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合同(精)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離婚財產分割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1
男方: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證號 女方: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證號
本協議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達成離婚協議并登記離婚,現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對離婚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如下:
1.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小區_____號_____層_____室的房產,離婚后屬于_____方的共有份額歸_____方所有。
2.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上述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離婚后由_____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3.本協議生效后,如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男方:
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
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2
網友問:離婚后財產分割通過法院解決的程序是什么?
男女雙方已離婚半年,財產一直未分割。現雙方協議一致分割,男方要女方放棄房子共有產權,并自愿補償一筆錢給女方,但是有個條件,必須走法院程序。不同意私下簽協議。由于去法院咨詢的時候,工作人員愛理不理的,所以問不出個所以然,只叫雙方當事人來立案,我想問下懂法律程序的人。
問題如下:
1:需要帶什么材料。又是以什么名義來立案。
2:如果是雙方協議一致的,還需要去評估房產嗎?
律師解答:1、帶上原告的身份證復印件,起訴書,離婚手續,財產證明,以及立案產生的訴訟費用2、雙方一致同意的價格是不需要評估的,這樣可以省會許多評估費用。
離婚時,銀行存款如何調查?
核心摘要:離婚時,銀行存款如何調查?
關鍵詞:家庭律師 婚姻家庭 銀行存款 離婚
咨詢:離婚時,銀行存款如何調查?
1、當事人自行調查搜集(記錄下對方的開戶行及銀行帳號,為下一步調查做準備);
2、委托律師調查搜集(委托律師調查或者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3、申請法院調查搜集(《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4、沒有開戶行及銀行帳號,調查成功率幾乎為零。
關于離婚協議書的變更流程
變更離婚協議書要分情況的,如果只是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話,離婚協議可以變更的,為避免以后有問題,可以去公證一下。
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那就得看情況了。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可見,對涉及財產的協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變更:
1、雙方是協議離婚;
2、在1年內提出;
3、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離婚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變更,當然,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協議離婚后一方對離婚協議反悔的,可于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不過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關未婚同居所生小孩及財產應該怎么處理
現在未婚同居生育小孩的現象時有發生,由此也帶來了一些糾紛。那么,未婚同居生育小孩及財產應該怎么處理呢?法律知識律師為您整理了有關法律知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并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第9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10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第11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但是,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通過以上介紹,您對未婚同居生育小孩的撫養及財產處理應該有了全面的.了解。
離婚時財產如何處理?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共同共有。歸個人所有,時不發生財產分割問題,共同共有須對其進行分割,不包括夫妻個人財產也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財產。如果家庭成員除了夫妻之外尚有父母、子女等人且他們擁有自己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與他們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的共同財產就要從家庭財產中分離出來。
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該在保護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不得損壞財產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原則下進行處理。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3、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5、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后再恢復離婚訴訟。
6、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只要具備法定情形,當事人均可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被隱匿或者轉移的,可直接請求分割財產;共同財產被變賣,如果變賣行為有效則只能請求分割變賣所得價金,若變賣行為無效,仍然可以請求分割被變賣的共同財產;被毀損的僅能請求支付賠償金、偽造債務的,可以請求非法占有人返還共同財產,在返還不能的情況下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3
男方:_______,男,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省____市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女,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省____市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我倆于____年__月__日注冊登記結婚。婚后由于雙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買各自所需的物品,為了免除以后可能產生的糾紛,經夫妻雙方協商,就結婚之日起至簽訂之日止婚姻存續期內各自所買的財產作如下協議:
一、______年__月年購得位于____市______區____住房一套(房屋處于_____所在工作單位內),房產證號:長房權證__字第____號,_____室_____廳,_____平方米,為_____單獨購買,房屋產權歸_____單獨所有,_____無任何所有權利。
