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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合同

時間:2024-06-02 13:48:49 合同 我要投稿

顧問合同優秀(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顧問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顧問合同優秀(15篇)

顧問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同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任

  應甲方聘請,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第二條 原則及目的

  法律顧問依法執行職務,遵循“誠實、守信、盡責”的原則,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服務期間

  服務期間由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服務時間為非節假日的 8 時至 17 時。

  第四條 工作配合

  1、法律顧問每月定期赴甲方處,協助甲方解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匯報為甲方工作之進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約前往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遇節假日的順延。

  2、如有非正常情況,急需法律顧問出面解決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職員協助法律顧問做些輔助性工作,給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等。

  第五條 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工作計劃

  若甲方能提供具體工作計劃的,按雙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計劃執行。

  (二)服務內容

  1、解答甲方法律詢問;

  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甲方有關經濟業務洽談,提供法律幫助;

  3、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進行法律培訓,進行必要的法制宣傳;

  4、對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5、草擬、審查、修改標的.額大、內容復雜的經濟合同或其它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企業進行資信調查;

  7、代辦公證手續,進行律師見證;

  8、代理申請營業執照,代辦法人登記;

  9、代辦股票上市登記,出具法律意見書;

  10、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11、協助甲方進行有關項目招標、投標;

  12、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六條 服務報酬

  1、專業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第五條(二)款之1-5項服務為專業法律顧問業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 元,甲方須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業務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五條(二)款之6-12項服務,參照乙方正常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

  3、其它費用

  法律顧問到本市區外為甲方處理法律事務時,所需差旅費、電話費、翻譯費等可以即時清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嚴重失職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責任,蓄意或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后仍無改進或采取適當之補救措施,違約一方須對守約一方之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甲方未按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報酬予乙方。

  3、甲、乙雙方公司解散、停止經營等。終止前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障及賠償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就有關法律業務不能與甲方協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執行本合同之責任,甲方于合同期內應補償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一切訴訟、索償及質詢所引起之有關費用及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師蓄意或嚴重疏忽、過失,違約或違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條之規定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由此所發生的合理支出、費用及終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賠償乙方余下服務期間應得的報酬。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轉讓 本合同應約束雙方當事人及分別的承繼人和承讓人,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轉讓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權益或責任(包括具體法律顧問人選之更換)。

  2、保密 除經甲方許可或于執行職務時必須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間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3、合同完整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若因雙方不能協調一致或因法律、當事人權利變更而不能執行或無效,本合同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4、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切條文必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作出修改、刪除和增加。

  5、爭議解決 本合同雙方在闡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無一方書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約順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協議由以上各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于 。

顧問合同2

  甲方:xx市xx(集團)總公司

  乙方:xx市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鑒于甲乙雙方即將開展的顧問工作,乙方將直接接觸甲方經營、財務等商業機密,為更好的規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資料、數據等。

  二、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1、乙方在合作期間所了解和掌握的有關甲方業務的任何商業秘密,乙方保證在合作期間及合作協議終止后,不以任何方式向項目組以外人或公司泄露、披露、出賣等,也不得用于合作業務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以謀求利益;

  2、本協議稱的.商業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商業情報和信息,具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取得和掌握的創意圖紙、藍圖、試驗結果、試驗記錄、生產計劃、技術資料、數據、工藝、配方、樣品、客戶名單、銷售資料、財務報表、管理訣竅、經營策略以及各種備忘錄的原件和復印件等;

  3、若乙方在合作期間及協議終止后,違反上述規定事項的,應當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賠償額為人民幣拾萬元整。

  三、若乙方違反此協議,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咨詢服務協議。

  四、本協議作為上海市x(集團)總公司與上海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簽訂的咨詢服務協議書(編號:zg002)的附件,其有效期限與咨詢服務協議一致。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市xx(集團)總公司乙方:xx市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蓋章)(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擬定收購兼并事宜的咨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咨詢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委托乙方處理與甲方收購兼并有關且需乙方處理的事宜;

  2、配合乙方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3、向乙方提供為起草有關本次收購兼并咨詢顧問報告所需的真實、準確、完整之文件、資料;

