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監理合同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未被確認為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方,而依協議轉為該房建工程施工監理方,甲乙雙方及關聯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負責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監理,有義務指導、協助、監督關聯方依施工設計藍圖進行施工,以達到使裝修從外觀上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的裝修目的。
2.關聯方在施工過程中若有與施工設計藍圖有關的技術問題反映到甲方后,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解釋、指導和解決,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其以后半日內著手解決。
3.在施工過程中若有一方提出合理的.變更要求,須由本協議三方共同協商確認;決定變更后,乙方須就變更部分重新出具設計圖。
4.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及監理費合計__________元,分別于施工開始之日支付__________元,施工進度完成_______時支付__________元,裝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再支付__________元。
5.施工過程中或裝修完工后,若裝修從外觀上無法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應由對此存有過錯的乙方或關聯方承擔責任。
6.若因乙方或關聯方的原因,影響施工進度,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7.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監理合同2
1.信息管理手冊的主要內容,不包括()。
A.繪制信息處理流程圖 B.確定信息管理的任務
C.信息處理平臺的建立與運行維護 D.確定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2.某高層辦公樓工程項目,由甲公前進行施工總承包,主體結構工程施工由甲公司自行承擔,樁基工程、暖通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等經業主同意由甲公司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小張是甲公司總承包項目部唯一的專職檔案管理員,小張的主要工作職責應該是()。
A.收集、整理、管理本項目范圍內的所有信息
B.只要將主體結構工程施工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移交建設單位
C.收集、匯總本單位和各分包單位形成的工程檔案,立卷后及時間向建設單位移交
D.收集、整理本項目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及時向地方城建檔案部門移交
3.某施工承包工程,承包人于20xx年5月10日送交驗收報告,發包人組織驗收后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于20xx年7月10日再次送工程交驗收報告,發包人于20xx年7月20日組織驗收, 20xx年7月30日給予認可。則該工程實際竣工日期為()。
A.20xx年5月10日 B.20xx年7月10日
C.20xx年7月20日 D.20xx年7月30日
4.勞務分包合同中,勞務分包人應()。
A.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
B.協調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的工作關系
C.自行準備有關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D.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所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5.某業主擬建一棟磚混結構的宿舍樓,建設工期8個月,施工圖等資料齊全,采用()計價方式合適
A.固定單價合同 B.變動單價合同
C.總價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6.單價合同對于承包商而言不存在()風險。
A.工程量 B.價格
C.設計錯誤 D.環境變化
7.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條款,沒有()的變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工程變更。
A.發包人 B.設計人
C.監理人 D.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8.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的通用條款,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的索賠。
A.在合同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 B.在合同工作接收證書頒發后
C.在竣工付款證書接收前 D.在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頒發后
9.施工中當前一專業工程對后續專業工程施工質量產生影響時,應該填寫()。
A.施工試驗記錄 B.交接檢查記錄
C.質量評估記錄 D.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下列關于歸檔施工文件的說法,不符合歸檔文件質量要求的是()。
A.工程文件的內容及其深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B.歸檔文件可以為復印件,但必須加蓋單位印章
C.竣工圖可以利用施工圖改繪
D.工程文件使用碳素墨水書寫
答案: 1C 2C 3B 4D 5C 6A7C 8B 9B 10B
監理合同3
茲委派作為我單位法人授權代表辦理項目的合同備案工作,負責全權處理我單位在本項目合同備案中的有關事宜。法人授權代表在本項目合同備案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的.一切有關事宜,我單位均予以承認。
法人授權代表(被授權人)情況:
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
授權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授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權人)
監理合同4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簽訂了一份金額____元,編號為 的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現經過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以下補充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將原合同約定的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年的。服務(服務時間從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更改為乙方將向甲方提供xx個月的服務(服務時間分為兩段從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及從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協議與原合同內容有沖突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沒有涉及的內容按照原合同執行。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監理合同5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監理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作業人員
承包人根據工程需要向發包人提供作業人員共_______名。
第三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期為______天。
第四條合同價款
4.1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在確認的方式前劃√):
經過招投標確定或雖未經招投標程序,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確認:
4.2.1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4.2.2以年施工預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額為依據:
①定額工資單價為:
瓦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結構木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裝修木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鋼筋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砼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油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抹灰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架子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水暖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電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壯工_________元整/工日;
②按建筑面積確定承包價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地上結構: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
地下結構: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
初裝修: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
水電: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項工程承包:
外墻面磚: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
屋面防水: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
水泥砂漿: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
內墻普通抹灰: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平方米;
4.2.3定額工以外發生的零星用工單價_________元整/工日;(以實際發生,書面簽證資料為準)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安排任務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累計超過八小時的按__________標準補償。
4.3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5.1結算、決算資料:
5.1.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承包人依據上述書面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的施工預算書。
5.1.2承包人根據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并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據編制人工結算書。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結算資料及書面洽商變更、現場簽認資料等。
