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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時間:2023-10-23 07:54:04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錦集[7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合同錦集[7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承租人):

  乙方(現租人):

  經過甲、乙雙方商議,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則,現就有 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場地: 平方米。

  二、租賃期:

  三、租金支付方式:

  四、甲方是在原房主(房東租賃人)同意的情況下,自愿轉租給乙方的,所以若在乙方入駐房屋時,如果原房主(房東租憑賃人)加以干涉,不允許乙方入駐,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并要求甲方給予賠償損失,并視情節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1、甲方轉租給乙方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將轉租房、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而如果租賃期滿甲方也不能轉租給他人和收回,在條件合理、平等的.情況下乙方要續租享有優先權。甲方應該同意乙方的要求。并按實際情況乙方可以自由選擇直接找原房主(房東)或甲方續約。

  2、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3、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4、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過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5、未盡事宜,由雙方商議,可另做補充協議。

  承租人:

  住址:

  電話:

  現租人: 住址: 電話: 訂立合同時間: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地點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號的房子,房屋類型為______室_____廳。

  二、租賃時間

  甲方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租賃期限_____年。

  三、租賃金額及交納時間

  .甲方按年租金__________元對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須于合同簽訂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賃其他費用

  .合同簽訂后,甲方將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賃保證金__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2.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用電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收費標準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關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保證金:

  ⑴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的。

  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達 個月以上的。

  2.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其保證金。

  3.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對于乙方的.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同時乙方不得毀壞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而發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如遇甲方整體規劃,提出收回或變更要求,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5.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年租賃金額的_____%收取。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八、本合同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可延續簽定。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使用、*、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20xx年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商鋪的情況

  1、甲方依法承租的商鋪座落于東關街**號,現由甲方將承租的該商鋪轉租給乙方。該商鋪的建筑面積83.22平方米。

  2、該商鋪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按照《東關風情街區經營管理公約》履行,乙方的經營商品或服務范圍應符合揚州市名城建設有限公司的統一規劃,并具備經營所需的所有合法審批手續和證照。

  3、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設施中包括甲方所有的一臺美的空調及 ,對于所有的設備設施乙方僅享有使用權,并承擔管理修繕義務。

  二、合同期限及續簽

  1、商鋪轉租期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商鋪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叁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如乙方沒有提前提出續租請求,甲方可視為乙方同意合同到期終止。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承租該商鋪,在簽訂本合同之日,須向甲方交納商鋪使用保證金**元(大寫:壹萬元整)。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履行要求,甲方可酌情扣除保證金,乙方在租賃期內如無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甲方在合同期滿之后應無息退還使用保證金。

  2、甲、乙雙方約定,該商鋪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貳柒萬捌仟元整)。本合同期滿需續簽時租金按照實際情況調整。

  3、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元。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租金總計的5 %每日支付滯納金。

  四、其它費用

  1、在商鋪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設備、保管、保險、工商、稅收、物業以及其它乙方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負責支付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要求,必須按照該商鋪所處市場及商場管理部門規定履行。

  五、房屋用途及設備設施保持

  1、乙方租賃該房屋用途僅限于商業經營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如乙方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房屋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任何損害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所有損失。

  2、乙方需裝修商鋪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在實施15日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征得商鋪產權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對商鋪的裝修必須符合東關風情街的管理要求,同時執行相關消防安全規定。

  3、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商鋪及其附屬設施,不得改變房屋的`原物業結構。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備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并保證恢復到接受時的狀態。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轉租期間,商鋪產權所有人或者原出租人需要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乙方應配合進行。

  六、合同的轉租及返還

  1、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如私自轉租,視為違約,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并不返還乙方繳納的所有費用。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5日內應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5 %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并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解除及中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權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及要求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租金超過_____日的,或欠繳其他管理部門各項費用達______元的;

  (2)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房屋及附屬物品損耗,或擅自對房屋進行改造的。

  (4)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任何違反法律活動,或損害公共、他人利益的。

  (5)乙方存在其他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房屋用途的行為。

  2、租賃期內,任一方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并額外向對方支付三個月租金,可提前解除合同。但出現不可歸責于雙方的意外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則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3、在轉租期間,因為乙方原因租賃合同被解除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保證金,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出保證金部分,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后15日內補齊所欠款項,每超過一日,按照應補交金額的5 %支付滯納金。