  4、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5、對乙方所提出的建議書或其他相關材料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責任

  1、作為甲方咨詢顧問,向甲方提供有關收購兼并等資本運營事宜的咨詢顧問服務,比如:收購兼并前期與目標企業所在地政府、大股東及相關利益主體的協調,協助并購談判工作,協助向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申報工作;

  2、為甲方本次收購兼并提供策劃、咨詢服務,協助甲方擬定相關收購兼并方案,并就其中出現的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提交相關建議書;

  3、為甲方選擇其他專業中介機構提供相關建議,就公司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和財務遺留問題的處理提供咨詢建議;對其他當事人向甲方出具的文件提供咨詢建議;

  4、對甲方本次資產重組的運作、信息披露等有關事宜提供咨詢服務;

  5、對甲方本次資產重組所涉及之關聯交易出具咨詢顧問報告;

  6、有義務在對甲方的經營、財務及法律狀況進行調查中知悉的甲方非公開的有關數據及文件資料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7、指定專門人員,組建工作班子,從事上述各項工作、

  三、費用與支付方式

  根據本合同第二條所述之乙方責任(即工作內容),以及對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預算結果,并參照有關收費標準,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咨詢顧問的咨詢費用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詢顧問費用分為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詢顧問費用總額的50%,本合同簽署后的7日內,由甲方將其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第二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詢顧問費用總額的50%,收購兼并合同簽署后的7日內,由甲方將其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四、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之保密義務,并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2、若甲方違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之支付義務,延遲向乙方支付咨詢顧問工作費用,則每日按所延付金額的仟之五算罰息,直至實際支付止、

  五、甲方承諾

  經雙方協商,甲方承諾以本次合作為基礎,在甲方收購兼并項目中將選擇乙方為主要合作伙伴、

  六、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為生效、(有關開戶銀行及聯絡方式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經雙方蓋章后即發生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需續簽,應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提出,由甲乙雙方協商續簽事宜、

  3、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執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4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

  甲方電話:____乙方電話: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顧問合同5

  甲方:

  乙方:

  誠信合作是一切事業發展的基礎,外部智力是企業進步的源泉。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甲方愿意聘請乙方為特邀技術顧問,乙方原按本協議內容與甲方合作。

  一、合作方式

  特邀技術顧問采取兼職、不坐班的工作方式,公司建立特邀管理顧問檔案庫和通訊錄,并正式頒發聘書,與特邀技術顧問采取電話溝通和不定期組織聯誼沙龍活動的方式保持相互之間的聯系。甲、乙雙方是松散與緊密結合的合作關系。

  二、合作內容

  1、公司在日常生產、研發工作中,根據出現問題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結合特邀技術顧問的專業技術特長情況,邀請適合的特邀技術顧問參加公司生產、研發的顧問工作或具體課題開發。

  2、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公司的名義進行相關的技術聯絡和信息收集,公司給予必要的身份證明,如需要,公司也可配備相應的助理人員協助完成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的專業專長,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幫助乙方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提供現場所用必備的儀器、設備和辦公、生活用品。

  4、乙方的個人著作撰文等,涉及到在公司獲得的數據的,需提前得到甲方的許可,否則不得刊出或引用。

  5、邀請乙方出席甲方組織的`各種講座、研討會、培訓班、聚會和業務沙龍等各種社會活動,邀請乙方參加公司不定期組織的聯誼活動,公司免費為大家提供一個交流的平臺。

  三、合作費用

  1、甲方與乙方之間屬于非雇傭關系,甲方不支付給乙方固定的薪金報酬,也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2、對于甲、乙雙方共同操作完成的項目,雙方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則下進行協商分配收入。

  3、對于乙方牽線介紹、由公司主持完成的項目,包括咨詢項目,驗資、審計、評估等會計師事務所的傳統業務,甲方給予乙方不低于社會平均水平的提成。甲、乙雙方之間在開誠布公、真誠相待的基礎上自愿協作,不可損害對方利益和形象。乙方認為不適合對外宣傳的,甲方負責保密工作。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顧問合同6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1)企業組織結構設計

