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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1
發包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承包范圍: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1人次以下。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級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xx);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審查乙方提出的熱力系統水壓試驗、分部試運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做好協調工作。
(11)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查批準。
(12)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3)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4)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5)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規程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
(26)嚴格執行起重吊裝方案和相關安全措施,設置相應的危險警戒區域,指定專人監護。
(27)高處作業應設置相應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
(28)管道安裝應設置相應的安全作業平臺,采取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29)設備安裝就位期間,對未可靠固定的設備應做好相應的專項安全措施。
(30)焊接、切割等動火作業應辦理相應的動火工作票,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和防止火星濺落的隔離措施,重點區域要加強監護。
(31)金屬試驗、探傷、水壓等應通過甲方向相關單位提前公告,采取明顯的.隔離區域,設置相應的警示標牌,防止造成對人員的傷害。
(32)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3)設備試運前應對相關設備進行驗收確認,設置相應的設備銘牌和安全警示牌,必要時應對相關區域進行清場,確保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并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34)試運行后的設備檢修消缺應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應確認設備已經停電、隔絕、泄壓、降溫、放水、通風,并采取安全措施,才可開啟人孔門等進行工作。
(35)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6)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7)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8)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2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作業的安全生產,根據市場經濟的需要及業主的要求。甲方在經過認真研究后制定此協議。雙方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同時,經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 簽定勞務施工合同時簽定相應的施工安全質量合同。
二、 工程安全抵押金收費標準:按合同總價的 ‰收取。工程首次結算扣除安全抵押金的50%,余額50%在工程款結算一半時扣除。
三、 安全抵押金其中的20%將由甲方檢查考評后使用。獎勵各協作隊伍分管的領導、專職安全員及在施工過程中對安全工作成績斐然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其余80%押金,將根據安全考評的實績在工程結束后再返還。
四、 安全考評以施工現場工地的定期檢查和平時巡檢相結合,凡被考評單位未達到有關規定或接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在期限內未及時整改者,將根據有關安全生產獎罰條例對其做出處理。捐款與業主捐除甲方的相同,從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夠將從工程款中扣除。
五、 安全考評達到優良級,評分在80分以上的.隊伍,在工程結束后獎勵1000元以上,考評為合格級(70-80)不獎不罰,考評來合格的單位(60-70分)將扣除安全抵押金10-30%,考評在60分以下的隊伍,將扣除安全抵押金50%
六、 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執行J6J59-4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此標準覆蓋不全的,可參照執行工程所在地的《施工安全評分檢查標準》。
七、 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隊伍,所有捐款與業主扣除甲方的相同,從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夠將從工程款中扣除。
八、 本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3
總承包方(公章): 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 0.7‰0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
6、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保護)設施齊全、有效,其中落實到位率達95%;
7、“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
8、加強現場監控,監督,確保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總承包方批準不得隨意更換。
2、分承包方必須為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分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分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
4、分承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須至工程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否則總承包方有權不予辦理《出入證》。任何因為分承包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
5、分承包方應遵守總承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其它關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6、分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和責任
1、雙方共同遵守的要求和責任
1.1、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5)《國家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7)《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9)《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20__版)JGJ130-20__;
(11)《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__;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
(13)《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
(14)《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
(1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6)《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17)《安全(環境)管理程序》QB/G006-20__
1.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發現不安全現象,雙方管理和施工人員應立即制止,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4、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應當對抓好各自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5、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提出改進措施和事故處理意見。
2、總承包方要求和責任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確立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管理職責。
2.2、總承包方負責對分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其符合本項第3條第3.1、3.2、3.3、3.4、3.5 款所列條件。
2.3、總承包方在工作開始前,對分承包方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4、在有重大危險的區域內作業,總承包方應事先對分承包方交待現場危險點,要求分承包方制定相應安全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配合分承包方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2.5、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2.6、依法對分承包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1)有權進入分承包方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2)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期限改正。
3)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總承包方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和使用。
4)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七日內依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2.7、負責對分承包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應立即制止。有權停止分承包方施工人員違章作業和辭退嚴重違章作業人員,制止停產整頓,并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有關制度對分承包方的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罰,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有分承包方承擔。
2.8、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并有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3、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
3.1、分承包方要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稅務證、安全資格證、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經總承包方工程管理處審查合格。
3.2、分承包方的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工人的安全施工技術素質符合工作要求,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業培訓,具備必要的上崗資格。
3.3、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并規定參加有關培訓及年檢。
3.4、分承包方應具備有滿足工作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用具、運輸等設備。
3.5、分承包方施工隊伍30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30人以上者要配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并報總承包方備案。
3.6、分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7、分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承包方承擔;
3.8、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批準后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9、分承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承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3.10、分承包方申報的所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類同方案必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于方案中詳細敘述施工期間的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
3.11、分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建立風險源辨識評價和目標化管理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風險源辨識并評價出重大風險源,對重大風險源確定管理目標,編制管理方案并將管理方案報總承包方。對本分包工程施工全過程按照管理方案進行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并將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每月一次報總承包方。