  4、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乙方須立即向甲方返還房屋及設備設施并恢復原狀,無法恢復原狀的須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解除之后,乙方仍應支付已租賃期間的租金、繳納因租賃產生的一切費用。

  八、其他

  1、合同簽訂后就視為雙方完全理解并全部接受了合同內容。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業主 (甲方): 聯系電話:

  施工方(乙方):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國家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及價格

  工程地址: 建筑面積: 使用面積:

  本工程為清包裝修工程,即乙方單包工,裝修材料由甲方提供。

  清包人工費總計 元,大寫:

  其中水電工 元,木工 元,泥工 元,油漆工 元。

  二、付款方式

  1.完工并驗收完畢,甲方一次性支付工費,計 元。

  2.工費中扣除保修金計 元,從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三、工期

  1.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為 天。

  2.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 元/天。

  3.施工前,乙方應組織相關施工人員詳細了解本工程圖紙及方案,并制定科學、高效的施工組織計劃及質量事故緊急預案。

  4.乙方出具水電施工圖,木工施工圖,并由甲方簽字認可后方可施工。

  四、材料及垃圾清運

  1.乙方應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提前2天及時采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購材料,若已購買,甲方無條件拒絕使用并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乙方知道甲方所購建材有質量問題而不告之甲方,由此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5.未經甲方許可,嚴禁乙方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的兩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6.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每日垃圾應袋裝并當日及時清理,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工程完工后,乙方負責建筑垃圾清運。

  五、 施工現場管理

  1.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2.工地施工人員嚴禁在工地發生過夜、做飯等與裝修無關的行為。乙方應具備在本市暫住、工作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并支付相關費用。

  3.乙方指定由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為替補負責人。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現場必須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4.在施工期內,乙方隨時應甲方要求陪同挑選材料。

  5.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6.現場禁止使用明火;現場禁止吸煙;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六、 維修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后24小時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水、電問題)乙方必須在8小時內趕到并維修。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 工費用按實從保修金中扣除。

  七、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有:雙方簽字認可生效的施工項目及報價清單;乙方開出的材料采購清單;乙方開出甲方簽字生效的水路、電路施工圖、家俱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生效的工程項目工藝驗收清單;乙方負責人及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八、 合同爭議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出現爭議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九、 其它說明和要求

  1. 乙方必須嚴格保證施工質量及工藝,嚴格按照工程項目工藝驗收清單施工,如驗收時如發現質量問題,施工承包人應立即予以改正,在未達到業主的整改要求前業主有權拒付人工費。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 業主委托施工承包人購買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購買和運抵施工現場前其制造廠商、品牌、規格、單價等須征得業主認可,應有有效發票,否則業主有權拒絕驗收并提出退貨、返工及賠償損失。

  3. 保證體現原先商定好的裝修設計思想,除甲方同意外,不得擅自改動裝修方案。

  4. 業主購買的由生產商、供應商、銷售商負責上門安裝的設備和材料在上門安裝時,施工承包人應積極作好相關的輔助配合工作(包括所購的材料、設備等協助搬運至現場)。

  5. 合同約定的裝修要求外,

  6. 水、電施工完畢,乙方必須提供水、電竣工圖給甲方存檔。

  7. 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愛護室內原有設施;若墻身不再刷油漆或貼墻紙,不得將木板靠置在墻上;重物或有釘子的木板不準在地板上拖動;不準踏在家具面、門、抽屜和面盆上工作。不要讓水泥、沙石、硬紙等建筑材料或垃圾充塞水廁或下水道。業主所有的物品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處理。業主對違反要求的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更換,乙方現場負責人無條件立即執行。

  8. 承包人應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防火防盜安全教育,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違法亂紀,一旦發生問題,后果自負。

  9. 家庭裝飾應符合《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及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規定。

  10. 由乙方全面負責防水工程質量,若因漏水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11. 若由于乙方電路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電器、家具等損壞的,由乙方賠償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12. 甲方對該合同保留最終解釋權。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章: 簽 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_園幢室的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個月,甲方從20xx年___月__日起將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__月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群租、賭博等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年租金:元,計人民幣(大寫)整,交納方式為半/一年付。由乙方在20xx年__月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按半年支付,應在付款期末前15天支付。

