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合同范本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典當合同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典當合同范本1
典當行(全稱):_____________
當戶(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于典當
1、典當種類:______________
2、典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當金額: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的_________%發放。
4、典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當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戶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______‰,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戶必須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了解當戶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戶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戶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托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余部分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_________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占,挪用當金。
4、當戶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戶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并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戶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并征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戶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戶必須采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戶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戶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戶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余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戶損失。
2、當戶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戶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戶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致、準確的了解,并應當戶的要求做出相應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當戶(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行(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合同范本2
典當行(全稱):_________公司
當戶(全稱):_________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于典當
1.典當種類:_________
2.典當用途:_________
3.典當金額: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的_________%發放。
4.典當期限:_________
(1)典當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戶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_________‰,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_________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戶必須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了解當戶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戶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戶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_________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占,挪用當金。
4.當戶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戶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并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戶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并征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戶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戶必須采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戶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戶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戶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余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戶損失。
2.當戶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戶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戶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致、準確的了解,并應當戶的要求做出相應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當戶(蓋章):_________ 典當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典當合同范本3
承典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出典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址):
聯系電話: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請典當業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特制定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將以下第xx種作為當物典當給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產權(產權證號為:xx,使用性質為:xx,面積為:xx㎡)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證號為:xx,土地面積為:xx,土地使用年限為:xx,土地性質為:xx)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國土證號為:xx,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xx)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6、其他:
二、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為:xx萬元。(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三、當金數額雙方協商確定為xx萬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典當月綜合費率為當金數額的xx%,出典人于每月的xx日支付給承典人。典當當金利息按當金數額的xx%的月利率計算,出典人應當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給承典人;當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筆利息于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此后的當金利息應當在下一個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當綜合費用和當金利息的,按應繳納款額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違約金,如逾期繳款超過一個月則視為絕當,當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歸還典當當金需經承典人同意。如雙方達成協議,出典人歸還當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八、典當期限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當。續當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續當前,出典人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九、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出典人應在五日內贖當或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十、在符合以下第xx種情況時,承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典人交付當金:
1、出典人將本合同當物交付給承典人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了本合同當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出典人承擔,如需購買保險的,投保義務人為出典人,保費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當物典當期間有權收取當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十二、如發生絕當,出典人無條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處理絕當物品,承典人處理絕當物品時無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絕當物估價金額在叁萬元以上的,雙方約定由承典人進行選擇,委托四川眾誠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主張債權。絕當物處置后所得款項,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執行費、律師費等)后,所余部份退還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絕當物品估價金額不足叁萬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處理,損益自負。
十三、典當成交后,因當物所有權權屬糾紛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糾紛造成承典人損失的,由出典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典當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內所有應繳款義務后,承典人退還出典人當物或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五、本協議主體部分所預留地址為雙方唯一聯系地址,往來信函均以該地址為準。如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視為未變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產權處、經管處、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范本4
典當行(全稱):_____________
當戶(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于典當
1.典當種類:______________
2.典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當金額: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的_________%發放。
4.典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當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戶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______‰,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戶必須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了解當戶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戶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戶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托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余部分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_________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占,挪用當金。
