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4篇[必備]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購銷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食用油產品購銷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均需提供法定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在產品的.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甲方保證乙方在購買時,產品無霉爛、變質,且在保質期內。
三、乙方購買菜籽油后,在儲存過程中因保管不善或超過保質期所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 交提貨地點:甲方庫房交貨(甲方代辦運輸運費乙方承擔)
六、 結算方式及時間:現款現貨,尾款于每月25日前結清。七、違約責任:需方不按時支付貨款或供方不按期提供貨物(因需方不按時支付資金除外),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未履約部分金額20%的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 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2
各有關單位:
為強化稅收征管,解決印花稅征管難題,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防止稅款流失,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150號)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印花稅核定征收是指納稅人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的,按照核定依據和核定比例確定計稅依據,并據以計算繳納印花稅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是本辦法所稱的印花稅核定征收的應稅憑證。
第四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地方稅務機關依法有權對其印花稅進行核定征收: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者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納稅憑證,或者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但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是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四)其他依法應當核定征收印花稅的'。
第五條 印花稅核定征收的稅目、核定依據、核定比例,依照本辦法附件一《深圳市印花稅核定征收比例表》執行。
第六條 核定征收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核定期應納印花稅稅額=核定期的核定依據×核定比例×適用稅率
第七條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管理中發現納稅人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責令納稅人按照本辦法繳納印花稅。
適用核定征收辦法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填報《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附件二),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向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附件三)。
稅務機關在檢(稽)查中發現納稅人在檢(稽)查年度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查補納稅人應繳納印花稅稅額。
第八條 納稅人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的次月開始實施印花稅核定征收,納稅期限為一個月,在每月終了后的十五日內,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當期印花稅。
第九條 納稅人已貼花的應稅憑證,可以在申報繳納當期同類應稅憑證印花稅稅款時予以扣減,納稅人應當同時在申報表的備注欄中注明已貼花應稅憑證的名稱、金額、已繳納印花稅額以及稅票號碼等信息,并完整保存已貼花憑證備查。
第十條 納稅人按照本辦法采取核定征收印花稅的,核定期限為一年,在核定期限內不得變更,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核定征收印花稅的納稅人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以于發生變化的當月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重新報送《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重新核定。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一:
深圳市印花稅核定征收比例表
附件二:
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需貨方):內蒙古長城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供貨方):
經甲方議標確定乙方為PVC排水管材及配件等貨物的供貨商,并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訂單計劃在約定時間內供貨,pvc管購銷合同范本大全。
二、供貨價格:按乙方提供的PVC排水管件及配件報價書,雙方協商確定。
三、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計劃和標準采取多退少補的方法供貨,但管材、配件不得損壞,否則不予退換。
四、乙方貨物到達甲方目的地后,由甲方組織人員卸貨,送貨員與收貨員共同清點貨物,以雙方共同核對后在貨物清單上的簽字為準。 五、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貨物清單上的.數量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七、 乙方所供貨物須達到國家標準或企業標準,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乙方對其所供貨物的質量負全部責任。乙方需提供總公司質量承諾書、質量檢測報告書,所供貨物并在甲方所在地質檢部門檢測,檢測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在收到甲方送達供貨計劃后一個星期內供貨,但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及意外天氣等情況除外。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購買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出賣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于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
二、關于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采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鑒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
三、關于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盡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將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范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筑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于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后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
六、關于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關于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
2、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后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4、甲方將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于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_____人民幣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____元,加工費為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后,按時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元。貨到驗收合格后,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后_____%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九、關于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后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十、關于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關于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后,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二、關于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則需雙方在涂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