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實用的購銷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銷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
4.運輸費: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的`罰金。
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 %的罰金付給甲方。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
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的罰金。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 的罰金。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 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 %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理人: (蓋章) 代理人: (蓋章)
負責人: (蓋章) 負責人: (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帳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購置一批窗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具體條示如下:
1、工程概況及內容:
(1)承包方法:包工包料。乙方免費提供窗簾運輸、安裝、調試、測量服務。
(2)工期:自雙方簽約后個工作日內完成安裝調試。
(3)安裝地址:
(4)產品名稱:
2、保修期:
本合同所指項目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24小時內響應服務,如因甲方人為損壞情況下,甲方需自行購買其損壞配件。
3、造價:
4、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安裝完成完畢后2日內驗收,驗收完畢后,乙方開普通發票給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結清貨款。
(2)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價的95%
(3)乙方剩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一年內付清。
5、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終止手續。
(2)乙方工期延誤不得超過2天(含2天)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每延誤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價的1%的.賠償。
6、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議商解決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其他具體規定
(1)執行合同期間,甲方派人隨乙方負責開、關門、乙方有關人員除執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損壞原有裝修的物件。
(2)執行合同時間為乙方正常工作日甲方給乙方提供良好的安裝環境,協作乙方開展相關工作。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三七購銷合同范本。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數量:
4.計量單位和方法:
5.質量等級:按國家標準執行(見附件),確定標準后封存樣品,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5.包裝費用由 (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 (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 %,余款在貨到后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
(2)稅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 (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 %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說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 %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后,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合同范本《三七購銷合同范本》。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如其品種、顏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產品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產品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產品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或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制定,根據下列條件,買賣雙方同意成交下列貨品:
一、 貨品明細、價格:
二、 質量保證:
1.袋形:整包不變形,置于水平面無失重。袋形要端正、飽滿及自然的效果。袋口,袋底不歪扭,肩帶、手挽左右橫頭均要對稱。
2.口肩帶:袋口拉鏈要順滑,拉鏈貼和,鏈布不可有波浪或超皺現象。肩帶要挺且有彈性,軟硬適中。
3.大面:根據皮料厚薄或軟硬程度選擇托料,要求手感軟硬適中,有彈性;皮面光滑無波浪,無劃損,無污損,整袋皮料無色差,花紋和光度無差異。
4.駁位:不可過厚、過薄或凸凹不平。或駁位不嚴密不能歪斜,或有爆裂現象。
5.油邊:要求邊油不上過,邊面圓滑,無脫落破損。以指甲輕扣無痕為宜,視季節不同選用軟硬度或中性邊油。
6.車線:前車,高車和柱車面線的針距和紙口均要統一,針距為1寸7.5針,車線不能疏密,
松線跳針,起珠,起浪起皺等現象.直線不彎曲,彎線轉角要順暢.接針位無復針,加固復針時針孔確保線條流暢.
7.內里:不可有吊空,太松抽紗等現象,底和袋角要到位,內窗口車線和摺邊均要達到直線要求。筆插和手機套等易損部位均要復針加固。內窗口拉鏈無波浪無起皺現象。拉鏈順暢。
8.五金:嘜頭等五金不可有歪斜,劃花和生銹現象,所有五金均不能沾染膠水切忌變色或褪色,不合格的五金嚴禁使用。
9.包裝:檢查每個包的質量如發現有問題的及時返工維修。并仔細檢驗易損部位是否繩索實,對膠水線頭,銀筆線和灰塵等必須處理干凈。
三、 交貨地點:
四、 交貨時間:
五、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按廠家提供的質量標準在交貨當日內驗收。驗收
合格后七日內,如產品有質量問題,供方予以調換。
六、 結算方式:驗收合格后當日內付清全款,付款方式為電匯。
七、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八、 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除外)。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條件是賣方同意支付罰金,罰金不應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金比例按7天索取0.5%.不足7天按7天計。如賣方在合同規定的發貨期延誤10周后發貨,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盡管合同取消,賣方仍需支付上述罰金,不得延誤。
如買方不能按期付款,每延期7天,按全部貨款金額0.5%的比例向賣方支付罰金,不足7天按7天計。
九、 仲裁:
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或合同的實施應通過洽談友好解決。如達不成協議,爭議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對當事雙方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為打印件,手工改寫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