3.11.2、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須執行總承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對于要求進行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及時組織各方人員進行專家論證。
3.1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組織的周一(或最終由總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時間)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分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總承包方有權取消該分承包方的承包資格。
3.12、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3.12.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國家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12.2、分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3.12.3、分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總承包方組織的入職培訓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后方可上崗。
3.12.4、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3.12.5、分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3.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3.13.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組織的周六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檢查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檢查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檢查中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3.13.2、分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承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13.3、分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并持證上崗,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3.14、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3.14.1、分承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內或國外正規廠家的產品,且具有相關合格證書,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4.2、分承包方的卷揚機、機動翻斗車、砼攪拌機、切割機、電焊機、發電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承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4.3、分承包方的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垂直升降機械等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接受專業驗收;分承包方必須按規范要求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項目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3.15、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職責:
3.15.1、分承包方要對分承包方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3.15.2、分承包方必須采取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3.15.3、分承包方在現場所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3.15.4、施工現場內,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及警示標識。
3.15.5、總承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承包方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承包方的書面同意。
3.15.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15.7、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總承包方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及增收的15%管理費從工程款中扣除。
3.15.8、分承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對不同崗位工種的職工還須配備該工種必須的其他個人人身防護設備,如:安全鞋、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要定期定量供應。
3.15.9、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產品合格證,否則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3.15.10、分承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承包方批準,在批準前分承包方不得進行施工。
3.15.11、分承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主管負責日常對總承包的工作聯絡及落實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實施。
3.15.12、分承包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且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3.15.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懲罰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事故處理
4.1如果發生分承包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因工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分承包方必須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同時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小時內及時報告總承包方、分承包方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
4.2、分承包方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不當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項所列第1條《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和第3條《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安全事項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總承包方或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4.3、分承包方須承擔因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4、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承包方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負。
4.5、分承包方必須對因工傷亡事故進行深入調查,查出事故源頭并做出詳細事故調查報告報送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對發生的傷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須進行深刻檢討,修正錯誤,同時必須對分包工程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整改,對所有職工進行安全再教育培訓,否則總承包方有權勒令分承包方暫時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過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驗收。
4.6、最終結算前必須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地方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承包方應嚴格按總承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承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承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承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應在總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承包方的要求,總承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承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承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以外)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承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負責賠償,總承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2、分承包方員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現場的機械設備等物品(包括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標語、警示牌),不得出現分承包方的任何標志、廣告標語等。標志、標語等具體由總承包方決定。
3、分承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負責。
4、分承包方應按照總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嚴禁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分承包方入場前必須依據總承包方的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人員辦理《出入證》、《上崗證》,否則不得入場。
7、分承包方在施工現場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承包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8、總承包方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點,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編制安排負責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點的垃圾每天清理并運往上述指定堆存區,再由總承包方負責安排外運,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鋼筋砼結構廢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類垃圾由責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運,禁止堆存在工地內,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罰款,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時用水必須嚴格按總承包方“現場臨水管井平面布置圖”上的說明進行。分承包方現場臨水的使用歸總承包方統一調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責任保護好現場的臨水設施,如現場的給排水管道、閥門、消火栓、消防水龍帶、水龍頭、閥門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嚴禁亂動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水龍帶等。
11、分承包方必須注意節約用水,嚴防水資源浪費:
11.1、需要長期使用的用水點必須設節水龍頭;
11.2、所有管道相接處要嚴密,嚴防漏水;
11.3、現場的灑水降塵或混凝土養護,應先使用沉淀池內的水;
11.4、用水時應有專人負責節水,不用時要及時把閥門關上,發現水管或閥門跑水要立即維修,如維修不了須及時通知總承包方進行解決。
12、嚴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傾倒剩飯、垃圾等易堵物體,嚴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災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為預防臺風、暴風雨等自然災害,分承包方須在分承包工程(包括臨時設施)開工前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預防此類自然災害、減少損失的措施,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圍內或工地附近遇突發性事件(如死亡、火災等)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并及時的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識。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現場及工地附近不得進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動。如有爆破施工時,分承包方必須具有相應的爆破資質,并事先已取得國家、江蘇省及常州等各級政府、公安部門的相關許可,否則分承包方須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4、分承包方入場工作人員在接受總承包方醫療室的服務時,須出示經總承包方核發的《出入證》或《上崗證》,并遵守總承包方醫療室的規章制度,醫療室僅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一般輕微傷害的免費服務,如有重傷等嚴重傷害時,分承包方須按《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計劃實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開工前須向總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將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備案檢查。