4.當戶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戶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并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戶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并征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戶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戶必須采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戶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戶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戶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余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戶損失。
2.當戶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戶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戶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致、準確的了解,并應當戶的要求做出相應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當戶(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行(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合同范本5
典當行(全稱):_____________
當戶(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于典當
1.典當種類:______________
2.典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當金額: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的_________%發放。
4.典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當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戶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______‰,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戶必須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了解當戶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戶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戶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托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余部分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_________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占,挪用當金。
4.當戶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戶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并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戶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并征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戶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戶必須采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戶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戶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戶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余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戶損失。
2.當戶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戶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戶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致、準確的了解,并應當戶的要求做出相應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典當行(蓋章):_____________ 當戶(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合同范本6
承典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出典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請典當業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特制定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一、出典人將以下第______種作為當物典當給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______(動產)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屋產權(產權證號為:______,使用性質為:______,面積為:______㎡)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土地(土地證號為: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土地性質為:______)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______的在建工程(國土證號為: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
為:______)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______的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二、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為:______萬元。(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三、當金數額雙方協商確定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
四、典當借款期限: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典當月綜合費率為當金數額的______%,出典人于每月的______日支付給承典人。
典當當金利息按當金數額的______%的月利率計算,出典人應當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給承典人;當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筆利息于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此后的當金利息應當在下一個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當綜合費用和當金利息的,按應繳納款額的0.5%每日向承典人支付違約金,如逾期繳款超過一個月則視為絕當,當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款處理。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歸還典當當金需經承典人同意。如雙方達成協議,出典人歸還當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八、典當期限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當。續當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續當前,出典人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九、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出典人應在五日內贖當或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十、在符合以下第______種情況時,承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典人交付當金:
1、出典人將本合同當物交付給承典人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了本合同當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出典人承擔,如需購買保險的,投保義務人為出典人,保費由出典人支付;
十一、承典人在當物典當期間有權收取當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十二、如發生絕當,出典人無條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處理絕當物品,承典人處理絕當物品時無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1、絕當物估價金額在叁萬元以上的,雙方約定由承典人進行選擇,委托______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主張債權。絕當物處置后所得款項,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執行費、律師費等)后,所余部份退還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2、絕當物品估價金額不足叁萬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處理,損益自負。
十三、典當成交后,因當物所有權權屬糾紛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糾紛造成承典人損失的,由出典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典當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內所有應繳款義務后,承典人退還出典人當物或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五、本協議主體部分所預留地址為雙方唯一聯系地址,往來信函均以該地址為準。如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視為未變更。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十七、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產權處、經管處、公證處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承典人: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年月日
出典人:
簽約代表:
年月日
典當合同范本7
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 綜合費, 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股權質押合同》 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 《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 括保險費、保管費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放之日起(含當金發放當日)每屆滿 30 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 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 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 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 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 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 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 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否則不成立抽當, 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 5 內日贖當或與 1 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對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 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系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 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并收取該等款 項的權利、剩余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當物擔保的債權 債權范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 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 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股權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 、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 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訴訟費、仲裁費、 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 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 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當金及用途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1 該股權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簽發當票, 典當期限以當 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為 元。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雙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預 扣 典 當 期 限 內 月綜合費大寫 %、月利率為 %,合計 元( 元)。 ,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 并隨時接。
