、解除、終止。
如果供貨方不能按需方提供的規格、尺寸和數量及時提供貨物,需方有權終止合同的一切合作事項,并且帶來的'損失由供貨方負責一切損失,如因需方資金不到位,供貨方可以終止合同,并限制供貨,按違約條例執行,雙方依約履行完合同義務,本合同自行終止。
六、 爭議的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照法律規定依法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
有效
八、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單位:_____需方單位:______ 簽訂日期:_____簽訂日期:______ 地點:_______ 地點: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身份證號:______工地負責人電話:_____
管 材 銷 售 合 同
采購合同 篇5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的鐵礦石,并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技術指標
二、交貨期:
三、數量: 噸(+/-10%)
四、交貨地點:
五、價格:
開票干基單價人民幣_____元/噸。
六、價格調整:
1、Fe≥ 56%,按每高1%價格上調8元/干噸,Fe≤%,按每低1%價格下調8元/干噸,如品位低于50%,買方則有權要求退款退貨。
2、Al2O3(氧化鋁)含量超過2%的,每增加1%,價格下調5元/干噸
3、SiO2(氧化硅)含量超過13%的`,每增加1%,價格下調5元/干噸
4、S (硫) 含量超過0.05%,的,每增加0.01%, 價格下調5元/干噸
5、P (磷) 含量超過0.03%,的,每增加0.01%, 價格下調5元/干噸
6、H2O(水分)當礦石在105攝氏度下蒸發的自然水分超過第一條所承諾的最大值時, 每增加1%價格下調5元/干噸.
七、品質、數量及結算依據:
品質(理化)指標:提貨時雙方代表共同取樣,每天制成一個均樣,一分三 份,雙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為公證樣;雙方協商指定一家檢驗機構進行化驗,如果此二份樣的化驗結果之差異在0。5%以內,最終結果以此二結果的平均值為準,如果其差異超過0.5%,雙方共同執公證樣在同一化驗機構進行化驗,其結果為雙方所規定的品質數量均為本合同項下的結算依據。
八、付款及結算
九、貨物發運:
貨物運輸由( )負責,運費 元/噸由 ( )負責。
十、違約及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了承擔應有賠償外,還需要按本合同金額的5%賠償勝訴方其它損失費。
十二、合同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通過傳真簽署同等有效。雙方協商變更此合同任何條款,必須由雙方簽署書面的協議方可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因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同意將湛江市第十中學第 幢教學樓的外墻磚、地板磚、樓梯磚及其他部位的瓷片發包給乙方采購。根據《合同法》的通用專用款及《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湛江市第十中學教學樓
二、發、承包內容
1、外墻磚、地板磚、樓梯磚及其他部位瓷片的'采購及運輸(不含卸貨)。
2、產品規格與質量、數量(符合國家同一型號質量標準)。
1)外墻磚:山美511#,規格4.5×4.5,995
2)地板磚:納陶佳,60×60,2400
3)樓梯磚:規格30×28×17,346級
4)瓷片:純白,規格20×30,1200
3、不含稅單價及造價
1)外墻磚:山美511#,單價16元/,995×16元/=15920元
2)地板磚:納陶佳,單價23.63元/,造價2400×23、63=56712元
3)樓梯磚:30×28×17,單價3.6元/級,346×3.6=1245.60元
4)瓷片:20×30,單價11.36元/,1200×11.36=13632元
5)總造價:1)+2)+3)+4)=95068.40元
三、材料供應及付款方式:
1、材料供應按工程進度要求,但甲方須及時且提前一天告知乙方所需材料及數量。
2、材料到達施工現場后,甲方必須及時組織人員驗收并安排人員卸貨。
3、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把合所列材料總數拉完,并且甲方接收材料之后30天內把所有款項結清。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要求,保質保量按時送達材料。
四、若因預訂材料面積不足需補供材料,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如不按照合同履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乙方如不按時供應材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無條件退貨,費用乙方自負。
六、材料附帶出廠證明,合格證等質量驗收相關資料,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7
甲方(采購單位):_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標中心名稱)關于________項目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貨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條合同貨物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貨物:
第二條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即rmb________。該合同總價是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
第三條質量
1. 乙方須提供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規范、環保要求的貨物,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 每臺貨物上均應釘有名牌(內容包括:制造商、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等)并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志。
3. 貨物制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責。
4. 貨到現場后由于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
1. 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乙方免費送貨至甲方地點:________,由甲方與乙方一起進行到貨驗收及由乙方免費完成貨物和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然后由雙方共同進行質量驗收,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表。
2. 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完整無損。
3. 貨物和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后10天之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而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并驗收合格。
4. 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并不低于國家相關標準)。
5. 國內產品或合資廠的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和原廠保修卡。
6. 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付貨,乙方必須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乙方在甲方貨物質量和系統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備齊下列文件并送交________區財局辦理付款手續。________區財局采用人民幣轉賬方式在15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7%,余下合同款項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于系統運行一年滿后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1) 《________區政府采購項目驗收表》(需由________區政府采購中心簽寫意見并加蓋公章);
(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復印件(需由________區政府采購中心加蓋公章);
(3)本合同原件。
第六條售后服務
1.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并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系售后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乙方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2. 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于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 ;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 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 00-18: 00)為_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小時;售后服務電話:________。
5. 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后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于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6. 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 乙方須每隔半年上門對甲方進行回訪,并請甲方填寫《________市政府采購項目回訪調查表》(需由用戶蓋章確認)。
8. 保修期后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2. 甲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 乙方不能交付貨物,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七條第3款處理。