七、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總承包方(公章): 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4
發包單位:________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立塔架線工程
2、 工程地址:_________
3、 承包范圍:立塔架線工程的桿塔組立、導地線架設、附件安裝工作等
4、 承包形式:勞務分包
5、 工程合同編號:
6、 工程項目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勞務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DL5009.3)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3_人。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3) 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 編制并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勞務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5) 向乙方通報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6)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7) 建立和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業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進行檢測。
8) 危險性較大的_交叉跨越_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并向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9) 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
10) 在勞務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
11) 在城鎮、交通道路等人員密集區域施工,應編制交通組織方案和安全措施。督促乙方根據方案和措施要求設置全封閉路欄、安全警示、交通指示和夜間警示燈等。
12) 進入變電站施工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
13) 對控制室、繼保室、通信機房、計算機室等,已敷設的電纜,已安裝變壓器、盤柜、蓄電池等設備以及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應采取可靠的防火隔離措施,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14) 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建立和執行SF6氣體的采購、儲存、使用和回收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15)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6) 組織或督促乙方勞務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7) 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8)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9) 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乙方進入現場的勞務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4) 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勞務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 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 在勞務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
7)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8)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9)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10) 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1) 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2) 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 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4) 對危險性較大的_立塔、架線_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并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5) 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6) 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 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
18) 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9) 按約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并監督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登高工具、防墜裝置和個人保安接地線。
20) 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21) 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開挖的防坍塌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采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全措施。
22)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3) 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24) 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開展工作。
25) 在電纜層、電纜隧道及GIS開關室、容器內、密閉空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6) 作業人員進入工井作業前,在開啟井蓋瞬間應防止有害、有毒、可燃氣體突然噴出傷人,開啟井蓋后應加強通風和監測,必須使用非金屬梯子上下工井,工井口應用井圈或護欄,作業人員撤離電纜井或隧道后,應立即蓋好井蓋,以防意外。
27) 落實______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置。
28)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9) 定期組織勞務作業人員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0)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1)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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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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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5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起止地點:起點:_________;終點:_________。
3、運輸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級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運輸原因造成的運輸物件損壞、設備事故、電網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5)《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xx);
(6)《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2號);
(7)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9)《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10)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1)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2)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雙方在未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提前運輸。
(3)運輸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運輸項目的具體聯系溝通。
(4)按約定落實施工現場起重機等裝卸機械和人員,以及相關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關特種設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驗檢測,確保安全可靠。
(5)雙方應相互協作,并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運輸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對產生的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7)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8)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具有的相應經營資格進行核查。
(2)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質量、長、寬、高),以及防火、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
(3)負責落實廠區肉質現場門道路通行條件和接卸條件(夜間卸貨需提供充分的照明條件),對可能影響他方通行或現場設施的部位,設置安全警告標志、標識并采取措施。
(4)必要時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督促乙方落實運輸方案的安全措施。
(5)組織召開大件運輸安全專題會議,協調解決現場裝卸和場內通行的`安全問題。
(6)組織對乙方編制的大件運輸方案中有關設備的具體保護措施的審查,并對運輸方案備案。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2)負責運輸路線的勘察,確定沿途有關彎道、橋梁、架空線路、隧洞等可能影響運輸的相關措施,選擇最優安全運輸路線。
(3)負責編制、審批大件運輸方案,報甲方審查、備案,負責對雙方隨車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落實各項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環境工作的具體措施。
(4)隨車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規章制度,配備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工作,服從甲方管理。
(5)運輸車輛具有相關證照,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適合本大件運輸條件。駕駛人員應持有與駕駛車輛相對應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有效證件。
(6)按照甲方提供的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質量、長、寬、高),以及防火、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制訂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7)負責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件運輸相關公路通行許可的申請,落實引路車輛和相關安全警示標志。
(8)負責運輸貨物的綁扎,確保綁扎牢固和貨物安全,懸掛安全標志,并確保特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相關測量儀器的完好和正常運轉。
(9)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落實運輸方案安全措施及對運輸貨物、道路情況的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10)途中引路車輛應指定專人負責對道路情況的觀察,確保車輛的安全通行。
(11)對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電力線路等各種管線構架,應保持安全距離。
(12)對沿途可能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設施、樹木綠化或其他設施,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系處理,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通過。
(13)負責設置夜間運輸的發光安全標志等。