6.3 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 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 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 限屆滿的, 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 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 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 在不違反 6.7 款規定的前提下, 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 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 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于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6.8 雙方一致確認: 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注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 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 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 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續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 甲方可向乙 方申請續當, 經乙方同意續當的, 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 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 包括但不限于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 對賬。
7.2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1 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除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余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的, 應結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按 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
9.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的, 乙方有權單 方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并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 但乙方以變賣方 式處置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于評估價的 70%。
9.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后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后,甲方應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
9.4 乙方處置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9.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9.1/9.2/9.3 款規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 處置當物。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的價格不得低于估價金額的 70%。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期違約金。
10.2 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置當 物:
11.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 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 或擅自 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典當、贈予、再質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 當物;
11.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1.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 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 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 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后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的除外; 4 9.1/9.2/9.3 款規定程序而直接變賣當物, 但乙方變賣當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質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 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 違反《股權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 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十二條 甲方的聲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 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 它權益、權利,并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2.2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 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 并不再在質押 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后,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12.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托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12.7 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均是真實,并擔保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12.9 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12.10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 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并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2.12 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擔保,乙方指定的賬號為:
12.13 準許乙方及其經辦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標的公司檢查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
12.14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5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 5 日 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和除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 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 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 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 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 (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 、 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 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 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 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1 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1 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 方產生法律效力。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系人, 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 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聯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 。 箱 乙方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 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 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 ,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第十九 補充約定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范本8
典當行(以下簡稱“甲方”):
當 戶(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當金擔保。為明確當票以外的其他事項,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
典當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第三條:質押車輛擔保范圍
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絕當后處分質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具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當金及借款期限
當金: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金額: 整。
典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第五條 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當期在5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率按5日計算。
