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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簽購房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網簽購房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網簽購房合同1
一、簽合同需準備資料
1.身份證 (本人)
2.戶口本(包括戶主頁、增減頁、本人頁)
3.婚姻證明 :未婚準備單身證明,共2張,原件和復印件各1張,復印件需蓋紅色鮮章。單身證明需本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注:備案時需再次提供單身證明原件交地稅局。
4.無房證明:1張整的,2張半截 ,無房證明上申請人姓名一欄填寫合同產權人,未滿18周歲的子女寫在家庭成員一欄。
5.收入證明(只有按揭客戶需提供,在職單位蓋鮮章,建議客戶內容暫不填寫,蓋章后由置業顧問指導填寫,個體戶可提供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月供超過4000元的'要提供個人銀行流水)
6.夫妻雙方征信報告 :帶上產權人身份證到涪陵消防隊中國人民銀行辦理,一次性付款不需提供。
提示:
1、無房證明需本人帶上身份證, 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涪陵審批中心4樓3號窗口辦理 ,中行按揭客戶,夫妻雙方如有外地戶口的需提供涪陵和戶口所在地兩份無房證明。
2、涪陵戶口辦理單身證明在審批中心4樓民政局。
3、結婚證上的相關信息需要同身份證一致,若是不一致,需要帶上原件到審批中心重新辦理。
二、網簽流程
1.
點擊“收藏夾”→進入“重慶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
2. 樓盤授權→清空→保存→退出
3. 商品房網簽→草擬→新建→選房號→選取購買屬性(按揭/一次性)
1、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一份購房合同,無房證明附頁;
(3) 收入證明填寫按揭金額的倍,超過5000需提供銀行6-12個月的流水證明。(持營業執照正本可不提供收入證明);
(4) 提供重慶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記申請書,關于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約定,授權委托書三張表格;
(5) 首付款收據復印件及原件;
(6) 四本抵押合同及商品房抵押登記申請書;
2、客戶攜帶以上資料于周一至周五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
3、電話聯系客戶是否成功辦理銀行按揭
4、通知客戶領取購房合同及大修基金查詢卡至房管局繳納大修基金費用(地址:易家壩中國建設銀行樓上三樓房管局,只刷卡不收現金)
5、客戶回交大修基金正式發票附頁
6、待銀行審批
7、權證人員帶回銀行審批通過資料,準備相關資料做申報(身份證兩份、無房證明、婚姻證明、購房合同、合同備案登記表2份和預告登記表3份)填寫抵押合同,工商銀行需填寫貸款合同。
(二)、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賬戶余額一萬以上;
連續繳滿一年以上無間斷。
網簽購房合同2
一、什么是網簽合同
網簽合同指因為無法面對面或為了更加方便而在網絡上直接簽訂合同的行為。
二、網簽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網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網簽時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網簽時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第三,網簽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第五,網簽時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1] 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什么是網簽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三、網簽合同的效力:
1、商品房買賣網簽效力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銷售房屋是違法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
在有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不進行網簽,將使買房人不能正常過戶,也不能預防開發商一房兩賣。
網簽對于保護購房人的交易安全意義重大。
網簽一般情況下不是最終的'合同,它只是訂立合同的一個環節;
最終的合同效力以紙面合同為準,網簽和紙面合同內容保持一致。
2、二手房買賣網簽效力
網簽后賣方看到房價漲了要想毀約賣給第三方也必須注銷網簽后才能進行;
注銷只有買方或雙方一起向房管局申請,才能注銷。
即需要有買方的協助,否則賣方不能對已經網簽的房子進行處置。
一旦賣方毀約,買方在正常情況下只要依法起訴賣方履行合同就行了;
不需要向法院申請訴前或者訴中財產保全。
二手房交易中,網簽也是房屋買賣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不是最終的合同文本;
只有最終的紙面合同才是最終的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3
委托人:
受托人: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人授權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套,總面積在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元/每平方米至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市區路以東,路以西,路以南,路以北范圍之內選購;
4.其他。
三、委托報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給付報酬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內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給付勞務費元。
四、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托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簽訂后日之內,先付%;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托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托授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對授予托人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托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托人;
3.其他:。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
網簽購房合同4
一、什么是網簽合同
網簽合同指因為無法面對面或為了更加方便而在網絡上直接簽訂合同的行為。
二、網簽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網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網簽時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網簽時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第三,網簽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第五,網簽時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1] 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什么是網簽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三、網簽合同的效力:
1、商品房買賣網簽效力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銷售房屋是違法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
在有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不進行網簽,將使買房人不能正常過戶,也不能預防開發商一房兩賣。
網簽對于保護購房人的`交易安全意義重大。
網簽一般情況下不是最終的合同,它只是訂立合同的一個環節;
最終的合同效力以紙面合同為準,網簽和紙面合同內容保持一致。
2、二手房買賣網簽效力
網簽后賣方看到房價漲了要想毀約賣給第三方也必須注銷網簽后才能進行;
注銷只有買方或雙方一起向房管局申請,才能注銷。
即需要有買方的協助,否則賣方不能對已經網簽的房子進行處置。
一旦賣方毀約,買方在正常情況下只要依法起訴賣方履行合同就行了;
不需要向法院申請訴前或者訴中財產保全。
二手房交易中,網簽也是房屋買賣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不是最終的合同文本;
只有最終的紙面合同才是最終的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5
特別提醒:前來辦理提取的職工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便于初審核對。
要求提供復印件的,均需出示原件核實。
涉及婚姻狀況的,需提供婚姻情況證明材料。
涉及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一、退休提取。
提供退休證復印件或退休批文復印件。
二、戶口遷出或調離本市轄區提取。
調離本市的,提供相關部門工作調動文件復印件;戶口遷出本市的,提供身份證和遷入地戶口簿復印件;出國定居的,提供護照、國內戶籍注銷證明。
三、購建住房類提取。