  轉賬信息(戶名:/開戶行:銀行/卡號:)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網絡、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第七條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須賠償給對方違約金__元,大寫__。

  第九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1.1 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補充協議;

  1.2 本合同;

  1.3 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招標文件、招標答疑及承諾;

  1.5 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1.6 設計、施工圖紙;

  1.7 工程量清單;

  1.8 工程報價單、預算書及雙方有關工程的變更等書面文件

  第二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本合同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第三條 工程概況

  3.1工程名稱:

  3.2工程地點:

  3.3工程內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圖紙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名稱、日期和套數: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后 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疑問, 日內沒有提出書面疑問,則視為沒有疑問并完全、準確的理解圖紙要求。

  3.5.2 乙方額外要求提供的圖紙和資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

  3.5.3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至圖紙失密時止,應對圖紙履行保密義務,保密措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泄密的,應承擔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

  第四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師/工程師代表)

  4.1 甲方委派項目負責人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工程師/工程師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簽字后,以書面形式發出并監督執行,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或其授權人可發出口頭指令,乙方對指令應予以執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須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4.4 甲方的監督不減輕或免除乙方的責任。

  第五條 工程監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稱監理單位) 對本工程實施全過程社會監理,負責本工程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監理工作。

  5.2 監理單位委派 為監理工程師,乙方必須服從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檢查、監督,配合監理工程師進行見證。

  5.3 甲方委派的監理單位和具體監理人員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第六條 乙方項目經理或駐工地總負責人

  6.1 乙方任命 為項目經理或駐工地總負責人,并與投標文件中所確定的人員相一致,如發生變動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代表或/及監理工程師,經甲方確認后方可變動。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現場施工人員

  (包括技術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變動,如需變動,需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方可變動。否則,項目經理或駐工地總負責人擅自變更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其它人員擅自變更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甲方或監理工程師給予乙方項目經理或總負責人的任何書面指示將視為已經有效地給予乙方。

  6.2 乙方項目經理或駐工地總負責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或駐工地總負責人簽字后遞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6.3 乙方項目經理、駐工地總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若離開,須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離開。

  6.4 乙方項目經理、駐工地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如出現影響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配合等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到位。

  6.5 乙方項目經理或駐工地總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認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逾期視為認可。在緊急情況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乙方應無條件予以執行,乙方拒不按時執行指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關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

  第七條 雙方一般權利義務

  7.1 甲方在開工前提供水、電接口至施工現場,由乙方安裝計量表具并負責施工期間的水、電費用。乙方進場后,雙方應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 。

  7.2 開工前甲方將水準點、坐標控制點提交給乙方,并于現場交驗。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交驗完畢,即由乙方負責保護,此后由于破壞或失準帶來的重新測量、放點費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

  7.3 乙方應每周提供本周施工進度統計報表及下周施工進度計劃。冬季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應在開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經甲方確認并以書面通知后方可執行 。

  7.4 根據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維護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工作,阻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未認真履行上述義務而造成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所發

  生的費用。

  7.5 乙方根據招標文件規定,自進場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負責甲方及監理人員辦公區的全部水、電、 排污及環境衛生等管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

  7.6 乙方需按政府規定辦理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關費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竣工驗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負責。

  7.8 乙方對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提出方案并報甲方、工程師及有關部門批準,根據有關指示,負責修理被破壞的公共設施,恢復原狀,并承擔費用 。

  7.9 乙方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衛等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直到工程完工。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

  7.10 乙方必須按本施工合同進行組織施工,完成并修補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授權的范圍內,涉及工程或與工程有關的事情,乙方都應依照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的指示,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7.11 乙方應建立健全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按照操作工藝流程、技術要求施工,設置各級技術管理和質量檢查人員,并嚴格按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檢查,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須返工修補,直至符合要求為止,延誤的工期乙方承擔責任。做好自檢和工序交接檢查,符合質量要求后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發現乙方所報項目不符合合同質量要求,乙方須返工、修補,直至達到要求為止,所延誤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12 在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提供有關人員上崗證、設備合格證、年審證等證件。

