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15篇(推薦)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品房買賣合同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區(縣)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市外證字第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包括:___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主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的共有共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是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筑面積的±__%(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筑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種(大寫)方式處理:___
1.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算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幣__元,價款和計為__幣(大寫)_仟_佰_拾_萬_仟_佰_拾_元整(小寫)_元。付款方式見本契約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__,銀行帳號為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要本契約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慚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要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民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本契約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契約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間的,應于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內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筑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后,境內的應于三十日內,境外的應于六十日內,由雙方持本契約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本契約登記后至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契約上背書,并按規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壹份。
甲方(簽章):___
乙方(簽章):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身份證號碼:___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___
地址:___
國籍:___
聯系電話:___
地址:___
郵政編碼:___
聯系電話:___
代理人:___
郵政編碼:___
聯系電話:___
代理人:___
聯系電話: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__
附件一:房屋狀況(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附件三:付款方式(略)
附件四:背書欄(略)
商品房買賣合同2
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7日公布,6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房地產交易中發生糾紛較多的一些問題如何具體適用法律作了較為明確具體的規定。針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當如何進一步為其保護合法權益,已成為近年來日益關切的話題,該司法解釋的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次明確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從而結束了長期困擾司法實踐和民法理論的商品欺詐等糾紛如何處理的爭論,確保各級人民法院的審理做到法制統一適用。
商品房一個是預售,一個是現售。這里面有幾點比較重要,第一個就是涉及到《合同法》第286條司法解釋出臺以后對于銷售合同所產生的影響,就是說建筑工程的承包方依法行使優先權對開發商就會形成很大的影響,房子至少是三層抵押,就是你的房子是在建工程給了施工企業的抵押權,然后開發商又拿這個工程去銀行去抵押貸款,第三個人就是買房人拿房子做抵押貸款。所以假如說是商品預售房,現在開發商欠了施工企業錢,施工企業去法院打官司,把這個建筑工程賣了,然后把錢給施工企業,那我買房人怎么辦?我已經和開發商簽了合同了,這個商品房銷售合同肯定不能履行,就是說我買房人可以認定銷售方構成欺詐,要求解除合同并賠償其損失。
第二個問題是涉及到抵押。假如房地產開發商在建或者建成的商品房事先抵押出去了,但在與買房人簽合同的時候,隱瞞了該房屋已予以抵押的事實,或者是商品房銷售合同訂立以后未辦理登記備案,銷售方也未告訴購買方房屋已抵押出去,最后購買方的權利沒辦法實現的話,可以要求銷售方予以雙倍賠償。
第三個就是買房人也是靠買的房子抵押出去來買房。這個商品房銷售合同,假如說開發商有一方要求確認這個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應當通知銀行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那買房人跟開發商本身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然后又是以所買的房子自己抵押貸款來支付該款,那么法院也應當通知銀行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四個就是對于辦理房屋產權證至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現在很多買房人都是買了房屋后辦不成房產證,原因就是房地產開發商不給資料。假如因為銷售方的原因,購買方不能按照商品房銷售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房屋產權證或者在預售商品房90天內,購買方還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銷售方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以上在審判中所遇到的問題,依據最高司法解釋,筆者根據審判實踐經驗,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解決:
一、銷售廣告應當作為合同內容,買房人應提供相關資料
《解釋》明確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圖片資料為要約邀請,只要具備以下條件,就應當視為要約:1、對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與允諾;2、此說明和允諾應當具體確定;3、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
對符合上述條件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即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目前開發商的銷售廣告或圖片資料95%以上都在不顯眼的角落,有一行意思大概相同的小字,“本廣告的最終解釋權歸開發商所有,相關數據以政府最終批準文件為準”,依據法律規定,此格式性善告并不能免除開發商的誠信責任,只要其圖片的內容符合解釋中所規定的要約條件,開發商違反時,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因雙方意思不一致導致簽約失敗,買房人交納的定金應如數退還按《解釋》的規定,將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所交付的定金作為立約定金。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如數返還買受人,這樣有利于充分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買房時常見的情況是雙方均有誠意簽訂買賣合同,基于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公正談判,但因對合同的某些條款意見不一致,最終導致簽約失敗。對于這種情況,不能歸責于當事人的任何一方,此時出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及理由占有定金,應當將定金如數返還買受人。