  (2)企業類型的選擇

  (3)注冊地的選擇

  (4)公司形式的選擇

  (5)融資比例的確定

  (6)投資形式與規模的選擇

  (7)從事行業的選擇

  (8)合同形式的選擇

  (9)銷售形式的選擇

  (10)股東借款、稅后利潤不分紅超過一年需繳個人所得稅的應對措施咨詢

  (11)個人所得稅咨詢

  (12)政策咨詢(含最新政策與行業政策兩個方向)

  (13)稅務籌劃咨詢

  (14)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顧問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80%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

顧問合同7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顧問合同8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協議書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所)接受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聘請,為協助公司規范和完善法制化管理機制提供法律高效優質法律服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所指派律師,秉承勤勉盡責的服務宗旨為公司整體合法權益及實現統一發展目標服務。

  二、應公司提議,所將在以下方面積極提供相應法律服務:

  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依法向甲方提供法律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甲方的各類合同、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等法律文書;

  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雙方協商確定的由乙方處理的其它日常基本法律事務。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專項委托并另行收取律師服務費的項目:

  接受甲方的專項委托,代表甲方處理甲方與其他公司、企業、個人、政府及其它組織間的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糾紛的仲裁、訴訟案件;

  接受甲方的專項委托,為甲方涉及的長期投資、融資、重大項目、股票發行、上市,企業改制、重組、并購、破產等提供專項的法律服務;

  雙方協商確定的由乙方處理的其它專項法律事務。

  四、除以上服務范圍外,西域所將可能在與公司的合作及深入接觸中發現新業務項目,并愿接受企業的建議或委托建立新業務項目的服務關系。

  五、可根據業務需要在本所范圍內委派或調整具體承辦律師,所委派的律師及所從事的服務工作愿接受公司的'監督。

  六、所在遇到與公司存在利益沖突的相對人的業務委托時,應優先為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并以優先維護公司利益為原則決定取舍。

  如遇該沖突對方同為所的常年法律顧問單位時,所應明確告知_______________公司,并經協商后決定取舍。

  七、為確保所的服務準確、有效并符合公司及關聯企業的實際需要,公司將在以下方面予以具體支持或配合:

  1、提供必要、完整的文件、資料和事實;

  2、接受西域所實際參與公司制定有關行政規章的討論及審核,并確定西域所的發言權;

  3、在企業改制、資產重組、產權界定、經濟談判、采購招標及法律訴訟等各類法律事務中確立西域所的參與席位,并逐步推行有關法律事務中的主協調律師制度;

  4、支持所在企業改制、采購招標等相關法律事務中發揮示范作用;

  5、在對外宣傳及與國內外相關企業及社會團體交往等方面為所提供切實的支持和幫助。

  八、公司及關聯企業在遇有上述各類法律事務或訴訟案件時,應優先委托西域所參與或代理。

  九、公司將指定_____________為所具體業務的聯絡人員,應及時、有效地協調、配合所與企業建立和完善具體服務項目。

  十、遇有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項,公司須提前通知并給所法律顧問留有合理的工作時間。

  十一、所法律服務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定后公司應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年度法律顧問費,計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法律顧問費自本合同簽訂時支付60%計__________元人民幣,剩余40%法律顧問費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滿半年后一次性支付;

  2、所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法律服務工作,涉及企業改制、并購、盡職調查等專項法律業務應當另行協商收費。涉及其他訴訟業務,應當按照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即標準收費的80%;

  十二、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公司作為聘方主體在報刊媒介中公開聲明與所建立的常年法律服務關系。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遵照履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明確訂立補充及修改協議后,方對本協議具有變更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以壹年為一屆,每屆期滿前六個月,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屆,直至一方提議或雙方協議終止。

  十五、本協議依靠所的高效服務及敬業恪守和公司的尊重與信任予以維持。

  十六、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各方:

  聘方:應聘方: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9

  甲方:X

  乙方:XxxxX

  二零零X年X月

  【項目名稱】前期/籌備期/運營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合同

  甲方: XXXX 法人代表: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XxxxXX

  X 法人代表: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調一致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項目名稱】項目實行專業化之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1章 本合同中有關定義