2、乙方如需續當,應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根據《典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第六條:當金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在辦理機動車質押手續后的'當日,將當金、當票(客戶聯)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質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所質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質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質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質押物進行質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該車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像),并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2、質押車輛在甲方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當期內因車輛停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損壞除外)。
2、在質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質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3、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
4、甲方未在約定時間支付當金,應按當金 %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第九條:絕當物的處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視為該質押物為絕當。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之( )款項進行處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質押權利,依照《典當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2、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質押物公開拍賣。其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拍賣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增收違約金。
隨車手續: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是全國統一當票的補充借款合同,與當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組織代碼證號:
身份證明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范本9
質 權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電 話:
出 質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 電 話:
甲、乙雙方于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在甲方所在地簽訂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債務抵押的___________ 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所約定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根據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 質物的基本狀況
第三條 質物估價與當金確定 質物的'估價,由典當行評估定價為準。 根據該車輛的出場日期、新舊程度、現狀及行駛里程,商定該車的現行價為:__________ 元。
第四條 借款數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4.1 當金數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整。
4.2____月利率 ___________ %。
4.3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3.1 借款期限在____日以內的,按____日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超過10天的按半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4.
3.2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____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
4.
3.3 鑒于機動車為特殊商品,價格波動頻繁且不易長期存放,故該車輛的最長典當期限不能超過 個月。
4.
3.4 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當行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質押物損毀的,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承諾
5.1 本車作為此筆典當借款的質押擔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做過債務抵押。
5.2 超過典當期限____日,乙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該當物即為絕當,其質押的車輛歸典當行所有,典當行有權自行處理,無爭議,不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是質押典當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劃押,質物入庫封存,開具當票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聲明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質 權 人: 出 質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____日 期: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范本10
甲方(質押權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質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鑒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融資,《借款合同》編號為 年衡盛借字第 號。乙方依照國家頒布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借款合同設立的借款金額、期限及費率:
1、 借款金額(當金)人民幣(大寫金額) 元整。
2、 月綜合費率: ; 月利率:
3、借款期限:經雙方協商約定本借款質押合同借款期限為,自月至 年 月 日,首次申請當期為 ,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為準。并在雙方簽署的《借款合同》上予以確認(手續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滿后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借款合同》;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 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機動車作為本次貸款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對借款(當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處分質押機動車的費用及可能產生的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 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 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 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典當期滿后,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甲方借款。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押權,不受還貸期限的限制,所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 乙方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掛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訴訟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按甲方規定,乙方逾期還款,除應向甲方歸還本金外,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計,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三條 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 若乙方不能清償本合同約定之債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委托 拍賣有限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第十五條 拍賣質押物所產生的拍賣收入扣除甲方的質押擔保金額、拍賣費用、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經約定的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規未作規定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款人如違約,本合同即為無爭議債權文書,債務人同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甲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按需制備。由雙方當事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法律規定。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范本11
典當行(以下簡稱甲方):
當 戶(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當金擔保。為明確當票以外的其他事項,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
典當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第三條:質押車輛擔保范圍
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絕當后處分質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具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當金及借款期限
當金: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金額: 整。
典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第五條 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當期在5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率按5日計算。
2、乙方如需續當,應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根據《典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第六條:當金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在辦理機動車質押手續后的當日,將當金、當票(客戶聯)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質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所質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質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質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質押物進行質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該車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像),并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2、質押車輛在甲方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當期內因車輛停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損壞除外)。
2、在質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質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3、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
4、甲方未在約定時間支付當金,應按當金 %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第九條:絕當物的處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視為該質押物為絕當。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之( )款項進行處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質押權利,依照《典當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2、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質押物公開拍賣。其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拍賣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增收違約金。
