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根據《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工地臨時圍墻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南方家園西側,新車站路對面
第三條工程范圍:臨時圍墻655米(其中磚砌體圍墻410米,彩鋼板圍墻245米),具體資料詳見施工圖(附后)
第四條工程造價:圍墻每米單價,砌體圍墻310元/米,彩鋼板圍墻100元/米。總造價(暫估):壹拾伍萬元整(150000)(以甲乙雙方審定的結算為準)。
第五條承包方式:
一、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材料、半成品由乙方自采自購,材差按現行省、市文件執行。
第六條工期:自合同簽定日起30天內竣工。
第七條工程質量:按施工驗收規范、建筑工程質量檢評標準施工及驗收,本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
第八條結算方式:單價按合同固定,工程量按實結算。
第九條工程類別及企業等級: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雙方事宜及違約職責:
一、甲方:
1、派定工地代表,負責與乙方工地代表進行工作聯系。并對設計、施工技術、經濟等事宜辦理相應手續。
2、由于甲方要求停、緩建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損失,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
1、按承包工程設計圖紙或甲方具體技術、使用要求組織施工。
2、乙方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不偷工減料,如發現偷工減料行為,經甲方工地代表簽字后有權不付款或付部分款。
3、施工中注意安全,遵守甲方廠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負。
4、如果沒按期完工,每延誤一天按總價千分之一的價款處罰,按延誤天數累計處罰。
第十一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一、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國家有關施工規范、質量檢評標準、設計圖紙和甲方具體技術、使用要求及實完工程量進行驗收。
二、驗收合格后十日內辦理竣工驗收及結算手續。
第十二條付款方式:
一、預付備料款:按合同總價(或預算)的30%撥付。
二、工程進度款:按完成工作量的70%撥付。
三、竣工結算款: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累加不超過90%。
四、保證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后付清尾款。
第十三條保修:按現行建筑工程保修辦法執行。竣工驗收時乙方出具保修書。保修期從甲在驗收單簽字之日起壹年。
第十四條違約與仲裁:
一、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縣或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確因乙方職責造成的工程質量不合格所引起的返修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十五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壹份。
二、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六條其它: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