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集錦[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怎樣規則的有關規則,兩邊在相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沛點著就轎車租借事宜到達如下協議,供兩邊一起遵循:
一、車輛及駕馭員
甲方租借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馭人。
二、租借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_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持續有用。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駕馭員酬勞),憑正規收據按季度付出,先租借后付出。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借,租期、租金兩邊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力和職責
1、甲方承當車輛租借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泊車費。穩妥和修理等費用由乙方承當。
2、甲方不承當租借車輛在租借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端或其他事端形成的悉數職責,包含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當租借車輛在租借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4、甲方按照怎樣、法規的規則應享有的權力。
四、乙方的權力和職責
1、租借期間車輛的運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借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怎樣法規,并承當因為違章、闖禍、違法等行為所發生的悉數職責及經濟丟掉。
3、車輛在租借期內正常運用時應處于杰出的狀況,堅持車容整齊。需保養修理或暫時他用時,應告訴甲方并征得贊同后方可。
4、乙方在租借期內遵守甲方處理,車輛每天運用時刻由甲方確認。
5、車輛在租借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馭,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借期內需有乘座人員穩妥,如沒有穩妥,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當悉數補償職責。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遵守甲方處理,甲方有權免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兩邊經點著處理未能到達共同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述。
3、本協議從甲乙兩邊簽字之日起收效。
4、本協議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購貨方)
乙方:(配送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定點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同標的:
1、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
2、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上述產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安裝調試等服務。
3、合同價款:單價及總價
(附)報價清單
二、供貨價格承諾:
1、乙方供貨時,電腦辦公用品、耗材價格嚴格執行采購合同報價,應不高于市場價格。甲方有權對價格提出質疑,乙方有義務對此作出合理的解釋,如乙方報價高于收貨日前1個月內同類商品在市面上最低的平均價格,甲方則有權視具體情況而單方終止本合同,另尋合作伙伴。
2、乙方在收到甲方電腦辦公用品、耗材需求后,應保證及時把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打印機、復印機耗材要免費安裝調試。
3、甲方收到貨物后,應仔細核對貨物數量,規格。確認無誤。打印機、復印機耗材要安裝調試后,在銷售單上簽字。憑銷售單按季度結算費用。
4、甲方收到貨物后,使用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應馬上通知乙方,乙方確認問題后,對所提供的商品實行“三包”包修,包換,包退。
5、如因戰爭,臺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該方履行期限可以相對延遲,對由于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價格調整:
1.每一個季度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如價格調整浮動至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的將計為下一個季度(個別產品除外)。
四、執行更新價格: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后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2、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五、支付方式:
每季度結束后,乙方提供正規發票及詳細銷售單,經甲方確認核實后,確認發生費用與發票相符,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一季度貨款一次性付清。
六、合同的補充,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的任何爭議,合同雙方應友好協商
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爭議,則任一合同方有權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
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4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補償標準是什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一定有經濟補償金?
1、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且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3、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三、哪些情況下,勞動者沒有經濟補償金?
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但勞動者不愿意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于勞動者的過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所述,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合同 篇5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我個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經于20xx年12月份到期,在此,我懷著復雜的心情做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不準備再續簽下一份合同。希望公司能允許我在兩到三周內離職。
我于XX年年從學校畢業就來到了公司,在此期間學到了很多的東西,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在此,我對在公司得到的一切幫助和進步深表感激!
轉眼三年多過去了,我一直很喜歡公司的工作條件和工作氛圍,也很珍惜同事之間的友誼。但是現在,由于我個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懷著復雜的心情下定決心,準備離開公司?赡芤粋新的環境能夠讓我在工作上更進一步,也或者我目前的學識水平不足以達到更高的平臺,我需要再次到學校尋求深造。
總之,以目前我手上的工作和公司的狀況來看,現在離職,目前對我和公司來說,可能都是一個比較的好的機會。
希望公司領導能都仔細考慮我的申請并同意。
辭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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