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實用的購銷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購銷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購銷合同 篇1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種子名稱 品種名稱 單位 數 量 質量指標 單 價 種子價款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于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通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的規定制作的種子標簽。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保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咨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 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于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70%;另10%的種子價款于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20日內付清。
三、收貨后應及時復檢。凈度、水分兩項指標應在收貨后的5日內復檢完畢;發芽率應在收貨(種子經過休眠期)后的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應在收貨后該作物該品種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復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逾期視為種子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指標和法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時間:是 年 月 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 ;運費由 負擔。
第五條 申請種子委托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 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交付種子或少交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存在種子質量、品種權、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復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 出賣人(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賣方):xx種豬養殖場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仔豬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仔豬____頭,規格為____,品種為____。
二、仔豬售價為人民幣____元/千克。
三、付款辦法:
預購仔豬暫定數量乙方先付購豬款45%,計人民幣____元。待仔豬購買結束后乙方付剩余55%,此時乙方可以運貨。
四、交貨時間: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將驗收合格的仔豬交付乙方。(時間可商定)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如果在收購中途,乙方停止收購,則按此時已收購數量付款。
3.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仔豬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仔豬款千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仔豬,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六、乙方需要貨車托運,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對所購仔豬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苗豬管理規定及管理辦法。
八、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公主嶺富強種豬養殖場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出賣人:xx黑豬養殖場(下稱“甲方”)
買受人:xx畜牧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本合同約定的嘉興黑豬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質量標準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約定的嘉興黑豬父母代種豬應當優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第二條 種豬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的種豬數量1500頭,具體交付數量和交付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向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種豬,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根據種豬市場公允價格進行結算,具體價格及付款方式由雙方代表(甲方代表為潘清煜、乙方代表為徐美根)以簽署《結算單》形式進行結算。
第四條 售后承諾
由于運輸等原因致使種豬交付后七日內死亡或傷殘的,甲方承諾包換,病死豬由乙方依照當地規定處理,但所獲補助歸甲方所有。
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飼養的,按母豬市場公允價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飼養的,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重新結算。對不能配種的公豬,經技術人員鑒定屬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調換相同規格和數量的合格種公豬。
第五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湖北久順畜禽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銷貨單位:湖北大華飼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購銷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購飼料生產的各項原料,乙方必須保證按甲方要求飼料原料品種、數量交售。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3)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湖北大華飼料有限公司。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1)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湖北久順畜禽實業有限公司 。
4.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重量以甲方過磅得出的重量為準。
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經雙方商定,價格為引岸價。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甲方需在收到貨物驗收合格后的15天內付清款項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收貨后的七天內;
2.驗收手段:化驗室出具化驗報告;
3.驗收標準: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為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由甲方化驗室進行實驗;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7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并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5%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購銷合同 篇3
購貨方:合同編號:
供貨方: 簽訂地點:
一、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的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中纖板 達成如下協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按國家GB18580—20xx、GB/T9846—20xx標準執行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于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06月30日內分批發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供方負責代辦送到需方地址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以轉賬現金結算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事項:雙方承諾,本合同供、需方簽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乙方購買的xZH-UF超濾凈水機機及安裝`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下條款。
一.甲方購買乙方系統產品的名稱號`數量`單價`金額如下:
產品名稱致能超濾凈水機一臺(產地:廣州)
主機型號:ZH-UF2/3
數量:1臺;普通冰熱飲水機1臺(565W);自動供水裝備置1套;不銹鋼長脛龍頭1個(出常溫水)。
單價:1160元/臺 合計:1160元
二.系統產品的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送貨方式:
1.本合同所簽訂的產品由乙方于20xx年12月 日前安裝完畢交給甲方使用。
2.交貨及安裝地點在甲方指定所在地即辦公樓辦公室。
3.乙方派專業術人員將甲方購買的產品送到甲方所在地并安裝調試完畢。
三.安裝系統:
1.甲方負責提供安裝地點。
2.乙方負責安裝`調試該產品。
3.甲方安排一名電工負責安裝供電線路及協助乙方進行布線。
四.貨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貨款在乙方安裝調試`經甲方驗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支付貨款,乙方付清貨款后甲方給予乙方開具普通發票。
五.售后服務:
1.產品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產品免費提供1年保修。
2.乙方對售給甲方的`產品提供終身配套的售后服務,售后服務包括系統產品耗材供應`定期清洗等。(過濾過程共五級)第一級PP棉25元,約9T水更換用4個月左右;二級粒狀活性碳100元約用8個月;三級燒結活性碳150元約用12個月;四級中空纖維300元約用18個月;五級載銀椰殼活性碳150元約用12個月。)
3.保修期內,若乙方提供的產品有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一個工作日內,派技術人員趕到現場解決問題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4.產品保修采用替換制,當設備發生故障,半日內不可以修好時,即以乙方技術人員帶來的無故障的設進行替換,以保證甲方飲水系統正常運行,待有故障的設備修好后予以換回。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按規定型號`規格`數量`質量`時間等雙方約定的標準交貨并且及時安裝調試,滿足甲方使用目的,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每為合同總金額的1%;
2.甲方在乙方切實全面復行合同義務情況下不按時支付款項,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每日為的賠償金額的1%
3.系統出現故障乙方在按甲方通知后一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不及時派員進行售后服務或維護的,乙方應該每日按合同總額的5%支付賠償金,連續一周仍不派員處理的以及系統經常出現故障而得不到乙方妥善解決致使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合同生效條件及份數:
1、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蓋公單、雙方合同簽訂代表簽名時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購銷合同 篇5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具體見采購清單,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應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給甲方,具體價格見清單。價格調整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三、一般送貨時間為一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以最短時間將所訂商品送到指定地點。
四、辦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對數量進行清點,使用中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仍應負責更換或退貨,或根據甲方要求進行價格折扣。
五、每個月結束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供發票及甲方簽收的送貨回執單,經甲方確認后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每月結算一次。
六、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商品為原廠產品,質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關質量標準,如不符甲方有權退貨。
七、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規定時間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現一次承擔 元違約責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約定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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