5.2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決算:
5.2.1發包人應于每月______日對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給予核實、確認并共同履行書面結算手續。
5.2.2工程交工后______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決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決算資料后______日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并辦理分包工程決算手續。
5.3合同價款的支付:
5.3.1合同價款分期支付: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__元整,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整。
5.3.2分期支付勞務費的,每期支付的勞務費數額不得少于己辦理結算額的_________%,余款在發包人對決算資料予以確認后______日內付清。
5.3.3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辦理,付款時發包人不得以現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勞務費。
5.3.4辦理支付的手續為:承包人為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應向發包人出據“北京市外地進京施工企業專用發票”作為收款憑證,發包人須將填寫齊全的、票據收款人為承包人全稱的支票或匯票交付給承包人指定的人員。
第六條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6.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6.2.2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6.3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后,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7.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變更洽商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后______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3.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方獲得施工必須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機具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
6.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______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于______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復。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復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8.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文明施工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9.3對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材料機具供應
10.1本工程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備的工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防護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擔。
10.2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由發包人采購并供應到施工現場(_________米內)。
10.3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借用的發包人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10.4對本工程材料機具的使用、維護,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文物保護
對施工中發現的文物,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應于收到書面通知24小時內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發現文物后隱瞞不報的,由責任人依法承擔行政的、法律的責任。因保護文物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二條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2.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負責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12.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2.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12.5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總的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12.6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政。
12.7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12.8本工程發包人施工代表為__________,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發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現場簽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______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3.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
13.2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13.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于_________%,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3.4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并辦理變更手續。
13.5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發包人同意,并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后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
13.6承包人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13.7承包人確認_______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4.1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決算依據。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后可提前終止合同。
14.1.2由于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4.1.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面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14.1.4發包人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違約支付勞務費的,除糾正違約支付行為外,還應當在違約支付的額度范圍內與過錯方對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14.2承包人違約責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簽認。
14.2.2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并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在選定的方式前劃“√”):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蓋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應出示委托證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后,即宣告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后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抵觸者無效。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監理合同6
1.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書的初評時,主要檢查的內容不包括【B】。
A.報價計算的正確性
B.評標價的優劣
C.投標人的資格
D.投標保證有效性
2.監理人可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的條件之一是【C】。
A.委托人拒絕支付通知中監理人要求的附加工作酬金
B.暫停執行監理業務超過3個月
C.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拖欠監理酬金30日以上
D.委托人未能為監理人提供必需的工程資料
3.在監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提供一部汽車供監理人使用。監理工作完成后,該部汽車應【C】。
A.無償歸監理人所有
B.按使用前的原值付款后歸監理人
C.歸還委托人,監理人無須支付費用
D.歸還委托人,監理人支付折舊等費用
4.建設單位在( D )合同中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
A.單價
B.總價可調
C.總價不可調
D.成本加酬金合同
5.承包商按照工程師的指示對已隱蔽的工程部位進行剝露后的重新檢驗。該工程部位隱蔽前曾得到工程師的質量認可,但重新檢驗后發現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則全部剝露.修復和重新隱蔽的費用損失和工期處理為【B】。
A.費用和工期損失全部由業主承擔
B.費用和工期損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擔
C.費用由承包商承擔,工期給予順延
D.工期不予順延,但費用由業主給予補償
6.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和設備,應( C )。
A.發包人負責檢驗試驗,費用發包人承擔
B.發包人負責檢驗試驗,費用承包人承擔
C.承包人負責檢驗試驗,費用承包人承擔
D.承包人負責檢驗試驗,費用發包人承擔
7.某工程項目,發包人將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和電梯安裝分別發包給了甲.乙兩個承包人。乙承包人在進行電梯安裝時,由于甲承包人不配合,給乙承包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失,該損失應當由【B】承擔。
A.乙承包人
B.發包人
C.甲承包人
D.工程師