二、____年__月屬_____父母所有的私房拆遷,_____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____市__區____),_____室_____一廳,_____平方米,房屋補差價款及所有裝修費用均由_____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_____單獨所有,_____無任何所有權利。
三、____年_____在__縣__村建有私房一棟,與父母同住,建房費用已由_______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_____單獨所有,_____無任何所有權利。
四、將來_____父母去逝后所留財產,歸_____單獨所有。
五、婚姻存續期內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錢,債務方應立借條為憑。所借款項,必須在婚姻存續期內償還給對方。
六、婚姻存續期內一方對外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屬一方個人行為,由當事人一人負責償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第六、第七條內容適用于婚姻存續期內簽訂之日后的行為。
八、簽訂之日后婚姻存續期內所購財產,以支付價款一方為所有人。如屬共同購買,雙方另作協議。
本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男方:_____
女方:_____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4
立協議人:
男方:漢族、x年5月29日生,身份證號:
戶籍:xx省xx市
女方:漢族、x年3月5日生, 身份證號:
戶籍:xx市xx區x大街花園x座x門x室。
雙方于xx年4月1日在xx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合,雙方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財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子女問題:男女雙方的獨生女兒謝,由女方撫養,撫養費、醫藥費暫由女方承擔,男方有探視權(每周一次)。
第二條房產問題:女方名下坐落于xx市xx區x大街花園x座4門x室的房產,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
第三條財產問題:女方名下的豐田威馳牌轎車(津),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坐落于xx市xx區服裝街51號(茶業),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女方繼續承擔責任;坐落于xx市河東區津塘公路一商茶葉交易中心號(茶葉經營部)店,離婚后屬于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
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5
立協議人:
男方xxx:漢族、xxxx年5月29日生,身份證號:
戶籍:
女方xxx:漢族、xxxx年3月5日生,身份證號:
戶籍:
雙方于XX年4月日在南開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合,雙方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財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子女問題:男女雙方的獨生女兒謝依翊,由女方撫養,撫養費、醫藥費暫由女方承擔,男方有探視權(每周一次)。
第二條房產問題:女方名下坐落于 的.房產,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
第三條財產問題:女方名下的豐田威馳牌轎車(xxxx),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坐落于天津市南開區服裝街5號(正興隆茶業),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女方繼續承擔責任;坐落于_______店,離婚后屬于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6
男方: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認識,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登記結婚,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雙方無子女。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雙方無共同財產。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七、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7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協議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成離婚協議并登記離婚,現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對離婚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如下。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小區_____號_____層_____室的房產,離婚后屬于_____方的共有份額并進行公示。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8
xxx,女,1969 年 9 月 14 日出生,住:xx 棟 xx 號。 協議人:xxx
xxx,男,1966 年 11 月 21 日出生,住:xx 棟 xxx 號。 協議人:xxx
xxx、xxx 雙方于xxxx年在 xx 市 xx 區 xxxx 街道辦 理結婚登記手續。xxx年xx月xx日婚生女兒 uuu 出生。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決定協議離婚,雙方協議如下:
一、xxx與 xxx 自愿離婚。
二、女兒 uuu 由xxx撫養,由于uuu 于xx年xx月xx日滿18 歲,其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主要由xxx負責,如女兒產生大額xx支出費用等,如xxx無力支付,可雙方協商解決,由 xxx 自愿支付, 不得強迫。支付時間及方式,協商解決。
三、離婚后一年內 uuu 戶口遷往一方,另一方應協助處理,以有利于女兒為原則,不得阻撓。
四、離婚后,不得改變子女的姓氏,擅自改變的`,應及時恢復原 來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賠償金XX0 元。
五、共同財產清單及分割如下:
1、現有 xx 區 xxxxxx棟xxx號,一室一廳(51 平米) ,歸 xxx 所有。因其為海員,需長期在外工作,其使用權歸 uuu,監督 使用權為xxx。
2、現有存款 8 萬元,歸 xxx 所有。其使用如下:如女兒上大 學,第一年學費從其中支出,其他各年費用由xxx支付,不夠處與 xxx 協商解決。余下6 萬元由于房屋拆遷及裝修、增加面積等事宜,其使用權暫歸 xxx,不過其支出要建立賬冊(以發票為據) 。
3、家用電器歸 xxx 所有,另有電瓶車一部歸xxx所有。
4、金銀首飾雙方協商解決。
六、未盡處理事宜 由于x 棟xxx號住房面臨拆遷,其拆遷、還建、過渡等全權由xxx負責(因 xxx 為海員,長期工作在外) ,其產生的支出及進帳應 有明細賬。拆遷后還建房的戶主仍為 xxx 不變。其住房繼承權為 uuu。
七、雙方無任何精神疾病,女方無身孕。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記處各持一份,法律 效力同等,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后生效。
九、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 騙, 責任自負。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司法程度解決, 與婚姻登記處無關。