  7.13 乙方有義務對設計單位提供的圖紙進行優化,但優化的最終方案以甲方或設計院認可為準。

  7.14 施工中如現場情況與圖紙有出入時,乙方有責任將現場尺寸通過施工草圖遞交給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7.15 乙方確認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

  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范圍和周圍居民等。甲方將施工場地移交給乙方后,乙方應對施工場地上發生的一切事情負責(包括施工安全、環境污染、擾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響施工導致工期拖延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私自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所有的設計變更需設計院、監理、施工單位和甲方四方簽字后方可執行,否則責任自負。

  7.17 對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員的損害或賠償,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承擔甲方因涉及此類損害與賠償或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18 乙方應及時交納水、電和其他相關費用,因不及時交納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7.19 乙方必須按甲方審定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須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現場施工有關技術交底資料及施工圖紙。

  7.21 乙方必須使用甲方要求或書面認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來源以及合格的證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確提出的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購買的材料。甲方認可是指:輔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沒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決定購買的情況,但必須經過甲方認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權根據設計單位的意見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調整或變更本合同產品的數量或型號,綜合單價不高于本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

  7.23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生產場所的制作進行監造;有權對乙方現場安裝施工的質量、流程、工藝、安全、衛生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各類制作、安裝施工質量進行檢查、檢驗,對于超出國家現行規范的檢查或檢驗,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對超出國家現行規范的檢查或檢驗,若存在額外費用,檢驗合格的,由甲方承擔,不合格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7.25 甲方對于乙方在制作、安裝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規范、質量瑕疵問題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6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8.1 本合同價款為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合同總價款(合同暫定總價)為 元整(大寫: 元整),綜合單價包含了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風險費、稅金等,綜合單價不因施工過程中人工、材料價格或其他不可預見的變動做任何調整,綜合單價不因工程量的變化而調整。

  在圖紙中已經設計的項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單中沒有列出該部分的分部分項項目的,在招標階段投標人沒有提出的,該部分漏項的分部分項的造價視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項的報價中。

  8.2 設計變更、經濟簽證:有合同單價的執行合同單價;沒有合同單價,但施工工藝、施工方法與合同單價相近、只涉及主材變化的,通過與合同單價的主材價格進行補差,補差部分只計稅金,不再計取其它費用。沒有合同單價可以參照的項目,按照投標水平重新編制單價。

  8.3 乙方同意現場簽證按甲方的簽證制度執行,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8.4 上述情況發生后,由乙方編制調整預(結)算書送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審核,甲方有權委托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計,確定合同價款的增減。

  8.4 除8.1款規定情況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導致的漏項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工程量確認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提交上月工程量統計報告,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接到報告后 5 個工作日內按設計圖紙核定已完工程量(計量),并按甲方規定書面確認后,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 。

  9.2 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第十條 工程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暫定價的30%支付預付款,支付預算款

  前,乙方需提供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和15%的履約保函。保函格式見附件。

  10.2 承包方負責施工的工程項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進度款的80%,支付工程進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價單位、發包方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形象工程進度證明材料、相關進度驗收單及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作為施工進度付款依據,承包方積極配合發包方及造價單位進行進度款審核工作,在承包方進度款資料報送發包方及造價單位審核完畢后,次月10日前完成進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須提供同等金額的發票。

  10.3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結算報告,工程結算報告經發包人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初次審核后,發包方、承包方、造價咨詢單位三方確認后,付至工程結算造價的 85%;二審完成后,發包方、承包方、造價咨詢單位三方確認后,付至工程結算造價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類100%發票。

  10.4 留工程結算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24個月,提供無質量問題和無索賠的相關文件后,無息返還 。

  10.5 從開工后第二個月起,三個月內平均扣回預付款。

  10.6 在施工過程中,發包方認為承包方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等方面存在問題,有權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請資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預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內的全部款項支付)必須滿足發包方資金專用申請表(附后)的要求,否則發包方有權拒絕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擔責任。

  10.8 經濟簽證:嚴格按照《特變電工技術改造項目工程變更、簽證管理辦法》執行

  10.9 工程決算費用:承包方報審工程決算價不得大于中介機構審定工程造價的5%,報審項目凈核減額(凈核減額=施工方報審額-咨詢方審定額)占報審額5%以內的審計費由發包人承擔,凈核減額占報審額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減金額的5%計取審計費,由承包方承擔(由發包方直接從該承包及施工單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