8.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C )內提出。
A.1個月
B.3個月
C.6個月
D.12個月
9.FIDIC合同條件規定,因非承包原因導致工程不能進行規定的竣工驗收,工程師應在【C】簽發工程接收證書,將這部分工程移交給業主照管和使用。
A.提交竣工驗收申請之日
B.竣工驗收之日
C.本該進行竣工檢驗之日
D.承包商提交檢驗申請之后第28天
10.A公司授權其采購員甲到B公司購買一批計算機,并交給甲已經蓋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甲用此合同書與B公司訂立了購買一批電視機的合同,發生糾紛后,應當【D】。
A.要求甲支付電視機的貨款
B.A公司向B公司無償退貨
C.由B公司交付計算機,A公司支付計算機的貨款
D.由B公司交付電視機,A公司支付電視機的貨款
11.因承包人的違反合同行為導致工程竣工時間的延長,監理單位( A )。
A.不承擔責任
B.監理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C.監理單位承擔監督不力的責任
D.監理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12.下列可以構成一個有效的承諾是( B )。
A.承諾是由非受要約人做出
B.承諾超過期限,但要約人及時通知該承諾有效
C.承諾的內容對要約的數量提出適當變更的
D.向不特定的多數人同時做出承諾
13.設計合同生效的時間是指( C )之日。
A.設計人收到中標通知書
B.當事人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
C.設計人收到發包人的定金
D.設計人實際開始工作
14.設備安裝工程中,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時,應由( A )組織試車。
A.發包人
B.承包人
C.監理人
D.設備供應人
15.招標文件要求工程的施工期限不得超過20個月,承包商在投標書內承諾18個月竣工。施工過程中,工程師因變更批準順延工期1個月;填筑工程施工中遇到雖未達到合同約定不可預見外界條件等級的連續降雨,工程師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指示該部分的.施工停工0.5個月。則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誤竣工標準的合同工期應為( A )個月。
A. 19
B. 19.5
C. 21
D. 21.5
16.締約過失責任有別于違約責任的最重要原因是( C )。
A.當事人有損失
B.當事人有過錯
C.合同尚未成立
D.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
17.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抵押合同自( B )之日起生效。
A.簽訂
B.登記
C.履行
D.主合同生效
18.關于隱蔽工程與重新檢驗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B )。
A.工程師未能按規定時間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該檢驗視應視為工程師在場情況下進行的驗收
B.工程師沒有參加驗收,當其對某部分的工程質量有懷疑,不能要求承包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重新檢驗
C.無論工程師是否參加了驗收,當其對某部分的工程質量有懷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重新檢驗
D.重新檢驗表明質量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工期損失
19.下列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C )。
A.土地所有權
B.抵押人依法承包但未經發包人同意的荒山的土地使用權
C.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D.有爭議的財產
20.某些緊急工程,特別是災后修復工程,只能采用( D )合同。
A.可調價的總價
B.不可調價的總價
C.單價
D.成本加酬金
監理合同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各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續時間。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監理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合同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當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當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當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當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當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當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當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環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當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做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章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監理人有權及時向委托人獲取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如:工程量洽商變更、材料采購及工程撥付款等重要信息、資料,委托人應當給予支持。
(12)所有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應當通過監理人的審核和簽認。
(13)工程竣工時,如委托人未按規定支付監理報酬的90%,監理人可不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當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應當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當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 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委托人應當將影響監理的重要信息、資料等及時通知并提供給監理人。
第三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承擔費用為監理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低于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三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四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八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四十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當向監理人按合同專用條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銀行利息)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五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到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監理人的協調工作和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當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當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四條 保修期間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此報酬應當參照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費收費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辦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滯納金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報酬,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六條 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設委員會二○○五年八月修訂
監理合同8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 份,各執 ________ 份。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號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至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 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 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 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十一條 監理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二條 在監理期間,監理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監理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條 現場監理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第十四條 監理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十五條 監理機構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所使用的發包人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人。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人。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人同意,監理機構和所有監理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條 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人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人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人和監理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人應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 監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二條 發包人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發包人的書面決定,監理機構可認為發包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二十五條 發包人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機構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應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