三、房屋質量不合格消費者可要求退房和要求開發商予以賠償《解釋》明確規定因房屋質量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法院應予支持,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無合同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它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這里,應當注意的是,在法院審理中,買受人應當提供自己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的證據,以及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證據。
四、開發商惡意欺詐,買受人可獲得雙倍賠償
《解釋》明確規定,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買房人可要求雙倍賠償。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2、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3、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4、出賣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出售的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5、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具備上述五種情形之一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所造成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商品房買賣過程中,房地產開發企業惡意違約和欺詐,損害買受人權益的事件屢有發生,按《解釋》的規定,開發商將為此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不超過已付購買房屋款的一倍,這一規定,將極好地遏制和制裁惡意違約,欺詐等嚴重損害市場交易安全的行為。
五、不能如期取得房產證可要求出賣人予以賠償
《解釋》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在一定期限內,買受人不能如期辦理房產證,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開發商的原因不能如期辦理房產證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如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未經立項批準的項目,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沒有銷售許可證的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開發商未繳納相關稅費等。在這些情況下,買受人都不能辦理房產證。當然,不能如期辦理房產證,還可能有其它一些原因,這有待于進一步探討,以便合理解決。
但是要想解除合同或者獲得賠償,必須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買受人不能任何過錯,應及時將辦理產權證要求的證件先進提供給開發商,并且讓其簽收,注明收到日期,以分清責任;第二,根據《合同法》第15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查詢開發商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履行了“產權登記備案”的義務;第三,如果涉及土地等被抵押,向有關部門查詢抵押,是否已經解除。
六、開發商“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
《解釋》明確規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即“交鑰匙”應視為對該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房屋的交付使用,不僅是轉移占有,而且要同時轉移房屋所有權的`,從其約定。
關于房屋的交付使用,買賣雙方的理解不一致,出賣人通常認為“交鑰匙”即是房屋交付使用,而買受人則往往認為,房屋所有權轉移才是房屋的交付使用,由此引發的糾紛不斷。
《解釋》有了明確規定,對買賣雙方來說都很重要,有了法律依據,雙方操作起來更踏實。
七、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輕易被認定為無效合同
《解釋》對一些具體情形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效力作了規定,如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合同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
備案手續為由請求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等。
《解釋》的這些內容從立法本意上不輕易將商品買賣合同確認無效,從而有利于交易關系的穩定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也有利于商品房市場的健康發展。
八、支持拆遷戶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此規定體現了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即法院支持被拆遷人優先取得補償安排房屋,如果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無法取得房屋的拆遷戶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我國傳統上,不法行為所導致的損害賠償,以被害人蒙受的損失為限,即損害賠償不能超過實際所受的損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關于欺詐適用消法的規定,突破了傳統民法理論中合同賠償責任只在于填補損失,而不在于懲罰的觀念。司法解釋的出發,是否意味著對消法第四十九條的直接適用呢?最高法院副院長已明確地予以否定問答,兩者在適用前提和結果上有區別,消法的適用前提是欺詐,而司法解釋規定了五種情形;在結果上,消法的標準是“雙倍”,而司法解釋是“不超過已付購房款的一倍”。這一條款給予了承辦人在個案中把握出賣人的情節斟酬衡量賠償數額的空間,不是機械地一律適用“一倍”的標準。
懲罰性賠償責任時適用,在司法上產生多種優勢。它一方面保護了受害方的合法權益,而且額外的賠償給予其相應程度的獎勵;另一方面使加害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還可以阻止將來出現同樣的違法行為,該制度代表了法律的前進方向。即便如此,懲罰性賠償責任有無限制的必要呢?答案是肯定的,它是把雙刃劍.因為美國實際陪審制,民眾的感情或偏見很難通過陪審團帶入審判中,懲罰性賠償會帶來諸多不利因素,因此許多州規定不僅適用于一定范圍的案件。立法者力圖通過規定適用懲罰性賠償的限制條件和將賠償數額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以內,使懲罰性賠償的不利因素得到有效的調控。
另一方面是說商品房的所有權轉移消費者的時候,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消費者的問題。我們大家都會知道,擔保物權按照目前的情況來講是跟物的所有權的變更沒有關系的。這是因為我們根據《合同法》第286條規定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是先于工程折價的價款,就是說當商品房所有權已經轉移的時候,就存在一個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是否存在的問題。由于商品房是作為居住使用的情況下,對于消費者的特殊保護就是我們所有的工作當中一項不可缺少的原則,也就是說任何一項工作即正當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我們所有的工作恐怕也包括建設行為,法院的審判行為不可能不考慮到社會秩序問題的需要。
我國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釋在參考外國立法和實踐的基礎上,結合房地產開發的實際情況,具體而詳細地規定了各項基本原則,以在于充分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既保護了作為弱勢群體的消費者,又使不良開發商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從而在受害人和不良房產商之間得到有效平衡,使懲罰性賠償制度與買受人利益控制在一個合理限度內,無疑會促進社會誠信和房地產市場的相對健康發展。
商品房買賣合同3
出賣方:
身份證編號:地址:聯系電話:
出賣方共有人:
身份證編號:地址: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編號:地址:
買受方:
身份證編號:地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主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就該下列房屋買賣的相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樓盤名:___,___幢___單元___室,產權:個人所有房產,房層建筑面積:___平方米,房屋總層數:___層,所屬樓層:___層,用途:___,房權證監號:字第號,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