5. 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的5‰的違約金。
6. 如經乙方兩次維修,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退回全部貨款,并按第七條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 乙方所供貨物必須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構成對甲方違約,違約金按第七條第3~4款執行。
第八條爭議及仲裁
1. 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________市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鑒定單位進行質量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其他
1. 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1份,財政局1份,采購中心1份,招標中心1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中標人)
甲方xxx貨物類項目通過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政府采購編號:xxx,項目編號:xxx),乙方已經中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條款,經過友好協商就該項目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 合同項目清單
備注:各項器材必須符合整體配套使用要求。
2. 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x萬x仟元整,即rmb¥:xxxxxxxx元,合同總價包括貨物及配套貨物的設計、制造、包裝、運輸、保險、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工具、圖紙等的提供)及保修期內保修服務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總價為固定不變價,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
3. 合同組成
技術規格、技術要求及其他有關貨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項目的談判文件、報價文件、中標通知書、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解釋的順序除特別說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后的為準。
4. 技術要求
4.1. 乙方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必須符合合同附件要求的技術規格標準及國家有
關環保要求;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相關標準的,則采用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相關國家或行業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乙方保證提供的貨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3. 進口貨物必須具備有效的原產地證明、報關手續、商檢部門的檢驗證明及合法進口渠道證明;國產貨物必須具備有效的出廠合格證。
5. 合同貨物交貨及驗收
5.1. 交貨期
5.1.1.交貨期:
5.1.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交貨地點。涉及到貨物尺碼、顏色等問題請提前與甲方聯系并確認;交貨驗收時乙方必須有技術人員到場進行培訓,否則出現貨物缺少或丟失接收單位不承擔責任。
交貨聯系人: 電話
測試驗收
5.2.1.貨物安裝調試完成并移交所有資料、工具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訂驗收調試合格報告書一式5份。
5.2.2.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范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貨物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用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驗收期限相應后延。
5.2.3.貨物在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生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2.4乙方交貨時應將所供貨物經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貨物鑒定證書、使用許可證、用戶手冊、產品合格證、保修手冊、有關圖紙、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一并交付給甲方。乙方為執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術資料(具體內容見本合同6.3.5條)、軟件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器材及本款規定的資料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必須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2.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之前的所有保險費用和派往甲方進行服務人員的人身險和其他有關險種,以及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5.3. 甲方有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丟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4. 驗收爭議:甲乙雙方在驗收是否合格有爭議時,由采購人邀請其他具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下稱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如果第三方檢測機構認定為質量合格并且達到實物樣品的標準,則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所有費用由采購人負擔;如果第三方檢測機構認定為質量不合格或達不到實物樣品的標準,則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所有費用由中標人負擔,并且以后所有第三方檢測的費用均由中標人負責,中標人承擔因質量不合格對采購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承擔一切后果,同時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
6.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 乙方保證貨物是通過合法渠道進貨、全新且未使用過的,所有權沒有任何問題的(即不存在資產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貨物所有權的事宜),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要符合本合同及合同第3條所包括的資料的要求。
6.2. 以書面形式提供貨物原廠家承諾的質量保證。
乙方提供全部設備(含內部輔助設備或配件)不少于一年的質保服務,質保期自甲乙雙方代表在貨物交付后的驗收合格報告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如果乙方投標承諾或生產制造廠家提供的質保期超過本款要求,按乙方投標承諾或生產制造廠家的質保期執行)。
質保期內非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貨物質量、安裝問題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賠償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員在24小時內到現場維修。質保期后,由乙方提供兩年的免費保修服務。保修費用計入合同總價,乙方只收取材料費。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方法使用而引致貨物故障損壞;
(2)甲方擅自改裝貨物;
(3)各種人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壞。
6.3. 貨物交付使用后以書面形式承諾維修服務,實行終身維護:
在質保期與保修期內,乙方必須提供24小時電話服務熱線,保證在接到甲方故障報告電話后24小時內到達現場。在緊急情況下,故障貨物在8小時無法維修時,24小時內提供不低于貨物規格、型號、檔次、價格的.備用貨物給用戶,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6.3.1.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全部貨物進行維修和維護,不再向甲方收取費用,但人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貨物廠家因貨物發生質量問題需要成批召回維修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積極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3.2.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甲方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3.3.保修期內,乙方應負責貨物運行的穩定性。
6.3.4.乙方應于驗收后向使用方提供項目各項詳細驗收報告、技術文檔的歸納、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硬件技術資料。
6.3.5.技術文件:包括驗收報告、技術文檔、完整的軟、硬件技術資料(含紙介質和光電介質),進口貨物必須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說明書。
6.4.乙方應建立質量跟蹤檔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進行現場(或電話)回訪,以保證貨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以售后服務情況記錄及甲方使用單位的反饋意見作為質量保證金退還憑證。