第二十七條 如雙方約定,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機構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發包人應當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監理業務的開展。
第二十九條 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人應接受監理人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發包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監理人有如下權利:
一、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二、對承包人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三、協助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四、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機構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六、按照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七、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
八、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九、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
十、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人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十一、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十二、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十三、對承包人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發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十五、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十六、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擔。
發包人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 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第三十四條 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五條 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人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程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報酬后即終止。
第三十九條 因非監理人原因,出現以下情況而由此增加的監理工作量和工作時間的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額外工作,監理人有權要求得到額外報酬并相應延長期限:
一、由于發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監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監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監理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四十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時,簽訂雙方應在充分協商后對包括監理報酬計取在內的合同有關條款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因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必須變更時,須雙方協商一致,簽署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因變更產生的費用等問題的解決辦法應在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明確。
第四十二條 發包人或者監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在56天前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沒有收到對方的答復,可在此后的14天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由于工程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發包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本合同終止。雙方應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四十四條 由于監理人的責任致使本合同終止時,監理人無權取得未履行監理范圍的費用。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約定的義務。
二、未按專用合同條款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支付監理報酬。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此而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監理人或監理機構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約定義務和責任。
二、監理人不再具有承擔本工程項目監理業務的能力而終止合同,或因監理事故而給發包人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監理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根據發包人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 發包人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通用合同條款第四十九條的約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條 監理人員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必須出外考察的,經發包人同意,其費用向發包人實報實銷。
第五十三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監理機構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幫助,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在監理范圍之外的咨詢和幫助,經發包人同意,費用則由發包人承擔。
第五十四條 因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經濟效益,發包人應給予監理機構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第五十五條 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內,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種類辦理保險,并向發包人提交保險合同的副本。保險合同的條件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行業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七條 在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的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承擔監理合同約定的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專用合同條款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法規、規章為: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的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監理工作內容和主要措施:(參照合同附件中有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內,派出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
第十三條 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關鍵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發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的設備、設施和物品,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_______天內移交發包人。
第十九條 因監理人的過失造成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應賠償發包人的賠償金計算公式為: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稅金等各項應扣費用扣除后)比率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資料為:
序號
資料名稱份數提供時間收回時間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監理人或監理機構的時限:
一般文件________天;緊急事項、變更文件________天。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
上述條件提供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發包人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上述設施、設備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由發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員名單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第六款獨立處理設計變更處置權的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發包人違約金和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并支付監理報酬:
一、監理報酬的組成及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報酬的調整與調差方法和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兩項均需注明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三、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額外監理工作的監理報酬: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條 發包人延期支付監理酬金應向監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為: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一、經濟效益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獎勵金額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獎勵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條 監理人需參加保險的種類: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調解和仲裁機構:
一、雙方約定的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監理內容(以下內容供發包人、監理人雙方簽訂合同時參照采用,可由發包人或監理人提出,雙方協商決定)
(一)設計方面
1.協助發包人與勘測設計、科研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研試驗及施工圖供圖協議。
2.管理發包人與設計人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督促設計人按合同和協議的要求及時供應合格的設計文件。
3.熟悉設計文件內容,審查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施工措施、技術要求、操作規程、設計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和原審批意見,以及是否符合勘測設計合同規定。
4.代表發包人核查設計文件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與優化建議。
5.及時向施工人簽發設計文件,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人聯系,重大問題向發包人報告。
6.組織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交底。
7.協助發包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8.審核施工人對設計文件夾的意見和建議,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并督促設計人盡快給予答復。
9.代表發包人審核按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施工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10.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
11.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發包人進行采購招標工作。
2.管理采購合同,并對采購計劃進度進行監督與控制。
3.設備監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設備(監造合同另行議定)。
4.協助或代表發包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5.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招標和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就施工人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進行審查批準。
3.督促發包人按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施工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工程開工令。
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簽發補充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工程施工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6.工程進度控制:根據工程建設合同總進度計劃,編制控制性進度目標和年度施工計劃,并審查批準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和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施工人采取確實措施,實現合同的工期目標要求。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發包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經發包人批準后,完成進度計劃的調整。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進行跟蹤監督。以單元工程為基礎,按水利部《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的要求,對施工單位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復核。
8.工程投資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分年度投資計劃;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資金流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單價費用,并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
9.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并提出建議;檢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議;參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調查。
10.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的協調工作,編制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11.協助發包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記錄與信息反饋;按照監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編制監理月、年報;按期整編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屆滿時移交發包人。
13.其他相關工作。
二、監理機構應向發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監理月報
監理月報的主要內容:
1.項目概述:包括項目位置、項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況簡介。
2.大事記。
3.工程進度與形象面貌。
4.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
5.質量控制:包括質量評定、質量分析、質量事故處理等情況。
6.合同執行情況:包括合同變更、索賠和違約等。
7.現場會議和往來信函:包括會議記錄、往來信函。
8.監理工作:包括監理組織框圖、資源投入、重要監理活動、圖紙審查、發放、技術方案審查、工程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其他事項。
9.施工人情況:包括勞動力的動態、投入的設備、組織管理和存在的問題。
10.安全和環境保護。
11.進度款支付情況。
12.工程進展圖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氣象等自然情況。
(二)不定期的監理工作報告
1.關于工程優化設計、工程變更的建議。
2.投資情況分析預測及資金、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議。
3.工程進度預測分析報告。
(三)日常監理文件
1.監理日記及施工大事記。
2.施工計劃批復文件。
3.施工措施批復文件。
4.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
5.進度款支付確認文件。
6.索賠受理、調查及處理文件。
7.監理協調會議紀要文件。
8.其他監理業務往來文件。
(四)文件報送份數:________________ 。
監理合同9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1.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
2. 監理范圍:
3. 委托監理期限:
4. 總費用為:萬元。
5.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簽訂本合同書。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雙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簽于
地點: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監理委托合同書二
委托方:(簡稱甲方) 受托方:(簡稱乙方)
一、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建筑面積:
二、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一)適用法律、法規:
1、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
2、天津市有關法規、規章;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適用的監理依據:
1、國家、天津市制定的有關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
2、國家頒布的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有關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有關的技術規范、規程、設計條件;
3、與項目有關的各種報批手續及技術資料;
4、委托人與監理方簽訂的合同及有關與第三方簽訂的各種合同;
5、委托人與監理方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書面文件和信息。
三、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一)監理范圍:樁基工程、土方工程、支護降水工程、室外管網、土建、給排水、電氣、弱電、通風排煙、采暖、智能化、消防、景觀、精裝修等施工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及施工圖所包括的其他內容并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預決算工作。
(二)監理工作內容:
1、質量控制;2、進度控制;3、投資控制;4、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控制; 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現場的工作關系組織協調;8、組織圖紙會審,對圖紙設計提出可行性建議;9、協助委托人進行施工合同及其它合作單位談判及審核。
(三)監理人有義務協助委托人完成以下工作:
1、 該工程的有關報批手續;
2、 當地有關關系的協調;
3、 各項竣工驗收及備案手續的.辦理。
四、監理報酬:
(一)本項目監理費為一次性包死價人民幣¥ 元( 大寫: 元);
(二)合同簽訂生效后兩日內,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
(三)支付方式:
基礎筏板混凝土澆注完畢初驗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2.2萬元監理費;出±0.000驗收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 主體15層施工完畢初驗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主體封頂初驗合格并經委托人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8.8萬元監理費;裝修及安裝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 竣工驗收通過并備案完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如無任何違約責任發生7日內無息退還乙方伍萬元(¥50000.00)的履約保證金; 室外及景觀工程完工并且總承包單位工程決算完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4.4萬元;剩余2.2萬元作為監理保修期費用,自竣工驗收通過一年后如無任何違約責任發生7日內全額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有權優先選擇網銀的方式進行支付,如網銀支付遇到障礙,可選取銀行劃款或電匯的方式進行支付。乙方確認的收款賬號信息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