二、甲方出售此房屋,首先,具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上市交易權和相關的合法手續,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并且承諾保證此房屋已經征得該項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且該房屋權屬清楚合法。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房價款:
甲、乙雙方自愿協商該房屋的成交總價為¥:___元。
四、付款方式及交易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進入交易程序后即轉為購房款。
2、本協議簽定后,甲、乙雙方自愿商定以銀行按揭方式購買并支付本協第三條規定之購房款。
交易流程和付款步驟:
①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簽房屋買賣合同,交¥:___元,作為定金,以后自動轉為房屋首付款,并到廉江市房管所去查實房屋產權證。
②買賣雙方把相關資料交給銀行,去辦理相關的資料。到銀行審查通過后,甲乙雙方再到廉江市房管所去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如果銀行放款不夠,乙方以現金的形式補夠。
③三方一起到廉江市房管所去辦理過戶手續。在房管所把稅和費的票據打印后,到過戶中心把甲方產權證、身份證、結婚證、戶口資料通過后,并開收據證明為準。由于甲方房款沒有收到,乙方要打一個欠條并以簽名畫押為據,領新產權證的收件單由甲方拿到___個工作日后,買賣雙方、中介一起去領新房屋產權證并一起把房屋產權證交給銀行放款,此時乙方的欠條應交給乙方。中介人作為見證人。甲方未到的房款,銀行會轉入甲方在銀行開的銀行賬號上。
3.在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于年月《房屋所有權證》權屬登記交易手續,逾期責任自己承擔。
4.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提供辦理此《房屋所有證》交易手續規定的所有證件和文件資料,甲方代理人負責幫助辦理此《房屋所有證》交易手續,甲、乙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因甲、乙雙方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此《房屋所有權證》權屬登記交易,中介方不承擔責任。
5.房屋交割方式:
待甲方收到此購房總款后將該房屋交付于乙方,并保證室內原有設施齊全完整無損,此購房交割后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此購房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的用戶卡姓名變更。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至此協議圓滿結束。
6.居間付款方式:
買房付給中介方的服務費是房屋總成交價的___%,即___元,在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各付___%,即¥: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自本協議簽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甲方任何一種違反本購房協議書的行為都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辦理產權交易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元。
2.乙方違約:自本協議簽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乙方任何一種違反本購房協議書的行為都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3.自本協議簽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任何一種違反本購房協議書的行為都視為違約。違約方賠中介方服務費。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并給甲、乙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乙雙方自理。
3在銀行放款前,甲方要把此房交房以前的物管費、水電氣等費用交清,并出具所交清單。
4.上述房屋以乙方勘察為準,一經交割,甲方不再承擔任何維修。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
九.在整個房屋交易過程中,若遇國家的大政方針的變化,以現行政策為準。
十.慎重聲明,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和客戶的權利以及義務,必須簽字畫押,否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另甲方委托人執一份,本協議簽字畫押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中介方:
委托代理人:
簽定時間:
商品房買賣合同4
我國房地產市場起步較晚,相應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商品房預售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預售方和預購方均面臨較大的風險。允許作為無過錯的預購方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適時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合同履行,直至解除合同,是其尋求自我保護和自我救濟的有效手段。同時,不安抗辯權作為先履行方特有的一項權利,也可能為一些不法分子獲取非法利益所利用。其行使應當具有嚴格的條件。
一、不安抗辯權制度在商品房預售糾紛中的適用條件
(一)必須存在于依法訂立并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
只有有效合同才受法律保護,才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商品房預售合同是否有效,除了要審查預售方是否取得預售資格,即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筑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外,還要審查合同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有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在審判實踐中,遇到諸如預售方缺少“三證”中的一證,有關部門同意補辦,事實上已投入資金總額25%以上的情況,該類合同仍應作為有效合同對待。
不安抗辯權須在有效的雙務合同中才能行使。商品房預售合同是雙務合同,這是勿庸置疑的。預購方取得預定房屋的權利,同時預售方取得收取預付款的權利。只有在雙務合同中,才可能存在一方履行義務而對方不履行義務、致使一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而在單務合同和不完全的雙務合同中均不能行使不安抗辯權。
(二)不安抗辯權存在于履行義務有先后之分的預售合同中
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都是異時履行,即預售方依法先享受權利,后履行義務;預購方先履行義務,后享受權利。不安抗辯權只存在于異時履行的預售合同中,同時履行的情況不能行使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權主要掌握在作為先履行義務方的預購方手中。預購方的債務已到期的,應當履行,如履行期限未屆至,預購方可以決定是否暫時停止履行的準備,但不能稱之為停止履行。
(三)預購方有確切證據證明預售方在合同成立后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交房等義務
1、預售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交房義務的能力。財產顯著減少是喪失履行合同義務能力的首要原因。在預售過程中導致預售方財產顯著減少,難以正常履行合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觀原因是預售方喪失信譽、乘建筑材料價格上揚、為牟取暴利,將原應交付給預購方的房屋轉賣他人,或私自改變原定的房屋結構,偷工減料,縮小房屋面積,或在建筑材料價格下浮時,改變圖紙,惡意擴大房屋面積,強迫預購方接受,或收取的預售房款不用于建房,遲遲不開工。預售方不能履行交付房屋的還有客觀原因,諸如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國家行為如法律、政策的改變及地方政府對某一特定區域的規劃變更等的情勢變更因素。這些因素的存在均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當然,如果預售方財產狀況明顯惡化,但對預購方仍有交房的履行能力,則預購方仍不能行使不安抗辯權。