6.5.依據法律規定或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斷是否有質量問題的依據,無需鑒定;確需鑒定的,以本項目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貨物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6.6.乙方為甲方免費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文件一致,可附后)
設備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型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標總價格(大寫)
2.付款方式
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后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即 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合同總金額 %的余款即 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 (投標文件承諾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后服務保修措施祥述(投標文件承諾內容).
下例情況不屬保修范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戶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范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戶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戶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戶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于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后,乙方應在開發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開發區監察審計部門,開發區政府采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并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后服務,并對乙方的售后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系,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系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采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政府采購中心
見證方代表(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合同 篇8
1.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格。
如果合同主體不合格,那么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在談判正式開始之前,要認真搞好主體審查,看對方有沒有資格做這筆交易。看對方的營業執照,了解其經營范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
一般來說,重要談判、簽約人應是董事長或總經理或企業法人,但是,對于具體的業務談判,出面簽約的可能是某業務人員或推銷員等,這時候,也要檢查簽約人的資格。如了解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常見的有授權書、委托書等,了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范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
審查對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一定要一絲不茍,切不可草率行事。對簽約的另一方進行資信調查,了解對方具體情況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不能輕易相信對方的名片,有時候,名片頭銜很大,實際上卻是空的。此外在涉外商貿談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開,若與子公司談判,不僅要看母公司的資信情況,更要調查子公司的資信情況。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不負連帶責任。
2.起草合同文本。
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以后,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一般來講,文本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權。因為口頭上商議的東西要形成文字,還需要一個過程。有時候,僅僅是因為一字之差,意思就有很大區別。起草一方的主動性在于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項條款,斟酌選用對己方有利的措詞并安排條款的程序或解釋有關條款。所以,在談判中,應重視合同文本的起草,并盡量爭取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文本還需要做許多工作,例如,在擬定談判計劃時,計劃確定的談判要點,實際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條款。起草合同文本,不僅要提出雙方協商的合同條款,及乙方應擔負的責任和義務,而且還要全面而細致地討論和研究所提出的條款。搞清楚在哪些條款上不能讓步,在哪些條款上可作適當的讓步,以及讓步多少等等。這樣,雙方就擬定合同的草稿進行實質性的談判時,就掌握了主動權。
3.合同必須有嚴密的條款。
談判所涉及的數量、質量、貨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都必須嚴密、清楚,否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合同太籠統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我國北方某企業向南方某公司購買了一批奔騰機芯的電腦,注明原機主要部件須為進口產品,而南方電腦公司提供的機器除機芯為進口產品外,其它部件均系國內組裝產品。因為原合同用語“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確切,導致了本想購買一批進口主機的北方企業買了一批國內組裝產品。
(1)簽訂的合同對商品的標準必須明確規定。
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而有專業標準的,按照專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專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如果有其它方面的問題必須寫明。例如,北京有一個單位與一家蔬菜公司簽訂的合同只有7個字:“大白菜20萬斤。”但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白菜損失了一大部分。在雙方交涉過程中,因購貨方沒有明確質量標準,只能自食苦果了。
簽訂合同時,對于雙方在買賣過程中所牽連到的商品,它的名稱必須準確而規范。若國家統一了名稱的用國家統一的名稱,若沒有國家統一名稱的談判雙方應該統一名稱,必要時還要留存樣品。因為有時候一物異稱,異物同稱的現象是很普遍存在的。
(2)簽合同不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復推敲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復,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對方鉆了空子。
(3)合同必須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
在現實中許多合同只規定了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尤其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另外,有些合同條款雖然規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卻寫得十分含糊籠統。這樣,即使一方違約,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
由于權利和義務是密切相關的,規定了雙方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也是對簽定合同雙方的權利的保障,否則一方違約,另一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損失。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或者履行的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若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通過雙方協議仍不能明確的,受損害方根據違約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保修、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履行義務不合格的,在繼續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仍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由于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造成的損失,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二、合同不明確如何處理
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理想的合同應該是條款明確具體,以便于履行。但在現實中,一方是口頭合同的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有些書面合同由于種種原因致使某些條款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給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也引發了不少糾紛。那么,如果遇到合同不明確的情況時該怎么辦呢?