乙方賬戶名稱:
乙方開戶銀行行號:
乙方賬號:
若乙方變更上述賬戶信息的,應至少于甲方付款日的5個工作日之前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則由此引起的乙方未收到或未按時收到相應款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補充約定:
(一)乙方必須按照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人員組建監理部,在監理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監理人員,如若發現每更換一人,乙方需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作為違約金,總監理工程師及總監代表每更換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為違約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二)對于甲方認為不服從管理、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3日內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員更換完畢,替換人員應當同時到崗,且必須保證替換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場人員,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則每逾期一天應承擔200元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每周到現場工作時間不得低于5個工作日,且每次到場應當簽到,如遇特
監理合同10
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本著雙方平等自愿的原則,乙方將車號______________白色越野車輛租賃給甲方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職責;
第一條:甲方租用的車輛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監理用車;
第二條:本次租用期限自20xx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該項目收工之日止。(具體結算時間根據考勤確定);
第三條:車輛租賃費用每月為_____________(含稅金),______年終依據監理代表簽認用車考勤記錄,并經甲方審核后憑所轄施工單位出示的經濟手續證明,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車輛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油料費、修理費、養路費、過路過橋費、駕駛員工資、司乘人員責任險、車輛第三者責任險及其他手續費等均有乙方負責承擔;
第五條:車輛保證完好安全工作狀態,應具備有關部門規定的全部保險手續,并提供乙方的行駛證、保險證及駕駛員的`駕駛證、身份證復印件;
第六條:甲方負責乙方駕駛員在工地的住宿。在工地期間的伙食費、西寧期間的住宿費均有乙方自理;
第七條:乙方要對行車安全、技術操作負責,若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并做到保養及時、確保正常使用;
第八條:車輛使用部門和人員不得要求乙方執行工作內容以外的內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統一安排和調度,不得擅自將車輛調回或不服從安排。若違反,甲方除終止合同外,不予結算車輛費用;
第十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商定協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賬號: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監理合同11
【例】:某工程項目,發包人將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和電梯安裝分別發包給了甲、乙兩個承包人。乙承包人在進行電梯安裝時,由于甲承包人不配合,給乙承包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則該損失應當由( )承擔。
A 乙承包人 B 發包人 C 甲承包人 D 工程師
答案:B。
【例】:對于單價合同,下列敘述中正確的是( ):
A 采用單價合同,要求工程量清單數量與實際工程數量偏差很小
B 單價合同的特點之一是風險由合同雙方合理分擔
C 固定單價合同由發包人承擔物價上漲的風險
D 可調單價合同由承包人承擔物價上漲的風險
答案:B
【例】:對于采用單價合同的招標工程,如投標書中有明顯的數字計算錯誤,業主有權先作修改再評標。當總價和單價的計算結果不一致時,正確的做法是 ( ):
A 分別調整單價和總價
B 按市場價調整單價
C 以總價為準調整單價
D 以單價為準調整總價
答案:D
【例】: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下,承包人承擔的風險是 ( ):
A 工程變更的風險,不包括工程量和通貨膨脹的風險
B 全部工程量和通貨膨脹的風險
C 全部工程量的風險,不包括通貨膨脹的風險
D 通貨膨脹的風險,不包括工程量的風險
答案:B
【例】:一般而言,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時,承包商的投標報價較高的原因是 ( ):
A 承包商喪失了今后一切的索賠權力
B 業主因今后工程款結算的工作量減少而給予承包商的費用補償
C 業主今后可以增加工程范圍和內容而不給予承包商另外的費用補償
D 承包商會將工程量及一切不可預見因素的風險補償加到投標報價之中
答案:D
【例】:固定總價合同適用于 ( )的項目:
A 工期長、工程量變化幅度很大
B 工期長、工程量變化幅度不太大
C 工期短、工程量變化幅度不太大
D 工期短、工程量變化幅度很大
答案:C
【例】:關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點和應用,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
A 采用該計價方式不利于業主方的投資控制
B 采用該計價方式不利于業主方的進度控制
C 該計價方式不宜用于項目管理合同
D 該計價方式不宜用于施工總承包管理合同
答案:A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工程師接到承包人提交的進度計劃后,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如果工程師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 ):
A 工程師已經確認,承包人不再承擔計劃的缺陷責任
B 工程師已經確認,承包人仍應承擔計劃的缺陷責任
C 工程師未確認,承包人應修改進度計劃
D 工程師未確認,承包人應等待工程師的進一步指示
◆ 答案:B。
《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工程師接到承包人提交的進度計劃后,應當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時間 限制則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如果工程師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則視為已同意。工程師對進度計劃和對承包人施工進度的認可,不免除承包人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本身的缺陷所應承擔的責任。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施工合同終止的條件是( ):
A 工程驗收通過
B 承包人送交了竣工驗收報告
C 辦理完移交工程手續
D 發包人支付了竣工結算款
◆ 答案:C。
《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規定,承包人收到竣工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給發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終 止。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因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時開工,( )后推遲開工日期
A 需承包人書面通知工程師
B 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C 應經工程師批準
D 需承包人書面通知發包人
◆ 答案:C。
《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規定,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
,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未予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如果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順延。如果承包商未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順延。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 ):
A 投標書及其附件
B 招標階段對投標人質疑的書面解答
C 資格審查文件
D 工程報價單
E 履行合同中的變更協議
◆ 答案:A、D、E。
《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協議書和通用條款中規定,對合同當事人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簽訂合同時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過程中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文件。
【例】:依據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當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承包人負責采購的設備運到現場準備安裝前造成損失 ,則該損失應由( )承擔。
A 發包人
B 承包人
C 設備供應人
D 發包人和承包人分別
◆答案:A。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中關于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出現的責任承擔:①工程本身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②承發包雙方人員的傷亡損失,分別由各自負責;③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④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
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⑥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例】:依據有關“建筑工程一切險”的規定,下列描述中正確的是( ):
A 保險對象包括各類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而不包括公共工程
B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C 發包人未經過竣工驗收即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保險公司不再對該部分工程承擔保險義務
D 保險合同的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滿為止
答案:C
【例】: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險終止時間可以是( ):
A 工程動工
B 全部工程驗收合格
C 工程所有人實際占有全部工程
D 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
E 保修期滿