2、預售方不具備履行義務能力的事實發生在合同成立后的履行期限內。我國《合同法》并沒有規定后履行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應發生在何時,但筆者認為應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就商品房預售糾紛來說,預購方若在與預售方簽訂合同前,就已知道預售方不具備履行交付房屋的能力,他可能會拒簽合同,這時就是沒有不安抗辯權也能保護自己的利益,如其明知預售方沒有履行交房能力仍與之簽訂合同,則無行使不安抗辯權尋求保護的必要。如果其在簽訂合同之前不知預售方無履行義務能力,簽訂合同之后才發現,為維護無過錯方的利益,其應享有不安抗辯權。合同的履行期限,應自預售合同所約定的義務開始履行之日起至截止履行日期止。
3、預購方對預售方履行不能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為防止不安抗辯權的濫用,防止預購方借口預售方不能履行合同行使不安抗辯權而中止履行自己本應先履行的義務,預購方必須舉出預售方履行不能的確切證據,而不能憑自己的主觀猜測,如果預購方不能舉證或舉證有誤,應承擔擅自中止合同履行的違約責任。同時,預購方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合同后,應及時通知預售方。雖然預購方行使不安抗辯權勿需獲得預售方的同意,但是為了使預售方能采取相應的措施,預購方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如果預售方在合理的期限內為履行合同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則預購方應恢復履行支付房款的義務,不得行使不安抗辯權;如果預售方雖未提供擔保,但經過努力恢復了履行能力,預購方也應恢復履行合同。
二、不安抗辯權制度在商品房預售糾紛中適用的后果
1、中止合同的履行。不安抗辯權的行使目的,在于排除合同成立以后,因后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債務而給先履行一方當事人帶來的不公平后果,當可能造成這種不公平后果的因素被清除后,則不安抗訴歸于消滅,雙方仍應繼續履行原有合同。因此,不安抗辯權的行使產生的是暫時中止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預購方在行使不安抗辯權時,只是預見對方可能將不履行,而對方尚未毀約,預購方亦只能暫時中止履行自己的付款義務,而不能直接解除合同。預購方在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給預售方合理的期限,使其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的擔保,這個合理期限以不超過30天為宜,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頭的或是書面的。在合理期限內,預售方未提供擔保也未恢復履行能力,要求預購房履行合同,預購方可予以拒絕。在預售方應預購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內提供了擔保,則不安抗辯權消滅,預購方應繼續履行合同。
2、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預售方在接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不提供擔保或者提供的擔保不適當,預購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基于合同法關于預期違約的規定追究購售方的違約責任。我國不安抗辯權制度在賦予先履行方解約權的同時,并沒有規定先履行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這是一大缺憾,侵害了先履行方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應當賦予先履行方損害賠償請求權,表現在商品房預售糾紛中,預購方的損害賠償額應以預售方默示不履行交房等義務時的價格標準計算。
應當注意的是不安抗辯權的成立無須對方當事人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而造成預售方不能履行原因有很多,有違約的情形,也有情勢變更的情形,因此在審判實踐中還應注意根據實際情況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排除不公平的結果,從而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以維護法律關系的穩定性,不能因預售方在對自明顯不利的情況不同意提供擔保就機械地一概解除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5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這一基礎上,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而簽訂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的所有人為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屋的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總售價為¥________元,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交付期限及違約責任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物業費,水電費,取暖費,網費,燃氣費等結清(出示相關收據)。
乙方逾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在規定日期內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損失。
甲方逾期未交房的違約責任: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并在交期限內交房給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發現建筑不合格,甲方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作為賠償,同時乙方有權選擇繼續購房或終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選擇終止合同,甲方須在3日內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稅費承擔
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方承擔,代辦產權手續費由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必須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沒有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若有糾紛情況,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公證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證人一份。
第八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6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______縣_____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___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含樓前車庫一間)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六、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交易房屋的基本情況
1、位于合肥市xxx徽園“綠色港灣”。
2、該房屋面積約為平方米,房屋類型為高層全框架結構,最終面積、結構和成交價格以單位公布的正式文件為準。
第二條、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交價格,另加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xx)的'轉讓費為最終成交價格。乙方須于簽定本合同后將人民幣叁拾萬零肆仟元整(¥304000)作為該房屋款轉至甲方,以后補繳費用由乙方自付。
2、乙方付款后,甲方開具給乙方的收條的單位繳款收據作為已付款憑證。
第三條、房屋交接
1、單位正式公布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書面通知,并移交房屋鑰匙給甲方后,甲方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
2房屋產權資料,該房不得出租不得轉賣。
3、甲方因該房而造成一切經濟損失(房屋的稅收、退休后半價電費),由乙方負責補償。
第四條、責任與權利
1、甲方獲得該房屋的房產證后,甲方保證轉讓上述房產已征得其他產權共有人的同意。
2、乙方享受甲方單位對該集資房的部分優惠條件,(實物補貼除外)。
第五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第六條、合肥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xx年xx月xx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8