隨車手續: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是全國統一當票的補充借款合同,與當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組織代碼證號:
身份證明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范本12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質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 的《典當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名下有權處分的動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動產質押。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所持有的:
(1) 質押物名稱
(2) 數量
(3) 型號
(4) 發動機號
(5) 車架號
質押物明細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1.2 經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質押車輛的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 )。甲方用于質押擔保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1.3 質押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可以延期三個月,延期期滿乙方有權通過一切手段處理質物,來保證借款本金及所有息費的全部清償。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2.1 被擔保的主債權
2.1.1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為:債權本金__________(¥ )整,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實際起始日期以乙方收到相關車管所質押備案證明資料后當金發放日及本金息費全部結清日期為準)。
2.1.2本合同所稱"到期"、"屆滿"包括債權人提前到期的情形。
2.1.3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合同為準。
2.2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綜合服務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序的優先受償權。
2.4主合同變更。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質權人給予標的公司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質權人與標的公司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移交與保管
3.1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必須將質押車輛留置在乙方制定的地點,并向乙方移交機動車登記證、車輛保險單及其他乙方要求提供的全部資料,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直至本合同擔保債權全額償清時為止。
3.2質物及相關資料的。在甲方清償典當借款本金及息費后,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辦理權利質/質押注銷手續,并歸還收執保管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質押登記及費用
4.1質押登記
4.1.1出質登記。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合同雙方認同,出質人全權委托質權人辦理質物的質押登記手續。質物在未辦理出質登記手續期間,質押事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4.1.2解除質押登記。主合同項下所有債權獲得全額清償,質權人可解除質押,配合出質人辦理解除質押的相關手續。
4.2質物的評估、保險、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登記、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及質物拍賣、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均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五條 質物保險
5.1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質物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5.2甲方應為質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于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5.3甲方辦理或變更質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質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六條 雙方陳述及保證
6.1甲方保證:
(1)本質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質押、轉質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6.2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轉讓或以質物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6.3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質物的,其所得價款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用來清償擔保債權。
6.4質押期間,質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產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財產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6.5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6.6質押期間,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6.7質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質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因上述原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6.8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質押車輛和票證資料。如果質押車輛出現損壞和丟失,甲方應首先從投保的保險公司取得理賠,不足部分按《典當管理辦法》規定由乙方負責;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8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6.9因質物質押時和質押期間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7.1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其他措施提前實現質權。
7.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7.3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7.4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物,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7.5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質物的返還
8.1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物。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方因隱瞞質押車輛存在共有、事故、交通違章肇事、爭議、被查封或已設定其他擔保等情況的:
(1)甲方應按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項違約金乙方直接于收取本息時一并收取;
(2)同時甲方應另行提供合法的質押物,該質押物應征得乙方同意;
(3)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損失。
9.1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或質押、轉質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及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并須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等值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提前收回貸款等其他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9.2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9.3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9.4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9.5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10.2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10.3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10.4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10.5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0.6本合同自簽訂起成立,自質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10.7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8甲方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10.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質押登記機關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完全一致,不存在歧義,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
合同簽署地:
典當合同范本13
典權人(質權人):
當戶(出質人):
為了保障典權人(質權人)實現典權(質權),保證擔保借款的安全履行,當戶(出質人)愿意將屬于自己全權所有的貨物就地過戶給典權人(質權人)進行質押典當擔保并取得當金。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典權人(質權人)、當戶(出質人)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當物
典權人(質權人)、當戶(出質人)雙方認定將當物以過戶質押方式進行質押典當。即當戶(出質人)將自己全權所有的貨物,現存放在倉庫(地址:)的(詳見典當物品清單)作為當物過戶到典權人(質權人)名下,當戶(出質人)以此當物提供給典權人(質權人)作為質押擔保并取得當金。當金到期,當戶(出質人)全部履行“當物擔保范圍”后,向典權人(質權人)贖回此當物。
第二條:當物擔保范圍
當物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當金、月綜合費、以及典權人(質權人)為實現典權(質權)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拍賣費用、銷售費(含稅費)、進出場費、吊裝費、運輸費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當金、借款期限、費率
1.當金(人民幣大寫):。
2.月綜合費率:。
3.當金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計費時間:具體計收綜合費時間以雙方在當票上確定的時間為準(典當行第一次開具的當票為典當行發放當金和第一次收取綜合費用的憑據;典權人(質權人)在合同期內收取其它時間的綜合費用以續當憑證為憑據)。終止收取綜合費時間以典權人(質權人)收妥當金時間為準。合同期內,當戶(出質人)提前還款,典權人(質權人)按當金實際占用天數,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綜合費用,超過一個月按實際占用天數計收綜合費用。
第四條:雙方約定條款:
1.合同期內,因鋼材市價發生波動造成當物市值降至人民幣元警戒線金額時,當戶(出質人)可選擇部分或全部歸還當金、或補充當物,以保證當物市值在警戒線以上。典權人(質權人)為此向當戶(出質人)發出書面緊急通知,要求當戶(出質人)于合理期限內作出選擇,如當戶(出質人)在此期限內既不歸還當金,又不補充當物時,視同當戶(出質人)違約,當物變為絕當,此時典權人(質權人)有權提取當物平倉變賣,以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當戶(出質人)確認無異議。
2.當戶(出質人)需要銷售或調換當物,需征得典權人(質權人)書面同意。即:當戶(出質人)銷售鋼材時,必須提前將當金本息匯入典權人(質權人)的帳戶,歸還當金和綜合費用后,憑典權人(質權人)開出的提貨單和“變更典當質押物品通知確認單”到倉庫提貨。當戶(出質人)調換鋼材時,必須將換入的鋼材先存入典權人(質權人)指定的倉庫,并填寫“變更質押物品申請表”和“變更典當質押物品通知確認單”,經典權人(質權人)現場工作人員驗收確認換入的鋼材后,在通知確認單上加蓋典權人(質權人)提貨專用章,憑此確認單及提貨單提取換出的鋼材。