答案:B、C
【例】:建筑工程一切險規定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的范圍包括( )的損失。
A 外力引起的電氣裝備
B 地震導致施工建筑物
C 臺風摧毀施工現場內的臨時工程
D 水災導致被保險人在工地上原有建筑物
E 氣溫變化造成精密儀表
答案:A、B、C
【例】:某建設項目的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為1000萬元人民幣,在施工中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有技術,該施工項目( )方式發包。
A 應該采用公開招標
B 應該采用邀請招標
C 應該采用議標
D 可以采用直接委托
答案:D。
《招標投標法》規定,屬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發包建設任務: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工程;搶險救災工程;采用特定專利技術、專有技術進行勘查、設計或施工。
【例】:考慮到特殊行業施工內容的專業要求,設備安裝工程一般采用( )方式為宜。
A 公開招標
B 邀請招標
C 議標
D 方案競賽
答案:B。
方案競賽是設計招標的招標方式;議標是材料采購中采用的招標方式。題中提到特殊行業,說明潛在的投標人很少,所以對于這樣的項目宜采用邀請招標。
【例】:招標方式中,邀請招標與公開招標比較,其缺點主要有( )等。
A 選擇面窄,排斥了某些有競爭實力的潛在投標人
B 競爭的激烈程度相對較差
C 招標時間長
D 招標費用高
E 評標工作量較大
答案:A、B。
【例】:招投標過程中需要對現場進行考察,以了解現場情況。現場考察組織工作由( )。
A 招標人承擔,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B 投標人承擔,費用由招標人承擔
C 招標人承擔,費用由招標人承擔
D 投標人承擔,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答案:A。
《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時間組織投標人自費進行現場考察。
【例】:公開招標在開標時,應當由( )。
A 招標監督機構主持,所有投標人均應參加
B 招標監督機構主持,投標人自愿參加
C 招標人主持,所有投標人均應參加
D 招標人主持,投標人自愿參加
答案:C。
《招標投標法》規定,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均應舉行開標會議,體現招標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由招標人主持開標會議,所有投標人均應參加,并邀請項目建設有關部門代
表出席。
【例】: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不允許招標人在定標過程中( )。
A 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進行談判
B 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C 強制中標人接受新的承包條件
D 在評標委員會推薦備選中標人名單外確定中標人
E 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答案:A、C、D。
【例】:當投標人對現場考察后向招標人提出問題質疑,而招標人書面回答的問題與招標文件中規定不一致時,應以( )為準。
A 現場考察時招標人口頭解釋
B 招標文件規定
C 書面回函解答
D 仲裁機構裁定
答案:C。
【例】:對設計投標書進行評審時,主要考慮的因素有( )。
A 設計方案優劣
B 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合理
C 投資估算是否超過限額
D 投標報價是否最低
E 社會信譽是否良好
答案:A、B、C、E。
B屬于“三廢治理方案” ,是設計招標書評審的主要內容;C的投資估算是屬于設計人的工作;D應當要求投標報價合理。
【例】:某建設項目施工招標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在投標有效期內未能結束評標工作,招標人需延長投標有效期,則( )。
A 投標人可以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內容
B 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內容
C 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期限
D 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期限的要求
E 投標人可以接受招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期限的要求
答案:B、C、D、E。
《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
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但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敗,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例】:確定中標人后,招標人與投標人應以( )作為施工合同價。
A 標底價
B 投標價
C 評標價
D 標底修正價
答案:B。
【例】:對招標文件的響應存在細微偏差的投標書,( )。
A 不予淘汰,在訂立合同前予以澄清、補正即可
B 不予淘汰,在評標結束前予以澄清、補正即可
C 不予淘汰,允許投標人重新報價
D 初評階段予以淘汰
答案:B。
【例】:某招標項目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提出降價要求。對該降價要求,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中標 人( )招標人的要求。
A 應當接受
B 可以接受
C 應當拒絕
D 可以拒絕
答案:C。
《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之間已經形成了法定認可的關系,任何一方的要求爭得雙方的一致同意,否則是無效的。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提出降價要求,對該降價要求,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中標人應該拒絕招標人的要求。
【例】:按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價款或報酬沒有約定的,確定價款或報酬時應按
( )的順序履行。
A 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合同有關條款、補充協議
B 合同有關條款、補充協議、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C 補充協議、合同有關條款、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D 補充協議、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合同有關條款
答案:C。
【例】:某建設項目,承包人與分包人口頭約定了施工合同內容,施工任務完成后,由于承包人欠工程款而發生糾紛,但雙方一直沒有訂立書面合同,此時應認定( )。
A 施工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 施工合同成立,且已生效
C 施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
D 施工合同不成立,但有效
答案:B。
口頭形式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現形式。一般認為,合同的形式可分為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一般說來,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具體地講:口頭合同自受要約人承諾時生效;書面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法律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當事人雖然未采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履行全部或主要義務的,可以視為合同有效。合同中有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的,當事人取消或改正后,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例】:當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對給付貨
幣地點,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事后雙方又
未能達成補充協議,依據《合同法》,應在
( )履行。
A 支付貨幣一方所在地
B 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
C 貨幣存放地
D 貨幣使用地
答案:B。
◆【例】:某工程簽訂的鋼材采購合同,由于條款內未約定交貨地點,故運費未予明確,則供應商備齊鋼材后應( )。
A 將鋼材送到施工現場
B 將鋼材送到發包人的辦公所在地
C 將鋼材送到發包人的倉庫
D 通知發包人自提
答案:D。
《合同法 》中規定“合同生效后,履行地點不明確的,除給付貨幣和交付不動產外的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題中的履行義務一方的履行地就是供貨商所在地 。
【例】:合同履行中,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 )。
A 繼續履行
B 采取補救措施
C 賠償損失
D 返還財產
E 追繳財產,收歸國有
答案:A、B、C。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定金責罰。
【例】:施工過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采取趕工措施后仍未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務,則此延誤的責任應由( )承擔。
A 工程師
B 承包人
C 工程師和承包人
監理合同12
本合同書委托方為:______
(以下稱“甲”方)
被委托監理方為:_______工程咨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總費用為: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簽定本合同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為“本合同書”)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簽于:____年__月__日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合同一般條款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書,并按本合同書開展監理工作。
第三條
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力并對甲方負責。
第四條
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第五條
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第六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七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內完成服務。
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
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展,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解除合同。甲方主張解除合同,應通知乙方。合同自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乙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合同效力。
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給他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的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