  1.1 [本物業]指【項目名稱】項目,座落在X,是經X市政府批準、由甲方開發建設的

  【物業類型】。占地面積:X平方米;總建筑面積:X平方米。以上各項指標以政府審批文件中記載的數據為準。

  1.2 [本合同]指乙方以酬金制形式為【項目名稱】項目提供顧問服務之《【項目名稱】前期/

  籌備期/運營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合同》。

  1.3 [交付使用之日]指甲方發出首份業主入駐(住)通知單上所載明的入駐(住)日期。

  1.4 [業戶]指本物業內各單元的業主、租客和住戶及其合法授權人。

  第2章 顧問服務期限和有駐場合作方式

  2.1 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項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個月止。項目交付使用之日暫定為X年X月X日,且甲方需提前45天書面通知乙方。

  2.2 籌備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自項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個月至項目交付使用之日止。

  2.3 運營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自項目交付使用之日至X年X月X日止,計X個月。

  2.4 如項目交付使用之日提前,則按實際日期計算;如交付使用之日推遲,唯最遲不超過X年X月X日,如超過,則X年X月X日為運營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起始日期,且運營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順延。

  2.5 合同期內,乙方將派遣駐場物業管理顧問協助甲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駐場顧問人員的

  費用服從本合同第3.3條的.規定。

  第3章 物業管理顧問酬金及相關條款

  3.1 物業管理顧問酬金標準:

  3.1.1 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每月人民幣X元整(RMBX元)。

  3.1.2 籌備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每月人民幣X元整(RMBX元)。

  3.1.3 運營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每月人民幣X元整(RMBX元)。

  3.2 酬金支付時間和方式:

  本合同簽署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顧問酬金:

  3.2.1甲方于本合同簽署生效后計X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第一季度)前期物業管理顧問酬金,合計人民幣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將按季度支付,甲方應在每季度首

  X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2.籌備期顧問酬金按季度支付,甲方應在每季度首X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3甲方于發出首份入駐(住)通知單后X個工作日內支付運營期物業管理顧問酬金(第一季度),合計人民幣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將按季度支付,甲方應在每季度首X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4 前期、籌備期和運營期物業管理顧問酬金,均按季度支付,不足一季度的,甲方則按

  實際月份數量支付。

  3.3乙方駐場顧問人員費用:

  3.3.1 乙方駐場顧問人員費用金額為每月人民幣X元整(RMB元)。

  3.3.2 乙方駐場顧問人員費用由乙方派駐人員駐場之日起每X個月結算一次。甲方于乙方

  派駐人員駐場之日起,往后的十日內向乙方支付首期駐場顧問人員費用,即人民幣X元整(RMBX元),其后每X個月結算一次;甲方須于每X個月的首月十日前支付給乙方X個月的駐場顧問人員費用。

  3.4 上述款項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提供發票。

  3.5 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各項管理顧問費用,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為:

  帳戶名稱:X

  帳 號:X

  銀行帳戶:X

  第4章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

  4.1 前期顧問服務內容

  4.1.1 提供前期規劃設計的顧問意見,包括:規劃平面布局、主出入口及廣場設計、會所功

  能設計及設施配套、普通商業功能設計分配、平面交通流向設計、停車場管理、建筑防災、抗災(火、水、地震)、辦公及后勤用房的選位、信箱選位及郵件處理、廢棄物管理、標識系統建立及其它相關方面等;

  4.1.2 提供各類圖紙的顧問審核意見,包括:各類建筑施工圖紙、供水、排水、排污系統圖紙、低壓配電系統圖紙、電梯及垂直交通系統圖紙、弱電系統圖紙、保安系統圖紙、消防系統圖紙及其它相關方面圖紙等;

  4.1.3 提供物業工程設備及材料選擇的顧問建議,包括:外墻及公共區域建筑材料、停車場防滑防撞設備材料、綠化設計及養護系統、空調系統、電梯系統、備用發電機、水泵、設備變頻和節能模式、游泳池設備的選用及其它相關方面等;