新《合同法》第61條明確規定對于合同不明確的情況,應當先協商,達成補充協議,達不成協議的,依照合同其他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用第61條的辦法在實踐中可能會有一定隨意性,也就是標準有點“軟”,如果依此不能明確有關條款的含義,那就要來“硬”的,即用《合同法》第62條來解決。第62條是針對那些常見的條款和質量、價款、履行地點、履行方式等約定得欠缺或不明確所提供的一個法定硬標準,是確定當事人義務的法定依據。根據這條規定:
一是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沒有這些標準的,按產品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標準。現在我國大多數產品都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如果當事人對產品的質量有特別的要求,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確。有些產品確實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按產品通常標準來確定,如我國以前對礦泉水沒有統一標準,但若礦泉水連普通自來水都不如,那肯定是不符合礦泉水通常標準的。所以,當出現質量約定不明時,供貨方不要以此為自己不合格的產品來辯解,購貨方也不必為沒有標準而為難。
二是履行地點不明確時,按標的性質不同而定:接受貨幣在接受方,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可以確定由誰負擔,貨物的所有權何時何處轉移,貨物滅失風險由誰承擔等,在訴訟中,也是確定管轄權的重要依據,所以簽訂合同對履行地條款要特別注意。
三是履行期限不明的,債務人可隨時履行,債權人可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這里特別提醒債權人要注意訴訟時效,關于隨時履行受不受訴訟時效的制約目前仍有爭議,不過你最好在時效以內主張權利。
四是履行費用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履行費用是履行義務過程中各種附隨發生的費用。在合同中應該考慮各種費用的分擔,如果沒有約定,視為由履行義務一方承擔。
以上著重介紹了各種條款不明的法定標準,這些標準是根據長期交易形成的規律確定下來的,不管對誰有利和無利,都得按這個規定去履行。當然最好的辦法是把合同訂得明確一些。
三、合同生效期
我們在訂立合同時,經常看到這樣一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這類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訂立就立即生效。然而,在經濟交往中,還有許多合同并非一訂立就立即生效。
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雙方對合同條款經過協商達成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經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約束力。訂立合同后合同何時生效,對于當事人主張權利履行義務至關重要。因為只有合同生效后才能產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一是雙方當事人享有合同約定權利的同時,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二是一旦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違反合同約定,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合同條款成為處理合同糾紛的重要依據。
新《合同法》對合同的生效時間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總括起來可分為三類: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二是法律、行政法規的特別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比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辦理權屬登記,自辦理登記手續后,轉讓抵押合同才能生效。三是當事人的特別約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加條件,附加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即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某一條件,只有具備了此條件,該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比如在房屋贈與合同中,房屋贈與人被贈與人約定,當被贈與人結婚時將房屋贈與他。那么“被贈與人結婚”就是此房屋贈與合同生效的條件。當具備了這一條件時,該贈與合同才生效。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生效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期時生效。在人壽保險合同中,雙方約定在繳費滿了3個月,合同生效。3個月繳費期滿,即為期限到期,合同始得生效。
另外,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約束力,一般而言,凡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合同。不過,有些合同雖然成立了,但由于合同當事人雙方不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原因,所以不能發生法律效力。這些合同有:無效合同、可撤銷的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什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呢?