錄C中規定。
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利于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這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令權。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報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十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要求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違約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
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十五天內沒有答復,可視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不影響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三條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簽定補充文件,作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
合同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第五條補充:
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第六條補充:
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聯系人: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第七條二補充:
監理服務期限:
第七條五補充:
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第七條六補充:
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增加八條九: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伍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貳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增加八條十:
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七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增加九條十:
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第十一條補充:
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十一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萬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萬元。因甲方決策不當或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責。
違反合同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__元。
違反合同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__元。
違反合同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__元。
第十二條補充:
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
__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合同附錄
附錄A所需監理的工程簡述(略)
附錄B監理服務的范圍與內容
監理服務范圍:
監理服務內容。
受甲方委托按合同進行施工實施階段的全面監理。即協助業主進行工程招標;對工程進度、質量、投資進行監督;進行合同管理;協調業主與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爭端和索賠;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測,按時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獨立、公正、有效地對工程施工實施全面監理。
實施階段的監理主要內容如下:
實施時的設計方面
——協助委托方與設計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學實驗合同及施工圖供應協議。管理委托方與設計單位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熟悉設計內容,檢查設計是否符合批準的投計任務書和初設審批意見,是否符合合同規定。
——督促設計單位按合同和協議要求及時供應合格的設計文件和圖紙等。被委托確認這些設計文件、圖紙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優化設計等)。
——及時向施工單位簽發設計文件、技術規程、施工圖紙和通知等,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系,重要問題報告委托方。
——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協助委托方(或被委托組織)會同設計院對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專題討論,和對優化設計進行討論。
——審核承包單位對設計的意見和建議,會同設計單位進行研究,并盡快給予答復,必要時可審核承包單位提出的設計(如施工詳圖等)。
——保管所有設計正規資料,并能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查閱。
實施時采購方面:
——協助委托方進行采購招標,編制采購合同等。
——采購合同的管理,進行采購計劃進度的控制。催交、駐廠監造主要構件、設備等。
——驗收(協助或被委托)。
實施時的施工方面:
——協助委托方進行部分或全部工程招標工作、進行編制或審查合同文件、進行評標和簽訂承包合同。
——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審查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及分包項目,確定合同外散工項目并進行監理。
——發布開工令。
——審批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臨建工程設計、施工詳圖、工藝試驗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試驗成果等。簽發補充的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承包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進度控制:協助委托方編制整個工程的控制性網絡進度計劃,提出各合同控制性進度目標。審查批準承包單位提出的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單位采取措施實現合同目標要求。當計劃變動時,及時提出調整網絡計劃的意見。
——質量控制:審查承包單位的質量控制性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對施工依據合同文件、設計圖紙和技術要求等進行檢查,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對單項工程、隱蔽工程和施工前準備工作等進行檢查、驗收和簽證,發布停工和復工令。對施工質量進行評價。
——投資控制:協助委托方編制投資控制性目標,和各年的合理投資計劃。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資金表,審核承包單位的收方計量及單價費用等。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合同變更,下達變更指令。
——安全施工監督:督促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和防護設施,參加重大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合同內的協調工作。
——協助委托方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竣工圖和資料。
——編制監理月、季、年報等。做好施工記錄,對工程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管理,即檔案管理。
附錄C提供設施與設備
甲方:
乙方:
提供設施與設備具體要求如下:
……
……
……
附錄D監理費用及支付
監理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總費用為$____元
費用支付: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進場費____萬元,
以后按下表撥款:
______年___月___日
撥款金額/元
備注
附錄E監理機構及主要人員表
監理機構:(略)
主要監理人員表:
總監:
副總監:
總監代表:
總監辦公室:
行政部:
合約部:
中心試驗室:
駐地監理部:
_____工程組:
_____工程組:
_____工程組:
監理合同13
招標人:
監理人: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等別(級):
4、總投資(人民幣,下同):萬元
5、工期: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4、監理階段: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元,由發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蓋章)
監理人: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____(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____(簽名)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14
委托人 與監理人 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監理范圍: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本合同標準條件;
②本合同專用條件;
③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合同范圍內工程全部完成結束。
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七份,監理人三份。
委托人:****** 監理人: 監理有限
責任公司 責任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監理合同15
監理合同解除范本: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曾就__________工程項目簽定過《建筑工程建設合同》,因甲方方面問題導致工期時間延長,給乙方成一定損失,經甲、乙雙方再次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20xx年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合同編號號終止履行。
2、甲乙雙方責任及義務:_______________
(1)經雙方確認__________酒店員工宿舍樓標段已竣工交付,酒店B區客房樁基工程基本完成,按實際工程量計算費用。
3、該協議履行完畢后20xx年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合同編號即告終止無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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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監理合同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