男方:xxx
女方:xxx
男方(簽字) 年 月 日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9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財產分割協議生效后,產生法律效力。
按照合同法,這種法律效力體現為二: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并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進行審查。由于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后,可申請執行。
所以,財產分割協議后不得在離婚訴訟中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財產分割協議是協議離婚的一部分,與離婚訴訟是兩種完全獨立的離婚制度,二者在具體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在財產分割協議中,一方可將自己的財產以財產分割的名義給予對方都可(與此對比,訴訟離婚中則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方個人財產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一個環節而不可獨立于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于訴訟離婚中。
財產分割協議的無效、變更和撤銷
財產分割協議在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時生效,產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其內容存在無效、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下,其效力就會受到相應影響。之所以會出現這些情形,是因為財產分割協議作為當事人之間處理財產問題的自由約定,會存在約定內容是否完全合法的問題。
財產分割協議無效的判斷根據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即如果財產分割協議存在"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協議無效。一方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可就有關糾紛向法院起訴,主張協議無效。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協議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應確認其無效并以此為基礎進行裁判。需補充的是,當事人不得以財產分割協議已提交過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為由,主張協議有效。道理同上,婚姻登記機關只對財產分割協議進行形式審查,不會也不應該對其內容的合法性進行實質審查。所以,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不得作為財產分割協議合法與否的根據。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也應適用該條規定。但在認定是否符合構成條件時卻需細細斟酌。
1.關于欺詐、脅迫的標準,與一般合同的認定標準沒有區別。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將欺詐、脅迫在條文中作了明確而突出的規定。
2.關于重大誤解的標準,主要是指對約定內容本身的重大誤解,而且必須達到"重大"程度。重大誤解不包括對法律規定的誤解。如將價值很小的文物誤認為價值很大并以此為基礎分給財產的,就屬于重大誤解。但如果認為財產分割協議并不產生法律效力,財產分割應在協議離婚后另行起訴解決的誤解就不屬于重大誤解。
3.對于乘人之危的標準,一個難點是一方利用對方急欲離婚的心態要求多分財產而對方又同意多分的.情形是否構成乘人之危的問題。筆者認為,該種情形不應屬于乘人之危。因為乘人之危的本意是一方利用了他人的困境,使他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作出承諾,且在當時的情形下,他人只有獲得一方提供的條件或幫助才可能擺脫困境。如不會游泳的母親答應他人以幾十萬的高價救掉進河里的兒子,如母親事后主張當時的承諾違背其真實意思,他人的行為就可認定為乘人之危。但一方利用對方急欲離婚的心態要求多分財產則不符合乘人之危的本意。因為訴訟離婚造成的時間拖延是法律制度形成的,當事人必須承受。這種"危"并不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應屬于乘人之危中的"危"。如果其愿意放棄財產權利而獲得較快離婚,也不算被對方所"乘",只能推定多分給對方財產就是其當時的真實意思表示。即為真實意思表示,事后當然也不得反悔。據此可看出,在處理財產分割協議中認定是否構成乘人之危時,比一般合同中更嚴格。只有在一方利用對方顯著不利的狀況迫使對方簽訂明顯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財產分割協議時,才可認定為乘人之危。如一方生病急需現金,對方同意給現金但要求分得價值大得多其他財物而達成財產分割協議的,可認定為乘人之危。
4.至于顯失公平,在適用時應最嚴格。顯失公平主要對照的是市場經濟中公平、等價有償原則。而財產分割協議中最主要的原則是自愿原則。夫妻離婚的具體理由千差萬別,當事人離婚時的感情也往往"剪不斷,理還亂",當事人之間處理財產也就各有千秋,不應該用更具社會性評價意義的公平、等價有償原則來考察其分配是否公平。所以,只要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或乘人之危的情形,當事人自愿將大部分財產甚至全部財產給對方,一般都不應當被認定為顯失公平。只有在當事人文化、法律知識匱乏,一方自愿分得的財產相對少得多,其又非出于快速離婚等目的,并因此分割而使離婚后的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的,可以顯失公平為由合理矯正分割方案。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10
立協議人:
男方: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證號:________
戶籍:____省____市
女方: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證號:________
戶籍:________________
雙方于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合,雙方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財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子女問題:男女雙方的獨生女兒________,由女方撫養,撫養費、醫藥費暫由女方承擔,男方有探視權(每周一次)。
第二條房產問題:女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的房產,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
第三條財產問題:女方名下的________,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坐落________,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女方繼續承擔責任;坐落于________,離婚后屬于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
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11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號。
協議人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愿離婚。
二、無子女。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12
立協議人:
男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身份證號:________