出賣人(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依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并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_小區_______號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如有)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__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甲方房____元(其中房屋總價款的_______%作為定金,剩余部分作為預付款)。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不得有任何除甲方以外的第三人主張該房產的合法權利,并不得在本合同簽訂后又與其他方簽訂關于本合同所記載的房屋的買賣合同并辦理過戶手續。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須將房屋過戶給乙方(包括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后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六、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過戶手續后_______日內,甲方應將將水、電、氣、有線電視等相關附屬設施過戶給乙方。
七、辦理房產證過戶所應繳納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但不包含甲方房屋貸款費用,且過戶前甲方必須結清該房屋銀行剩余貸款。
八、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甲方即將該房屋交由乙方占有使用,同時,甲方須將水、電、氣、有線電視等附屬設施的費用結清。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嚴格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則須雙倍返還乙方已付定金,同時返還乙方所支付的預付款,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付定金。
十、雙方約定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房地產管理部門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9
原告:付洋,女,1983年12月15日出生,漢族,住成都市高新區蘭天路1號1棟25號。身份證號:5101075
被告:四川飛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高新區高朋東路倍特標準廠房。
法定代表人:周子飛
工商登記注冊號:成工商(高新)字5101091001017
訴訟請求:
1.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17608.58元。
2.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金11091.73元。
3. 請求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4. 請求判令由被告承擔逾期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違約金。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先后于20xx年5月5日和20xx年10月28日分別 簽訂兩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原告購買被告位于雙流縣華陽鎮華龍大橋側的戛納印象.歐洲商業公園A幢227號 和3幢223號商鋪。在合同中約定逾期交房和逾期辦理房產證 的應由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并約定了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一、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被告應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
1、A幢227號的交房日期為20xx年9月30日,被告交房日期為20xx年6月30日,逾期273天,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2370.20元的違約責任。
2、3幢223號約定交房日期為20xx年3月31日,被告交房日期為20xx年6月30日,逾期91天,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238.38元。
二、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第三條的約定,被告還應承擔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辦理房產證日期為原告交清全部資料、各項稅費、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后365日內(20xx年6月30日已交付資料、繳付各稅費)。
1、A幢227號實際辦理時間為20xx年8月1日,逾期31天,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702.15元。
2、3幢223號實際辦理時間為20xx年6月26日,逾期361天,被告應支付違約金10389.58元。
綜上所述,被告應支付原告違約金共計28700.31元。
三、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被告還應承擔逾期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違約金。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權屬登記”既包括房屋產權證登記,也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登記。被告至今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被告違約后,原告曾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訴至人民法院,望法院查明事實,依法審理并判決如前訴請。
此致
成都市雙流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付洋
20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工廠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合同。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座落:_________________市區街(路)號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轉讓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工業廠房
房屋權利來源: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來源: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清晰,無糾紛。否則,甲方違約,該合同無效,并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并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準后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種辦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準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并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后,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交納稅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1
甲方(賣方):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方(與上述甲方系夫妻關系):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見附件1)
乙方(買方):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見附件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乙方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1、商品房位于遼寧省錦州市,商品房建于____年___月___日,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屬___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___層,土地性質: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攤: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衛。(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3)。
