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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林地承包合同標準版通用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林地承包合同標準版通用,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林地承包合同標準版通用1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意向協議:
1、林地位置:__鎮__×村第__村民小組( 村),小地名 ,林權宗地號① ,面積_____ 畝,林權宗地號② ,面積_____ 畝。
2、轉讓期限:三十年,起始時間自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林地承包經營權交回給甲方;
3、轉讓金額:每畝每年轉讓金額為人民幣_____ 元,三十年的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4、其他約定:
①.甲方須保證其林地經營權為本人所有,與他人無糾紛,且不是生態公益林或珠防林,可以進行造林和砍伐;
②.所轉讓的林地承包經營權面積計算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
③.簽訂本意向協議后,乙方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元,待辦理好林權證后雙方再簽訂正式合同,簽訂正式合同時,定金計入轉讓價款;
④.簽訂本意向協議后,由乙方負責協調林業部門辦理該林地的林權證,甲方須全力配合乙方,在辦理林權證時,林權證上須載明雙方經營權轉讓的事實;
5、違約責任:簽訂本協議后至簽訂正式協議之時,若甲方違約,不再將該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或將該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他人,除退還定金外,另處以定金的五倍的`處罰給乙方;若乙方違約,不再受讓甲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則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定金,且乙方須協調林業部門清除林權證上的經營權轉讓記錄;
6、免責條款:本協議簽訂后,若甲方的林地無法辦理林權證或為生態公益林、珠防林范圍以及與周邊林地存在糾紛,乙方可以不受讓該林地承包經營權,甲方須無條件退還定金。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并給付定金之日起生效,雙方簽訂正式協議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農村林地承包合同標準版通用2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農村林地承包合同標準版通用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山林的管理,并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頂頭鋪山界: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為__拾年,即從_____年3月1日到_____年2月29日;
2、承包費用為叁仟壹佰貳拾元整(¥:3120元),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 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為雷達財、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____年3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農村林地承包合同標準版通用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鑒于乙方承包經營本合同中的灘涂、水面的現實情況,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8萬平方米左右,四至為:北面、東面以___________為界,南面以___________以為界。具體范圍以測繪詳圖為準。
2、乙方承包經營的用途:進行養殖、種植,以及旅游經營、開發建設等。
3、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4、承包費的數額、支付方式:;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不改變灘涂、水面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轉包給他人,但應報甲方備案;如改變灘涂、水面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
(3)如遇到國家征收、征用本合同項下的灘涂、水面,甲乙雙方均應積極予以服從,補償款項除法律規定應當支付給村集體的.部分外,應歸乙方所有。
(4)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承包經營期滿,乙方如需繼續承包,雙方應另行簽訂承包合同;乙方承包期間建設的設備、設施可以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7、承包經營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8、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林地承包合同標準版通用5
承包方(甲方):
發包方(乙方):
為了推廣農業科學技術,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和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將其所屬耕地__畝給甲方承包經營。
二、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成為止,共 年。
三、甲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總價款為每年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年底結算當年的費用,不滿一年從第二年開始結算。乙方出具加蓋社區村委會公章的正規發票或收據。
四、乙方要尊重甲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使用權和繼承權。
五、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向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不對其負責任何名目的'費用。
六、乙方保證該土地界線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甲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如若有不可抗力的情形發生,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允許雙方變更或解除合同,且互不追究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
八、合同承包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承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合同期滿后,如甲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如甲方不再繼續承包經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九、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如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到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如有一方無故違約或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 元,并賠償 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簽訂后,不得因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村負責人或承辦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農村林地承包合同標準版通用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戶一致同意將本組無權屬爭議公山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造林開發。為明確權責、便于管理,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山承包給乙方用于林業開發的林地四至范圍如下:東起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上至____________,北下至___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____畝,造林范圍詳見《造林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承包期限
乙方對上述范圍內林地使用權的承包年限為30年。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林地的所有權依法屬本組所有,承包期內不會發生任何山林權屬爭議,并按要求協助乙方辦好有關林權流轉手續。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充分處臵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3、承包期滿后,乙方歸還甲方的林地,甲方應在林地歸還后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費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戶協助乙方處理好當地關系、做好林木管護及護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內放養牲畜,不得毀壞乙方林木,不得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當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戶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內修筑公路、開采礦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墳的,應事先征得本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并做到嚴防山火、不損壞乙方林木,否則造成任何損失,概由當事事主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且所需的造林及管護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須每年組織專業班子進行一次撫育,并安排專人長期進行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樹、合理密植,新造松樹應分兩次進行合理撫育間伐,間伐后定株的松樹每畝應保留50株,14cm松樹,用于采脂。現有回蔸杉樹樹種按間伐原則留足基數。
4、除間伐材外,進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須分年集中連片采伐利用林木,公開招標拍賣,所得利潤應及時與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應如期無償歸還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則
1、承包范圍內,造林前現存回蔸樹雜木,由乙方負責辦理手續無償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樹成林皆伐時,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間養間、以間養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稅費和每畝1000元的造林管護成本,所得利潤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雙方分成受益。
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另處違約金10萬元。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年內有效。(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縣林業局、___鎮人民政府、___村委會、__縣司法局公證處各送一份存檔備查。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組長(簽字):____________
簽證單位:____________
石羊塘鎮政府(簽章)簽證人(簽字):____________
老虎巖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簽證人(簽字):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農村林地承包合同標準版通用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明確責、權、利,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國家《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集體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體林地的情況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并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資源的行為,乙方對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義務
(1)確認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發現原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領林權證,開展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務工作。
(5)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和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收益權,享有承包經營的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與其他農戶聯戶,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
(4)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內,乙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手續。
(5)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6)在下一輪承包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林業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取土等。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牛羊進林、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告。
(4)積極監測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內,轉包、出租、互換或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三)共同遵守的職責:
1、甲乙雙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雙方必須堅持“六個禁止”,即:禁止林內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變林地用途;禁止林內建房、起灶、用火、點火燎荒;禁止亂砍濫伐;禁止非法種植;禁止狩獵、圍獵、非法捕殺野生動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補償費由甲方與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元(大寫: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按甲乙雙方簽字并經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司法部門公證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鄉(鎮)政府調解。
4、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視為違約行為,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鎮)人民政府、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單位)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監證單位(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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