  4.1.4 提供物業配套設施及功能設置的顧問意見。對設施、設備的配置及容量的合理性、服務功能及布局的合理性,以及目前設計圖紙中遺漏、缺陷或多余的項目提出改善意見和建議;

  4.1.5 評估影響物業管理運作及收費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根據物業之整體功能設計、公共區域/各單元內裝修標準及選用之材料、工程設施/設備規格、員工編制及薪資福利水平、能源消耗指標預期等,對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進行測算。

  4.1.6 配合銷售宣傳活動,提供銷售期間涉及物業管理方面的培訓(包括銷售人員及物業管理人員);協助銷售期間的物業管理形象策劃(包括但不限于制服的款式選定);厘定銷售中心及樣板區物業管理方案等。

  4.2 籌備期顧問服務內容

  4.2.1協助甲方制定《物業管理規約》

  根據國家建設部及X市政府的有關規定,草擬一份《X物業管理規約》供甲方參考。

  4.2.2物業管理組織架構

  提供對本物業管理處各部門組織架構、基本工作職責之專業建議,協助設計人力資源組織架構。

  4.2.3物品采購計劃

  協助審訂或編制項目物品采購清單,指導項目物業管理單位采購物業管理運行所需用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日 期:_____年__月__日 日 期: _____年__月__日

顧問合同10

  甲方:

  乙方:

  本著平等、友好、合作、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約定,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新聞顧問,并指定_________為新聞顧問聯系人,負責與乙方工作的聯系和協調。

  第二條乙方擔任甲方新聞顧問的`工作職責范圍:

  1、負責參與制定甲方全年戰略規劃,制定品牌營銷策劃方案;

  2、負責為甲方制定年度新聞運作方案;

  3、負責為甲方進行新聞策劃,新聞公關,媒體協調及提供危機公關處方案等;

  4、負責為甲方撰寫相關新聞宣傳稿;

  5、負責每為甲方在本地主流媒體上發表篇企業形象報道或人物專訪;

  6、負責為甲方解答新聞傳播中遇到的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建議;

  7、負責為甲方收集度的市場信息以及行業新聞資料,并對此提供點對點的市場咨詢;

  8、負責免費為甲方進行人次中高級管人員培訓;(時間,地點,形式由乙方決定)

  9、負責為甲方在會員之間相互傳遞商業信息;

  10、受甲方委托,召開新聞發布會和產品推介會等;

  11、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在新聞媒體上推廣企業品牌,宣傳企業形象;

  12、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進行新聞媒體協調和職能部門協調;

  13、受甲方委托,參與甲方商務談判;

  14、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輸送中高級人才;

  15、受甲方委托,辦其它新聞顧問工作相關事務。

  第三條合作期內,乙方至少每半年舉行一次由知名專家者,各企業,顧問單位和媒體要員共同參與的聯誼會或座談會。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新聞顧費_________元,自動成為乙方的一般(vip)會員并享有其相應權利和服務,在簽定協議時顧問費用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凡是協議中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服務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服務超過乙方承諾范圍的,乙方有權另行收費,費用另議。

  第六條乙方受甲方委托外出出差,差旅費由甲方全額支付。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全部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雙方若有爭執,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若因為糾紛提起法律訴訟的,以本協議為主。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住址: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工程顧問;乙方自愿接受聘請,為甲方提供工程顧問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 工程顧問的工作內容

  工程咨詢服務和工程管理指導。

  第2條 工程顧問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一級建造師工程顧問費為人民幣通過公示日開始計算,合同有效期為三年(顧問費為一年一付)。

  2、甲方因工程需要乙方出場,乙方應予以配合。乙方為甲方工作經費(包括交通費、食宿費、打印費、

  第3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開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三年,如由于客觀原因,乙方將 一 級建造師轉離甲方,合同提前終止,乙方退回甲方未盡義務之費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轉出需提前3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申請,在甲方有工程的前提下乙方不得轉出。在聘用期間乙方有義務完成工作所需的各項培訓工作。