2、商品房總金額為共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3、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保證該房屋不存在其他共有、不存在被查封、不存在抵押、不存在抵債、不存在出租等任何權利瑕疵;甲方承諾該房屋內從未發生過任何人死亡、從未發生過惡性傷人等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從未發生過其他使社會一般人居住該房產生精神緊張、驚恐等不利的事件。
2、甲方應在甲乙雙方簽訂此合同后、房產過戶前,結清該房屋物業費、采暖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甲方應當于房產過戶在乙方名下的日內將以上費用賬戶過戶在乙方名下,乙方配合。
3、甲方負擔本次交易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乙方應付稅費。甲方應當在乙方完成第三條第1項款當日,去相關稅務機關繳納本次交易所涉及全部稅包括但不限于營業稅、城建稅、契稅、個人所得稅、教育附加稅等,并去相關部門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費,測量費、評估費等。
4、甲方負責過戶手續,乙方配合。甲方應于第三條1項乙方交付款項當日,與乙方一起攜帶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完稅證明、單身證明等資料前往房產登記過戶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5、甲方應于乙方支付第三條第1項款項之日(即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當日),將該房屋全部鑰匙、、此房屋附屬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契稅證,完稅證明等一并交付給乙方。
6、甲方保證此房屋沒有遷入戶口,如遷入戶口需在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之日前將戶口遷出。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付房款________元人民幣。付至甲方銀行卡內,甲方夫妻共同認可此賬戶,甲方開具等額收據開戶銀行為:賬號為:________帳戶名為:________。
2、乙方應當在雙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之日后,付房款________元人民幣至本條1項賬戶內,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3、乙方應當在甲方結清第二條第2項費用,并將以上賬戶更為乙方名下后,付給甲方房款________元人民幣至甲方賬戶,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4、鑒于乙方經濟困難,甲方同意在乙方居住該房屋________個月內,付清房款尾款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第二條第1項,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退款,承擔違約金________元,甲方賠償乙方裝修費用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違反第二條第2項,拖欠以上費用的,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所稱甲方拖欠上述費用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結清,并承擔因拖欠產生的滯納金等損失責任。
3、甲方違反第二條第4項,沒有按時辦理過戶手續,或房產無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并自違約之日起有權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第二條第5項,逾期將商品房鑰匙及附屬材料交付給乙方的,承擔從應交付日起至實際交付鑰匙之日止,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第三條第1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第三條第2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第三條第3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8、乙方違反第三條第4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在該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六條、擔保
甲方請________擔任保證人,工作單位:________職務:________,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甲方違約,乙方可以同時向甲方、甲方保證人追究責任,保證人與甲方關系為:________ 。
乙方請________擔任保證人,工作單位:________職務:________,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可以同時向乙方、乙方保證人追究責任,保證人與乙方關系為:________。
保證人信息見附件4。
第七條、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捺手印認可,否則所作修改無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甲方兩人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單身證明復印件;
3、房產證及房屋平面圖復印件;
4、甲乙雙方保證人身份證明文件,財產證明文件。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保證人:
簽約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
商品房買賣合同12
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三條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 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 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出賣人與包銷人訂立商品房包銷合同,約定出賣人將其開發建設的房屋交由包銷人以出賣人的名義銷售的,包銷期滿未銷售的房屋,由包銷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出賣人自行銷售已經約定由包銷人包銷的房屋,包銷人請求出賣人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對于買受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出賣人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包銷人參加訴訟;出賣人、包銷人和買受人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內容確定各方的訴訟地位。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二十四條 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 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亦未與擔保權人辦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擔保權人起訴買受人,請求處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合同權利的,應當通知出賣人參加訴訟;擔保權人同時起訴出賣人時,如果出賣人為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應當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條 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擔保權人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人請求買受人償還貸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出賣人為當事人,但出賣人提供保證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本解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本解釋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審、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在本解釋公布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商品房買賣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資格