所謂效力待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效力需要由第三人來確定的合同,這類合同已經成立,但由于它不完全具備合同生效的條件,因而其效力尚處于不確定的狀態,須經第三人的同意才能確定是否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同于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自始就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種效力不確定的合同,它可能有效,也可能無效。有效、無效都取決于第三人是否追認。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有三種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于還不具備完全的締約能力。所以其民事活動一般需經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認,如一個12歲的小學生將家里價值100元的“愛華”單放機拿到一家玩具店換回一套價值400元的變形金剛玩具,那么這個以物換物的交易是否有效呢?這就取決于孩子的法定代表人家長的意思,如果孩子的家長認可,那么這就是一個有效合同;如果家長認為這樣交換吃虧了,這個合同就是無效合同。這是典型的效力待定合同。當然,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如果訂立的是純獲得利益的或與其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如孩子們之間相互送禮物等,就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便直接有效。
二是《合同法》規定的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或代理權終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這些合同是否有效,取決于代理人是否追認。這也是一種效力待定合同。
第三種效力待定的合同是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的,該合同有效。從常理上講,自己的財產未經許可,隨隨便便就處理掉了,肯定是無效的,但考慮到現實情況,《合同法》也將此類合同劃為效力待定之列,實際上是賦予權利人更多的選擇。如果權利人認可,該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不認可,合同就無效。
了解了以上合同生效的有關規定,我們在訂立合同時,要充分考慮所訂合同是否屬于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特別規定和是否需要特別約定,然后根據合同的性質、特點,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最能保障合同目標實現的生效時間和生效期限,簽好合同,用好合同,來切實保障交易安全和自身合法權益。
四、合同履行堅持的原則
履行經濟談判協議,要求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要實現這一點,必須貫徹實際履行的原則。兩者缺一不可。
所謂實際履行,就是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標的履行,協議怎么規定,就怎么履行,不能任意用其他標準來代替,也不能用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辦法來代替合同原定的標的履行。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協議,必須按合同規定承擔其全部責任,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但此時,協議并沒有中止,違約方仍然要執行實際履行的義務。所以原則上罰款不能代替標的履行。除非不具備實際履行的情況,才允許不實際履行。這種情況包括:
1.以特定物為標的協議,當特定物滅失時,實際履行協議的標的已不可能。
2.由于債務人延遲履行標的,標的交付對債權人已失去實際意義,如供方到期不交付原材料,需方為免于停工待料,設法從其他地方取得原材料。此時,如再供貨,對需方已無實際意義。
3.法律或協議本身明確規定,不履行協議,只負賠償責任。如貨物運輸原則一般均規定,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時,只由承運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不要求做實際履行。
所謂適當履行原則,就是要求協議的當事人,不僅要嚴格按協議的標的履行協議,而且對協議的其他條款,如質量、數量、期限、地點、付款等都要以適當的方式全面履行。凡屬適當履行的內容,如果雙方事先在協議中規定得不明確。一般可按常規作法來執行。但這是在不得已情況下采用的。嚴格來講,適當履行原則本身就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協議時,盡量做到具體明確,以便雙方遵照執行。
實際上,貫徹實際履行原則和適當履行原則,就是要求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的條款去履行。
五、合同擔保
合同的擔保是保證協議切實履行的一種法律關系。擔保是指在談判時,一方或雙方請保證人以其他的方式來保證其切實履行協議的一種形式。擔保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合同的擔保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保證。是保證人擔保被保證人履行合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保證的作用:一是監督被保證人認真履行合同;二是在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同時,有權請求被保證人繼續按約履行合同。所謂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即保證人和被保證人都負有承擔賠償另一方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義務。保證人賠償被保證人違約造成另一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后,有權向被保證人請求償還所賠償的損失。
2.定金。定金是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證合同的完全履行,要在標的物價款或酬金的數額(一般不超過20%)內,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的作用:一是證明合同的成立。一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擔心對方當事人悔約,而給付定金,只要對方當事人接受定金,這就是經濟合同成立的法律依據。二是一種擔保形式。它是在沒有第三人參加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切實履行而協商約定的法律關系。因此,如果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時,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所以,定金即有擔保作用,又可以補償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定金與預付款不同。定金的主要作用:一是證明合同的成立,二是保證合同的履行。而預付款卻沒有這樣的作用,給付預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在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后,有權請求返還預付款或抵作賠償金、違約金;接受預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在承擔經濟責任后,應如數返還預付款,但無須雙倍返還。
3.質押。質押是指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占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4.留置。留置也是協議擔保的一種扣留措施。這種擔保形式常常用于原料加工、保管和工程項目的合同關系。如加工承攬合同中,定作方把一定的原料交給承攬方加工,如果定作方不按約定期限領取定作物,承攬方有權留置其定作物;如果超過領取期限仍不領取,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用之后,用定作方的名義存入銀行,承攬方的這種權利,叫做留置權。
5.抵押。抵押也屬于一種擔保形式。是指協議當事人一方或第三人為履行協議向對方提供的財產保證。提供抵押的一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稱抵押人,接受抵押財產的當事人稱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履行協議,接受抵押人有權依法變賣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但是,不能把國家法律、法令禁止流通和禁止強制執行的財產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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