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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抵押合同

時間:2024-06-25 15:36:39 合同 我要投稿

車輛抵押合同15篇[經典]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抵押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抵押合同15篇[經典]

  車輛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 ,車號為發動機號為: 。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為 月,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抵押款為 元整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武漢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直接過戶至乙方名下(甲方無條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抵押合同 篇2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元,評估值為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車輛抵押合同 篇3

  車輛抵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車輛作為抵押物(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

  第四條 借款指定用于【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二、抵押條款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是:【 車輛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

  1、機動車名稱、品牌:

  2、牌照號、型號:

  3、數量:

  4、折舊價格:

  5、發動機號:

  6、車架號:

  7、抵押物共有權人: 與乙方關系:

  第六條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有共有權人,共有權人同意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有權隨時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行使抵押權,共有權人為甲方實現抵押權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保險

  第十條 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物投保,乙方應當協助配合辦理相應投保手續,保險金額不低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應長于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六個月,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待債務到期后清償或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四、借款的發放

  第十三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放款:

  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并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生效并持續有效,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并持續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

  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

  第十四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后,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五、借款的償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借款起息日為甲方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后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等額本息還款。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 】元。

  3、到期還本付息。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六條 如遇到還款當月無還款日對應日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后一日。

  第十七條 如果還款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等,還款日不順延。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將還款款項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的銀行賬戶: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六、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九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抵押權。甲方有權采取如下任何方式對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與乙方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或以抵押物拍賣、變賣后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乙方債務清償順序

  第二十條 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八、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并向甲方交付了共有人同意抵押該物的證明。

  第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設立過未告知甲方的抵押,該抵押物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權利。

  第二十七條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抵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

  第三十條 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乙方主張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在扣除處分抵押物的費用并清償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或第三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由乙方要求第三方停止其行為,并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以及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等。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對乙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乙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4、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5、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乙方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乙方投資安全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乙方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乙方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其他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保險。

  第三十九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十二、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甲方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營情況等的監督;

  4、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

  5、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發生可能危及甲方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四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 】%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四十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數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四十三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四十五條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七條乙方死亡、失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乙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其拒絕履行的,甲方可提前行使抵押權,以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受償。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四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作為本次合作的聯系人,聯系人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觀點視為甲、乙各方的觀點、意見。聯系人有權代為接受雙方互發的文件、信函,有權在相關文件、信函上簽字。聯系人簽收相關文件、信函的,即視為甲方或乙方簽收了相關文件、信函。

  1、甲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第四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權接收的人員送達外,還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6、在甲方有關文書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已送達。

  第五十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載明地址送達的仍為有效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第五十一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五、其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案一份。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以下為簽字蓋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車輛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縣)

  車輛抵押合同 篇5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本金數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雙方確認:依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____日的,甲

  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2、乙方須于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

  第一個月的利息;此后,于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條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萬元。

  第五條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擔保物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甲方為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驒嗬拗疲膊坏靡栽摍C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義務。

  第九條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

  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

  第八條、

  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騼炏葯嗬,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虿扇∑渌a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____日的。

  2、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乙方應當結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額20%的違約金。在上述本息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抵押權為前提條件。

  5、如

  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并有權同時要求

  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市區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后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____日內辦理機動車抵

  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車輛抵押合同 篇6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所: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訂本合同內容:

  第一條借款的內容及利息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返還借款,將要多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的車牌號: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由乙方保管。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托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托書》處置抵押車輛。

  第八條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借款方)

  ___年___月___日

  車輛抵押合同 篇7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中國光大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抵押給抵押權人,以擔保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抵押擔保。為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為:(金額采用大寫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

  1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復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 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為“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抵押權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最終證據,對抵押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抵押物

  第四條 抵押人在此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向抵押權人抵押抵押物,以及現在和將來產生于抵押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作為合同一方簽署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抵押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抵押人可以得到的賠償的權利。抵押物的數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詳見附件1),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抵押物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抵押率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抵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抵押率時,抵押權人隨時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抵押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六條 抵押物的、以及與抵押手續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均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后,由抵押人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第五章 抵押人應提交的文件

  第七條 抵押人應在主合同債務人首次使用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提供的融資前向抵押權人提供如下文件。該等文件如為復印件須經抵押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字確認為真實完整有效的文本:

  1 經抵押人有效簽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 抵押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 抵押物的權利證明文件;

  4 證明抵押人資信情況的資產證明或其他資料;

  5 抵押人根據本合同第十八章的規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 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 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已向有關機構辦理了登記或備案的證明文件;和

