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購銷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購銷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購銷合同 篇1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具體見采購清單,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應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給甲方,具體價格見清單。價格調整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三、一般送貨時間為一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以最短時間將所訂商品送到指定地點。
四、辦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對數量進行清點,使用中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仍應負責更換或退貨,或根據甲方要求進行價格折扣。
五、每個月結束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供發票及甲方簽收的送貨回執單,經甲方確認后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每月結算一次。
六、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商品為原廠產品,質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關質量標準,如不符甲方有權退貨。
七、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規定時間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現一次承擔 元違約責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約定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購銷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為了增加供、需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級別、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陶瓷磚GB/T4100-20xx系列標準。
三、交貨方法、運輸方式、裝卸責任及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乙方供應的陶瓷必須按質、按量、按甲要求的時間將貨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現場,數量由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破損的磚不計算數量。
2、運輸方式: 上、下車費用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貨人出據的證明發貨。
3、產品使用項目名稱和地址:
四、驗收方法:供需雙方應在貨物交付之日當場共同對貨物進行驗收,貨物風險自需方簽收后由需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七、雙方約定事項:
1、需方保證該批產品只用于上述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為,需方除應將該批產品按市場零售價補齊外,另需承擔該批產品零售價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產品,在包裝和質量上與供方所發貨物一致時,在不影響供方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損),可以多退少補。
3、本合同約定數量為暫定數量,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4、該批產品價格僅對上述項目有效,需方有保密義務。對因需方泄密而造成的損失,供方有權要求賠償。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該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并加蓋公章,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總金額:
二、礦方定期定時對煤碳質量進行化驗,確保質量合格。
三、礦方不負責運輸,由需方自行解決運輸問題。
四、購煤合同以預付款的方式進行開票,并加蓋財務公章方可有效。
五、貨物以散裝行式,不進行規格包裝。
六、礦方不得延期發貨,如遇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與需方共同協商。
七、本銷售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所確立的合同關系。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系,零售商向供應商采購商品并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采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3、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周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周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將訂單商品交付給零售商之日起,至結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周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后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6)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7)雙方營執照業(復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訂單及訂單確認
(2)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3)商品退換貨文件
(4)商品對帳文件
3、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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