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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安裝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照明工程安裝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照明工程安裝合同1
發包方(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責任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項目的道路照明安裝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結合本項目工程的具體情況,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范圍: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價:
6、工程工期:
(1)從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施工之日起計算,工期暫定為______天。
(2)施工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無法施工,則工期順延。
第二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給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保證施工段內的場地、通道平整暢通。
2、甲方應在乙方通知驗收后三日內組織驗收。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標準,負擔施工任務。
2、負責協調電業局,辦理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相關資料轉移及手續的辦理。
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負責協調電業局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乙方應保證組織工作的工人具備相應資質,并保證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業。
第四條、施工條件
1、做好施工前的線路測量定位,并進行復測;
2、基坑的回填夯實,要求夯實程度達到原狀土密實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條、關于工期的提前與延遲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的同意。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第六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將按照《城市電力規劃規范》中的有關規定驗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的',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檢時,乙方應予辦理復檢。若復檢合格,甲方承擔復檢費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順延;復檢不合格,其復檢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及因質量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后,由乙方協調電業局及相關部門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七條、保修期
工程竣工驗收后,開始計算保修期,保修______年。在保修期內出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保修。因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使用甲方負責。
第八條、工程價款與結算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甲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建設單位付款后30個工作日內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作為工程的質保金,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后,一月內付清質保金。
3、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如不發生維修情況,由甲方返還乙方。
第九條、安全條款
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10KV電力電纜埋地方式鋪設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3—92)及電力部門的有關規定。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3、若是第三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第三人追究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2、本合同正本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工程所在地: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工程所在地: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照明工程安裝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壹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其中試用期___個月,本合同______年___月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8小時。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5小時,每月不得超過5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的,經甲方安排允許后,乙方才能執行。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在每月的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情況下,甲方需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及醫療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手冊》按有關規定移交。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經濟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內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需加罰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簽署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________________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與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是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費用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
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節委員會申請調節。
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蘇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三十七條甲方以下《空調安裝及工資發放細則》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照明工程安裝合同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結合本項目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并訂立本合同以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道路照明工程
1.2工程地點:
1.3施工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160箱變安裝、鄭州市白沙園區廣惠街路燈的安裝,電纜的鋪設,箱變與路燈電纜線的對接、敷設及安裝調試。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質量:滿足設計要求,符合國家行業驗收標準本合同按照電氣裝置安裝工程10電力電纜埋地鋪設施工及驗收規范(50173-92)及電力部門有關規定施工。
1.6工程造價:經雙方協商本工程為包干價,一次性包死,除設計變更外不再做任何調整。
本工程固定包干價為 吧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1.7工程工期:從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施工之日起計算,工期為暫定30天。
第二條甲方責任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給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保證施工段內的場地、通道平整暢通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擔負施工任務。
3.2負責協調電業局,辦理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相關資料轉移及手續的辦理。
3.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
工程竣工后,乙方負責協調電業局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四條施工條件
4.1做好施工前的線路測量定位,并進行復測;
4.2基坑的回填夯實,要求夯實程度達到原狀土密實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條關于工程的約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的`同意。
5.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5.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第六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6.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將按照《城市電力規劃規范》中的有關規定驗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慚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6.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的,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若甲方要求復檢時,乙方應予辦理復檢。
若復檢合格,甲方承擔復檢費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順延;
復檢不合格,其復檢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及因質量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驗收。
驗收合格后,由乙方協調電業局及相關部門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七條保修期的約定工程竣工投運后,保修期一年。
在保修期內出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保修。
因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第八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8.1工程款的60%。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在建設單位付款后30個工作日內付至工程款的95%。
下余5%做為工程的質保金,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后,一月內付清質保金。
8.2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如不發生維修情況,由甲方返還乙方。
第九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10電力電纜埋地方式鋪設施工及驗收規范(50173-92)及電力部門的有關規定。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11.2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開戶行:
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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