戶籍:________省________市
女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身份證號:________
戶籍: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大街________花園________座________門________室。
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合,雙方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財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子女問題:男女雙方的獨生女兒________,由女方撫養,撫養費、醫藥費暫由女方承擔,男方有探視權(每周一次)。
第二條房產問題:女方名下坐落于天津市________區________大街________花園________座________門________室的房產,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
第三條財產問題:女方名下的________牌轎車(________),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________茶業),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女方繼續承擔責任;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公路一商茶葉交易中心________號(________茶葉經營部)店,離婚后屬于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________女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13
李××,男,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證號碼:××××××××××××××××。
王××,女,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證號碼:××××××××××××××××。
我倆于XX年X月X日注冊登記結婚。婚后由于雙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買各自所需的物品,為了免除以后可能產生的糾紛,經夫妻雙方協商,就結婚之日起至簽訂之日止婚姻存續期內各自所買的財產作如下協議:
一、××年X月年購得位于XX市××區××××住房一套(房屋處于李××所在工作單位內),房產證號:長房權證××字第××××號,三室一廳,70.39平方米,為李××單獨購買,房屋產權歸李××單獨所有,張××無任何所有權利。
二、××年X月屬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遷,()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XX市××區××××),二室一廳,100平方米,房屋補差價款及所有裝修費用均由李××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劉××單獨所有,王××無任何所有權利。
三、××年張××在××縣××村建有私房一棟,與父母同住,建房費用已由李××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張××單獨所有,李××無任何所有權利。
四、將來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財產,歸王××單獨所有。
五、婚姻存續期內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錢,債務方應立借條為憑。所借款項,必須在婚姻存續期內償還給對方。
六、婚姻存續期內一方對外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屬一方個人行為,由當事人一人負責償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第六、第七條內容適用于婚姻存續期內簽訂之日后的行為。
八、簽訂之日后婚姻存續期內所購財產,以支付價款一方為所有人。如屬共同購買,雙方另作協議。
本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簽字: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14
女方:_________________,漢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__,漢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20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辦理結婚登記,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男女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雙方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男女雙方無夫妻共同財產,無夫妻共同債權。
三、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女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離婚財產分割合同15
男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碼),并生有1名婚生女(,19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有小孩的離婚協議書條款:
一、雙方自愿解除夫妻關系。
二、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撫養。撫養期間,男方承擔婚生子的撫養費(包括醫療費、教育費、保險費)_______元;
女方應悉心撫養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行為;
男方每個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學校探望,每周可與婚生女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女方有協助的義務;
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學業為準。
任何一方對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損害行為的,將視為放棄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直接撫養權或中止、取消探望權;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后分開居住期間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的`約定;
雙方認可婚后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婚前財產:_________________
婚前個人債權債務:_________________
婚姻存續期間個人債權債務:_________________
(2)女方自離婚證領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間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彩電一臺、冰箱一臺、洗衣機一臺、空調一臺、家俱一套、組合音響一套、生活日用品件,總計約_______元;
銀行存款____元,歸女方____元,男方____元;運營出租車,作價_______元,歸女方_______元,男方_______元。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男方確認給女方經濟補償_______元;
五、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_______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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