(14)在途中轉運設備,應選擇符合起吊貨物的工況條件的起重機械,確保安全。
(15)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貨物損壞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并在項目結算時按照安全情況對乙方進行結算。
7、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6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市)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并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________(蓋章)
分包方: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7
發包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承包范圍: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級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5)《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xx);
(6)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9)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0)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1)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查批準。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液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5)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訂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理,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6)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7)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安裝等應使用合格的專用工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8)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19)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0)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1)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試行)》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2)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
(23)起重吊裝應設置相應的警戒區域,管道安裝等高處作業應設置相應作業平臺,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墜落和高處落物等安全措施。
(24)設備安裝就位期間,對未可靠固定的設備應做好相應的專項安全措施。
(25)焊接、切割等動火作業應具有相應的動火工作票,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和防止火星濺落的隔離措施,重點區域要加強監督。
(26)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7)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8)壓力試驗、噴淋試驗應通過甲方向相關單位提前公告,采取明顯的警戒區域,設置相應的警示標牌,防止造成對人員的傷害。設備消缺應確認設備已經停電、隔絕、泄壓、放水,并采取安全措施,才可進行工作。
(29)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0)設備試運前應進行驗收確認,試運期間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31)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2)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3)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4)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同額的0.1%作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8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形式: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級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勞務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xx);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3)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編制并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勞務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5)向乙方通報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6)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7)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業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進行檢測。
(8)電氣設備安裝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并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9)施工區域的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按照臨時用電方案組織落實安全措施。
(10)對控制室、繼保室、通信機房、計算機室等,已敷設的電纜,已安裝變壓器、盤柜、蓄電池等設備,以及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應采取可靠的防火隔離措施,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11)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
(12)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3)組織或督促乙方勞務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4)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5)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6) 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勞務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4)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勞務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在勞務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
(7)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8)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9)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10)在甲方指定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1)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2)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4)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并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5)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6)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落實甲方制訂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
(18)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9)電氣設備部件安裝應嚴格執行甲方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20)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21)受電、電氣試驗前,按要求落實安全措施,撤離作業人員。
(22)電氣設備帶電試運行后,在受電區域施工,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
(23)在電纜層、電纜隧道及GIS開關室、容器內、密閉空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作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4)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理。
(25)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6)定期組織勞務作業人員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對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7)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8)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 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9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 甲方
專業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______人次以下。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5)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6)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0)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1)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1)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2)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3)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____ __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成、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江蘇省有關法規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以為: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安全的條例和規定,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向乙方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乙方應及時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周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班組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隊伍簽訂合同。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做好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總工程師簽字同意。根據市安監站要求進行備案。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講對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必須審批,并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對所有承擔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乙方負責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筑業安全生產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施工對(班組)的保護傘,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乙方在工人入場一周內應安排填寫三級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級教育卡由乙方保存好備查,經常教育由乙方負責。
10、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1、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志及勞保用具、設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2、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發生。