3.合同期內,如出現當戶(出質人)的某種經濟糾紛而影響典權人(質權人)典權(質權)實現時,典權人(質權人)有權立即提取當物平倉變賣,提前清償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當戶(出質人)確認無異議。
4.合同期限屆滿前10日內,當戶(出質人)書面提出續當申請,并結清相關綜合費用,經典權人(質權人)同意后,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和“續當合同”,但本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各項條款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5.合同到期,當戶(出質人)必須按時歸還當金本金并結清相關綜合費用。合同期限屆滿后10日內,當戶(出質人)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視為絕當,典權人(質權人)有權將當物全部變賣,以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典權人(質權人)在清償完當金及相關費用后的余額應退還當戶(出質人)。
6.對當物平倉變賣后所變現的資金,仍不足以歸還當戶(出質人)所欠當金及相關費用時,當戶(出質人)必須在接到典權人(質權人)書面通知起10日內還清所欠全部當金及相關費用,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7.當戶(出質人)若違背上述約定,承諾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應補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典權人(質權人)違約處理
1.典權人(質權人)在當期內無權出租、變賣、質押、抵押、使用當物。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權人(質權人)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
2.典權人(質權人)不得無故提前追索當金,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綜合費用預先扣除。
如當戶(出質人)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取綜合費用,超過一個月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綜合費用,具體結算在本合同當金全部結清時按實清算。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典權人(質權人)發放當金之日起,至當戶(出質人)全部歸還完當金和相關費用時止。
本合同期內,當物存放保管過程中所產生的倉儲費用由典權人(質權人)承擔。
本合同期內典權人(質權人)為實現典權(質權)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拍賣費用、銷售費用、倉儲、吊裝、運輸等費用均由當戶(出質人)承擔。
當戶(出質人)在合同期內因銷售及其他原因而調換當物時以變更后的當物為典當質押物。
第七條: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與國家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悖時,在保證當物權利不被損失的前提下,雙方應及時修改或補充合同予以完善。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安部《典當管理辦法》。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有爭議時,在典權人(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并經公證處公證,典權人(質權人)貳份,當戶(出質人)、公證處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提示條款
當戶(出質人)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當戶(出質人)要求,典權人(質權人)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當戶(出質人)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典權人(質權人)(蓋章):當戶(出質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電話:
日期:日期:
典當合同范本14
合同編號:
典當(借款)合同
承典人:
住 所:
聯系電話:
出典人:
身份證號:
住所(址)
聯系電話: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請典當業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特制定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將以下第 種作為當物典當給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產權(產權證號為: ,使用性質為: ,面積為: ㎡)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證號為: ,土地面積為: ,土地使用年限為: ,土地性質為: )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國土證號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
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6、其他:
二、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為: 萬元。(當物估
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三、當金數額雙方協商確定為 萬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典當月綜合費率為當金數額
的 %,出典人于每月的 日支付給承典人。
典當當金利息按當金數額的 %的月利率計算,出典人應當按月/
季度/一次性支付給承典人;當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筆利息于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此后的當金利息應當在下一個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當綜合費用和當金利息的,按應繳納款額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違約金,如逾期繳款超過一個月則視為絕當,當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歸還典當當金需經承典人同意。如
雙方達成協議,出典人歸還當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八、典當期限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當。
續當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續當前,出典人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九、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出典人應在五日內贖當或續當,逾
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十、在符合以下第 種情況時,承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典人
交付當金:
1、出典人將本合同當物交付給承典人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
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了本合同當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辦
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出典人承擔,如需購買保險的,投保義務人為出典人,保費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當物典當期間有權收取當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
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十二、如發生絕當,出典人無條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處理絕當物
品,承典人處理絕當物品時無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絕當物估價金額在叁萬元以上的,雙方約定由承典人進行選擇,
委托四川眾誠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主張債權。絕當物處置后所得款項,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執行費、律師費等)后,所余部份退還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絕當物品估價金額不足叁萬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
處理,損益自負。
十三、典當成交后,因當物所有權權屬糾紛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
引起的糾紛造成承典人損失的,由出典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典當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內所有應繳款義務后,
承典人退還出典人當物或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五、本協議主體部分所預留地址為雙方唯一聯系地址,往來信函均
以該地址為準。如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視為未變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產權處、經管處、公證處
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況(附件一);
2、當物的權屬證明及抵押登記證明(附件二);
承典人: 出典人: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范本15
典當權人(質押權人)(簡稱甲方):____
典當人(質押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資金周轉困難,自愿將其具有所有權并有權處置的財產做質押,向甲方申請辦理典當質押借款。為了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用作典當的.質押財產為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置的股票、基金、債券、資金等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上的全部資產(詳見________號股票質押協作函)。
第二條借款金額:甲乙雙方對全部質押物進行評估,估現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評估價值的________%折價,乙方實際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綜合費用為月________‰;利率為月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支付乙方典當借款時預扣綜合費用,在典當期內,乙方可以提前贖當,提前贖當不返還預扣的綜合費用,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
第五條 甲方承諾合同生效后一日內將借款給付乙方。
第六條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必須在合同到期五日內向甲方申請辦理續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當手續。辦理續當手續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否則,到期不予續當。續當費率在首次典當費率的基礎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條典當期滿后,乙方沒有在五日內贖當或辦理續當手續,即為絕當。絕當后甲方有權處置乙方質押的股票及股票帳戶和資金帳戶的所有資產,(包括凍結股票交易,賣出所有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提取現金,收回貸款,追償欠款)。用于償還典當借款本息、各種費用及罰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償還甲方后剩余部分資產甲方應當退還乙方。
第八條 絕當后,乙方與甲方協商贖當或續當時,逾期費用按日________‰計算,利率按原規定執行。
第九條 在典當期間如果乙方帳戶總市值降至(人民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時,乙方必須自動地在二日內將市值補至(人民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內未補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權隨時處置乙方質押資產(包括凍結股票交易,賣出所有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提取現金,收回貸款,追償欠款)。用于償還典當借款本息、各種費用及罰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償還甲方后剩余部分資產甲方應當退還乙方。
第十條當票、股票質押協作函、授權委托書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材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均不得違背。甲乙任何一方認為此合同需要公證的,由公證機關公證,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雙方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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