  第4條 甲方未經乙方簽字認可不得擅自將乙方建造師轉給其它單位。

  第5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好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注冊印章,甲方不得使用乙方的 一 級注冊建造師證和章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甲方應加強工程管理,杜絕質量和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6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可以向杭州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7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如工程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到場。乙方必須到場。到場每次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壹仟元做為報酬。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簽訂地: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12

  委托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協議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協議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三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單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銀行______分理處

顧問合同13

  委托人:XX公司(甲方) 受托人: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三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 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XX公司(蓋章)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顧問合同14

本協議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鑒于業主欲請咨詢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詢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項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項目。

  (2)“服務”是指按照協議書咨詢工程師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完成項目而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4)“業主”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雇用咨詢工程師的一方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5)“咨詢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由業主雇用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去履行服務的一方及咨詢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業務和咨詢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協議書”是指包括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條件以及附件a(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通知書和正式協議書(若已簽訂),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規定。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他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根據協議書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款項。

  2.解釋

  (1)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應在其解釋中使用。

  (2)視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詞的單數包含復數的含義,陽性包含陰性的含義,反之亦然。

  (3)如果協議書條款中有相互矛盾之處,則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3.服務范圍

  咨詢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在附件a中已規定了服務的范圍。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稱為正常服務。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稱為附加服務。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條款咨詢工程師需履行的服務稱之為額外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職權的行使

  (1)咨詢工程師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和勤奮地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2)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或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要求的職責時,咨詢工程師應:①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應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權的話,應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開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進行工作。③如果授權后的話,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則須事先征得業主的同意(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咨詢工程師應盡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詢工程師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屬于業主的財產,在實際可行時應加以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咨詢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7.資料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工程師提供他能夠得到的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資料以不耽誤服務。

  8.決定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咨詢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情作出書面決定便不耽誤服務。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對咨詢工程師和他的職員及下屬,業主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具體情況提供以下協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條款;

  (2)在服務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咨詢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帶入該國以及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帶出該國的權利的條款;

  (6)為了方便咨詢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應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系的渠道。

  10.設備和設施

  為了服務的目的,業主應免費向咨詢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咨詢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根據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咨詢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此類職員在涉及到服務時只應從咨詢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的服務供給。咨詢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13.職員的`提供

  由咨詢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根據第11條款,由業主提供的職員應得咨詢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都認為有必要提供此類服務以便于滿意地履行服務時,則咨詢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服務的提供,并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每一方應指定一位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以便于本協議書的管理。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咨詢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來替換。

  除非此類更換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則,這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

  (1)這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換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咨詢工程師的責任:如果確認咨詢工程師違背了第5條款第(i)子款,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事情負責向業主賠償。

  (2)業主的責任: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咨詢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咨詢工程師賠償。

  (3)賠償: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僅對下列條件進行支付賠償:①這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遭受的損害的數額,而對其他則不予賠償;②在任何情況下,這些賠償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③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無論是業主還是咨詢工程師都不應對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除非第二部分規定的相應時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咨詢工程師提出索賠。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賠償的限額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咨詢工程師:

  (1)對第16.1條款規定的咨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2)在業主首次邀請咨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按16.1條款規定的咨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3)對公共的或第三方進行責任保險;

  (4)在業主首次邀請咨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5)對其他各項進行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咨詢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讓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由承保人來辦理。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額的費用。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咨詢工程師應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進行下列各項保險:

  (1)按第6條款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因使用該財產而產生的責任。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

  21.協議書生效

  協議書從咨詢工程師收到業主對其建議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或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如有時)的較晚的那個日期起生效。

  22.開始和完成

  除根據協議書可延期外,服務必須在第二部分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開始和完成。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話,則咨詢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這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導致增加服務工作量或服務時間,則:

  (1)咨詢工程師應將此情況及此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2)此增加部分應作為附加的服務;

  (3)服務的完成時間應相應在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根據本協議書咨詢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咨詢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些服務不得不暫停時,則此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到這種情況不再持續。為了恢復服務還應加上一個不超過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務履行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完成該類服務的期限因此情況而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1)業主的通知_________。

  (2)咨詢工程師的通知_________。

  28.額外的服務

  當發生第26條款所述情況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終止本協議書時,咨詢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應視為額外的服務。