  7 抵押權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抵押人的聲明和保證

  第八條 抵押人在此向抵押權人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 抵押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 抵押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 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權處分人,如抵押物屬于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準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財產,抵押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準或同意。抵押物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抵押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托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4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與其他人簽訂涉及抵押物轉移占有的合同;如經抵押權人同意,則抵押人在與其他人簽訂的涉及抵押物(動產)轉移占有的合同中要明確約定,抵押物不能留置。

  5 抵押人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準和第三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6 除本合同外,抵押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抵押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7 本合同附件1所列有關抵押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8 抵押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抵押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于各種稅項),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抵押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9 為確保本合同和抵押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抵押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備案或公證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將抵押物在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0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抵押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1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復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與原件相符。

  12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人的財務狀況、抵押物的價值或抵押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3 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第九條 抵押人的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并且抵押人將隨時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抵押物的占管

  第十條 在抵押權人實現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抵押權之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因管理、維護抵押物所發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的或任何結構上的改變。由于抵押人違反本條款而在抵押物上增添的不可分割的任何建筑、設施或固定裝置將自動成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一部分。

  第十二條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并及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人應及時將有關抵押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抵押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抵押權人。在抵押權人認為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抵押物價值減損時,經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需提供進一步的、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第八章 抵押人的承諾

  第十四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抵押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定:

  1 抵押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抵押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 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提供有關抵押物的所有有效資料。

  3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對抵押物或其任何部分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不得對抵押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之外)再行設置或同意設置任何其它抵押或擔保權益;不得對抵押物作出任何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行為,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的任何行為。

  4 應抵押權人的要求,抵押人應隨時向抵押權人報送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資產證明或其他資料。

  5 抵押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任何有關抵押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抵押權人。

  6 抵押人作為委托人的,應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抵押權人為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鑒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抵押人承擔。

  7 抵押人應按期支付與抵押物有關的各種應付稅項和費用。

  8 抵押人應立即通知抵押權人以下任何事件:(1)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 (2)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和(3)抵押人變更居住地址和通訊方式。

  9 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抵押人有義務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措施使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第九章 抵押物的轉讓和出租

  第十五條 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抵押物所得到的一切款項均應立即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未經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提取上述指定賬戶中的任何款項。抵押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先受償。

  第十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是一項持續的擔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為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于抵押權人為被擔保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一章 違約事件

  第十八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 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無法或可能無法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4 出現使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5 發生主合同項下規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 抵押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或對抵押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抵押物主張任何權利;

  7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聲明或保證被確認為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并會影響抵押權人的權益;

  8 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抵押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征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 被擔保債務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 發生了針對抵押人或抵押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1 抵押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物或增加其他擔保;

  12 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生抵押權人認為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抵押權人有權: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 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抵押權或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抵押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并參照市場價格確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在抵押權人依本款的規定處分抵押物的過程中,抵押權人有權依法采取下列行動:(1)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有權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間變賣抵押物,并對抵押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2)要求抵押人償付抵押權人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抵押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抵押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3 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二十條 一經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須協助抵押權人取得與抵押權人實現其抵押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準或同意,或協助抵押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第二十一條 抵押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 用以支付抵押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抵押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抵押權人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指定任何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 用以支付抵押權人因處分抵押物而需交納的稅款;

  3 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應將余款交付抵押人。

  如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抵押權人仍有權依法繼續進行追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而給抵押人或抵押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簽訂后十個抵押權人工作日內,由抵押人會同抵押權人到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抵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或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沖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抵押人對其支付給抵押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抵押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于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抵押人是因稅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抵押人應將完稅憑證的復印件遞交給抵押權人。

  第二十五條 未經抵押權人事先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二十六條 無需事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抵押人繼續為該債務提供擔保,并為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二十七條 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抵押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 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抵押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九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三十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3)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但抵押人發給抵押權人的文件,則需在抵押權人實際收到后方可視為送達。

  第十四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并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三十二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抵押權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經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和抵押權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要求登記的,抵押權自在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設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向抵押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文件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后的______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抵押權人應協助抵押人辦理解除或注銷抵押權的手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支付。

  第十六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抵押物清單;

  2 抵押人應提交的文件;

  3 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抵押人持______份,抵押權人持______份,辦理抵押登記的登記機構存留_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于_______簽訂。

  根據本業務實際情況,雙方約定, 本合同【 】(1、適用;2、不適用)第十八章約定的內容: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四十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抵押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抵押人應自行承擔費用到抵押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抵押權人要求的險種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于抵押物的價值。