  11.1 乙方必須保證材料有質量可靠的供應來源,在招標時指定的材料,乙方必須按招(投)標文件規定的品牌采購;在招標時沒有明確指定的材料,乙方應提供材質單。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規定的材料而引起驗收不通過或其他后

  果,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11.2 乙方所選用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和有關規定,飾面材料、設備進場時必須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符合規定的產品合格證或產品檢測報告,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方可使用。設備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的原件,材料原則上應提供產品合格證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對進場報驗材料有異議,可按規定程序進行抽檢,若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若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裝材料均應附有產品合格證書,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乙方共同檢查驗收,簽署驗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進場的材料和設備,經雙方驗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體工程驗收合格交付給甲方為止。以上進場材料和設備未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署出場許可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對材料的檢驗認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質量缺陷時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權對使用材料進行更改,變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報價,經監理公司審核后報甲方確認,經確認后的單價作為以后結算單價。

  11.7 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變更。如需變更,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 工程變更

  12.1 工程變更包括重大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由乙方施工質量、技術問題導致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此條以甲方同意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變更,則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順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設計變更、設計不清晰需要確認導致的停工、窩工、倒運、設備調遷、材料構件積壓,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賠償,工期可順延。

  12.3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

  12.4 乙方不得隨意提出對原設計進行修改或變更,若因特殊情況必須對原設計進行變更修改,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12.5 工程變更價款采用補充合同方式結算,未納入補充合同的工程變更資料不能作為乙方工程變更價款結算的依據。

  12.6 甲方收到乙方報送的工程變更資料后,先履行內部審核程序。核準后

  進行匯總,并分批次與乙方簽訂補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單中漏項但施工圖紙中存在的項目,乙方應無條件承認該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價款上的任何調整。

  第十三條 質量與驗收

  13.1 工程質量

  13.1.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合格工程,并應符合本合同或技術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本合同約定(優先適用)、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應無償返工,直致達到規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3.1.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13.2 檢查和返工

  13.2.1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3.2.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監理工程師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應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2.3 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檢查檢驗不合格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工期不順延。

  13.3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3.3.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甲方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工程師和甲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重做后重新驗收。

  13.3.2 甲方對乙方隱蔽工程有質量疑問時,可委托專業檢測機構檢測,如檢測結果符合質量驗收要求,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檢測結果不能滿足驗收要求,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因此對乙方進行索賠的權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驗收,自行驗收甲方不予認可,也不予結算,乙方應重新組織驗收。乙方拒不重新組織驗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4 重新檢驗

  無論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是否進行驗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乙方應予配合,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負責重做或修復,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四條 竣工資料

  14.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并在竣工驗收合格后 天內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資料 套:

  (1)設計變更文件及圖紙;

  (2)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記錄,施工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

  (3)工程竣工圖;

  (4)其他需存檔的施工技術資料。

  第十五條 竣工驗收

  15.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 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費用。

  15.3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15.4 工程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書,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場,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續工程完工后方能驗收的,保修期自后續工程驗收合格時起算。

  第十六條 竣工結算

  乙方在向甲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時,應按照第十四、十五條的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和竣工結算報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審定后的結算書作為結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據。

  第十七條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計為_ __個月。

  17.2 保修責任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害、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均屬乙方保修責任范圍。

  17.3 保修內容包括:合同價款(含補充合同價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17.4 保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現場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它單位修理,所發生費用從甲方應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17.6 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17.7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甲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17.8 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7.8.1 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17.8.2 質量保修期;

  17.8.3質量保修責任;

  17.8.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質量保修書乙方應承擔的保修責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標準。

  17.10 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保修期自質量問題處理完畢后重新計算。

  第十八條 安全施工

  18.1 乙方應按安全施工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18.2 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員自身責任

  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門,并采取一切措施減少損失或損害。

  18.3 對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員的損害或賠償,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保證甲方不負擔涉及此類損害與賠償或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包括政府部門對甲方可能的處罰),工期不順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 工程轉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轉包工程。

  19.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轉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沒收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30%的違約金,在結算價款中扣除,結算價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9.4 若經確認有未經甲方認可的第三方施工單位或個人進場施工,視