1.具有法人資格,固定的營業場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與當地教育部門有良好的關系。
3.嚴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策略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4.具備以上條件,第一次定貨數量不少于__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貨數量不少于_________套。簽定本協議,填寫_________,即可取得相應代理資格。
二、代理產品、地區、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為甲方_________軟件及_________系列產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價格。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提交訂貨計劃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
2.甲方在一定范圍內為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材料。
3.在協議期間,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數量和實際情況,有權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合法銷售用戶遞交的`用戶登記表經甲方確認后,即成為甲方的注冊用戶,注冊用戶可享受相應的網上服務和軟件升級服務。
5.甲方對乙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不善所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_。
2.乙方在代區域內以合法方式銷售產品。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他企業簽定經銷同類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銷售的產品均須由甲方合法獲得,保證決不對甲方產品復制,拷貝。
5.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產品時,應主動要求用戶認真填寫用戶登記表,并及時反饋給甲方。
6.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區域范圍內設立代理。
7.協議到期或其他原因終止協議,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還甲方,甲方按本協議所定代理價格全額退還。但需扣除郵遞等中間費用。
五、代理價格,銷售指標
1.甲方對乙方的供貨價格,乙方對客戶的價格,均由另外的銷售價格表確定。甲方因各種原因需變更價格,應于調整前____月通知乙方。
2.簽定本協議的代理商無銷售任務,可隨時按代理商價格到甲方訂貨。
六、訂貨、付款及貨運
1.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提前一周填寫,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后,加蓋單位公章,傳真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貨單和貨款后,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
2.結算方式:按定貨單結算,款到發貨。
2.甲方承擔乙方所進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鐵路費用。
3.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商品破壞,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
七、售后服務 商品的售后技術服務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確有困難,可請求甲方幫助,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利益,均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協議內容的最終解釋權在于甲方。
2.變更本協議的條款中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文件。
3.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后,本協議自行終止。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到期終止后可以續簽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4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于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該商品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筑面積(即套內面積)____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計入實利面積單價),房款共計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元,余款在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____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含本數)至±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準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假、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后,應協助乙方在____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邊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新都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辦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聯系電話: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國籍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
【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使用權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出讓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年__月__日__至年__月__日__止。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所購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幢】【座】____【單元】【層】[自然層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米,建筑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屬【封閉式】的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方米_______元,總金額為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建設費用計入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元,總金額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該商品房屋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金額為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后,實測計價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進行處理: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_____%以內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_____%以上至_____%以內的,買賣雙方按實測計價面積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計價面積大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計價面積小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_____%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合同約定計價面積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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