  第四十一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權人應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抵押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四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四十三條 如果抵押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為投保,抵押人須向抵押權人補償抵押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四十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變更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變更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抵押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抵押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并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展保險。抵押人應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復印件提供給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得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損害抵押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抵押人違反本條之規定,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抵押人聯名或以抵押人的名義,采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并確認抵押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抵押人支付,并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四十六條 如果發生了保險單中所列明的保險事故,抵押人應在保險單規定的時間內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及抵押權人。因抵押人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而引起的全部損失應由抵押人承擔。

  第四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____。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期限屆滿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如就抵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抵押人須依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九章 強制執行

  第四十八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權人實現債權、抵押權的情形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對抵押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抵押人(簽名):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1 抵押物清單

  序號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權屬證明名稱、編號單價總價

  確認送達地址承諾函

  本人/本單位承諾一旦雙方因本合同/本協議發生糾紛,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送達方式所列地址作為司法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銀行方,未書面告知的,視為司法送達地址未作變更。

  【1】 書面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電子送達地址(可選擇填寫):

  傳 真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人:

  時 間:

  車輛抵押合同 篇8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之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品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是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之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車輛抵押合同 篇9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_____就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_____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_____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_____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_____。抵押期間,該抵押_____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_____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_____管理機關辦理抵押_____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_____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向當地_____機構投以機動__________,_____受益人為甲方。_____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其_____到期的,乙方應在_____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_____機構續保,_____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_____,_____費由乙方承擔。

  _____項目如下:1、機動_____損失險;2、機動_____強制險;3、機動_____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_____發生_____事故,甲方有權將_____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_____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_____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_____的',乙方應到_____機構辦理_____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_____金額小于抵押_____評估價值的,應補足_____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的_____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_____,也不得對抵押_____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_____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_____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_____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_____,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_____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_____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_____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_____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_____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_____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_____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車輛抵押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ㄒ唬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ǘ┙杩畹闹Ц都皟斶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ㄈ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四)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ㄎ澹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六)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七)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ò耍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ㄊ┍竞贤l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車輛抵押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有___________輛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掛車號碼___________,掛車大架號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就欠款及車輛抵押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現欠甲方欠款___________,乙方愿意以自己的車輛作抵押。

  2、抵押期限為一個月,如乙方到期不還欠款,則乙方的車輛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行駛乙方車輛所有的`權力,所欠消費貸款由乙方還清后,乙方負責將一切過戶車輛手續提出,交予甲方,甲方取得乙方車輛的所有權。

  3、該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濟糾紛等一切事務均由乙方負責。

  4、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如乙方未能按上述條款履行,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一切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抵押合同 篇1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壹輛,排量:__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_________/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_________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七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八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信息

  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借款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合同到期

  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合同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合同完成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車輛抵押合同 篇1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鑒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同意以其名下車輛為抵押物,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1.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整)。

  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乙方應全額返還,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等等。

  第二條抵押物

  2.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2抵押物所有權人名稱:_________。

  2.3抵押物綜合評估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整)。

  2.4乙方應保證該抵押物為其所有,且未受到任何法律或其他限制。

  第三條利息及還款方式

  3.1利息計算方式:按照_________(年/月)利率計算。

  3.2還款方式:本合同借款按照乙方所選期數進行分期還款,每期還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共計_________期,每期利息按照上述利率計算。

  3.3借款期限:自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年(至少不低于1年)。

  3.4還款方式:乙方應在每月的_________日前還款,若未按照約定時間還款,則按照每日_________‰罰息。

  第四條其他費用

  4.1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抵押評估費等等,由乙方支付。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應扣除借款本金、利息后,扣除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本合同任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時,應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或違約責任。

  5.2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回抵押物,或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保證甲方的債權得到充分保障。同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的`全部追索費用。

  第六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方式

  6.1本合同的制定、解釋、簽訂、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6.2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變更

  7.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不可修改。

  7.2雙方協商后,可進行合同附加條款或追加協議。

  第八條其他事項

  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8.2本合同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解除

  9.1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9.2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如乙方全部還清借款、利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應向乙方返還抵押物。

  第十條合同存檔

  10.1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及附件原件歸乙方保管,在借款期間,甲方有權查閱。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附件:抵押物評估報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拍照。

  車輛抵押合同 篇14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______年____月___日,抵押物清

  車輛抵押合同 篇15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____元。

  二、抵押期限為__月(天),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后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小時后,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于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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