  為乙方已將工程轉包或分包。

  第二十條 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20.1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執行。主要形象進度比批準的計劃拖后 天時,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內須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撥付工程款。

  20.2 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設計,乙方應在收到每個階段工程施工圖紙后 天內對該設計進行修改、完善,形成詳細施工組織設計后報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

  第二十一條 開工、施工現場及竣工管理

  21.1 甲方發出開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開工,否則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日,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

  進場后,視為接受并認可開工條件,不得再以未具備開工條件等理由推遲開工或拖延施工,否則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誤的,按本合同23.1款執行,可累計處罰,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實行周報制度,周報在每周例會前一天報送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周報包括本周計劃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況說明(包括擬采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等)。

  21.3 乙方項目經理(副經理)、駐工地總負責人(若有)、項目技術負責人、水電安裝負責人必須參加每周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4小時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在獲得甲方批準后方可缺席,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人·次,以監理工程師組織例會簽到考核為確認依據。項目經理、駐工地總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如離開工地超過一天(含一天),應向甲方代表請假并經批準,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項目部以下管理人員在所轄工程或分項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變更人員安排、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必須提前三天書面上報甲方并經同意方可執行,否則,乙方每違約一項(或一人),需支付違約金1萬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變更過來);乙方應提供其駐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員表。

  21.5 乙方以下人員,經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提出,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范圍, 否則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元;同時,乙方應在3天內完成用合格人員(甲方批準)代替上述調離的人員,否則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a.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的,包括: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不熟悉本專業工作的施工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的施工人員、不積極執行甲方指令的人員;b.不能積極配合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員;c.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的人員;d.與本合同規定名冊不符的人員;e.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f.高空拋倒建筑垃圾的人員;g.隨地大小便的人員等。

  21.6 對于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換不能勝任職務或玩忽職守人員的指令,乙方應立即執行,并應提供其它稱職人員接替其工作,未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同意,被撤換的人員不應再承擔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21.7 乙方必須配備專職的預、結算人員以滿足甲方的要求。每周 五 日向

  甲方書面報送《下周施工計劃》和《本周完成工程月報》,《下周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來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支付本期工程進度款或支付時間順延。

  21.8 乙方須參加各類施工協調、配合會,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問題,有義務進行配合工作,協商解決,服從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現場總協調作出的決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配合等問題而導致項目經理或駐工地總負責人被甲方要求撤換,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1萬元人民幣/每人次;項目部其他人員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換或調職調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2000元/每人次違約金。

  21.10 乙方必須考慮污水處理辦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費用自理。

  21.11 從開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將工程移交給甲方止,乙方對所有有關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設備裝置的照管負全責,并承擔毀損、火(水)災、丟失的風險。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失竊,乙方自費予以修復并承擔損失。但對那些已辦理中間接收手續并交付甲方的`工程,從辦理接收手續之日起,此照管責任轉給甲方。

  21.12 乙方應對所有工地作業和施工方法的適當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負責。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和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工作,創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標準化管理。

  21.13 乙方負責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的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

  險,并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用。

  21.14 乙方為解決施工中的問題所有發向甲方及監理單位的函件均應以

  符合甲方及監理單位要求的書面形式,并且必須提前三天發文給甲方。乙方發文應有標準固定格式和規范的文件編號,由項目經理簽發,甲方代表簽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場地應經監理單位報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驗收后 天內,乙方應將場地清理干凈退還甲方。乙方負責標段內廁所垃圾清除外運及相關的一切費用,并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若乙方不履行此義務,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費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場價按實際發生數計算)。

  21.16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內,因乙方原因出現工程

  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或者其他原因,被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處罰,出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甲方有權從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對甲方或監理任何指令必須按時完成,否則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累計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并且甲方有權選擇其他單位完成該項指令。甲方有權按實際發生金額的 倍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須保證按時發放其所雇傭民工的工資,為保證其履行諾言,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諾證明,保證乙方所雇傭民工若因工資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組織或聚集民工到甲方辦公機構鬧事或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人身攻擊。否則,發生一次上述情形,罰款 元,由甲方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施工人員向甲方索要工資,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給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并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決算資料(包括工程量和總金額)與甲方聘請的造價或審計機構做出的最終決算報告差額不能超過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審計等一切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資料保存及信息溝通,保證信息溝通、反饋及時。因資料丟失、信息溝通不暢造成工程延誤,乙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規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過程中的相關資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提交監理工程師和甲方,若延遲,則每一天承擔違約金1萬元。