同一套住房,可選擇非貸款購買或按揭貸款購買其中一種類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非貸款購房、建房類提取。
1、辦妥房屋所有權證的提取。提供生效之日起5年內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稅收通用完稅證復印件。
2、簽訂網簽購房合同的提取。提供生效之日起3年內的網簽購房合同(合同密碼)和維修基金繳交發票復印件。網簽合同必須復印有合同編號、買受人姓名、房屋基本信息、購房總價款、雙方簽字、房管部門簽章的頁碼。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建設、土地管理等部門的批文復印件和建房支出費用發票復印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建設、土地管理等部門出具的建房批準文件或翻建批準文件、安全鑒定證明和支出費用發票的復印件。
。ǘ┌唇屹J款購房類提取。
1、提前償還住房貸款提取。
①商業住房貸款。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提前還貸金額銀行票據的復印件。
②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到管理處貸款管理股申領)和提前還貸金額銀行票據的復印件。
2、支付住房貸款月供本息提取。(可在貸款期間每年度提取)
、偕虡I住房貸款。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復印件和最近六個月以上還款流水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②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到管理處貸款管理股申領)和最近六個月以上還款流水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3、住房按揭貸款結清后提取。
職工未提取過住房公積金償還按揭貸款,按本項辦理。
、偕虡I住房貸款。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復印件和貸款結清票據復印件。
、谧》抗e金貸款。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到管理處貸款管理股申領)和貸款結清銀行票據復印件。
。ㄈ┥婕爸毕涤H屬(配偶、父母、子女)類提取。
比照本類前(一)(二)款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相關資料或還貸相關資料。
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類提取。
此類情況均需提供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材料。
1、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供低保證明。
2、子女考取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學的,提供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以及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3、本人自謀職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及近期繳稅票據或免稅證明。
4、非本市轄區城鎮常住戶口的職工,提供非本市轄區城鎮戶口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未再就業的,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明。
7、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的,提供身份證。
五、租住自住住房類提取。(每年度提取一次)
(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復印件及租金繳納票據復印件。
。ǘ┏凶馍唐纷》。提供租房合同復印件、婚姻情況證明復印件及本縣內本人及配偶房產信息查詢證明。
六、其他提取。
(一)繳存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
1、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提供家庭生活困難申請(須經所在單位簽具意見并加蓋公章)。
2、子女考取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學的提取。提供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當年繳納學費票據的復印件,以及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3、繳納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的提取。提供購房網簽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及繳交物業管理費發票復印件。
(二)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辦理人提供其死亡證明、火化證或戶籍注銷證明材料,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明,辦理人并簽具承諾書。
(三)繳存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提供住院證明、醫療費支付證明、社;虮kU機構報銷證明、親屬關系證明。
。ㄋ模├U存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在災難事故發生后一年內,提供相關單位災難事故處理情況證明、社保或保險機構報銷證明、親屬關系證明。
網簽購房合同6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兩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的選房號。該房屋由開發。甲方對上述選房號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1、雙方議定上述房號房屋每平米單價為/平米,出售價格為萬圓整。此房號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本合同書簽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選房房號號、房屋購買押金條、甲方已墊付預付房款萬圓整的發票以及其他相關票據。乙方向甲方支付房號費用和甲方已經墊付的購房款拾萬圓整,共計萬圓整。乙方對上述房號和此后乙方所選房子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此后,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甲方負責乙方辦理房屋更名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如出現房屋產權無法更名情況,且非甲方主觀意愿時(即所有購買房號的都無法更名),在甲方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將該房屋無償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產生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
4、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則甲方按房屋市場價格全款支付給乙方,且退還乙方付給甲方的房屋號費和乙方購買此房屋產生的所有費用。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房屋號費。
1、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網簽購房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的'工程由乙方負責檢測,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第二條檢測內容
1、檢測項目內容:按國家有關規范規定對所需項目進行檢測。水泥、石子、砂子、鋼筋、焊件、型剛、撼砂、燒結普通磚、空心磚、多孔磚、砼空心砌塊、白灰、陶瓷磚、含水率、砼配合比、砂漿配合比、砼試塊、砂漿試塊、防水砼試塊、防水卷材、水、電、窗、錨栓拉拔、主體結構等項目。
第三條檢測程序
一、原材料檢測,由乙方每周
一、
四、六道甲方施工現場將受驗樣品取回進行檢測;
二、現場檢測,甲方須提前二天通知乙方;
三、每次取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填寫檢測委托書,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四、乙方按規定時間出具檢測報告,由甲方道乙方領取檢測報告。
第四條檢測時間及雙方責任
1、甲方:
。1)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進行取樣送試。
。2)現場檢測時提供必要檢測條件(如:水、電、現場等)。保證檢測過程中試送人員安全必須接待送試員證件。
2、乙方:
。1)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工整、科學、準確即使的完成檢測工作。
。2)現場檢測過程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其事故責任自負。檢測過程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檢測收費標準如下
1、檢測費用按2.60元∕米(磚混、框架);
2、出現重復檢測費用另外收。ㄊ召M標準件附表);
3、檢測費用收取方式:開工簽訂合同時,。00元∕棟;主體工程完工時,追加。00元;工程竣工、檢測報告出具齊全,結清全部檢測費用。
第六條其他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訴訟管轄法院為工程所在法院。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網簽購房合同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乙方承攬甲方運輸機保護器(型號127)修理工作,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內容
1.