13、乙方所用的施工機械(吊車、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設備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設備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4、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并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對象、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5、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并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他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7、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并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上崗,自帶的電閘箱、流動箱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臨時用電管理實施細則》,《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補充規定》進場前必須經甲方同意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
19、乙方應教育人員做到文明施工,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工完場凈,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宏觀整潔,防止造成污染環境。
20、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現場嚴禁交叉作業,高處作業禁止將工具,配件等物品上下拋擲,嚴禁將垃圾等物件從洞口或臨邊往下扔,以防傷到樓下人員。
21、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后上班。
2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安全生產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三、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借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他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繼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協議自行解除。
本協議自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1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調試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___工程項目名稱:
2、___工程地址:
3、___承包范圍:
4、___承包形式: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級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調試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____);
(5)《火力發電廠基本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20____年版)
(6)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9)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0)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1)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提前進場工作調試。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4)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5)工程調試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7)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8)調試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9)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和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制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關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調試人員進行設備及系統狀況交底。
(5)負責因調試涉及相關單位(調試、施工、運行、調度)的安全措施落實的協調。
(6)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7)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9)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10)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1)組織對乙方編制的`調試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啟委會或建設單位審查批準。
(12)調試前組織相關施工單位完成調試系統范圍內的土建、安裝項目的驗收,在工作開始和結束前做好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完成安全運行所必需的照明、消防等系統,以及自動、程控裝置具備投入條件。
(13)調試前組織對相關設施進行檢查,拆除影響調試的臨時設施,清理現場易燃材料,保持通道暢通,照明充足,同時按清場范圍撤離作業人員,設置警戒區域。
(14)調試前組織對調試裝備及其安裝、接線、臨時管道進行安全技術驗收。
(15)整套啟動前組織協調安裝單位的分部試運工作和整套啟動期間的設備與系統和維護、檢修、消缺等相關安全工作。
(16)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必要時組織演練。
(17)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8)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指定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安全工作,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調試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并經監理審批后,組織落實,向調試人員交底。
(4)調試前對調試、檢測設備和儀表進行檢查測試,保證完好、正確、可靠,做到有據可查。
(5)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調試人員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為調試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現場調試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調試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調試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14)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調試產生的大氣污染、廢料等進行控制。
(15)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6)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7)臨近帶電設備調試,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18)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19)負責配備勝任工作的試驗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指定試驗負責人。
(20)對機組運行的各項試驗,應充分考慮可能產生的異常情況,制訂相應的應急處理方案,并落實相應的應急設施和物資。
(21)各項調試項目作業前,應組織對調試的相關系統的檢查,確認符合調試方案的要求。
(22)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3)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電氣試驗部分:
(1)建立和執行安全工器具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驗電器、接地線、絕緣桿、核相器、絕緣罩、絕緣隔板、絕緣靴、絕緣手套等應符合《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要求。
(2)按照規定和要求,落實調試工作的各項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中必須重點落實試驗加壓區域的隔離措施、被試設備的看護措施、防感應電措施、試驗前后狀態的確認和檢查措施、試驗中發生異常情況的應急預案等。
(3)調試前,應對調試的相關系統、調試裝備、試驗接線進行檢查,確認符合調試方案的要求,確保被試設備安裝接線正確,具備調試條件;調試中,嚴格執行調試方案,落實監護;調試后,明確專人檢查,確認恢復到試驗前狀態,試驗用短接線等在工作后應做好檢查和回收。
(4)未裝接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行放電再做試驗。高壓直流試驗時,每告一段落劃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次并短路接地。
(5)在局放、耐壓等重大作業前,負責組織對受試驗設備的驗收確認,提出危險區域及清場范圍的要求,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作業人員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指派專人監護。
酸洗、沖管部分:
(1)在酸洗、沖管等重大作業前,負責組織對系統安全的驗收確認,提出危險區域及清場范圍和降低噪聲對環境影響的要求,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牌,作業人員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必要時要求相關單位設置危險區域周邊的監護人員。
(2)在酸洗過程中使用的化學藥品應按規定儲存和使用,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隔離措施。
(3)應制訂措施,對化學制水、清洗的廢液排放,應回收或經綜合處理后,達標排放。
(4)臨時高壓電纜應采用相應的絕緣子支持固定,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等標示牌。
(5)酸洗現場應設置清潔沖洗水源和化學灼傷急救藥品。
(6)沖管消音器必須嚴格按照電力行業有關規定,采用合格的產品。
(7)沖管的臨時蒸汽管道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制作、安裝和驗收,確保安全可靠。
(8)沖管過程是對臨時系統的檢查應采用監測、監視裝置。
(9)沖管的臨時蒸汽管道如果影響施工調試人員通行及作業,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通道或平臺。
整套啟動部分:
(1)負責制訂整套啟動方案,提出確保安全啟動的措施,報啟動驗收委員會討論并經啟動調試總指揮審批后,向有關參與整套啟動的人員交底,確保安全。
(2)在整套啟動前編制具備啟動條件的系統檢查表,并會同甲方、建設單位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檢查,確認投入設備和系統符合整套啟動的條件。
(3)確認整套啟動安全運行秘必需的各類保護、自動及程控裝置具備投入條件。
(4)檢查核對設備命名、管道色標正確無誤,防止誤操作。
(5)整套啟動全過程應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運行單位相關制度。
(6)調試人員到現場進行系統設備檢查,應嚴格按照規程要求,做好相應的人員保護措施。
(7)整套啟動期間,如遇各種異常或故障,應及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報告啟動試運指揮部。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12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本著“安全第一、質量至上”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的協議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 甲乙雙方應共同尊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 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這、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在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 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據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 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 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 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 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 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6. 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消防水源,并派專人負責。