  咨詢工程師有權獲得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及責任。

  30.對咨詢工程師的支付

  (1)根據合同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業主應向咨詢工程師支付正常的服務報酬,并按附件c的規定費率和價格或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的服務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根據第23條款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2)業主應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咨詢工程師支付下列款項,除非另有書面協定。①在履行服務當中,咨詢工程師的職員所花費額外的時間用于附加服務的報酬;②由咨詢工程師花費的所有其他額外開支的凈成本。

  31.支付的時間

  (1)應迅速支付給咨詢工程師的到期款項。

  (2)咨詢工程師在第二部分規定的時間內未收到付款時,則應根據第二部分規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支付的金額中,此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起計算。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對第27款第(2)點所規定的咨詢工程師的權利產生影響。

  32.支付的貨幣

  (1)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是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貨幣,如果使用其他貨幣支付,則應按第二部分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凈額。業主應保證咨詢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

  (2)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服務履行期間,業主所在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①阻止或延誤咨詢工程師將業主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②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外幣的有效或使用,或③當咨詢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等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咨詢工程師的服務的履行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這時,若在財務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詢工程師滿意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情況是適用于按第26款所規定的情況。

  33.有關第三方對咨詢工程師的收費

  (1)對咨詢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業主在任何可能時都應為他們辦理豁免,包括:①他們的報酬;②他們進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飲料以外;③用于服務的進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則他應償付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給咨詢工程師。

  (3)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①未經業主批準,不得在項目所在國內將上述物品處理掉;②未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將上述物品出口。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咨詢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則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他項目。第31條款第(2)子款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咨詢工程師的一切有關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咨詢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的記錄。

  除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可在發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事務所對咨詢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并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該審計工作。

  36.語言和法律

  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規定。

  37.立法的變動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詢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外,若在訂立本協議書以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從而引起服務費用或服務期的改變,則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1)未經業主書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轉讓外,咨詢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咨詢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3)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咨詢工程師不得開始實施、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權

  咨詢工程師擁有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這類文件時不需經咨詢工程師的許可。

  40.利益的沖突

  咨詢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

  咨詢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41.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用書面的形式,并從在第二部分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2.出版

  咨詢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規定。但若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有關材料時,則須經業主批準。

  43.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賠償,按第17條款的規定,應在業主與咨詢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達成一致,則應按第44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按第二部分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日期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遵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這種棄權實際有效。

  業主(簽字):_________ 咨詢工程師(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服務范圍(略)

  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略)

  附件c報酬和支付(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顧問合同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誠信合作是一切事業開展的根底,外部智力是企業進步的源泉。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本錢協議,甲方愿意聘請乙方為技術參謀,乙方愿按本協議內容與甲方合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聘用協議條款: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西充縣綠谷香農業開發的技術參謀,乙方協助甲方有關方面負責人,在甲方公司所從事的水稻種植工程及所有與種植工程相關的栽培、田間管理、病蟲害防治、收割等方面給與技術指導和咨詢效勞工作。

  二、聘用期

  聘用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協議期滿后,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三、工作內容、條件

  1、乙方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位的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工作任務。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甲方違規指揮。

  3、甲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按乙方的崗位要求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平安與健康。

  4、因工作開展需要,甲方給予乙方通訊津貼100元/月。

  5、因工作開展需要,甲方為乙方購置一份人身意外傷害險。

  6、因乙方上班地點距住宿地路程較遠。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男方接送乙方上下班。特殊情況下,甲方不能接送的情況下產生的車旅費,由甲方承當報銷。

  四、工作報酬

  1、固定月薪:4000元〔人民幣〕/月,按季度支付。

  2、超產獎金:

  甲乙雙方約定,為提高經濟效益,發揮乙方工作積極性,雙方達成20____年甲方水稻畝產量為800斤目標。當甲方的水稻產量超出800斤后的超出部份經濟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甲方70%、乙方30%的比例分配。同時甲方必須于20____年12月31日前將超產獎金支付給乙方。

  五、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當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當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局部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局部或者全部免于承當違約責任。

  六、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自動失效。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個月內甲、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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