1、乙方承接甲方運輸機保護器(型號127)修理工作。并按本合同規定的要求,經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1.
2、項目內容見技術協議書。
1.
3、項目施工地點:平頂山XX公司
1.
4、交貨期:合同簽訂后乙方開始準備工作,乙方須在30個工作日內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價格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金額為:肆萬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在雙方未簽訂新的協議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費用。
三、結算方式
設備維修、維護完畢,特殊設備經第三方檢測中心檢定并驗收后,乙方出具全額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一個月內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100%,人民幣(大寫)肆萬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元。
四、技術要求和技術標準
4.
1、詳見雙方技術協議書(合同附件)。
4.
2、要求設備維修、維護完畢后質量穩定可靠,操作方便。性能、精度應完全符合技術協議中的技術質量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
五、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向乙方提供設備改造所必須的.技術資料。
六、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維修檢調期間如因乙方原因發生設備、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對自已員工的安全負責。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
7.
1、由乙方調試人員組織調試,甲方派出專人配合。
7.
2、按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條款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驗收,達到原合同出廠技術指標。
7.
3、驗收時各項技術指標應達到相關驗收標準,經甲方最終驗收合格,辦理驗收手續后交付甲方。
7.
4、設備驗收完成后,質保期為三個月,質保期內設備非甲方原因出現故障,乙方應無償進行維修。
八、違約責任
8.
1、合同生效后,雙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則賠償對方5%違約金。
8.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貨時間順延,調試、驗收中的產品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責任由乙方承擔,每拖期一天按合同總價的%進行扣罰,并從項目款中直接扣除。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合同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不得轉讓、更改。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網簽購房合同9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河西街文筆商貿城單元樓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房產證信息為據);
。ǘ┏鍪鄯课莸乃袡嘧C證號為;
。ㄈ┓课萜矫鎴D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幣__萬元整,為定金;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幣__萬元整;
第三期:在 年 月 日付清尾款人民幣元整。
第四條
1、甲、乙雙方定于 年 月 日(付清尾款之日),甲方正式交付該房屋、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2、雙方定于房屋產權獲證日期滿五年的時候,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過戶手續。登記時,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甲方必須予以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3、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等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2、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
第六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甲方應交清之前產生的物業管理、水、電、有線電視等相關雜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網簽購房合同10
出賣人:
營業執照號:機構代碼證: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邦盛·鳳凰城。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規劃用途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邦盛·鳳凰城項目中的第[幢] [單元] [層]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屬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1、合同約定
2、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1.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元)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1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賬號為。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2.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1.全部購房款(含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1.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余房款¥采用方式支付。
2.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元,余款(大寫) 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后3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3.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元,余款(大寫)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4.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后30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后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5.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 10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15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1.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逾期后7日內以自有資金或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 30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1.首付款(含定金)元于 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1.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2.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3.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2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雙方自行約定:
1.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筑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筑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筑面積為準,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1.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2.高度低于約定層高15厘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實際交款并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1.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1.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1.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7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2.由于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1.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2.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注明,交由出賣人在90天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3.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1.出賣人承諾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筑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2.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1.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1.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并采取補救措施于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2.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3.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關于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1.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關于房屋使用的約定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1.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后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并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后360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720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3.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或2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
1.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2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 %的違約金。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
1.出賣人以邀請招標方式選聘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并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2.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托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于出賣人所有。
1.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30頁,一式陸份,出賣人份,買受壹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壹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份,國土局壹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附件: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簽于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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