  第二十二條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價款包含冬季施工費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在正式開工或工程進行一部分(總工程量的 %)時已過冬季,則無需支付冬季施工費,甲方有權在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相應冬季施工費 。

  22.2 本合同工程價款包含冬季施工費的,在施工期間超過2天氣溫達到無需支付冬季施工費溫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時,將相應扣除冬季施工費。

  22.3 冬季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應在開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經甲方確認并以書面通知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三條 違約責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從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暫定價 % 的違約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23.2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確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對其進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執行,可雙重處罰。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和規范要求的,乙方必須無償、無條件返工,直至達到合同和規范要求,返工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工期延誤,按23.1款的規定支付違約金。乙方交付的工程無法通過返修修復的或主體工程存在瑕疵導致修復不能的或經二次返修仍不能達到使用狀態的或已完工程明顯不符合合同質量標準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設備或擅自更換已經檢驗合格的原材料、設備的,乙方負責更換合格產品、返工重建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造成工期延誤的,按本條23.1款的規定支付違約金。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質量事故、事故隱患、瑕疵,或違反安全施工規定,導致甲方損失或損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失或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3.6 因乙方不能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定進行施工或因乙

  方施工人員不服從監理單位監督和指令或未能積極與監理單位協調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繼續施工的,返工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支付合同暫定價10%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誤,按本條23.1款的規定由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繼續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要求撤換不能勝任職務或玩忽職守人員的指令,乙方拒絕執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3.8 依據本合同條款約定或法律規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乙方時合同解除。

  23.9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逾期不撤出,損失自

  負。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損失或賠償,由乙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結算已完工程并確認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費及人工費。合同解除后 5 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共同指定審計或鑒定機構對已完工程進行審計鑒定,若3日內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審計或鑒定機構進行確認,乙方對前述鑒定結論予以認可。無論是雙方共同委托還是甲方自行委托,審計或鑒定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合同解除后,乙方還應按照合同總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合同被確認為無效的,處理方式及違約責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解除合同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與本工程有關的屬于乙方在現場的一切設施、材料、設備、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執行監理單位的指令或對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嚴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處罰外,甲方還有權停發本期工程進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指令,達到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滿意為止。

  23.12 乙方未盡工程照管責任使材料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乙方應及時修

  補或賠償,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否則甲方有權從未付工程款中將此部分款項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場地清潔不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不能達到文明工地的標準,或施工結束后未按規定要求將施工場地清理干凈退還甲方,未將余泥垃圾運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場,甲方則按所占場地面積每天 元/m2計罰乙方。

  23.14 保修期內,乙方不履行保修義務,甲方可委托他人進行維修,也可自行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從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應全額賠償。

  23.15 保修期內,由于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害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3.16 乙方應及時交納水、電和其他相關費用,因不及時交納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墊付的,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并按墊付的金額和時間按日計收萬分之五的利息。

  23.17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進行付款,如超過付款期限,乙方有權要求甲

  方按照應付部分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23.18 本合同項下甲方要求乙方賠償的損失計算方法:直接損失加間接損失。

  23.19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款約定,未及時提供竣工資料,每遲延一天,支

  付違約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資料,甲方有權拒收。導致遲延交付,按照前述約定執行,甲方并有權拒絕支付結算款,責任、損失自負。違約金在結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在短期內對本合同的履行無重大影響,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無法消除,嚴重影響合同的履行,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保險

  25.1 甲方為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并承擔費用 25.2 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現場內自有人員、第三人生命財產、運至施工現場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及施工機械辦理保險,并承擔費用。

  第二十六條 送達

  甲方給乙方的函電,按下述地址、傳真號碼發送,如有變更,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否則若按本地址和號碼發送的,視為正確送達。

  地址: 傳真號碼: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二十八條 其它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對甲方已經或可能享有的債權轉讓給第三方,否則對甲方不發生效力。

  第二十九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 __

  地址:

  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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