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個人合同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合同 篇1
1 總則
隨著《勞動法》的不斷完善和人事制度的不斷健全,建立一個科學的、完備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企業迅速發展的必由之路。一份完善的勞動合同可能給企業帶來較高的成本,但是卻是職員的職業安全感和較高忠誠的體現,對留住優秀的人才有實際的保障。個人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企業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涉及勞動者的有關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與衛生等的規章制度,保證企業與職工的合法權益。本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湖北省勞動合同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2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2.1 勞動合同訂立要求
1)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
2)在招用勞動者時,應告知勞動者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以及有關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文化素質、勞動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招聘符合工作條件的勞動者。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單位相關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招聘人員應如實告知。
3)婦女、殘疾人的勞動權利受法律保護,在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歧視。
4)自招用勞動者用工之日起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由人事部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2.2 勞動合同的內容
1)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必備條款,并根據勞動者所在具體崗位作出明確約定: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工作時間;
(4)勞動報酬及支付時間;
(5)社會保險和福利;
(6)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7)職業培訓;
(8)休息休假;
(9)勞動紀律;
(10)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條件;
(11)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除上述必備條款外,當事人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并可以根據勞動者從事的工作,就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其他特殊情況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約束力。此情況需經上級領導批準。
2)勞動者從事涉及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下同)工作的,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企業商業秘密的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也可約定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間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企業給予勞動者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商業秘密進入公知狀態后,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
3)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規定的人員到與本企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4)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2.3勞動合同的期限
1)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和無固定期限。招聘人員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同期限,并如實告知應聘者。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企業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企業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企業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2)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勞動者,可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1)在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且表現良好,當事人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
(2)工作年限比較長,且距法定退休十年以內的;
(3)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就業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4試用期的相關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并受勞動合同條款約束。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下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若試用期滿,不再繼續雇傭的,應說明理由。
2.5 無效的勞動合同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1)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2)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
(3)損害國家、集體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4) 限制或損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內容顯失公正的。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6勞動合同簽訂的其他特殊情形
1)勞動者被單位派到其分支機構或持有股份的企業以及其他法人企業工作,且仍與本企業保持勞動關系的,應當與派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2)由單位上級部門聘任(委任)的廠長、經理,應與聘任(委任)部門簽訂勞動合同。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者,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
3)勞動者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就業的,須分別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妥善處理勞動時間、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等事項。
4)企業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企業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
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5)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人事部門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個人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在年月》(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約定由乙方為甲方提供 服務,因原合同即將到期,甲乙雙方又有繼續合作的.意愿,故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原合同有效期延長之有關事宜約定如下:
一、在本續簽協議有效期間內,雙方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均適用原合同。
二、本續簽協議有效期為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可于本協議到期之日前協商再次續簽之有關事宜。
三、本協議只涉及對原合同有效期限的變更,原合同所涉及的費用、服務內容及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等其它合同內容均不發生變化。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個人合同 篇3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于,總面積約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一年一交,二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租金2000元,于每年月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乙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20xx年的投資元。二年重新議價時,如租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的土地。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臵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個人合同 篇4
甲 方(用人單位): 單位住地: 法人代表:
乙 方(勞動者): 出生日期: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
為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乙方為
甲方的監時合同工。本合同一年一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負責甲方的司機工作,做好車輛保養、故障維修,保證車輛機械狀況和安全狀況良好,保證做到安全、可靠、無事故。
第三條:工作時間及相關情況
實行彈性工作制,做到隨叫隨到,保證甲方的'工作用車需要。
第四條:工資標準及發放
實行月固定工資制,每個月 元(大寫)。工資與本甲方工作人員工資同時發放。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雙休日、節假日和早晚延時出車不追加工資;若長期增加其他工作任務時,需要增加工資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確定。
2.有事必須向單位領導請假,未經請假遲到、早退、曠工和脫崗的,由單位領進行批評教育并根據情節扣減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按照現行規定,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如果個人同意承擔個人應繳納部分,隨甲方單位職工統一辦理,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單位從個人工資總額中扣除;如果個人不同意繳納個人承擔的應繳部分,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單位不給其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
第六條:勞動保護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保證做到盡職盡責,未經請假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曠工、脫崗;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人員和車輛安全。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可無條件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用人須重新簽訂雇用合同。
⒈.由于工作失職,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錯誤屢次再犯的,單位有權解除雇傭合同并無條件辭退。
⒉由于駕駛失誤,發生交通事故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乙方有責任的,按交警確定的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失,并無條件解除合同并辭退;乙方無責任的不承擔損失和不解除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合同規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乙方有權單方提出辭職;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經批評教育屢不悔改的,甲方有權單方辭退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及解除本合同后一年內,發生勞動爭議,首先應該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可提請本縣勞動仲裁部門解決。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前,因乙方已被甲方雇用,雙方一致認定均無任何爭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對本合同簽訂前雇用期間所有事宜提出任何要求。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都必須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得因甲方領導人變化而單方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要增加或改變本合同相關內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條款另行確定;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未解決,乙方若提出辭職,甲方不支付賠償金;如甲方提出辭退的,應依法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3、本合同規定的相關內容,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則應視為甲方或乙方自愿接受,不得依法另外追究對方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必須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車庫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乙方自愿購買坐落在吉林省柳河縣金達萊小區B17棟樓南側4號車庫。雙方議定上述車庫為每平方米陸仟元(6000元)人民幣出售。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貳萬元整,余款將定于20xx年4月1日前支付,在20xx年4月1日前甲方不得更改此車庫出售價格。
本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加倍賠償違約金。
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證明人: 年 月 日
【個人合同】相關文章: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08-15
個人合同(精選)08-27
個人合同08-18
個人合同【經典】08-29
[經典]個人合同08-30
個人合同(精選)09-01
(經典)個人合同08-28
(精選)個人合同09-11
(經典)個人合同09-11
【經典】個人合同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