7. 承包方應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 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 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進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12. 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 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 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15. 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
16. 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 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 (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13
總包單位:________ 項目(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開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托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確認乙方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10、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用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接卸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人物,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人物,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8、乙方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好出入證,正確使用好"三寶"。如不按規定,擅自闖入現場將按每人1000元罰款處理,造成后果由自己負責。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太原市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行政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乙方材料進場前,必須提前三天告訴甲方,由甲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指定乙方材料堆放地址。不得擅自堆放,若不按指定位置堆放造成的材料損壞,均由乙方自己負責,材料設備均自行保管。車輛進出大門必須登記,出門時辦理出門手續,否則不得隨意出門。
2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對他人的成品、半成品進行保護,工程之間要相互配合,不得隨意損壞他人產品,如有損壞,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賠償。
22、乙方必須做到隨做隨清,日做日清,把建筑垃圾搬運到指定堆放點,否則甲方將另派他人清理,費用加倍計算。
2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同土建、裝修隊密切配合同步施工,在約定時間內隨叫隨到,如期完成各自工程,如由于乙方拖延或工期滯后影響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將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在20xx年7月20 號之前提交竣工驗收所用的相關資料,如滯后一天按5000元/天罰款處理。(包括業主與甲方的工期獎,合同工期罰款等,均按乙方產值額按比例攤耗)
24、乙方所施工的產品應當一次性成優,如由于乙方施工的質量問題而返工等造成甲方產品受到損壞,其修理的所有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25、乙方在進場前向甲方交納伍仟元現金作為保證金,如有違規行為經甲方通知后仍然不整改者,甲方有權進行罰款,罰款單經監理證明簽字后生效,保證金待工程竣工扣除相關費用后退還。(如扣款超過保證金時,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發包人轉入甲方)
26、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7、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8、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蓋章)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14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5)工程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6)工程項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5)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
(6)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9)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0)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1)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______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______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液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5)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6)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7)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安裝等應使用合格的專用工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8)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19)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0)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1)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2)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
(23)起重吊裝應設置相應的警戒區域,管道安裝等高處作業應設置相應作業平臺,并采取有效地防止高處墜落和高處落物等安全措施。
(24)設備安裝就位期間,對未可靠固定的設備應做好相應的專項安全措施。
(25)焊接、切割等動火作業應具有相應的動火工作票,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和防止火星濺落的隔離措施,重點區域要加強監督。
(26)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7)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8)壓力試驗、噴淋試驗應通過甲方向相關單位提前公告,采取明顯的警戒區域,設置相應的警示標牌,防止造成對人員的傷害。設備消缺應確認設備已經停電、隔絕、泄壓、放水,并采取安全措施,才可進行工作。
(29)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0)設備試運前應進行驗收確認,試運期間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31)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2)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3)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4)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15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形式: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級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勞務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xx);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3)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編制并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勞務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5)向乙方通報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6)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7)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業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進行檢測。
(8)熱力設備安裝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并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9)向乙方提供高處作業相關的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保護用具。
(10)按約定提供乙方的起重、電動、焊接、安裝、專用工器具等應完好和安全可靠。
(11)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
(12)施工區域的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按照臨時用電方案組織落實安全措施。
(13)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
(14)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5)組織或督促乙方勞務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6)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7)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8)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勞務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4)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勞務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在勞務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
(7)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8)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9)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10)在甲方指定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1)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2)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4)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并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5)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6)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落實甲方制訂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
(18)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9)熱力設備部件安裝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以及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20)起重吊裝應設置相應的危險警戒區域、專人監護。
(21)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22)管道安裝應設置相應的安全作業平臺、采取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23)焊接、切割等動火作業應辦理相應的動火工作票,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和防止火星濺落的隔離措施,重點區域要加強監護。
(24)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作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5)試運行后的設備檢修消缺應由甲方辦理工作票,在甲方確認設備已經采取隔絕、降溫、泄壓、疏水等安全措施,許可后才可開啟人孔門等進行工作。
(26)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理。
(27)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8)定期組織勞務作業人員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對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9)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0)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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